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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術科及筆試):考試科目及命題類型

A01技術員(維修機械類)、A02技術員(維修電機類)、A03技術員(維 修電子類)、A04技術員(維修軌道類)、A05技術員(維修土木類)、

D01技術員(原住民-維修電子類)、D02技術員(原住民-維修軌道類)

測驗科目 題型

術科測驗50% 實作題,共100分 共同科目20% 選擇題,總計50題,共100分 專業科目30% 選擇題,總計50題,共100分

(二) 運務職類:

1. B01司機員(運務車務類)、B02站務員(運務站務類)、D03站務員(原 住民-運務站務類)

C01工程員(企劃資訊類)、E01工程員(身心障礙-企劃資訊類)

測驗科目 題型

共同科目30% 選擇題,總計50題,共100分 專業科目70% 選擇題,總計50題,共100分 二、術科測驗:僅限報考類組代碼為A01-A05及D01-D02考生

下表所列受測類別之參試人員必須參加實作測試,各實測項目詳細說明如下表。

1. 將工作圖中以公司所提

三、專業證照加分(各證照生效日均應為報名截止日期以前)

9. 升降梯裝修技術士 10. 用電設備檢驗技術士 A03技術員(維修電子類)

D01技術員(維修電子類)

1. 數位電子技術士 2. 儀表電子技術士 3. 電力電子技術士 4. 工業儀器技術士

A05技術員(維修土木類)

1. 營造工程管理技術士 2. 建築工程管理技術士 3. 營建防水技術士 4. 園藝技術士 5. 大貨車駕駛執照

6. 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技術士 7. 移動式起重機操作技術士

8. 堆高機操作技術士 四、口試方式及評分重點

(一) 所有類組均採3位口試委員,一場次口試1位應考人方式進行,每位應考 人口試時間至多為10分鐘。

(二) 口試構面評分 1. 專業知識、才識。

2. 語言表達。

3. 反應能力。

4. 儀態。(身心障礙組不納入考評)

5. 人格特質。

參、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報名期間

線上報名(含繳費):109年11月9日(一)09:00起至11月23日(一)17:00 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一) 招募資訊及甄試簡章公告於本公司招募網站,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 印,不另行販售。

(二) 採網路報名,請注意報名期間及繳款期限,逾時恕不受理。

(三) 網路報名所上傳之大頭照檔案須為近3個月之正面彩色、脫帽照片,臉部 須佔照片面積之70%~80%,不得使用合成或修改之相片,亦不可使用翻 拍照或生活照裁剪;上傳之相片影像電子檔規格限定 JPG 或 PNG 格 式,檔案大小不得大於1MB,須可清楚辨識。(應考人上傳之照片將作 為甄試當日身分查驗之依據,請務必符合以上規定,避免照片未符規定 以致無法辨識,影響自身考試權益。)

(四) 身心障礙類職缺限具身心障礙證明人士報考,原住民類職缺限具原住民 族證明人士報考。報名身心障礙類考生須檢附政府機關核發且有效期間 內之新制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以便查驗;原住民類考生須檢附戶 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須註記原住民身分)以便查驗;未檢附相關證 明者,視為資格審查不符合,不得參與第二試(口試)。

(五) 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履歷資料、各項報名資訊,並請依各職類 規定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以免影響權益。

(六) 戶籍謄本:所附報名文件有曾更改姓名之註記者,及大陸人士在臺灣設 籍滿10年以上者,應檢附足以證明之戶籍謄本,未檢附相關證明者,視 為資格審查不符合,不得參與第二試(口試)。

(七) 服務單位開具之服務工作證明:本項僅適用於C01工程員(企劃資訊 類)及E01工程員(企劃資訊類),應試資格條件特別要求應加附服務 單位開具之工作(服務)證明正本(須載明工作起訖期間、職務工作內 容、職稱及加蓋公司章),未檢附相關證明者,視為資格審查不符合,

不得參與第二試(口試)。

(八) 上述所列應檢附相關證明者,皆應於網路報名時上傳所需資料,本公司 將於第一試(術科及筆試)後進行資格審查,資料審查不符合者,不得 參與第二試(口試),亦不得要求補繳資料或退費,請考生於報名時務 必自行確認資料之完整性及正確性。

三、繳費方式

(一) 報名費用(試務行政費用)為新臺幣800元整;報名費收據請於筆試入 場通知書(准考證)開放查詢之日起至筆試測驗結束後一個月內至本公

司招募網站下載列印,不另行寄發紙本收據。

(二) 繳費方式:報名後請儘速於繳款期限內完成繳款,逾期將不受理報名。

1. 請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辦理(各項手續費由應考人自行負擔):

(1) 自動櫃員機(ATM)轉帳。

(2) 網路銀行(WEB ATM)轉帳。

(3) 線上刷卡。

(4) 超商條碼。

請注意該帳號為針對個別報名者設置之專用繳費帳號,每一位完成網路 報名者之帳號均不相同,繳費時請勿與他人共用。

2. 轉帳前請確認金融卡是否有約定/非約定轉帳功能之設定,如因故未能 於報名期限內轉帳成功,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3. 參加甄試人員請先詳閱簡章各職類遴選條件及相關規定,每人僅可擇一 類組報名,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於招募網站選擇報名類組後,不得再 變更報名類組;完成報名程序繳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消報名或 退還報名費。

