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慮困難度和其他因素做出教學排序之後,就需要為語法點編寫 內容描述。鄧(2003:79-81)認為語法點有不同的規則跟解釋法,可分 為三方面描述:
(1)功能(function):一個語法點的存在必有其功能,必須細述 語法點的語法、語義、和交際功能,讓使用目的清楚明確。
(2)結構(structure):說明語法點的基式(basic structure)、
變式(derived structure)及其他變形機制(transformation),使學習 者所說出的句子結構正確,並能靈活使用。
(3)用法(usage):必須標註使用注意事項及特別的使用情形,使
學習者瞭解使用上的限制。
有些動助詞的語義項太過於虛化,教師很難在課堂上跟學生解釋清 楚。同時,由於有些動助詞表示的意思即為類似,如:「跑開」與「跑 走」、「脫下」與「脫掉」等,因此在描寫教學內容的部份,本文將以最 能凸顯該動助詞語義的例子為主,並指出明確的差異。
雖然有些動助詞之間的語義不是那麼容易一分為二,但在教學上為 使學習者盡快掌握語義,必要的區分還是得存在。同時,筆者也樂觀地 相信,學習者接觸的詞彙量越廣,越能掌握更細微的語義差異,而在此 之前,教學者所給予的應該是明確的定義。
筆者將依據鄧(2003)所提的原則來描寫「動助詞」的教學語法,
以「下」為例:
一、下 1:分離義
A.功能:用來指明賓語在動作之後,從起點分離出來的結果。
B.結構:
1.在動詞之後。如:剪下一張圖片、撕下一張月曆。
2.在賓語後可接上「來」,表示說話者的立足點,如:撕下一張月 曆來。
3.可插入「得」或「不」構成可能式,表示該動作有沒有可能達成,
賓語常常放在句首。如:那張紙,你撕得下來嗎?
4.可轉換成「把」字句。如:他把圖片剪下來。
5.因為表示的是動作結果,所以不可以接「著」、「過」,但常接「了」, 用「沒」表示否定。
C.用法:
1.當你想要表示你把一個東西從源點分離出來時使用。
2.動詞通常都是有「分離」的意思。比較常見的有剪(cut with scissors)、切(cut with knife)、脫(take off)、拆(to take apart)、 摘(to pluck (forplant))、放(to set free)…。
3.常常跟表示「接觸義」的「上 1」相對應,例如:
「把衣服穿上、把衣服脫下」或「把音響裝上、把音響拆下」
二、下 2:承載義
A.功能:用來說明某物是否進得了某一空間。
B.結構:
1.用「得」或「不」構成可能式。
2.「表示空間的名詞」太大/太小,「物體」v 得/不下
「表示空間的名詞」太大/太小,v 得/不下「物體」
「表示空間的名詞」v 得/不下「物體」
◇這輛車太小,六個人坐不下。
◇這輛車太小,坐不下六個人。
◇這輛車坐不下六個人。
3.不能進入「把」字句或「被」字句。
C.用法:
1.當你要「推測」、「評論」某一個空間的容量可不可以負荷某一物 體時使用。
2.一定要有一個表示空間的的名詞,而且出現的位置通常在主語。
三、下 3
A.功能:用來表示主語透過動作,使得原本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成為自己 的。
B.結構:
1.在動詞之後。
2.要是該動作是主語有能力控制的,那麼可以進入「把字句」,像
「買」、「存」;反之,若不是主語能控制的,就不能進入「把字句」,像
「贏」。
3.因為是表示動作結果,所以不能接「著」或「過」,但是常接「了」, 用「沒」構成否定。
4.不能以「得」或「不」構成可能式,如果要表示是否具有完成該 動作的能力時,只能用「助動詞」像是「能」、「可以」。
C.用法:
1.當你要表示一件事物原本不屬於你,但是經過動作以後,你擁有 那件事物時使用。
