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實驗結果與分析
4.2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4.2.1 單槓運動訓練分析.右手
變數 1:右手正常情況之握力 變數 2:右手吊單槓後之握力
表(十六)、單槓運動訓練(右手)ANOVA 表-正常-吊單槓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組間 7031.717 20 351.586 1.372 .322 組內 2306.583 9 256.287
總和 9338.300 29
假設:
H0:
µ
1 =µ
2H1:
µ
1≠µ
2H0:右手正常情況下之平均數等於右手吊單槓後之平均數 H1:右手正常情況下之平均數不等於右手吊單槓後之平均數 由表(二十五)中可以得知,其 P 值為 0.322,在 95%水準之下
0.322 > 0.05
因此接受虛無假設 Ho,即右手正常情況的握力會等於右手吊單槓後之握力。
此統計分析結果證明吊單槓運動對於握力之影響效果有限。
(2). 正常情況、槓上支撐
變數 1:右手正常情況之握力 變數 2:右手槓上支撐後之握力
表(十七)、單槓運動訓練(右手)ANOVA 表-正常-槓上支撐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組間 9696.250 20 484.813 3.270 .036 組內 1334.417 9 148.269
總和 11030.667 29
假設:
H0:
µ
1 =µ
2H1:
µ
1 ≠µ
2H0:右手正常情況下與右手槓上支撐後的數據平均數間無顯著差異存在 H1:右手正常情況下與右手槓上支撐後的數據平均數間有顯著差異存在 由表(二十六)中可以得知,其 P 值為 0.036,在 95%水準之下
0.036 < 0.05
因此拒絕虛無假設 Ho,即右手正常情況的握力不等於右手槓上支撐後之握 力。
此統計分析結果說明:槓上支撐後的握力不等於正常情況下的握力,即槓上 支撐運動對於握力有一定程度的影響。
(3). 正常情況、休息 30 分鐘後 變數 1:右手正常情況之握力 變數 2:右手休息 30 分鐘後之握力
表(十八)、單槓運動訓練(右手)ANOVA 表-正常-休息後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組間 4892.333 20 244.617 1.524 .262 組內 1444.333 9 160.481
總和 6336.667 29
假設:
H0:
µ
1 =µ
2H1:
µ
1 ≠µ
2H0:右手正常情況下與右手休息後的數據平均數間無顯著差異存在 H1:右手正常情況下與右手休息後的數據平均數間有顯著差異存在 由表(二十七)中可以得知,其 P 值為 0.262,在 95%水準之下
0.262 > 0.05
因此接受虛無假設 Ho,即右手正常情況的握力等於右手休息後之握力。
此為統計分析結果,在 95%的信心水準之下,其檢定結果為正常情況與休息 後的握力值是一樣的,但並非指恢復至同等程度,而是其差異程度小,可視為結 果相同。
(4). 吊單槓、槓上支撐
變數 1:右手吊單槓後之握力 變數 2:右手槓上支撐後之握力
表(十九)、單槓運動訓練(右手)ANOVA 表-吊單槓-槓上支撐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組間 10933.500 24 455.563 23.442 .001 組內 97.167 5 19.433
總和 11030.667 29
假設:
H0:
µ
1 =µ
2H1:
µ
1 ≠µ
2H0:右手吊單槓後與右手槓上支撐後的數據平均數間無顯著差異存在 H1:右手吊單槓後與右手槓上支撐後的數據平均數間有顯著差異存在 由表(二十八)中可以得知,其 P 值為 0.001,在 95%水準之下
0.001 < 0.05
因此拒絕虛無假設 Ho,即右手吊單槓後的握力不等於右手槓上支撐後之握 力。
此統計分析結果顯示吊單槓與槓上支撐的數據存在顯著差異性,因此可再次 印證前述分析中提及槓上支撐後的握力較吊單槓後來得大,即槓上支撐影響握力 程度比吊單槓來得小。
(5). 吊單槓、休息 30 分鐘後 變數 1:右手吊單槓後之握力 變數 2:右手休息 30 分鐘後之握力
表(二十)、單槓運動訓練(右手)ANOVA 表-吊單槓-休息後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組間 6163.500 24 256.813 7.415 .017 組內 173.167 5 34.633
總和 6336.667 29
假設:
H0:
µ
1 =µ
2H1:
µ
1 ≠µ
2H0:右手吊單槓後與右手休息後的數據平均數間無顯著差異存在 H1:右手吊單槓後與右手休息後的數據平均數間有顯著差異存在 由表(二十九)中可以得知,其 P 值為 0.017,在 95%水準之下
0.017 < 0.05
因此拒絕虛無假設 Ho,即右手吊單槓後的握力不等於右手休息後之握力。
此統計分析結果表示吊單槓後的握力不等於休息後之握力,因休息後的握力 會有恢復的趨勢,故與吊單槓後有存在差異性。
(6). 槓上支撐、休息 30 分鐘後 變數 1:右手槓上支撐後之握力 變數 2:右手休息 30 分鐘後之握力
表(二十一)、單槓運動訓練(右手)ANOVA 表-槓上支撐-休息後
平方和 自由度 平均平方和 F 檢定 顯著性 組間 6014.000 25 240.560 2.982 .148 組內 322.667 4 80.667
總和 6336.667 29
假設:
H0:
µ
1 =µ
2H1:
µ
1 ≠µ
2H0:右手槓上支撐後與右手休息後的數據平均數間無顯著差異存在 H1:右手槓上支撐後與右手休息後的數據平均數間有顯著差異存在 由表(三十)中可以得知,其 P 值為 0.148,在 95%水準之下
0.148 > 0.05
因此接受虛無假設 Ho,即右手吊單槓後的握力等於右手休息後之握力。
此統計分析結果證明正常情況下與休息後的握力是相等的,但此相等並非指 握力在同一種程度,而是休息後的恢復程度已趨近於正常情況下的握力,因此視 為具有相同水準的握力。
4.2.2 單槓運動訓練分析-左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