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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機處理

在文檔中 第四章、個案探討與分析 (頁 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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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危機處理

2005 年引進「鐘樓怪人」來台演出的新象藝術中心,由於簽約事 宜與業務理念不同,與東森休閒娛樂、東森巨蛋經營管理公司產生主辦 權之爭議,其衍生發展情形,整理如下:

z 出現質疑

整起事件源於2006 年 1 月 9 日新象藝術中心與東森巨蛋經營管理 公司簽訂合作條約,由新象藝術中心引進「鐘樓怪人」至台北小巨蛋演

出,最後卻改由東森休閒育樂公司與影響國際公司主辦。新象藝術中心 聲明稿,2006年2月14日)。

東森巨蛋行銷團隊對於新象藝術中心的質疑,於第一時間提出聲明

●報紙

●網站

●廣播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z 提出告訴

新象藝術中心於2006 年 3 月 16 日發表聲明稿,表示將對東森休閒 育樂公司提出民事訴訟及刑事訴訟,並對東森巨蛋經營管理公司違反公 平交易法之部分提出檢舉,還要對東森媒體集團提出侵害智慧財產權之 訴訟。

對於新象藝術中心的控訴,東森巨蛋行銷團隊此階段成立「危機處 理小組」,主要成員來自於東森巨蛋經營管理公司、東森休閒育樂公司、

東森公關公司、東森電視台等部門專業人士。該小組並未立即回應,僅 由東森巨蛋經營管理公司總經理林克謨接受媒體採訪,強調與新象藝術 衷心的主辦權爭議不會影響「鐘樓怪人」觀眾權益。

最近我們集團外資投資的一些接洽的業務,所以保持低調,所以變成 說他(新象藝術中心)那邊一直喊打,我們都沒有回應,外界看起來 好像我們理虧的樣子,但事實上講起來是很麻煩很複雜的東西…,其 實我們處理了好幾次的危機處理,但是都是內部作業,包括我們這邊 把所有資料都準備好等著備用,後來都沒有拿出來(D)。

東森巨蛋行銷團隊不正面回應控訴,以人際關係與私下和解方式與 新象藝術中心協調,並加強利用於產品報導與廣告的傳播工具,傳達「鐘 樓怪人」活動將正常舉行,不受任何影響。

z 合作和解

東森休閒育樂公司、東森巨蛋經營管理公司與新象藝術中心經過兩 週協商後達成協議,新象藝術中心決定撤回告訴,東森休閒育樂公司將

2006 年 4 月 1 日的「鐘樓怪人」場次交由新象藝術中心全權使用,並 以五百萬換算成媒體曝光挹注新象分別於4 月 13 日及 5 月 17 日上演的

「燃燒吧,地板」以及「西城故事」。雙方於2006 年 3 月 23 日舉行記 者會,說明新象公益場全面票價將以原價6 折優待「新象之友」,並另 外贈送3000 張票券予外籍勞工、外籍新娘及計程車司機等,以合作方 式解決此次主辦權爭議問題。

然而其他媒體工作者卻認為東森巨蛋經營管理公司應更早進行危 機處理:

東森巨蛋(經營管理公司)應該更早一點就跟新象他們合作,他們因 為有一個中間人跑進來,雖然讓他們少花一點錢(引進節目),從金錢 利益上是比較好,但是從長遠角度來看卻不值得,說難聽一點,小巨 蛋9,000個座位來講,我們預估如果當時是跟新象合作的話,可能權利 金高了一點,但是和氣生財麻,就不會出現負面消息,又可以運用新 象的資源,相信可以吸引更多票房(H)。

東森巨蛋行銷團隊與新象藝術中心以雙贏方式解決爭議,然而新聞 報導仍偏向指責東森巨蛋行銷團隊,呈現與東森巨蛋行銷團隊堅稱「沒 有錯誤」的立場產生差異,相關負面的新聞報導如:

「在此表示我的歉意和誠意」東森休閒育樂董事長趙怡對國策顧問許 博允一鞠躬,化解一個多月來東森和新象因音樂劇「鐘樓怪人」所引 發的主辦權爭議。在許博允堅持下,東森允諾捐出4月1日場次作公益 專場回饋大眾(林采韻,2006)。

原來小蝦米是可以戰勝大鯨魚的…許博允昨天表示,折騰了好幾個 月,做為一位不因強勢而退縮文化人,與勢大凌人的商人交手衝擊十 數回,最終所得到的道歉,雖不滿意但還可以接受,由於所堅持之原 則非為商業考量,而是社會公平正義之所求,因此特將此場次門票公

開發送,並且優先照顧社會弱勢團體,期以此舉讓社會上較少有機會 接觸表演藝術的朋友得以感受世界一流演出之感動(台北訊,2006年3 月28日)。

東森巨蛋行銷團隊面對爭議問題,一直保持「一切符合法律程序」

的立場,從新象藝術中心「出現質疑」到「提出告訴」階段,採取低調 回應的作法,整合統一由東森巨蛋經營管理公司公共事務部發佈聲明 稿,並且有發言人機制,以維持訊息一致性。

(董事長)趙怡跟林(克謨)總經理之外,我們沒有其他人發言,因 為這樣窗口會亂,所以我們就統一發言人就是趙怡跟林總經理,平常 的話我們也都不能對外發言(D)。

如表4-9 所示,東森巨蛋行銷團隊於「出現質疑」階段與「提出告 訴」階段僅發出聲明稿,皆未利用集團的媒體資源回應負面消息,呈現 低調的態度。為了避免影響售票情形,於「提出告訴」階段時,透過廣 告與產品報導,強調不會影響民眾的權益。直到「合作和解」階段,東 森巨蛋行銷團隊才運用記者會、電視新聞報導、報紙新聞報導等傳播工 具,進行大幅度的宣傳。

雖然最後以皆大歡喜的結果圓滿結局,然而,對於東森巨蛋行銷團 隊與「鐘樓怪人」主辦單位造成負面影響,首先為新象藝術中心於「提 出告訴」階段對於東森巨蛋經營管理公司的批評,而後其他媒體傾向於 以負面方式報導此次主辦權爭議,危機事件發生過程使東森巨蛋行銷團 隊產生負面形象。

(四)促進銷售

東森巨蛋行銷團隊提供短期誘因以鼓勵目標群眾購買服務,主 要的促進銷售工具包含:學生票優惠、贊助廠商優惠、重購優惠、

套餐優惠與套裝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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