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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文化行政機制,提昇施政效能

第三節 臺北市古蹟活化再利用之進展

五、 強化文化行政機制,提昇施政效能

(一) 調整文化局組織與功能

成立「文化資產處」

本市市定古蹟有一0二處,依文資法所規範之歷史建築初 步調查有一千餘處,另列冊保護之老樹有一千多株,不僅數量 大,且古蹟及文化資產保存工作,包括涵蓋指定、修護、再利 用、維護及管理等,業務甚為龐雜,但目前有一個股的人力,

為提高維護與管理成效,應成立專責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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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提昇文獻會為「文史館」

臺北市文獻委員會,主要職掌為臺北市誌篡修、臺北史之 蒐集與研究、 史蹟導覽等,為充分發揮提供文史資料之功能,

改制為「文史館」,擴展業務及於歷史、人物、文學、風土與民 俗之蒐集與推廣等工作,使成臺北文化窗口,讓臺北市民、國 人及海外人士藉此認識臺北文化全貎。

閒置空間和古蹟再利用,已經是全球性潮流在台灣,不僅文建會 自 2001 年起,將閒置空間再利用當成重要政策,台北市文化局成立 以來,也將古蹟活用做為施政目標。以台北市為例,被閒置的建築和 古蹟,過去三年內陸續重新開放的已經有中山堂、市長官邸藝文沙 龍、當代藝術館、牯嶺街小劇場、林語堂故居、錢穆故居、紅樓劇場、

台北國際藝術村等。對於每一個空間的再利用方式,文化局通常是個 案處理,而不是出自於對台北市文化資源的通盤理解和規畫,隨著釋 出空間愈來愈多,因為使用不當造成「二度閒置」可能性也隨之提高。

嚴格說來,目前台北市的閒置空間或古蹟再利用方式,只是著眼 於「空間」的重新使用,對於歷史記憶的接續,以及對周邊環境的影 響和效益,都缺乏評估。例如當代藝術館,原本是台北市政府大廈,

過去市民洽公都從這裡進出;但是再利用之後成為美術館,卻沒有留 下任何歷史說明,特別是這棟古蹟的保存,還有一段驚心動魄引起日 本人隔海關注的過程。前美國大使館官邸將成為電影文化中心,文化 局期望此處能因為人才的流動和聚集,帶動台灣電影創作的躍進,但 市長馬英九前住視察,卻花了二十分鐘解釋這棟建築的歷史意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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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苦口婆心的提醒;做為電影文化中心固然很好,千萬不要忘了這棟 建建築對於中美外交的歷史意義! (于國華,2002:54)

雖然古蹟再利用的限制條件很多,但是在時代潮流的趨勢下,愈 來愈多建築工作者樂於接受挑戢,將古蹟轉換成符合現代社會所需的 生活容器,甚至因此成為帶動商機的手段。

期盼結合歷史的空間與豐碩的史料,設置城市歷史博物館,並加 強史料的整合、典藏制度的建立以及活化電子博物館的創設,以擴大 城市歷史記憶的傳播功能;藉豐富的城市歷史文化核心,提倡「臺北 學」的研究,經由激發、推廣及各種努力,塑造以城市為題材之新文 化產業,並行銷臺北,使成為華人文化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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