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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權保障:政治參與之層面

人權保障之議題,不僅為世界人權宣言(The Universal Declartion of Human Rights)所揭示,亦為我國憲法之基本理念。人權保障是否完善,

乃是觀察一個國家的政治制度設計是否完善的重要面向。政治制度設計完 善,就是民主國家的表徵。因此,觀察台灣是否已達到民主鞏固之境界,

人權保障程度檢討是必然要件。

自 1803 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Marbary v. Madison 一案以來,司法違憲 審查已成為美國民主傳統中的主要憲政運作方式在憲法解釋的過程中,大 法官是憲法能否伸張正義的重要角色。在司法體制中,法官應是最不受政 治力影響的正義化身,在人民的自由與權利受損時,法官應秉持正義及道 德作出正確的判決,而不是成為政治醜陋的遮掩板。誠如蘇格拉底(Socrates, 469-399 B.C.)所言:

法官並不是坐在那裡把公正當作一種恩惠 來分發,而是要決定公正在哪 裡,他們發誓不按個人好惡來定案,而是要依法做出公正的判決。14

雖然蘇格拉底的民主理念與現代民主政治並不全部相同,但其對於法 官判決鏗鏘有力的陳述,仍值得深具政治性的大法官深思。國民黨執政時 代因政治因素使然,人權部分包括自由權、隱私權,以及政治權等,皆受 到扭曲及壓迫,但在民主化浪潮及教育普及的驅使下,人民對於己身權利 越來越重視,從爭取政治權至最近的指紋隱私權等爭議,大法官是否能正 義地詮釋憲法意涵,稱職地扮演憲法賦予的神聖使命?台灣要成為民主鞏 固國家,人權保障乃必須討論之議題。人權保障不僅是民主國家政治道德

14 王曉朝譯(2003),《柏拉圖全集》,台北:左岸,頁 22。

的議題,亦是司法正義的展現。總言之,人權保障既是民主鞏固的檢驗面 向之一。

國內探討人權之文獻方面,李震山教授對於人權理論研究甚深,其著 作包括〈基本權各論基礎講座(1)--人性尊嚴〉(2003)、〈憲法中基本權利 保障規範間之關係〉(2003)、〈論移民制度與外國人基本權利〉(2003)、〈憲 法意義下之「家庭權」〉(2004)、〈法律與生命倫理--以基本權利保障為中 心〉(2004)、〈資訊時代下「資訊權」入憲之芻議〉(2005)、《多元、寬容 與人權保障–以憲法未列舉權之保障為中心》(2006),及〈政府資訊公開 法與資訊隱私權保障〉(2007)等,對於基本權利與非基本權利詮釋相當 詳細。

此外,保障人民之人性尊嚴乃現代民主國家重要議題。我國憲法並未 明定人性尊嚴為何,但憲法第二章基本人權條款、基本國策中關於社會安 全與福利之用語,以及憲法增修條文中關於婦女人格尊嚴之保障等,均可 看出我國憲法保障人性尊嚴之理念。但憲法無明定人性尊嚴,如何揭示人 性尊嚴之理念,即必須靠大法官解釋予以導出。關於人性尊嚴之意涵,李 震山教授所著之《人性尊嚴與人權保障》(2000)一書,對於人性尊嚴有 精湛之分析。

學者Jack Donnelly所著Universal Human Rights in Theory and Practice

(2002)一書,共分四大部分,第一部份是描述人權理論朝向世界主流價 值觀的過程及內容,第二部份是分析文化相對主義(Cultural Relativism)

及世界化的人權,第三部份是說明世界人權機構的組成,並說明世界各國 的外交政策對於與人權保障之間的關係,第四部份則是分析當代各國對於 人 權 保 障 的 理 論 與 實 踐 。 此 外 , 學 者 Peter Uvin 的 Human Rights and Development(2004)及John Mahoney and Jack Mahoney的The Challenge of Human Rights: Their Origin, Development, and Significance(2006)二本作 品,對於人權理論及發展都有詳細描寫,是研究人權理論需要閱讀之參考 資料。

再者,論及政治參與。政治參與包括選舉制度設計及選舉過程,亦包 括政治者的行為及任何影響政治判斷或選舉的行為與方法。15黃紀教授在 選舉及民意調查方面有相當深入的研究,政治參與包括民意調查選項,因 此,黃紀教授所作的民意調查文獻是值得參考之資料,例如《選舉穩定與 變遷:台灣選舉地緣資料庫之建置與應用(1/2)》(2004)、〈過程公開、成 果共享:「2001 年台灣選舉與民主化調查」的執行過程與資料釋出〉

(2003),以及為民意調查中心所作的認同資料等。

游清鑫教授的著作包括〈論當前國會選舉制度改革的一些問題〉

( 1999)、〈「總統選舉與國家發展」專輯六--總統選舉與民意調查〉

(2000)、〈民意調查的演進與未來發展〉(2006)等,是關於選舉制度改 革及民意調查的研究。黃秀端教授主持過不少國科會研究計劃,大多是關 於立法委員的行為、候選人對於選區選民的認知、選舉制度,以及投票行 為,16其著作〈單一選區與複數選區相對多數制下的選民策略投票〉

