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2 統計結果顯示,大體而言,經貿互賴與國內選舉周期,並非影 響美中關係的顯著變數。對美中兩國的決策者而言,「政治歸政治,
經濟歸經濟」、「內政歸內政,外交歸外交」似乎也是共通的行為準 則。
首先,表 2 顯示,經貿互賴程度,並非影響美中互動行為的顯著變 數。不論是第 1 式或第 2 式,兩個經貿互賴相關變項(DCtrade 與 DU-trade)都未達到 5%顯著標準。換句話說,實證證據並不支持前一個月 美中雙方對雙邊貿易互賴程度的變化,具備影響本月美中雙方合作或 衝突程度的效應。不論由雙邊貿易的成長、美國廣大市場對中國發展 的必要性來觀察,美中雙方相互依賴已經創造了難以忽視的巨大政經 利益,但是互賴效應帶來的經濟利益並未對美中交往帶來明確的政治 效果。57顯然,對美國或中國的決策者而言,雙方都無意願讓貿易依存 關係成為影響兩國互動的決定性因素。所以,「政治歸政治,經濟歸 經濟」似乎是美中關係的重要特色。
其次,統計結果顯示,1995 年到 2015 年間,中國權力交替周期,
並未對美中互動的合作程度產生影響,但是,美國總統大選周期雖未 達 5%顯著標準,但結果卻值得一觀。統計結果顯示,選舉日期逼近,
美國對中行為合作分數隨之降低,趨向衝突。由表 2 第 1 式與第 2 式的 結果觀察,中國權力交替周期(Cleader)並未達到 5%顯著程度,亦即隨 著中國領導人換屆時間點的逼近,美國對中或中國對美的合作分數並 沒有隨之變化的現象。但是,美國總統大選周期(Uelection),則在 10%
統計水準下,有機會影響美國對中行為,但是中國對美行為則不受影
本文之經貿互賴政治效果僅以商品貿易加以測量,此亦為多數研究對經貿互 賴之操作型定義。至於中國持有大量美國國庫券之政治效果,或可為未來研 究者考慮之另一經濟變項。
響。首先,第 2 式中該變項(Uelection)係數為正數,代表愈接近投票 日,該變項數值越小,則美國對中行為分數(UC)愈低。再者,該係數 為 3.984,代表愈接近美國投票日,每一個月美國對中行為分數將減少 3.984 分。然而,這項發現雖然引人注目且值得進一步深究,但是該變 項顯著程度並未達到嚴格的 5%統計標準。因此,整體來說,統計證據 並不完全支持美國、中國的政治周期變項具備影響美中互動的能力。
因此,或許對美國或中國的決策者而言,選舉或內部權力繼承的壓 力,並非美中互動的首要考量。大體而言,「內政歸內政,外交歸外 交」可說是美中兩國決策者的共識。對中國而言,臺灣對美行為才是 首要考量,而對美國而言,政策慣性、對臺與對中政策間的自我調適 才是首要因素,總統大選日期的逼近可能是影響因素之一,但是仍需 更多證據加以支持。
總結本節之統計推論,整體來說,就美中關係而言,不論是中國 對美行為或是美國對中行為,統計結果都支持臺灣第三方間接影響的 存在(請見表 3)。對中國而言,臺灣的影響力源自於:為了避免臺灣 對美合作影響未來對臺優勢,必須適時調整中國對美行為加以平衡。
因此,臺灣的第三方間接影響是一種「第三方權力平衡」的影響力模 式。對美國而言,臺灣的影響力源自於:出於對臺政策與對中政策在 美國國內的議題連結效果,美國對中政策需要隨著對臺政策而進行同 比例調整。因此,臺灣的第三方間接影響是一種「因對第三方行為之 自我調適」模式。綜上所說,臺灣在美中互動的決策過程中扮演了第 三方間接影響的角色,但其影響力模式對美中兩國各有不同。
表3 美中關係行為模式假設檢驗結果
中國對美行為
(CU) 美國對中行為
(UC)
假設一:雙邊互動模式 - -
假設二:第三方直接影響 - -
假設三:第三方權力平衡 **(DTU, +) -
假設四:因對第三方行為之自我調適 - **(UT, +)
資料來源:作者整理自本文統計結果。
說 明:**表示統計結果支持相關假設,括弧內為 5%統計水準顯著變項與其係數之正負
符號。
