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以品牌資產、行銷策略、整合行銷傳播與社區關係為主軸,整理可供研 究依循之文獻學理如下:
一、品牌與品牌權益 1、品牌
由於品牌行銷在市場上熱絡的發展趨勢,使得品牌無所不在,無不受到各組 織公司的高度重視。
品牌,根據美國行銷學會(American Marketing Association)在 1960 年的 定義:是一個名稱、名詞、標記、符號、設計或以上各項的綜合,試圖來辨認廠 商間的產品或服務,且進而與競爭者產品具有差異化。
Kolter(1994)認為一個品牌可以傳達六種意義給消費者:
(1)屬性(attribute):品牌之某些屬性給消費者的第一印象。
(2)利益(benefit):消費者主要購買的是利益,一個品牌擁有不少屬性,而屬 性必須被轉換成功能性利益或情感性利益。
(3)價值(value):品牌可傳達生產者的價值,並配合消費者所尋找的真正價值。
(4)文化(culture):即代表製造廠商或來源國的文化。
(5)個性(personality):品牌可反映出某些個性,亦可由有名望的人來表現。
(6)使用者(user):由品牌看出購買或使用該品牌的顧客類型。
2、品牌權益
品牌權益是 1980 年代興起的一個概念,而其定義至今仍相當分歧。
Aaker (1991)認為品牌權益是聯結於品牌、品名和符號的一個資產和負債的集 合,能為消費者和廠商提供價值;Aaker 也指出品牌權益由以下五大構面來創造 其價值。
(1)品牌忠誠度:消費者的品牌忠誠度可降低廠商的行銷成本,並減少競爭者的 競爭能力。
(2)品牌知名度:指消費者對品牌的回憶與認識,品牌知名度的重要性在於能使 品牌被消費者列入購買方案中加以評估,其構面從「不為人知」到「人人皆知」
的連續帶。
(3)知覺品質:品牌會與整體的品質認知相連結,而知覺品質會直接影響到消費 者的購買決策與品牌忠誠度,知覺品質已成為許多企業的重要經營責任及永久競 爭優勢的來源之一。
(4)品牌聯想:任何與品牌有關的事物即為品牌聯想;品牌聯想或稱品牌印象可 說是最能被接受的品牌權益,其可幫助消費者處理資訊,並協助品牌定位,同時 也是品牌延伸的基礎。
(5)其他專有的品牌資產:如專利、商標、配銷網路之間的關係等,是防禦其他 品牌競爭的基礎。
Keller(1993)則是由消費者觀點來定義品牌權益,認為品牌權益是來自於 品牌的行銷效果,也就是消費者的品牌知識(brand knowledge);而品牌知識則 是由品牌知名度及品牌形象(即品牌聯想的組合)所形成的聯想網路(associative network)記憶模式,內容分述如下。
1、品牌知名度(brand awareness):消費者對品牌回憶及品牌認識的表現。
(1)品牌回憶(brand recall):是指給消費者一組產品類別時,消費者能記憶 回想起該品牌的能力。
(2)品牌認識(brand recognition):是指當給予某品牌為一既定線索時,消費 者能確定該品牌曾出現過的能力。
2、品牌形象( brand image):是指存在於消費者記憶中之一組與某個品牌相連 的聯想,反應出對該品牌的認知,也就是消費者已經形成有關品牌的知覺 組合,亦可說是消費者對於品牌的知覺性概念。
綜合而言,品牌權益可視為一種資產,一種附加價值,在不同的方面有不同 的呈現方式,亦即所謂的品牌權益是透過品牌可以提昇消費者處理資訊的能力、
購買決策的信任感及滿意度來提供該品牌的價值,對公司而言,則可藉由品牌行 銷的效率、加強消費者的品牌忠誠度等的提昇,來創造品牌所能帶給公司的價值。
二、行銷策略
西方學者 McCarthy E. Jerome 將企業行銷分為產品(Product)、訂價
(Price)、通路(Place)與推廣(Promotion)等四項。為了找出最佳的行銷組 合並付諸行動,公司必須進行行銷分析、規畫、執行與控制。透過這些活動,公 司可監視並適應行銷環境。
1、產品(Product)
產品的定義為市場上任何可供注意、購買、使用或消費以滿足慾望或需要的東西。
產品不只是有形的財貨;就廣義而言,產品包括實體物品、服務、人、地方、組 織、觀念,或這些項目的組合。
產品有三種不同的層次。最基本的層次為核心產品(core product),亦即整 個產品的中心,它包括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時所尋求解決問題的服務或核心利益,
因此,行銷人員在設計產品時首先必須定義核心產品帶給消費者的利益。產品規 畫人員其次必須把核心產品轉變成有形產品(actual product);有形產品有五種 特徵:品質水準、功能特色、設計、品牌名稱及包裝。最後,產品規劃人員應該 決定隨有形產品提供那些附加的服務或利益的附增產品(augmented product)給 顧客。
依消費者使用產品或服務的類型可將產品分為兩大類──消費品與工業品。
消費品(consumer products) 係指被最終消費者購買用於個人消費的產品,行 銷人員通常依據消費者如何購買產品對消費品加以分類。
2、價格(Price)
以換取同等價值的產品或服務。傳統上,價格是影響購買者選擇的一項主要 因素,這種想法仍舊盛行於較貧窮的國家、貧窮的顧客群體及日用品形態的商品。
然而,非價格因素在購買者選擇行為上愈來愈受重視。定價的方式可分為:
