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四、南宋後期四川總領所地位的弱化

(一)嘉定和議後的宋金戰爭

宋 金 之 間 的 衝 突 , 起 因 於 嘉 定 三 年 ( 金 衛 紹 王 大 安 二 年 , 1210)蒙古侵金,因此七年(1214)時,南宋趁機罷納歲幣,宋 金在「嘉定和議」之後,又啟戰端。在四川地區,十年(1217)

四月丁巳,因金兵入寇湖北,乃命四川制置使董居誼「便宜行 事」。61次年(1218)元月,金兵圍攻皂郊堡、隔茅關,興元都統 李貴遁去。二月,金兵焚大散關而去,攻陷皂郊堡,死者五萬 人。四川制置司召忠義人復皂郊。三月,利州統制王逸等率官軍 及忠義人收復皂郊堡,但不久又為金兵攻陷。而同月辛卯,官軍 又大潰於赤谷口,沔州都統劉昌祖焚西和州、成州而遁。五月,

宋廷命四川制置司招集忠義人。嘉定十二年(1219)正月,金兵 攻成州,沔州都統張威自西和州退守仙人關,興元都統吳政戰死 於黃牛堡。二月,金兵攻陷興元府。62

從這些戰事的記載中,我們可以看出,四川地區的宋軍主力

「御前諸軍」(興元府都統制、沔州都統制,利州統制)屢戰屢 敗,甚至大量招募「忠義人」參戰,可見御前諸軍的勢力日漸萎 縮。御前諸軍日趨衰敗的另一個象徵是叛亂四起,嘉定十二年三 月乙亥,興元軍士權興等作亂;閏三月癸亥,興元軍士張福、莫 簡等作亂,並於四月攻入利州,殺害四川總領楊九鼎。63

除了金兵的進攻之外,蒙古人也對四川發動攻擊。理宗紹定 四年(蒙古太宗窩闊台三年,1231),「八月己未,大元兵破武

61 宋‧不著撰人,汝企和點校,《續編兩朝綱目備要》,卷15,頁283。

62 宋‧不著撰人,汝企和點校,《續編兩朝綱目備要》,卷15,頁284-287。

63 宋‧不著撰人,汝企和點校,《續編兩朝綱目備要》,卷15,頁287-288。

休,入興元,攻仙人關」;十月癸酉,「大元兵破蜀口諸郡」。64御 前諸軍對於外寇入侵,似乎招架乏力。

此外,戰爭時期的四川地區籌措軍費,也已經到了山窮水盡 的地步。嘉定十一年四月戊申,命四川增印錢引五百萬,以給軍 費。65可見四川除了「增印錢引」這種造成通貨膨脹、紙幣貶值的 飲鴆止渴的方法外,也別無其他方式可資軍費。又據魏了翁的記 載:

曩在朝著時,得任(處厚)、楊(師復)書,煎熬科降,

知逐年以收計支,凡虧一千七百萬,皆鑿空架虛,脫漏過 日。朝廷方思所以變通文術,會遣李卿打算,則言每歲有 增 無 虧 , 計 支 外 尚 多 五 千 萬 , 若 使 蜀 人 為 之 , 則 徇 私 失 催 。 於 是 李 以 嘉 定 十 六 年 改 官 班 見 之 人 , 而 明 年 以 總 屬

( 蜀 ) 餉 。 既 紿 取 官 職 , 而 斡 旋 不 行 , 於 是 又 朝 廷 求 科 降。66

嘉定十三(1220)至十六年(1223),四川總領以無法理財,只能

「鑿空架虛,脫漏過日」。當時雖有李某(失其名)自告奮勇,認 為可以「有增無虧,計支外尚多五千萬」,但是「當家才知柴米 貴」,李某就任四川總領後,也只能求朝廷科降。魏了翁又記載:

蜀餉歲虧千餘萬,朝廷降祠牒,諸司助羨緡,其計已窮。

舊在朝列時,每得楊(師復)、李(名不詳)諸文書,即 縷縷言之,廟堂亦摶手無策。不知今宿師益久,為力視前 如何?67

對於四川的財政問題,連朝廷也束手無策。

南 宋 與 金 的 戰 爭 , 轉 捩 點 在 於 宋 蒙 的 結 盟 。 紹 定 五 年

(1232)十二月,蒙古遣使至京湖,議夾攻金,理宗許之。紹定

64 元‧脫脫,《宋史》,卷41,〈理宗紀一〉,頁794-795。

65 宋‧不著撰人,汝企和點校,《續編兩朝綱目備要》,卷15,頁285。

66 宋‧魏了翁,《鶴山先生大全文集》,卷35,〈答黃總領申〉,頁12上。

67 宋‧魏了翁,《鶴山先生大全文集》,卷36,〈答蔡總領廙〉,頁1上。

六年(1233)八月,蒙古都元帥塔察兒遣使約攻蔡州。十月,宋 將孟珙與蒙古軍合圍蔡州。至端平元年(1234)正月,宋蒙聯軍 攻陷蔡州,金哀宗死,金朝滅亡。宋蒙約定陳蔡西北之地屬蒙 古。宋朝好不容易才可以從宋金戰爭的衝突中喘一口氣。

