•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五章 行人風場風洞案例評估

第二節 分析與討論

第二節 分析與討論

本 研 究 將 36 支地表風速計佈設於縮尺模型上,在固定之邊界層 來 流 風 速 下,量 取 16 個風向角之各測點於地面行人高度的風速資料 Ui(i=1~36) 。 量 測 結 果 對 風 洞 之 模 擬 邊 界 層 高 度 風 速 進 行 無 因 次 化,得 到 無 因 次 化 參 數 Ui/Uδ。由 此 可 得 到 大 樓 興 建 前 後 各 16 個風 向 角 所 得 之 量 測 結 果 , 並 於 相 同 的 基 準 上 配 合 實 場 的 氣 象 資 料 來 進 行 舒 適 性 的 評 估。各 測 點 之 行 人 風 場 舒 適 性 評 估 見 表 5-1 及表 5-2,

本 案 之 風 場 環 境 特 性 結 果 茲 分 別 說 明 如 後 。 一 、 大 樓 興 建 前 之 環 境 風 場 特 性

(一 ) 舒 適 性 評 估

本 試 驗 結 果 配 合 中 央 氣 象 局 台 北 氣 象 站 風 速 風 向 發 生 機 率 , 計 算 各 種 風 速 標 準 的 發 生 頻 率 以 進 行 舒 適 度 評 估 。 本 案 評 估 方 法 採 用 Melbourne 、 Hunt et al. 、 Lawson and Penwarden 、 Isyumov and Davenport 以及本研究準則 等 5 種評估準則提供參考,Melbourne 所 提 準 則 區 分 為 長 時 間 停 留、短 時 間 停 留、行 走 及 危 險 等 四 級,Hunt 所 提 之 準 則 區 分 為 長 時 間 停 留、短 時 間 停 留、行 走 及 不 舒 適 等 四 級,

Lawson and Penwarden 等人之評估準則區分為時間停留、站立、行 走 及 不 舒 適 等 四 級 ,Isyumov and Davenport 所提評估準則區分為長 時 間 停 留 、 短 時 間 停 留 、 慢 速 行 走 、 快 速 行 走 及 危 險 等 五 級 , 本 研 究 提 出 之 準 則 為 長 時 間 停 留 、 短 時 間 停 留 、 行 走 及 不 舒 適 等 四 級 。 前 述 五 種 評 估 準 則 Lawson and Penwarden、Isyumov and Davenport 兩 種 準 則 以 平 均 風 速 區 分 , 其 他 皆 以 陣 風 風 速 區 分 , 評 估 結 果 如 表 5-1 所示。

(1)Melbourne 評 估 準 則

在 Melbourne 評估準則中,C9、C26 測點適合行人走動如人行 道 ,S4、 C11、C27 測 點 則 於 行 走 中 會 有 不 舒 適 的 感 覺 , 其 餘 測 點 均 適 合 長 時 間 或 短 時 間 站 坐 之 區 域 。

(2)Hunt 評 估 準 則

在 Hunt 評估準則中,僅 C11 測點為適合行人走動區域,其餘 皆 為 適 合 長 時 間 或 短 時 間 站 坐 之 區 域 。

(3)Lawson and Penwarden 評 估 準 則

以 Lawson and Penwarden 所 提 評 估 準 則 而 言,S16、S7、C11、

C12、 C16、 C21、 C26、 N36 等 測 站 屬 適 合 行 人 走 動 區 域 , 其 餘 皆 為 適 合 長 時 間 或 短 時 間 站 坐 之 區 域 。

(4)Isyumov and Davenport 評 估 準 則

Isyumov and Davenport 以所提之評估準則,所有測站均屬適合 長 短 時 間 站 坐 及 宜 人 的 區 域 。

(5)本 研 究 之 評 估 準 則

本 研 究 所 提 之 評 估 準 則,除 C11 點屬不舒適等級,其他所有測 站 均 屬 適 合 長 時 間 停 留 及 短 時 間 停 留 之 區 域 。

二 、 大 樓 興 建 後 之 環 境 風 場 特 性 (一 ) 舒 適 性 評 估

除 建 築 物 本 身 對 風 場 影 響 外 , 行 人 舒 適 性 則 需 再 加 入 該 風 向 在 氣 象 資 料 上 所 記 錄 之 風 速 及 發 生 機 率 , 才 能 完 整 評 估 。 故 並 非 在 無 因 次 化 等 值 風 速 上 產 生 高 風 速 的 風 向 , 則 必 然 有 不 舒 適 性 之 問 題 產 生。以 下 是 加 入 風 向 風 速 機 率 所 評 估 的 整 體 結 果,評 估 結 果 如 表 5-2 所 示 。

(1) Melbourne 評 估 準 則

在 Melbourne 評估準則中,S3、C9、C20、C21、C26 測點適合 行 人 走 動 如 人 行 道, C27 測點則於行走中會有不舒適的感覺,其餘 測 點 均 適 合 長 時 間 或 短 時 間 站 坐 之 區 域 。

(2)Hunt 評 估 準 則

在 Hunt 評估準則中,僅 C27 測點為適合行人走動區域,其餘 皆 為 適 合 長 時 間 或 短 時 間 站 坐 之 區 域 。

(3)Lawson and Penwarden 評 估 準 則

以 Lawson and Penwarden 所提評估準則而言,S3、S4、S6、C91、

C21、C26、C27 等測站屬適合行人走動區域,其餘皆為適合長時間 或 短 時 間 站 坐 之 區 域 。

(4)Isyumov and Davenport 評 估 準 則

Isyumov and Davenport 以所提之評估準則,S1、S3、S4、S6、

S7、C9、C11、C12、C20、C21、C25、C26、C27、N29、N31、N32 等 測 點 適 合 行 走 區 域,如 人 行 道等,其餘測點則適合長時間站坐之 區 載 。

