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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之家──美國駐台領事館

第四節 臺北市古蹟保存與維護之案例

一、 台北之家──美國駐台領事館

(一) 歷史

1、 日治時期的美國駐台領事館

1895 年馬關條約割讓台灣予日本,日人據台後,有關美國 在台之權益事宜,與日本商社溝通的仍是國駐廈門的領事。直 至1897 年 3 月 25 日,正式任命達維遜(James W Davidson)為代 辦領事,其領事館設在大稻埕建昌後街(今貴德街)隆興洋行,

(Smith Baner & Co.),是年 12 月代辦理事達唯爾升為正式為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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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成為美國駐台灣的第一任領事7

1906 年第三任美國駐台領事阿諾爾多(Julian H. Arnold),曾 向總督府要求代覓土地以便興建領事館,其希望基地能在台灣 總督府附近。

I907 年總督府以西門街後舊砲台營址為未來的美國領事館 基地,該處基地面積有八百七十二坪(2,883 平方公尺),當時地 價每坪八元三角五分。可是美國政府計畫改變,從未在該址興 蓋任何建築物。

1913 年第六任領事威廉遜(Adolph A. Williamson) 將領事 館遷至千秋街(今貴德街)三十三番地的華利洋行8。1916 年美國 原台灣領事館改稱台北領事館,領事館遷至大正町二丁目二十 四番地(今中山北路二段東側)。

1926 年 10 月 8 日第十一任領事服爾特(Charles L De Vault) 再遷館至御成町四丁目九番地,面積達三百七十五坪,此即現 被指定為三級古蹟的「前美國駐台北領事館」原址,位在今中 山北路二段十八號。當時台灣總督府對於美國擬購地建屋一事 覆函「歉難照辦」,於是美國政府向台灣土地建築公司租用9。 1941 年 12 月太平洋戰爭爆發,美國向日本宣戰,美國領事館 事務停止,直至 1946 年始恢復。

7 《台灣省通志》第二冊卷三,〈政事志外事篇〉,第四章日據時期之外事,第四節外國領事館,

159 頁。

8 《台灣省通志》第二冊卷三,〈政事志外事篇〉,第四章日據時期之外事,第四節外國領事館,

159 頁。

9 同註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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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領事館建築物本身的切實興建年代.內政部公告的資 料是1925 年前後,從文獻檔案加以探索,可以發現該地在明治 時代係由住在古亭町的周勝所擁有,原本的地目為「墳墓地至 1924 年 8 月 13 日改為「建地」,l926 年 3 月產權移轉,由位在 北門町拾臺番地的台灣土地建物株式會社取得,1932 年 9 月 11 日該土地被位在本町參丁目壹番地的台灣合同鳳梨株式會社買 下,以當時的不動產紀錄,知基地上有「煉瓦造內地瓦葺貳階 建事務所壹棟,建坪九拾二坪八勺三才」「煉瓦及木造台灣瓦葺 平家建車庫壹棟,建坪一十二坪四合七勺貳才」10

1941 年 12 月日本偷襲珍珠港,太平洋戰事爆發,美日兩 國宣戰成為敵對國,美國領事館乃關閉。

從歷年的台北市地圖考據,本建築物應該是在1916 年至 1926 年之間所興建,內政部所公告的興建年代雖不明確,但是 仍具參考價值。在缺乏相關文獻進一步佐證之下,將以政府之 資料為準,以釐清建築物的歷史背景。

1945 年台灣光復前由於美國領事館關閉,該時期本建物曾 為日本人鳥居崧使用,於光復日本投降後至國民政府遷台期 間,則因當時社會極為動亂,台灣人趕走當時居住的日本人,

強行佔用該建築,該日本人鳥居崧先生曾於1946 年 11 月致函 當時任美國駐台北領事館副領事葛超智先生(George H.Kerr)表

10 同註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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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不平,希望館方重視此事並妥善處理日本人在台灣的財產11

根據前述之史料,日治時代在台北市有明確地址的美國領 事館計有四處:(1)1898 年,大稻埕建昌後街隆昌洋行。(2) 1913 年,千秋街三十三番地華利洋行。(3) 1916 年,大正町二丁目 二十四番。(4) 1926 年,御成町四丁目九番地 (即目前中山北路 之前美國駐台北領事館)。

2、 民國時期的美國領事館

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美國於 1945 年 8 月在上海設總領事 館,1946 年增設北平總領事館,1946 年 4 月美國大使館遷至首 都南京,在重慶與台北另設領事館,任命布雷克(Ralph Blaks) 為駐台領事,當年領事館在台北市重慶南路二段四號,該建築 物在日據時期是台灣銀行總理宿舍,民國時期是故總統嚴家淦 官邸。

1946 年 7 月 6 日領事館遷至中正西路(今忠孝西路)一百一 十六號至一百一十八號。根據外交部北美司檔案記載 1948 年 4 月該部於行政之同意下依華府要求將本處房地讓售美方。1949 年 12 月 8 日國府自重慶遷都臺北,12 月 24 日美國任命師安 (Robert Strong)來台籌辦大使館,同時裁撤總領事館,另在中山 北路二段農安街二十六號設武官處,本建築物在光復初期曾是 美國海軍武官處12