(三) 確認是否完成繳費:

1. 採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網路銀行(WEB ATM)轉帳、線上刷卡 或超商條碼繳費者,繳費後請立即確認交易明細表及帳戶內是否已扣款 完成,並請於繳費第5個工作天後至本公司招募網站,檢視付款狀態是否 呈現「已付款完成」之狀態。

2. 採上述繳款方式於完成繳費後,不須傳真交易明細表。有關繳款相關疑 問,請洽詢:

(1) 客服專線:(03)286-8789

(2) E-mail:recruit@tymetro.com.tw

肆、測驗日期、科目及時間

一、第一試(術科及筆試)日期及時間

術科:109年12月13日(日)09:00至12:00。

筆試:109年12月13日(日)14:00至16:40。

(一) 測驗時間及科目:

1. 報考【A01-A05】、【D01-D02】類組之人員應參加術科測驗,術科0分 或缺考者,不得參加第二試(口試)。

報考【B01-B04】、【C01】、【D03】、【E01】類組之人員

節次 測驗科目 預備 測驗時間

第一節 共同科目 13:50 14:00 – 15:00 第二節 專業科目 15:30 15:40 – 16:40 (三) 應考人應於每節筆試考試預備鈴聲響時依指定位置就座。

(四) 測驗地點:109年12月3日(四)於本公司招募網站公告考場地點,考場 設置以桃園地區為主。

(五) 試場配置將公告於本公司招募網站,應考人可於109年12月10日(四)

10:00後至本公司招募網站查詢試場位置與座位編號等,請直接由網頁列

口試:110年1月13日(三)、1月14日(四)

(一) 設桃園地區考場,應考人可於110年1月11日(一)12:00 起至本公司招 募網站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准考證)號碼、測驗時間及試場位置,請 直接由網頁列印准考證,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測驗當天必須攜帶准考 證入場。

(二) 第二試當日應考人須持具有照片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

照、護照、健保 IC 卡,請擇一攜帶;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內),未 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三) 第二試報到時須繳交下列表件(包括正本查驗及影本各一式三份;請直 接以影印或粘貼於A4空白紙張上,審查後恕不退還),下列資料未於報 到時繳交,不得參加第二試:

1. 繳交文件資料檢核表:請於110年1月11日(一)12:00起至本公司招募網 站下載甄試文件填寫。

2. 應考人個人相關資料:含個人資料表(請黏貼新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 印本)及自傳;相關表單請於110年1月11日(一)12:00起至本公司招募 網站下載填寫。

3. 國籍具結書:請於110年1月11日(一)12:00起至本公司招募網站下載填 寫。

4. 畢業證書:

(1) 如為國內學校須檢附中文版畢業證書。

(2) 如為國外學歷須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及「高級中等學校 辦理學生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辦理,並檢附下列文件:

i.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畢業證書中文譯本 (正本 請影印後附繳)。

ii. 包括國外學歷修業之起迄期間之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 一份。目前無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 益。如未能出具已完成前項單位驗(認)證之證明,將不符合本簡 章所規定之資格條件,不得入場參加第二試。

5. 服務單位開具之服務工作證明正本:本項僅適用於C01工程員(經營管 理-企劃資訊類)、E01工程員(身心障礙-企劃資訊類),應試資格 條件特別要求應加附服務單位開具之服務工作證明正本(須載明工作起 訖期間、職務工作內容、職稱及加蓋公司章)。

6.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與職務相關之證照(如: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資訊 專業人員證照、勞安衛生人員證照、內部稽核員證照等)、國家級技能 檢定、語言能力檢定、個人優良表現等資料(作為口試項目評分之參考 依據)。

※第二試報到應繳資料列表:

項次 應繳資料 份數 說明

1

應 考 人 個 人 資 料 表

(應黏貼新式國民身 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一式三份 110 年 1 月 11 日 ( 一 ) 12:00起至本公司招募網 站下載。

2 應考人個人自傳 一式三份 3 國籍具結書 一式三份

4 畢業證書  應攜帶正本查驗

 請繳交影本一式三份

國內學校須檢附中文版 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請 依簡章規定辦理。

5

工作證明

(正本驗證、影本送口 試委員)

請繳交:

 正本一份

 影本一式三份

C01工程員及E01工程員 需檢附服務單位開具之 服務工作證明。

6 證照加分  應攜帶正本查驗

 請繳交影本一式三份

如因證照加分進入第二 試者,於第二試需檢附 證照正本。

7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 應攜帶正本查驗

 請繳交影本一式三份 依個人實際情況繳交。

伍、應試規則

一、第一試─筆試

(一) 請攜帶具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 照、健保 IC卡,請擇一攜帶;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內;如有更名 者,需附戶籍謄本以供驗證),並依准考證指定時間及測驗地點應試;

未攜帶准考證及前述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二) 應考人應於測驗預備鈴響時依座號就座,第一節測驗開始後遲到10分鐘

(二) 應考人應於測驗預備鈴響時依座號就座,第一節測驗開始後遲到1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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