(5)本 研 究 之 評 估 準 則

本 研 究 所 提 之 評 估 準 則,C9、C26 測點適合行人走動如人行道,

C27 測點則於行走中會有不舒適的感覺,其餘測點均適合長時間或 短 時 間 停 留 之 區 域 。

三 、 以 本 研 究 之 評 估 準 則 比 較 大 樓 興 建 前 後 之 風 場 特 性

為 了 解 本 研 究 所 擬 準 則 之 適 用 性 , 以 本 研 究 之 評 估 準 則 比 較 大 樓 興 建 前 後 之 風 場 特 性,此 案 例 之 量 測 點 位 共 36 點,分析後發現大

樓 興 建 前 有 20 個點位屬長時間停留,15 個點位為短時間停留,0 個 點 位 適 用 於 行 走 情 境 ,1 個點位屬於不舒適等級。另大樓興建之 後 , 風 場 受 大 樓 影 響 而 有 變 化 , 計 有 21 個點位屬長時間停留,12 個 點 位 屬 短 時 間 停 留 ,2 個點適用於行走情境,另有 1 個點位為不 舒 適 等 級 。 再 綜 合 比 較 , 大 樓 興 建 前 後 之 評 估 情 況 , 興 建 前 與 興 建 後 皆 在 長 時 間 停 留 等 級 者 有 16 個點位,皆在短時停留等級則有 6

個 點 位,其 他 14 個點位則不因大樓之興建而影響陣風狀況。由前述

可 知 , 本 研 究 所 研 擬 之 評 估 準 則 可 具 體 反 應 出 大 樓 興 建 前 後 風 場 之 變 化 。

四 、 以 本 研 究 準 則 與 其 他 四 種 準 則 比 較

本 研 究 之 評 估 準 則 再 與 國 外 其 他 四 個 準 則 比 較 , 包 括 有 : Melbourne、Hunt、Lawson and Penwarden、Isyumov and Davenport 等 人 提 出 之 準 則 ,

(一 ) 本 研 究 準 則 與 Melbourne 準 則 比 較

本 研 究 研 擬 之 準 則 與 Melbourne 準則比較後發現,在 36 個測點

中,計 有 16 個點位均落在長時間停留等級,7 個點位皆在短時間停

留,2 個點同在行走等級,1 個點位為在不舒適等級。因此,在此案 例 中,不 論 使 用 本 研 究 之 準 則 或 Melbourne 準則共有 26 個點位落在 相 同 的 評 估 準 則 , 兩 評 估 準 則 對 風 場 特 性 評 估 之 相 符 程 度 達 72%。

(二 ) 本 研 究 準 則 與 Hunt 準 則 比 較

本 研 究 研 擬 之 準 則 與 Hunt 準則比較,測點中均落在長時間停留 者 共 有 20 個點位,均落在短時間停留則有 6 個點位,因此兩準則亦

有 26 個點位落在相同點位,所以兩評估準則對風場特性評估之相符

程 度 亦 達 72%。

(三 ) 本 研 究 準 則 與 Lawson and Penwarden 準 則 比 較

本 研 究 研 擬 之 準 則 與 Lawson and Penwarden 準則比較,測點中 均 落 在 長 時 間 停 留 者 共 有 12 個點位,均落在短時間停留則有 8 個點 位,皆 在 行 走 等 級 則 有 2 個點位,兩準則亦有 22 個點位落在相同點 位 , 所 以 兩 評 估 準 則 對 風 場 特 性 評 估 之 相 符 程 度 為 61%。

(四 ) 本 研 究 準 則 與 Isyumov and Davenport 準 則 比 較

最 後 將 本 研 究 準 則 與 Isyumov and Davenport 準則比較,測點中 均 落 在 長 時 間 停 留 者 共 有 13 個點位,均落在短時間停留則有 8 個點 位,皆 在 行 走 等 級 則 有 2 個點位,兩準則亦有 23 個點位落在相同點 位 , 所 以 兩 評 估 準 則 對 風 場 特 性 評 估 之 相 符 程 度 為 64%。

由 前 述 比 較 得 知 , 本 研 究 所 擬 之 準 則 與 其 他 四 個 對 風 場 特 性 評 估 等 級 相 符 程 度 分 別 為 72%、72%、61%、64%,其中與 Melbourne 準 則 及 Hunt 準則相符程度最高,Isyumov and Davenport 準 則 次 之 , Lawson and Penwarden 準則最低但亦有 61%之相符程度。

表 5-1 大 樓 興 建 前 舒 適 性 評 估 結 果

C22 C23 C24 C25 C26 C27 C28

N29 N30 N31 N32 N33 N34 N35 N36

資 料 來 源 : 【 本 研 究 繪 製 】

表 格 符 號 說 明

Lng : 長 時 間 停 留 Wlk : 人 行 道 Sht : 短 時 間 停 留 Ucf : 行 走 不 舒 適 Plz : 公 園 、 廣 場 Uac : 不 舒 適 、 危 險 Str : 行 走 Std : 站 立

表 5-2 大 樓 興 建 後 舒 適 性 評 估 結 果

C22 C23 C24 C25 C26 C27 C28 N29 N30 N31 N32 N33 N34 N35 N36

資 料 來 源 : 【 本 研 究 繪 製 】

表 格 符 號 說 明

Lng : 長 時 間 停 留 Wlk : 人 行 道 Sht : 短 時 間 停 留 Ucf : 行 走 不 舒 適 Plz : 公 園 、 廣 場 Uac : 不 舒 適 、 危 險 Str : 行 走 Std : 站 立

第 六 章 結 論 與 建 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