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女人數衆多,負責工作龐雜,宫中大小事無所不包,要如何適當管理,將他們納入 運作規範中,以維持宫中秩序,是主司的重要任務。
宫女的工作性質不同,管理主司自然因之而異;宫女的服務對象與範圍不同,管理 單位便也難於歸一。從事勞作的雜役宫女,灑掃、縫製、膳食等項是其最主要的工作,如 其服侍於后妃,主管者該當是宫官,盖服用采章、飲食酒醴、園苑種植、灑掃張設、女工程 課,本來就是六尚二十四司的職責。實作之宫女配到相關局司下,由其管理、監督,做好 份内的事。如宫女有失職、怠惰等情事,依例要接受宫正的告誡或懲罰。①
宫女的服務對象不僅於后妃,皇帝、太子、諸王、公主等都包括在内,因此兩京諸宫 室、東宫,乃至行宫、陵寢、十王宅、百孫院等,都要調遣宫女服務,而最重要的主管單位,
就是内侍省了。内侍省中的掖庭局令“掌宫禁女工之事”、“功桑養蠶,會其課業”,監作
“監宫中雜作之事”,奚官局令“掌奚隸、工役、宫官之品”,内府局令“供燈燭、湯沐、張 設”,開元二十七年(739)由東宫轉隸内侍省的太子内坊局“掌東宫閤内及宫人糧粟”,
如宫女不依令行事,則有内寺伯“糺察諸不法之事”。② 正因内侍省宦官有管理宫女之 責,故宫女往園陵灑掃或派往某處執行任務,常由中使押領。③ 内侍省“内有蠶室,以專 女工。采□公桑,備以祭服。纂組居業,織紝有程”。蠶室女工應該就是勞作型宫女,
爲采桑織紝之事而辛苦,負責管理此務的正是掖庭局監作。④ 玄宗置十王宅、百孫院,
宅、院各有宫女數百或數十人,諸王問皇帝起居,皆由中官押之,⑤則各宅、院内之宫女,
亦當服從中官之指令。
内侍省自始即是宫内的組織,掌管宫内的大小事務,除了爲皇帝宣傳制令、出入宫
①
②
③
④
⑤
宫官的職責見: 《唐六典》卷一二《宫官》、《舊唐書》卷四四《職官三》、《新唐書》卷四七《百官二》。
内侍省的職責見: 《唐六典》卷一二《内侍省》、《舊唐書》卷四四《職官三》、《新唐書》卷四七《百官二》。
《舊唐書》卷一六〇《韓愈傳》,第 4198 頁;《太平廣記》卷四八《雜傳記》,第 4003 頁。
常無求: 《唐故朝請大夫内侍省内給事上柱國常府君( 無逸) 神道碑銘》,收入: 《全唐文補遺》第三輯,第 13 頁。
《舊唐書》卷一〇七《玄宗諸子》,第 3271—3272 頁。
掖,連通内外,也爲皇后親蠶執儀、導引中宫出入與群官朝賀中宫,同時還掌理宫闈出入 管籥,可謂不待後期擴張軍政權力,早已是宫内權力最大、理事最雜的體系。天寶八載
(749)内給事常無逸神道碑銘曰:“典乎機密,監視嬪御,紀綱宫室”,①這豈僅在形容他 個人的任務,衡諸整個内侍省的職權也不爲過。内侍省既需紀綱宫室,掖庭局要掌判後 宫貴人衆采女事,可以想見近身服務帝后妃主的諸侍從宫女們,也是聽其指揮調遣的。
朝中除了某些政務機構,爲了議政方便,設於宫内;另有宿衛宫廷的諸武官,别有統領系 統外,以服侍爲主的宫内職官,就只有内侍省、殿中内省、宫官、太子内坊了。殿中内省、
宫官、太子内坊的服侍對象分别爲皇帝、皇后、太子,只有内侍省是全面掌管整個宫禁,
以及離宫、陵寢等。姑不論皇帝是否刻意授權宦官,或宦官是否肆意擴張權柄,僅就内 侍省原本職權的管理對象與範圍而言,已非宫内的其他機構可比了。
