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瑪蘭本有原住民和噶瑪蘭族生活其中,因此當外地詩人來到此地,所接觸 的除了漢人外就是原住民族和噶瑪蘭。漢人屬後來開墾者,與原住民族的利益相 衝突,以致漢人和原住民族之間存有嫌隙,零星衝突不斷。當然彼此之間孰是孰 非很難一言道盡,但我們從外地詩人眼中更能看清楚漢人和原住民族之間的紛爭 癥結。
壹、 生番
噶瑪蘭地區的原始住民有二:一是山番(生番);一是平埔番(熟番),生番 是生活於高山的原始住民。根據陳淑均《噶瑪蘭廳志》所載:全臺都有生番之害,
惟噶瑪蘭為害最甚,尤其位居叭哩沙喃,額頭有刺「王」字的生番更是殘暴,見 路有一、二位勢單力薄的人,便以手鏢傷人,生番真的尚武勇、性嗜殺嗎?我們 先看柯培元的〈生番歌〉:
風籐纏掛傀儡山,山前山後陰且寒。怪石叢箐巨龜臥,橫根老幹修蛇盤。
呦鹿成群覓仙草,捷猿結伴尋甘泉。蕉葉為廬竹為壁,松皮作瓦棕為椽。
中有毛人聚赤族,喧作鳥語攀雲端。黔面文身喜跳舞,唐人頭驢漢人奸。
或言嬴秦遣徐福,或言零丁洋販船,或言雲南梁王後,或言日本荷蘭傳。
不識不知竟太古,以似以續為葛天。薙髮輸餉歸王化,女則學織男耕田。
人生大欲先飲食,此輩喜見漢衣冠。我朝輿圖軼千古,梯山杭海暨極邊。
天之所生地所載,幾希禽獸誠可嘆。吁嗟乎!此亦窮黎無告者,聖人仁政 懷與安。74
柯培元此詩可能並非專寫噶瑪蘭的生番,其中詩一開始所言地名(傀儡山、巨龜 臥)應為鳳山縣,但也可視為柯培元對一般生番的看法,當然也包含噶瑪蘭的生 番。其中對於其食、住、裝扮等描述和史書所載大致相同。至於其後言及生番的 祖先由來則不見史載,無從驗證。除了描繪生番的生活是蠻荒、民智未開的上古 生活。柯培元在此詩中不忘歌詠清朝政府,因為有他們的統治,讓生番可過「男 耕女織」衣食無缺的生活。柯培元於道光十五(1835)年至噶瑪蘭任通判,此時
74 柯培元〈生番歌〉選自氏撰《噶瑪蘭志略》卷十三藝文志,詩,頁 191。
距噶瑪蘭收入清朝版圖也不過二十五年,所以此時原住民生活之地仍在山區或臨 海,詩人認為他們因受「教化」未深,故和禽獸相差無多,感嘆生番的境遇,詩 人為他們發出呼籲,希望朝廷能秉持往昔的仁政,使他們能過著「老者安之、少 者懷之」的生活。詩中仍存有漢民族的優越感,積極想以漢文化「同化」生番。
柯培元至噶瑪蘭只短短一個月,雖曾雇請當地住民帶領他深入叭哩沙喃(今 三星鄉),進入被他誤認為玉山的南湖大山,和原住民也有所接觸,但在此詩中 充滿詩人個人的想像和聽聞的傳說,所以較不能彰顯噶瑪蘭生番的特質。所以正 如日人伊能嘉矩所說:「蓋し當時に於はる對生番の觀想を代表すと見か」75 ----是當時對生番觀感的代表。
貳、 熟番
〈生番歌〉非專寫噶瑪蘭生番,同樣〈熟番歌〉所寫是漢人和熟番的紛擾,
在噶瑪蘭,此問題很嚴重,但在臺灣其他地方同樣也有漢番衝突的問題。在〈生 番歌〉中,詩人仍存有漢民族文化之思想,在〈熟番歌〉中,詩人卻以更貼近熟 番的立場與角度來評斷漢番的衝突:
人畏生番猛如虎,人欺熟番賤如土。強者畏之弱者欺,毋乃人心太不古!