(1)成本導向定價法(cost-based approach):
包括了 1.成本加成定價法(cost-plus pricing)──依據產品的成本加上某一
標準比例、2.目標利潤定價法(target profit pricing)──係廠商根據某一目 標利潤訂定價格。
(2)價值導向定價法(value-based pricing):
主要是依據購買者的認知價值,而非產品的成本來設定目標價格,依據這些 目標價值與價格來引導產品設計的決策,及決定注入那些成本來製造產品,此一 過程的結果是,先分析消費者的需要與價值認知作為定價的起始步驟,再設定價 格以符消費者的認知價值。
(3)競爭導向定價法(competition-based approach):
又分為 1.現行價格定價法(going-rate pricing)──係指公司大體上依據競爭 者的價格來定價,較不考慮本身成本或市場需要狀況;2.投標定價法(sealed-bid pricing)公司考慮的重點是競爭者會提報何種價格,而不拘泥於成本或需要狀 況。競標的目的在爭取合同,因此價格必須比競爭者低才行。
3、通路(Place)
Kotler(1999)將通路定義為在特定產品或服務從生產者移轉至消費者的過 程中,所有取得產品所有權或協助所有權移轉的機構和個人。通路的組織可分為 傳統配銷通路(conventional distribution channel)、垂直行銷系統(vertical marketing system, VMS)、水平行銷系統(horizontal marketing system)與混 合行銷系統(hybrid marketing channel)三種類型,分述如下:
(1)傳統配銷通路:
由一群獨立的製造商、批發商與零售商所組成。每位成員皆為一獨立的企業 個體,各自追求自身利潤的極大化,即使因此而損害整個行銷通路的利益亦在所 不惜。通路中沒有任何一個成員對其他成員有絕對或足夠的控制力,也沒有一個 正式的機構來指派角色和解決衝突。
(2)垂直行銷系統:
其製造商、批發商和零售商結為一體,通路成員有的同屬一個公司,有的有 特許權關係,有的有足夠的力量使其他成員與之合作。垂直行銷系統的支配者可 以是製造商,也可以是批發商或零售商。垂直行銷系統可以有效地控制成員的行 動,管理通路成員各個追求目標所發生之衝突。它可以達到規模經濟,增加談判 力量,避免提供重複的服務。
(3)水平行銷系統:
在行銷通路中另外一項重要的發展是水平行銷系統,即在同一層次上兩家或 兩家以上的公司聯合,共同開拓新的市場機會。這些公司可因結合資本、生產力 或行銷資源而密切合作以完成獨家經營所不能達到的效果,公司亦可加入競爭者 或非競爭者的行列。它們可以在暫時或永久性的協議下彼此相互合作,也可以共 組另一個公司。
(4)混合行銷系統:
單一公司建立兩個或以上的行銷通路,以接觸一個或以上的顧區隔,在公司 面對大規模與複雜的市場時,混合通路可帶來許多利益。在每條新的通路中,公 司可擴張其銷售額與市場佔有率,並可依其所專長的通路來滿足多樣化的顧客區 隔的特定需求,而獲得有利的機會。然而,此種混合通路系統較難控制,且因太 多通路在競逐有限的顧客與銷售量,故其彼此間往往會發生衝突。
4、推廣(Promotion)
Kotler(1999)將 McCarthy 所稱的行銷組合(promotion mix)稱之為行銷 溝通組合(marketing communication 其定為──一種包括由廣告、人員推銷、
銷售推廣和公共關係組成的特殊組合,用來追求其廣告和行銷目標。五種主要推 廣工具敘述如下:
(1)人員推銷(personal selling):
由公司的銷售人員對顧客做各別報告,其目的在促成交易與建立顧客關係。
(2)廣告(advertising):
1984 年,美國行銷協會(AMA,American Marketing Association),以行銷 面向闡釋較周延的廣告定義:「所謂廣告,是由一位特定的廣告主,在付費的原則 下,藉非人際傳播的方式,以達到銷售的一種觀念、商品或服務之活動。」
(3)公共關係(public relation):
根據美國公共關係先進 Dr. Rex Harlow 搜集 400 多個公共關係定義後,所作 的界定為:「公共關係具有一種特殊的管理功能,協助建立機構與群眾間的雙向溝 通、瞭解、接納與合作。並參與解決公共問題,協助管理階層促進群眾了解事實 真象、對民意有所反應、強調機構對群眾利益所負的責任,並利用研究工具,隨 時因應外界變化,加以運用,形成早期預警系統,以預測未來發展趨勢並作健康 的傳播。」
(4)促銷(sales promotion):
學者劉美琪將促銷定義為「在短期內,利用商品以外的刺激物(incentives), 刺激商品銷售的一種活動。」常見之促銷手法有:降價 折扣(Price-Off or Discounts)、.折價卷(Coupons)、試用(Samplings)、贈品、抽獎(Sweepstakes)。
學者劉美琪將促銷定義為「在短期內,利用商品以外的刺激物(incentives), 刺激商品銷售的一種活動。」常見之促銷手法有:降價 折扣(Price-Off or Discounts)、.折價卷(Coupons)、試用(Samplings)、贈品、抽獎(Sweepstak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