各類宫女即使依工作性質配屬於各單位,宫女間仍可能因技能高低、信任程度不 同,而有等級上的差異。以宦官而言,可知有高品、品官、白身三個等級。② 宫女是否也 有類似的等級概念,史料中看不太出來,但娱樂型技藝宫女確實會因色藝差别,而有不 同的等級與名號。
技藝宫女以歌舞表演與百戲雜技爲主,負責訓練與安排演出的單位是教坊與梨園,
後期還有宣徽院掌伶人之事。唐初武德年間置内教坊,以中官充使。開元中别置左右 教坊,兩京都有,也以中官掌之。③ 中官任教坊使,可能只是負監管之責,未必自爲伶 官,教授樂舞,但其下的音聲博士、第一曹博士、第二曹博士,④或許才是真正負責教習 者。至於教坊使的身份,玄宗初置左右教坊時,左驍衛將軍范安及似乎就是首任的教坊 使,而倉曹武官十二三皆坊中人。⑤ 又,明皇朝的韋青,“一身能唱歌”,官至金吾將軍,⑥ 也可能任職於教坊。這些武官難保不是寄禄的作用,未必真的任軍職。由於宦官社群 與軍人間一直有特殊連繫,⑦才會讓宦官掌管的教坊裏,隱藏了不少武官。再者,文宗 朝的雲朝霞是教坊副使,也寄禄於左驍衛將軍,因其善新聲,愜主意,文宗本擬授揚府司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全唐文補遺》第三輯,第 14 頁。
《唐會要》卷六五《内侍省》載元和十五年四月之人員規模:“應管高品品官白身,共四千六百一十八人。”
《舊唐書》卷四三《職官二》,第 1854 頁;《樂府雜録》,第 21 頁。
《新唐書》卷四八《百官三》,第 1244 頁。
《教坊記》序,第 1 頁。
《樂府雜録》,第 5 頁。
陳弱水: 《唐代長安的宦官社群———特論其與軍人的關係》,《唐研究》第 15 卷(2009) ,第 177—185 頁。
馬,但宰臣反對,以爲朝官高品不可受伶官。① 左驍衛將軍是從三品,揚府司馬是從四 品下,只因前者是寄禄,後者爲實授,所以任揚府司馬有升遷獎賞之意。此外,教坊還有 判官一職,也是善音聲者,應在教坊使、副使之下,玄宗以爲該職不是可因人請求者,故 看得甚重。②
梨園自太常分出,有樂工子弟,也有宫女善絲竹者,但梨園的組織與管理情形不明,
只知有梨園使管領,但代宗崩後停之,所留伶官轉隸太常。③ 不過梨園至晚唐仍存,不 曾因此廢掉。梨園還有供奉官,如代宗復兩京,梨園供奉官劉日進製曲獻上。④《碧雞 漫志》引《樂府雜録》云: 靈武刺史置酒,座客有姓駱者唱《何滿子》妙絶,其身份原來正 是梨園供奉。⑤ 供奉只當是近密皇帝者,但實務爲何,係管理之任,或教授之職,還很 難説。
唐後期内諸司使系統龐大,宣徽使通管北衙諸司,與四貴都是北司首領。宣徽使所掌 瑣細,教坊伶人亦由其管理。⑥ 文宗開成二年(837)曾放歸一批宣徽院的法曲樂工。⑦ 又,
《樂府雜録》記楊志善之姑善琵琶,本宣徽子弟,放出宫後住觀中。⑧ 宣徽院的伶人組織 大概不小,既有放出,自有其新陳代謝的方式。此外,文宗時太常卿製雲韶法曲,後改法曲 爲仙韶曲,開成三年(838)改法曲所處院曰仙韶院,⑨只不知其隸於太常,還是宣徽院。