此外,由相關變項之係數觀察,臺灣的第三方間接影響力模式對 美中雖各有不同,但是都可能對未來的美中關係帶來正面的合作發展 機會。臺灣的主動影響力有限且僅對中國發生效力,臺灣必須透過改 變對美合作程度,方能影響中國對美行為。而且兩岸關係並非影響美 中關係的關鍵性因素,或許對美中兩強的決策者而言,「兩岸歸兩 岸,外交歸外交」是共同的行為準則。最後,統計結果也說明了美中 兩國決策者基本上都有「經濟歸經濟,政治歸政治」、「內政歸內 政,外交歸外交」的共識。即便如此,美國總統大選可能對美國對中 行為造成影響,現階段本文不敢斷言美國大選周期對美國對中行為之 政治影響,但是此現象值得未來進一步分析。
儘管本文之統計結論顯示,臺灣較少直接影響美中互動,臺灣的 影響屬於第三方間接影響。但是,本文之統計結論有其局限,必須再 次闡明,以免過度推論。第一,本文之推論皆是立基於「前後兩個月 間行為彼此影響之機率」,因此,本文無法回答「超過兩個月之行為 是 否 相 互 影 響 」 的 問 題 , 此 為 重 要 之 研 究 限 制 。 或 有 論 者 認 為 1995-1996 年臺海危機、2007 年臺灣推動入聯公投皆引發美中臺三角 關係之緊張,但是前述兩案例皆為歷時超過六個月以上之案例,若單 論其中單一事件(1995 年 6 月李登輝總統訪問美國、2007 年 6 月陳水
扁總統提出入聯公投)與其後之美中反應作為(1996 年兩艘航母行經 臺海、2008 年美國對中提出再保證),實已超出本文推論範圍,此為 本文重要之研究限制。
第二,由於資料庫格式(who did what to whom)之限制,事實上 許多案例被拆解成諸多小事件,導致無法直觀解讀。以臺灣首次總統 選舉之影響為例,起源於對李登輝訪美(TU)的不滿導致中國一系列對 臺文攻武嚇(CT),最後導致美國對中政策的調適(UC)。本文的設計以 選定一個雙邊關係(美中互動)而觀察特定第三方(臺灣)的影響,
並無法分析此「跨越 10 個月」且以「中國對臺行為(CT)為中介變項」
之因果關係鏈。同理,以臺灣入聯公投為例,起源自陳水扁總統宣布 入聯公投(因公投主文明確提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暫且定義為 TC),
導致美方一連串對於臺灣挑釁與改變現狀之抨擊(UT),最後導致美國 對中國明確保證反對入聯公投(UC)。本文的設計並無法分析此「跨越 九個月」,且以「美國對臺行為(UT)為中介變項」之因果關係鏈。要 言之,本文之分析單位為「事件」(發動者對接受者之行為),而非 傳統研究之「案例」,因此本文未來之引用必須謹慎為之。
第三,受限於資料庫之時間範圍,本文無法分析 2015 年後之重要 事件,例如 2016 年 12 月之英川通話。英川通話本質是臺灣對美國行 為(臺灣總統打電話給美國總統當選人,TU)與美國對臺灣行為(美 國總統當選人接受臺灣總統祝賀,UT)之集合。由本事件之起因觀 察,美國對中政策的調整,由歐巴馬時期的「對話合作」,轉為川普 時期「談判交易」,甚至願意與臺灣總統通話來觀察,顯然並非因為 臺灣的對美行為改變而轉變,而是美國內部的政治路線調整。本文統 計結論已經證實美國決策過程中,的確有對臺行為(UT)與對中行為 (UC)連結的現象。58除此之外,在蔡總統致電恭賀後,川普執政後之美 本文的統計結論已經證實美國決策過程中,的確有對臺政策影響對中政策 (UT→UC)的現象。但是本文並未以美國對臺行為(UT)作為依變項進行研
國對中政策,特別是對於「一個中國」的立場,仍然持續維持原有基 調 , 沒 有 因 臺 灣 致 電 美 方 之 行 為 (TU) 而 大 幅 度 改 變 美 國 對 中 行 為 (UC)。由此可知,臺灣對臺美互動的影響,可能仍為第三方間接影 響,與本文推論差異無多。但受限於資料庫之時間範圍,對於英川通 話之推論,僅能停留於假設階段,仍待未來資料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