(2001)、〈候選人形象、候選人情感溫度計、與總統選民投票行為〉

(2005)、〈兩大黨對決局面儼然成形〉(2006)三篇文章,分析選舉制度、

候選人,以及投票行為三者之關係,可作為研究者研究政治參與的參考。

林繼文教授之著作〈選舉制度改革對政黨國會席次之影響--理想與現 實的對話〉(2002)、〈單一選區兩票制與選舉制度改革〉(2003)、〈政府體 制、選舉制度與政黨體系:一個配套論的分析〉(2006);洪永泰教授之作 品《政黨認同、領袖魅力與選舉競爭》(2001)及〈選舉結果與選前估票 之分析〉(2002),對於選舉制度及選舉過程有許多論述。林佳龍教授的〈總

15 Geraint Parry在Participation in Politics一書中,對於政治參與研究甚深。Parry認為,政治參 與是為了達到某一政治目標的手段。Parry 分別從人民立場及政府立場來研究,從研究中他發 現,個人或團體若想爭取政府政策支持或某些資源,必須透過政治活動來達到此目的,因此政 治參與即為爭取權力或資源的手段;但若以政府立場而言,政府若想要人民支持政府政策以提 高統治正當性,利用政治參與讓人民對政府有向心力,也是一種政治操控的手段。See Geraint Parry, 1972, Participation in Politics, Manchester: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16 黃秀端教授的國科會研究計劃案包括《立法委員對選區的認知和對選區的服務》(1991)、《1994 年台灣地區市長候選人競選模式之研究》(1994)、《國會研究---從舊國會到新國會的發展: 解 嚴前與解嚴後立法院委員會的角色與委員會成原的行為(I)》(1999)、《國會研究---委員會的運 作以及立法委員在委員會的行為分析。國科會研究計劃》(1999)、《台灣地區選舉行為與選舉 制度 選舉制度與選民投票抉擇。國科會研究計劃》(1999)、《公元兩千年總統大選選民投票行 為》(2001)、《政黨、次級團體與立法院內之投票聯盟》(2002)等。

統選制的選擇與效應〉(1999)、〈政權交接的重要原則與法制化〉(1999)、

〈台灣民主化與政黨體系的變遷:菁英與群眾的選舉情節〉(2000)及〈政 權移轉的反省與前瞻〉(2001)等,值得參考。尤其是政權交接的原則與 法制化問題,不僅是民主化國家會面臨的問題,更是具有國家認同或民族 認同的國家所應重視的問題。

承上所述,本論文擬以「有限政府」、「依法而治」、「人權保障」三項 指標,配合政治發展、政治參與,及政治穩定等政治學理論來檢視司法違 憲審查在台灣民主鞏固時期之角色定位,期由政治與憲法之對話,分析整 理出台灣民主鞏固之現況與政治權利之保護。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壹、研究範圍

由於民主並無放諸四海而皆準且可精確估算的終極目標,因此民主化

只有起點沒有終點。無論是對已開發的自由民主國家而言,或是對開發中 的新興國家而言,民主化的研究僅是程度及情況的不同與差別,不會有民 主終站的問題。因此,對於民主化初始、民主轉型與民主鞏固時間上的區 隔及界定,應視該國的歷史背景及政治發展而定。

本論文根據自由化與民主化之理論,以及台灣的政治發展過程,將台 灣民主化概分為三個階段,即「民主化初始」(1980 年代中期至 1990 年)、

「民主轉型過程」(1991 年至 2000 年),及「民主鞏固時代」(2000 年至 今)。但因本論文之研究範圍主要是「民主鞏固」,職是,民主鞏固時間點 之界定更為重要。

關於民主鞏固的開始應如何界定,Juan J. Linz和Alfred Stepan認為,

民主轉型的完成就是民主鞏固的開始。17但怎樣才算民主轉型完成?Linz

17 Juan J. Linz and Alfred Stepan, 1996, Problem of Democratic Transition and Consolidation:

Southern Europe, South America, and Post- Communist Europe, Baltimore: John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p.3.

和Stepan的觀點為:當一個政府透過政治程序(自由、普遍的選舉)產生,

且有能力執行新政策,以及行政、立法、司法在運作上權力可以完全獨立 而不須要分享時,一個民主的轉型才算完成。182000 年總統大選,民進黨 籍總統候選人陳水扁贏得選舉,此是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台灣中央政府首 次由「非國民黨籍」的總統執政,政治生態及政府權力運作改變,這是台 灣民主政治發展的重大變化。以Linz和Stepan之理論觀點為基礎,根據台 灣當時的政治發展及政府體制變化,研究者認為,以 2000 年作為台灣民 主轉型的完成及民主鞏固的起始,應屬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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