熟番歸化勤躬耕,荒浦將墾唐人爭。唐人爭去餓且死,翻悔不如從前生。
傳聞城中賢父母,走向城中崩厥首。啁啾口桀 格無人通,言不分明畫以手。
訴未終,官若聾,竊窺堂,有怒容。堂上怒,呼杖具,杖畢垂首聽官諭。
嗟爾番,爾何言。爾與唐人皆赤子,讓耕讓畔胡弗聞。吁嗟呼!生番殺人 漢奸誘,熟番獨被唐人醜,為父母者慮其後。76
「人畏生番猛如虎,人欺熟番賤如土」,人善被人欺、欺善怕惡、「軟土深掘」, 用於漢人對生番熟番的態度,是如此貼切,卻令人欷歔。漢人的貪婪奸詐,在此 也暴露無遺,除此文字紀錄,翻開宜蘭縣史館所搜集的一本本宜蘭古文書,當中 一幀幀的手印加上鮮明整齊的「甘愿」,番地就此讓渡到漢人手中,番人卻求索 無門,還要受盡地方官的恫嚇。難怪柯培元最後也要說「生番殺人漢奸誘,熟番 獨被唐人醜,為父母者慮其後」,當父母官如能仔細查分明,相信對熟番能公平 些。
伊能嘉矩推崇柯培元〈熟番歌〉是「土地競爭の失敗者たる熟番の最後を歌 へゐなり,即ち臺灣に於けゐ番地侵佔の餘響と認むべし」77顧敏盛將之翻譯為:
「作為土地競爭失敗者之熟番最後的謳歌,亦可認為是臺灣番地被侵佔之餘響」
75 伊能嘉矩,1928【1994】,《台灣文化誌》,東京:刀江書院;1994,台北:南天,再版,頁 522。
76 柯培元〈熟番歌〉選自氏撰《噶瑪蘭志略》卷十三藝文志,詩,頁 191。
77 伊能嘉矩,1928【1994】,《台灣文化誌》,東京:刀江書院;1994,台北:南天,再版,頁 893。
78。
以上柯培元的〈生番歌〉和〈熟番歌〉在臺灣古典詩中有關原住民的詩作中,根 據顧敏耀的研究,有兩點是其特殊之處:第一、這是僅見的兩篇直接以「生番」、
「熟番」為題者;第二,以「新樂府」的形式描述熟番的社會處境者較為多見,……
但是以關懷生番處境為主題者,僅見於此。79柯培元此二詩雖非針對噶瑪蘭而寫,
但從中也可見漢番衝突之因,為清代社會不平等留下見證。
參、番俗
雖然前詩對於噶瑪蘭的住民未有確切的敘述,對於番人當時的習俗卻有詩 人蕭竹詳載之:
〈蘭中番俗〉
徧履蘭中地,番社卅六多。依山茅蓋屋,近水竹為窩。
眾怪疑魑近,心頑奈石何?往來皆佩劍,出入總操戈。
酒醉欣搖舞,情歡樂笑歌。尊卑還可愛,男女實南訛。
八節無時序,三冬亦暖和。未能傳五教,咸曉四維摩。80 董正官亦寫:
〈番社(化番成社)〉
獻地當年此熟番,社分卅六駐平原。譯名武歹龜劉別,問俗榛狉鴃舌存。
金鯉魚懸雙額喜,刺桐花發一年論。斗醪尺布售摹紙,忍極田租漢仔吞。81 此二詩皆言「三十六社」,皆是描繪噶瑪蘭族,也是當時所言「熟番」。依山傍水 蓋屋正是當時噶瑪蘭族所留遺蹟之所在。依山所指為高地,為避水患;傍水為取 水便利,可見噶瑪蘭族的生存智慧。當然身為南島語系的民族之一,有樂天知命 喜歌唱的本性,裝扮也和漢人不同。
其中最為特別,也是噶瑪蘭族尋根的標幟之一----以莿桐花開記年,莿桐花 開燦爛如火,紅遍整個夏天,但和漢人以冬盡春來為一年的算法大不相同。蕭竹 來噶瑪蘭時,噶瑪蘭開墾未久,所以蕭竹才會言:「未能傳五教,咸曉四維摩」,
