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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改革學校教育與規範師生活動之外,1950 年代起的中小學教育政策,最主要的 是擴充初中教育的容量,以適應國校畢業生日增的升學需要,減緩激烈的升學競爭,進而 為漸形明朗的「延長義務教育」目標鋪路。在此一政策大方向下,升學政策亦隨之有相當 幅度的調整。

壹、聯招考試制度的變革 一、大專入學聯招

1954 年 6 月 14 日,大專校院聯招在張其昀部長的推動下迅即決定實施。一開始是由 國立臺灣大學、省立師範學院、省立農學院、省立工學院等四所公立大學校院聯招,同時 代辦陸軍軍官學校招生事宜。811956 年度,原本的公立大學聯招擴大為文武大專院校聯 招,參加學校達26 所(公私立大專院校 15 所,軍事學校 11 所)(周一夔,1956)。

統一命題、統一閱卷、統一分發的大專聯招,自開辦之後,年年都有檢討的聲浪,而 教育部向來的立場是:在未找到更好辦法前,維持續辦;但同時也一直設法調整、修訂辦 理方式。821955 年度,聯招開辦第二年,已經採行就前一年考生成績,選定優良中學,其 本年度優秀畢業生可免試保送入學的辦法。83

1956 年 3 月,省教育廳為考核各高中教學成效以及提高學生程度起見,決定辦理「高 中畢業會考」。5 月,奉教育部令頒布〈四十五年高級中學畢業生會考暨專科以上學校入 學聯合試驗辦法〉,會考科目訂為三民主義、國文、本國史地,會考成績與學生能否畢業 無關。(教育部,1974:462)。6 月,教育廳再頒〈四十五年度高級中學畢業生會考相關 事宜〉,明確規定1956 年度畢業生一律參加會考,而畢業生若志願升學,再參加大學聯考,

加考共同科目英語,以及分組科目數學、物理化學、外國史地、化學、生物等科目。

由於舉辦會考的決策距實際施行的時間僅3 個多月,因而引發諸多議論。刊載於《臺 灣教育輔導月刊》的一篇文章頗值得玩味:84

因為現在辦法變更了,應考科目增加了,過去他們為著要參加專上院校入學考試而準 備的分組科目不夠了;他們必須增加複習或補習的時間,把以前沒有好好準備的科目 加緊複習或補習。其次,會考是全省性的,是由教育行政當局主辦的,一切可能比在 原校的畢業考試為嚴格。……學校為著校譽,學生為著前途,可能在這過渡期間產生

「疲勞補習」,甚至於「惡性補習」的不良現象,以致損害了他們的均衡發展和身心 健康。

81 參見《教育通訊》,5(15、16),頁 42-43、54-55,1954 年 6 月。

82 聯招的持續辦理,蔣中正總統的意志極為重要;文武學校聯招,以落實文武合一教育政策,原是其重要 考量。詳細的探討,可參見丘愛鈴(1998)。

83 參見《臺灣教育輔導月刊》,5(5),頁 54,1955 年 5 月。

84 參見《臺灣教育輔導月刊》,「教育論壇」,談高中畢業會考、升學聯合考試,6(3),頁 2,1956 年 3 月。

至於此次會考的成效,據張其昀部長(1956c:35)於 11 月在中央聯合紀念週的報告,

指出:「實施此一方案最大的收穫,就是我們藉此得著一個全國性的比較完整的教育統計,

以為今後改進中學與大學教育的依據。」

1957 年,教育部改變措施,指示省教育廳於 6 月中旬單獨舉辦高中畢業會考,以代 替各校的畢業考試,科目共計十科(國文、英文、公民、三民主義、歷史、地理、數學、

物理、化學、生物)(教育部,1974:462)。然而,輿論已指出就各校的反應而言,會考 造成的不良影響已見端倪,「各校因要在會考中爭取優勝的地位,對各科教學的進行更著 重書本的知識,且隨時揣測當局所擬的考試方法,督促師生準備,一學期中辦法數次更變,

真是升學主義與形式主義的最好表現。」85

當時大專聯考已經舉辦三年,高中學生分組學習的事實也已經出現,此時教育行政當 局辦理統一會考,相當直接地影響學校的日常教學活動,也造成師生更大的壓力,所以輿 論指出這反而讓惡性補習、升學主義更為明顯。

中學畢業會考僅在 1956 年辦理一次,隔年旋因考生負擔加重、試務工作繁複、成績 計算難求公平等原因而取消。然而,還有更深一層的原因。十餘年後,徐賢修擔任國科會 主委時(1973-1981)曾在臺灣省中學校長會議上倡議恢復,但沒有一位校長贊成這個主 張;後來他向劉真提到這個現象,劉真回覆的解釋是(劉真口述,1993:149):

如果舉行中學畢業會考,則全省各中學辦理的優劣立即可以顯示出來,除了少數「明 星學校」以外,還有哪一個中學會贊成實施中學畢業會考辦法?