11 《台灣省通志》第二冊卷三,〈政事志外事篇〉,第四章日據時期之外事,第四節外國領事館,

47 頁。

12 卓克華,〈台閩地區古蹟基本資料〉,《資訊計畫及建檔計畫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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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 年美國海軍武官處遷至信義路三段一百五十七號之 九,本建築物按史料稱為美國領事館。其後就做為大使官邸使 用,直至 1979 年 1 月 1 日起中美斷絕正式外交關係,1 月 19 日駐華大使安克志離台返美,2 月 28 日大使館關閉13。本建築 物則於 1979 年 12 月,由美國華府指示當時之美國在台協會台 北辦事處進行房地之出售事宜,直至1981 年 11 月 26 日由我政 府以中美關係事涉敏感為由正式承買,透過外交部致函相關單 位,將產權移歸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名下。1997 年 2 月 20 日指 定本建築物為三級古蹟,並以台北市政府為管理者。

3、 美國駐台領事館的歷史價值

台北市三級古蹟有二十六處,屬於清朝時期者有十六處,

以1752 年的芝山岩惠濟宮歷史最悠久。

屬於日治時期者有九處,從 1907 左右的前美國駐台領事 館,其建築性質屬於外交事務的辦公空間,自創建以來始終保 持原本的使用功能,未曾遭變動更改,在中美關係史上,本建 築物份外凸出其建築類型的價值,彰顯出其歷史的意義。(黃健 敏,2002:47)

本建築物基地原屬於台灣土地建築物株式會社、其創設於 1908 年 4 月 16 日,此社位在基隆市,在臺北市、嘉義市、高 雄市設分社,營業項目包括土地建物買賣、土木建築工事營造、

http://ccnt1.ckitc.edu.tw/arch/acstudio/research.htm.

13 同註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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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設計委託、建材製造販賣等。該會社在台灣有許多卓越的 建設,如 1911 年從事今重慶南路市街改進,1913 年北投溫泉 場,乃至嘉義市、基隆市與高雄市的大規模家屋建設,1932 年 興建全台北市最高的商業建築──位居今衡陽路的菊元百貨公 司──全台灣首設電梯的七層建築.臺灣土地建物株式會社是 二十世紀初臺灣第一個半官方半民間的土木建築營造業者,對 台灣的建築風潮有甚大的影響與貢獻。該會社在台經營成功,

於1924 年在東京另成立第一土地建物株式會社,這是當時僅有 的回歸母國日本發展的營造業。(曾憲嫻,1987:68)

該會社的建築技師鈴置良一、吉川長市、羽牟秀康等都是 台灣當代建築的先驅,鈴置良一是 1925 年 10 月抵台,(李俊華,

2000:附錄 5)本建築物落成於 1925 至 26 年之間,以時序衡 量,應非出自鈴置良一之設計,但是肯定係台灣土地建物株式 會社設計暨興建的。當今日治時期的建築物多半遭拆除改建,

由台灣土地建物株式會社所興建者在全省倖存無幾,在台北市 祇有沿著重慶南路一段與衡陽路的極少棟街屋,前美國駐台領 事館是台灣土地建物株式會社所興建,保存狀況尚可者。從台 灣史的角度,這棟築物是如今見證「台灣土地建物株式會社」

的最佳證物,在建築史上意義與價值非比尋常,值得予以保存 維護之餘,更應進一步予以再利用,使其對台灣的貢獻能融於 生活,讓更多的人知曉,讓更多的人欣賞體驗。

(二) 修護後再利用規劃的台北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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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幾個街區以外的美軍俱樂部,曾見証數十年來這條林 蔭大道的異國風情,直到 1978 年中美斷交為止,領事館被閒 置,被人們逐漸遺忘,慢慢地隱沒於叢生雜草中。

至1997 年,內政部公告指定為三級古蹟,希望給與適當的 保護繼續為歷史作見証。最後,前美國駐台北領事館得到台積 電文教基金會捐款,及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的努力,使建築物在 於 2002 年 11 月修復完成,重新綻放光芒。為中山北路二段提 供一處認識台北歷史、藝文的場所。

前美國駐台北領事館的再利用方案採行結合文化活動,資 訊與商業的新概念。新的內涵對於空間設計當然有不同的要 求,為確保再利用方案能夠順利的運作,我們有必要調整領事 館的空間特性,以迎合新增的功能。我們以忠於原設計的手法,

在保存原來空間格局比例特性的大前提下,使原來為私人用途 空間, 變成適合新內容所需要的公共空間,讓軟體規劃能夠順 利的運作。

法國近年來的古蹟復修、再利用的實例,如畢加索美術館 及 R'ecollts 舊修道院等,畢加索美術館案例,在法國古蹟保護 的發展可謂是一個轉捩點,它使古蹟保護工作脫離刻板的復原 做法,再利用的新方向。古蹟的建築形式各時期不同,要修復 回到那一個時期的原樣,是學者們的頭痛問題,學者們智慧地 跨過此一問題,把各個時期的建築,看成建築物生命的一個部 份,與建築物不可分割,甚至增加一些二十一世紀的建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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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古蹟並非已定形的某個時期的建築物,而是繼續不斷發 展。意即,現今二十一世紀的改動,將成為建築的一部份,也 將成為未來的古蹟,而其再利用方案,更是延長古蹟生命的要 素。

以上印證,歐洲在有關方面的新趨勢,各有關從事人員均 有共識;古蹟復修必需脫離古蹟博物館化,才能使古蹟繼續生 存下去,並儘可能使其生活化,再利用,以達到古蹟保存的最 佳效益.

在此台北之家於規畫上大致分成三個方面看:1、建物部份,

2、花園部份, 3、各樓層內部(再利用規劃,空間配置)

1、 建物部份:

原為一座二層高的白色洋房,與其花園相襯充份表現殖民

原為一座二層高的白色洋房,與其花園相襯充份表現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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