感慨噶瑪蘭族未漢化。但到了董正官,卻看到了漢番的往來,漢人三言兩語,又 是拐又是騙,噶瑪蘭族一片片土地就被漢人鯨吞蠶食殆盡了。
78 顧敏盛〈人畏生番猛如虎,人欺熟番賤如土!----台灣清領時期反映原住民社會處境之詩作探 討〉
79 同上註。
80 蕭竹〈蘭中番俗〉,選自陳淑均《噶瑪蘭廳志》卷八雜識(下)記文(下)詩,頁 414。
81 董正官〈蘭陽雜詠八首〉〈番社(化番成社)〉,選自陳淑均《噶瑪蘭廳志》卷八雜識(下)記 文(下)詩,頁 420。
移墾蘭地的漢人,挾其文化之優勢、人口之驟增、經濟勢力之擴張,逐漸反 客為主,並利用噶瑪蘭人的特殊習性,與吏差的蹣頇作風,趁機壯大,逼使噶瑪 蘭人喪失土地,以至謀食日艱,難以為生。
肆、防番措施
有清一代,對於漢番雜處並非無法可治,因為從吳沙入墾以來,和番民的紛 爭時有所聞,至吳沙死後其姪吳化代理其事,「漸開二圍、湯圍。亦時有爭鬥。
四年,乃與番和。」82漢人不斷以武力強佔、結婚繼承、偷墾騙取土地、交易手 法、土著習俗等方法欺凌噶瑪蘭人,巧奪噶瑪蘭人土地。
道光十三年(1833)噶瑪蘭通判仝卜年頒立有「嚴禁越界侵削社番暨抗欠番 租碑記」83,此碑為噶瑪蘭現存最早之古碑,碑中詳載當時噶瑪蘭族因性愚憨,
不知儲蓄,為免其將來生計日絀,楊廷理任通判即於噶瑪蘭族自耕田外另有「加 留餘埔」的制度----於大社週圍二里,小社週圍一里為界,不准漢人侵界耕作。
但當時社番人少,准其將餘埔贌給漢人耕作。至翟淦通判任內,曾議官為招佃,
一甲田收粟四石之例定為番租,免其陞科。若是社番自耕田畝,無論何因皆禁止 漢佃侵界。當時「非不周詳,而杜弊亦嚴密」,但時日一久,漢人侵佔保留地或 有番租之名卻無受糧之實,造成番民生活日益窘迫。至仝卜年乃於重新勘丈土地 繪造東西勢加留餘埔圖冊後立碑於天后宮,告示漢人不可侵佔噶瑪蘭族保留地,
若有違者送官究辦。可見於開蘭之初,清政府即已注意漢番之問題,但事實是「官 民」合作,對待「熟番」賤如土,正如此碑碑文所言:「無事不圖噬番、無番不 受脧削」。
至道光十七年間李若琳至噶瑪蘭任通判,寫下〈防番〉: 界未標銅柱,疆曾劃土牛。犬羊區異類,麋鹿信同儔。
奈有髑髏癖,能無性命憂?抽藤與伐木,莫浪越山頭!84
此時漢番之爭仍未平息,雖有前人所訂「加留餘埔」政策加以保護原住民族,無 奈漢人民官相護之下,雖有通判期望彼此畫分界限,不相妨害,期望漢人保全性 命免於番民「髑髏癖」之害。除地畫標界,且為避免任何官吏假藉任何名目對於 番民索求苛捐雜稅,於道光十八年六月二十八日噶瑪蘭任通判閻炘立有「嚴禁勒 派社番換戳規費碑記」85讓原住民保有土地所有權,也免換發戳記而被需索無
82 姚瑩〈噶瑪蘭原始〉,《東槎記略》卷三,頁 70。
83 何培夫主編《臺灣地區現存碑碣圖誌》宜蘭縣•基隆市,頁 2-3。亦收於陳進傳《清代噶瑪蘭
83 何培夫主編《臺灣地區現存碑碣圖誌》宜蘭縣•基隆市,頁 2-3。亦收於陳進傳《清代噶瑪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