(二)宋蒙戰爭

端平元年六月,趙范、趙葵建議趁機收復三京,宰相鄭清之 贊成其議。八月,以趙范、趙葵、全子才為帥,北上收復汴京、

洛陽,為蒙古逐走。蒙古反責宋人敗盟,於是又開啟了宋蒙之間 的戰端。

宋蒙戰爭開啟後,四川地區也陷入戰局。端平三年(1236)

九月壬午,「利州駐劄御前諸軍統制曹友聞與大元兵大戰于大安軍 陽平關,兵敗,死之。」68據王曾瑜教授的研究,此時曹友聞的部 下,有敢勇軍總管夏用、西和州神勁軍總管趙興、安邊軍總管呂 嗣德與陳庚、保捷軍統領劉虎等人,敢勇等軍都是另設的新軍,

可知當時四都統司的軍事體制已經發生變化。曹友聞戰死,蒙古 軍長驅入川後,四都統司的體制便完全破壞了。69王曾瑜教授並根 據牟子才的奏議:「丙申(端平三年)以來,逃亡死損,所餘無 幾。今以所聞參之,興戎司見管四千六百餘人,沔戎司僅及三千 人,金戎司不及千人,利戎司約七、八千人。」指出余玠在淳祐 二年(1242)擔任四川制置使後,四都統司只剩下一萬六、七千 人,還不足四川總兵力的五分之二。70

既然總領所提供錢糧的對象,為御前諸軍,而此時御前諸軍 四都統司已不堪作戰。另一方面,對於四川財賦的管理與徵收,

四川總領也毫無辦法,只能「惟宣撫、制置使是依」71,甚至「鑿

68 元‧脫脫,《宋史》,卷42,〈理宗紀二〉,頁811。

69 王曾瑜,《宋朝兵制初探》,頁195。

70 王曾瑜,《宋朝兵制初探》,頁195-196。牟子才的奏疏,見明‧黃淮、楊士奇等 編,《歷代名臣奏議》(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64,明永樂本),卷100,頁20 上下。

71 宋‧魏了翁,《鶴山先生大全文集》,卷44,〈重建四川總領所記〉,頁21下、22 上。

空架虛,脫漏過日」72,完全沒有南宋初年趙開整頓財賦的規劃

(事實上,趙開以來的各種整頓財賦的方法,都已用盡,實也無 計可施)。因此,四川總領所職權日低,逐漸成為宣撫、制置司的 附庸機構。而徵收到的財賦,也由宣撫司、制置司來統籌運用,

供應財賦的對象,不再僅限於御前諸軍。

對 於 朝 廷 而 言 , 既 然 設 置 總 領 已 經 無 法 達 到 「 理 財 」 的 功 能,戰爭時期也無「監軍」之必要。在四川總領不斷求朝廷科 降,而朝廷又無法回應的情形下,朝廷最後的方式也就是將理財 之權完全交於宣撫、制置司之手,由宣撫、制置司自行處理軍需 財賦的問題。這種逃避責任的方式,似乎也是宋廷唯一可以採行 的方式。於是,理宗於淳祐二年(1242),授余玠「兵部侍郎、四 川安撫制置使兼知重慶府兼四川總領兼夔路轉運使」73,四川總領 由制置使兼任,此後成為慣例。而余玠又以利州西路安撫使王惟 忠「治財賦」,74這種授權親信屬下掌管財賦的方式,與南宋初年 張浚授權趙開「專一總領四川財賦」如出一轍,四川總領所獨立 理財的功能,至此名存實亡。

南宋高宗初設四川總領的目的,是由中央派遣官員解決四川 的軍需財賦問題,當時的「專一總領四川財賦」的趙開是宣撫使 張浚的下屬。而宋金戰爭告一段落後,四川總領所正式設立,則 代表軍政權與財賦權的分立。雖然孝宗以後,宣撫使仍有查核總 領所事務的權力,但四川總領由朝廷任命,象徵著朝廷加強了對 四川財賦的控制。寧宗開禧北伐時期,雖一度將四川總領所置於 宣撫使之下,且此一作法在開禧北伐失敗後,仍維持了一段時 間。但在朝廷將安丙的職銜由宣撫使改為制置大使,以及新任四 川總領王釜重新強調「軍政、財賦各專任責」,代表了南宋朝廷重 新採取了軍政權、財賦權分立的政策。然而宋金戰爭再度爆發,

以及接踵而來的宋蒙戰爭,使得四川總領的理財功能受到嚴重挑

72 宋‧魏了翁,《鶴山先生大全文集》,卷35,〈答黃總領申〉,頁12上。

73 元‧脫脫,《宋史》,卷416,〈余玠傳〉,頁12469。關於余玠在四川抗蒙的事 蹟,參見陳世松,《余玠傳》(重慶:重慶出版社,1982)。

74 元‧脫脫,《宋史》,卷416,〈余玠傳〉,頁12473。

戰。四川總領向朝廷求助,朝廷也無計可施。最後朝廷只有將四 川財賦的權力,完全交由四川制置使掌理,打破了制置使「惟財 計、茶馬不與」的限制,四川總領至此完全成為制置使的附庸。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