2.動詞都是有內向(inward)意義的,常見的有買(to buy)、記
(to memorize)、留(to reserve)、存(to save)、贏(to win)、收
(to receive)…等。要是是雙向動詞像「租」,跟「下」一起用的時 候,一樣有把物體的擁有權歸向主語的意思。
3.常跟表示外向(outward)的「掉」對應。如:「花掉一百塊錢、
存下一百塊」或「買下一輛車子、賣掉一輛車子」。
四、下 4
A.功能:表示透過動作使得某一事物具體實現。
B.結構:
1.在動詞之後。
2.如果賓語是原本就存在,透過動作而成為主語的成果時,才可以 進入「把字句」,如果是動作的結果則不能進入「把字句」。如「畫畫兒」
中的「畫兒」是指「畫」這個動作最後的成品,因此不能說「把畫兒畫 下」。但是「風景、路人」本來就存在,透過動作(to draw)而成為畫
(picture),所以可以說「把路人的樣子畫下」。但是大部分不能進入
「把字句」。像是「立功」、「許願」這一類原本就不存在,只有在動作 完成之後才會真實產生的,不能進入「把字句」。
3.因為是表示動作結果,所以不能接「著」或「過」,但是常接「了」, 用「沒」構成否定。
C.用法:
1.當你要表示某一事物是經由動作之後才產生的時候使用。
2.與其搭配的動詞都是「VO」結構,在還沒插進「下」前,只是一般的 動作,而插進「下」之後,賓語是該動作完成的成果。常見的動詞有「許
願」、「拍照」、「畫畫兒」、「定合約」、「立功」、「寫信」…等。
3.常出現在書面語中,如報紙、文章、小說,口語較少出現。
五、下 5
A.功能:用來表示某一動作趨於緩和。
B.結構:
1.在動詞之後。
2.在賓語後,常接上「來」。
3.如果賓語是主語可以控制的,那麼可以進入「把」字句。「把車子停 下來」。
4.可用在動助詞和賓語之間插進「得」或「不」構成可能式。如「速度 慢得下來嗎?」這時候,賓語常移至句首作為主題。
C.用法:
1.要表示「速度」、「情緒」從快到慢或從激動或平靜時使用。
2.與其搭配的動詞如:停、慢、忍、平靜。
3.相對應的用法是「起來」,如:快、生氣、哭、激動。
5.5 小結
本章觀察了母語者及學習者動助詞的使用頻率,同時也從學習者使 用的情形中,分析了關於「動助詞」的偏誤現象。另一方面依據鄧(2003)
的理論,檢視了「動助詞」的語義複雜度、跨語言差異及困難度,在綜 合種種影響教學排序的因素之後,提出「動助詞」系統內的教學排序建 議:【到、出 2】→【掉 1】→【上 1】→【開 1、開 2、走】→【住】
→【上 2】→【下 1、開 3】→【下 2、下 3、出 1】→【下 5、掉 2、住 2】→【起 3】→【起 1】→【起 2】→【下 4】→【上 3】。
鑑於語義項繁多,未免在教學上流於零散,筆者提出教材編排時另 一思考方向,並試著以語義為主,顧及原有系統內的排序,提出另一排 序建議:
【到】→【上 1、下 1】→【出 2、起 1】→【開 1、走、住】→【開 2、開 3、起 3】→【下 2、出 1】→【上 2】→【下 3、掉 1】→【起 2、
下 5】→【下 3】→【掉 2】→【上 3】。
5.3 則檢視了現有的兩本教材--《實用視聽華語》和《中文聽說讀 寫》,其優缺點都是未來在編定「動助詞」時的考量因素。最末,筆者 根據鄧(2003)所提出的原則,以「下」為例,描寫「動助詞」的教學 語法。
由於「動助詞」的語義複雜,其評量方式不若「把字句」、「連字句」
可針對性地探討該句式中的排序。本文所整理出的排序是由一些教學上 的考量因素所綜合而成的,並非絕對的。尤其是各語義項交錯排列,並 不代表「下 5」比「開 3」難或容易,只是在教學編排的建議如此。當 然本文希望未來有更多、更不同的角度來研究「動助詞」的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