伶官、樂官在上述各單位中都有此色人,他們既名爲官,可見有品階,有等級性,盖 依技能而列等。文宗時仙韶院樂官尉遲璋授王府率,右拾遺竇洵直論曰:“伶人自有本 色官,不合授之清秩。”瑏瑠顯示教坊、梨園等單位自有一個任職體系與升遷管道,不應與 朝官系統混淆在一起。即使目前仍難知各單位間的相互關係若何,各級伶官是否皆無 女性任職者,也不知實際負責表演的伶人中,樂工與技藝宫女各占多少比例,然技藝宫 女在宫廷表演中確實有極重要的分量,而且無論他們受多少層級的管理,他們自己仍因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瑏 瑠
《舊唐書》卷一七六《魏謩傳》,第 4568 頁。
《唐語林校證》卷一《政事上》,第 53 頁。
《舊唐書》卷一二《德宗紀》,第 320 頁。
《新唐書》卷二二《禮樂志》,第 477 頁。
沈括: 《夢溪筆談校證》,補筆談,卷一《辯證》,北京: 中華書局,1959 年,第 903 頁。
唐長孺: 《唐代的内諸司使及其演變》,收入: 《山居存稿》,北京: 中華書局,2011 年,第 255—256 頁;杜文 玉: 《唐代宫廷史》,天津: 百花文藝出版社,2010 年,第 573—574 頁。
《舊唐書》卷一七下《文宗紀》,第 568 頁。
《樂府雜録》,第 10 頁。
《新唐書》卷二二《禮樂志》,第 478 頁;又,卷四八《百官三》,第 1244 頁。
《舊唐書》卷一七三《陳夷行傳》,第 4495 頁。
容色、巧拙而再分級别。
以教坊中的技藝宫女言之,技藝最優的入宜春院,謂之“内人”,表演時常在前頭。
但宜春内人“亦有工拙”,“賜亦異等”,是其還有等級之分,特承恩寵者謂之“十家”。① 宜春院的編制或許還不只於此,明皇時而呼宜春内人爲“娘子”,貞元中的田順郎曾爲 宫中御史娘子,②御史大概是宜春院内的一個頭銜。文宗朝内人鄭中丞善胡琴,《樂府 雜録》注曰:“中丞即宫人之官也。”③看來中丞是宜春院内等級頗高的一個頭銜。宜春 内人是教坊中的菁英,但人少,樓下戲出隊時若數量不足,即以雲韶宫人添之,只是内 人、宫人“非直美惡殊貌”,在佩飾上也可分别: 内人带魚,宫人則否。④ 等而下之的級 别還有選自平人女、教習樂器的搊彈家,以及技藝最平凡的雜婦女。⑤ 另外,表演百戲 的諸家散樂也繫屬教坊,但男女皆有,不盡是宫女,而竿木侯氏被謀殺案,有司以聞,明 皇令范安及窮治其事,⑥就是要總領其事的教坊使負責追察。
如前所述,技藝宫女尚可因娱樂宫廷與皇室的目的,尋索出其管理單位與任務編 組,而且他們彼此間也會因容貌、技能而有等級上的不同。只是技藝宫女的情形,未必 能在雜役宫女、侍從宫女身上表現出來,但相信他們仍會因能力、關係等因素,而有等第 之别。由於雜役宫女多是擔任灑掃、烹煮等粗活賤役,只能依其勞績而升遷,被君王賞 識的機會不大。除非宫女們有書藝能力,才有可能被拔擢到皇帝身邊。王建《宫詞》
曰:“私縫黄帔捨釵梳,欲得金仙觀裏居。近被君王知識字,收來案上檢文書。”⑦皇帝的 侍從宫女,如果只是侍茶湯、掌燈燭,就算近身隨侍,也還是人人可做的粗活,總不如檢 文書者難以被取代。故無論何種工作性質的宫女,只要其實用價值愈高,愈具獨特性,
其地位應該就會愈高,其待遇也會更好。
宫女要接受各層級的管理,嚴守紀律與宫規,是爲了確保宫中秩序與宫務不缺。大
宫女要接受各層級的管理,嚴守紀律與宫規,是爲了確保宫中秩序與宫務不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