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五章 防衛性駕駛能力與影響因素分析

5.2 影響因素分析

5.2.1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本節欲探討機車駕駛人防衛性駕駛能力與人口社經變數、騎乘行為資料間是 否存在特定關係,故於此本研究利用Rasch模式所校估出之參數值,分析潛在變 數與受測者社經背景與騎乘行為之關係。社經背景變數包括性別、居住地、教育 程度、平均月收入與年齡等;騎乘行為資料則包括騎乘頻率、每日平均騎乘時間、

開始騎機車之年紀、騎乘年資、因事故而受傷之經驗、因事故造成僅財損之經驗、

差點發生事故之經驗、機車種類、安全帽種類、騎乘自信、操控車輛難度、汽機

表5.5 騎乘行為與機車駕駛人防衛性駕駛能力之變異數分析

時間部份,可看出每日騎乘機車時間越久之受測者,其防衛性駕駛能力越高。

在開始騎乘機車年齡部份,依現行考照須滿18歲之規定,將受測者分為未滿 18歲與18歲以上兩組,並可發現在18歲之前即開始騎乘機車的受測者之防衛性駕 駛能力顯著低於18之後才開始騎乘機車之受測者。在騎乘機車年資部份,可發現 受測者之防衛性駕駛能力大略隨著受測者騎乘機車的年資增加而增加,而經多重 比較後發現,騎乘機車年資超過21年的受測者之防衛性駕駛能力,顯著高於騎乘 年資介於1~5年、騎乘年資介於6~10年、騎乘年資介於11~15年與騎乘年資介於 16~20年之受測者群組。

在騎乘機車種類部分,可發現騎乘輕型機車與騎乘重型機車的受測者之防衛 性駕駛能力約略相同,各群組之間並無顯著差異。在佩戴安全帽部份,可發現代 瓜皮帽的受測者之防衛性駕駛能力約略低於帶半罩安全帽等級以上的受測者,但 並未有顯著差異。在汽機車駕照持有方面,可發現持有機車駕照的受測者防衛性 駕駛能力較無機車駕照的受測者低,而持有汽車駕照的受測者,其防衛性駕駛能 力高於未持有駕照之受測者,但皆未有顯著性之差異。

在騎乘自信部份,將認為自己騎乘機車技術至少與一般人相同之受測者以高 騎乘自信者表示,將認為自己騎乘機車技術較其他人差之受測者以低騎乘自信者 表示,可發現高騎乘自信者之防衛性駕駛能力顯著高於低騎乘自信者。在操控車 輛部分,將覺得操控機車容易與非常容易之受測者分為一組,將覺得操控機車難 度為普通與困難之受測者分為另一組,可發現認為操控機車容易之受測者的防衛 性駕駛能力顯著高於認為操控機車難度為普通與困難之受測者。在市區騎乘速度 部份,以時速50公里作分界,高過時速50公里的受測者代表高騎乘速度者,未超 過時速50公里的受測者代表低騎乘速度者,可發現低騎乘速度者的防衛性駕駛能 力顯著高於高騎乘速度者。

在學習騎乘機車方式部份,多數機車駕駛人為自行摸索如何騎乘機車,故於 此將自行摸索分為一組,將父母或朋友教導及接受正式駕駛教育訓練分成另一 組,可發現採自行摸索方式學習騎乘機車的受測者有較高的防衛性駕駛能力,且 顯著高於受過父母、朋友或正式駕駛教育訓練教導的受測者。在父母對於受測者 騎乘機車的態度部份,可發現父母態度為反對的受測者之防衛性駕駛能力相對較 高,但各群組間並無顯著差異。

最後透過變異數分析來探討事故經驗與機車駕駛人防衛性駕駛能力之關 係,分析結果如表5.6所示。首先檢視因機車事故造成自己或別人受傷部分,可 發現過去有受傷經驗之受測者的防衛性駕駛能力顯著低於未有因機車事故造成 自己或別人受傷經驗之受測者;而在因機車事故造成僅車輛毀損但未受傷部分,

可發現有此種事故經驗之受測者的防衛性駕駛能力顯著低於未有僅車輛毀損之 受測者,最後在差點發生事故部份,雖然騎乘機車時無此種經驗的受測者之防衛 性駕駛能力略高於有差點發生事故經驗的受測者,但兩群組無顯著差異。

表5.6 事故經驗與機車駕駛人防衛性駕駛能力之變異數分析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