高中畢業會考不再採行之後,教育部對於聯考的改進並未放棄;針對「文理分組」問 題,教育部又推出新辦法。先是1957 年 5 月,教育部通令 1958 年度大專入學聯合考試採 用「不分組」辦法,考試科目簡化為六門:三民主義、國文、英文、數學(高等代數、平 面幾何、三角)、本國史地、理化。86至於考試方式的更張,是因為:

查近年以來,專科以上學校新生入學試驗採分組辦法,致若干中等學校揣摩風氣,捨 本逐末,竟有擅改部頒高中課程,私採文理分組,冀以迎合升學考試科目,流弊所及,

影響通才教育之實施,破壞學制。本部為糾正起見,除已令飭台灣省教育廳轉飭各中 學不得擅行文理分組教學外,並決定自四十七年度起,大專入學試驗不再採分組試驗。

隔年,雖然各界對聯招仍有諸多批判,但教育部在邀集大專院校校長商討後,決定辦 理 1958 年度聯招;同時前因配合政策舉行文武院校聯合招生,國防部認為未能收到預期 效果,遂擬議分開辦理,會議中亦贊同通過。87因此,1958 年度聯招繼續辦理,確定採行 不分組方式,且文武院校聯招正式廢止。88然而,1958 年度聯招為對付高中私下採「文理

85 參見《臺灣教育輔導月刊》,「教育論壇」,評高中畢業會考制度,7(6),頁 2,1957 年 7 月。

86 參見《教育與文化》,162,頁 31「文教消息」,1958 年 1 月。該法令文號為:四十六年五月二十八日教 育部臺(46)高字第 6851 號令。

87 參見《教育與文化》,176,頁 30,1958 年 5 月。

88 聯考制度的建立,一開始是基於臺籍青年報考軍事學校的意願不高,為了招收足額學生,以備光復大陸

分組」而祭出的「不分組考試」方法,僅一年即廢止,原因為何,目前尚未見有相關史料 可予以解釋。

相對於 1957、1958 年的積極,政府當局後來比較保守,但仍對各級教育階段入學的 聯招考試制度抱持肯定的態度。以行政院1960 年 12 月 12 日答覆立法委員質詢的書面資 料為例,關於立委質疑「聯考足以阻礙各級學校之均衡發展」的意見,此一答覆書婉轉地 表示「似尚不無商榷之餘地」;理由是學校辦學良窳、聲譽優劣,影響因素極多,而學生 之志願升入較好學校,亦屬情理之常。聯考辦法只是技術問題,意在減輕家長、學生負擔,

與教育政策無涉。89

大專院校聯招方式後來在持續的檢討中,又有多次更動。而教育部的立場,大抵在 1960 年代後期已經相當明確。教育部認為,儘管聯招存在著考試機會一年只能一次、錄 取科系未能盡符考生理想、評閱標準難劃一等問題,但亦有不少優點,如避免人情干擾、

杜絕倖進,減輕學校、家長、考生負擔,合乎公平競爭原則等;在未有更好辦法前,仍宜 採聯合招生方式辦理。教育部研擬的改進方案,包括:擴充招生名額,試行複閱制度,成 立聯合招生研究改進委員會,以及利用電腦改進閱卷、核計、分發工作等。90

至於1955 年度開辦的免試保送制度,自 1968 年度起正式廢止,因為教育部彙整省市 廳局的意見,認為保送制度很難做到絕對公允,而且各校、各班或文理組評分等,均難客 觀;學生為求高分,爭取保送資格,常疏忽其他活動,影響正常教育發展;家長和教師則 常生不正常心理,為學生的保送鋪路,易肇弊端;學校與學校間由於保送名額不同,無形 中分出等級,造成彼此的惡性競爭。91教育部所指陳的這些弊病,其實也可以認定是「升 學主義」的徵候。

歸納來看,1950、60 年代以來,社會各界針對各級學校聯招的批評,主要包括:一、

每年只辦理一次考試,並且就以這兩天的考試決定前途,忽視在校多年的努力;二、選才 標準過狹,只偏重紙筆考試成績;三、名額的限制,造成激烈競爭;四、命題品質不良,

導致僵化的學習活動;五、統一放榜、分發,造成排行榜效應。此外,大學聯招對高中教 育另一個不良影響,則是造成「文理分組」現象,形成學習偏廢的問題。

1970 年代,由於大學聯考報考人數逐年累增,競爭激烈,聯考又僅憑總分分發,只 能約略甄別學生程度,卻不易鑑定適合就讀哪一科系,同時考生往往也不能就讀合乎志願 的科系,加上每年約有3/5 考生落榜,問題極大。這些問題,促使蔣彥士在擔任教育部長 期間,試圖推動「高中學力鑑定考試」,期能及早鑑別學生能力,據以作為輔導升學或就 業的資料。(蔣彥士,1973)由於此方案規劃,須經「鑑定」及格的高中學生才可獲准參 加大學及獨立學院聯招,因此消息公佈後,各方反應不一,有人認為將會使升學競爭更為 激烈,使學生負擔加重,偏遠地區高中則表示疑慮,擔心多數學生須面臨輔導就業。最後 在各方質疑中,蔣彥士轉而表示,此測驗目標將作為學生志向輔導之參考,不與聯考發生

與確保臺灣地區安全的需要,因此中央政府規劃各軍事學校與普通的大學校院一起辦理招生考試,並希望 明確規定考生均須填一個軍事院校為其入學志願。同時還增加一個誘因,即分發軍事學校學生若體格有缺 陷,可轉入普通大學;這一來卻造成有些學生投機取巧,先入軍校註冊,再多方設法申請至普通大學。國

與確保臺灣地區安全的需要,因此中央政府規劃各軍事學校與普通的大學校院一起辦理招生考試,並希望 明確規定考生均須填一個軍事院校為其入學志願。同時還增加一個誘因,即分發軍事學校學生若體格有缺 陷,可轉入普通大學;這一來卻造成有些學生投機取巧,先入軍校註冊,再多方設法申請至普通大學。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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