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文中的討論,可以得知職重人員在 17 項家庭支持服務類型中,認為 需具備之專業知能、需加強之專業知能、該項專業知能之執行方式與執行時 間。由於需加強的專業知能部分,視受訪的職重人員其年資、服務項目等背景 資料不同,在呈現的答案上非常多元。因此,研究者在擬定可供台中市政府勞 工局後續進行職重人員之家庭支持服務訓練的架構上,參照本研究問卷調查 中,職重人員所填寫之需具備之專業知能、執行方式與執行時間。
在職重人員認為各項家庭支持服務類型,最需具備的專業知能部分,依出 現的比率依序為:「與案主建立關係、會談的概念與技巧」(包括會談技巧、諮 商技巧、傾聽技巧等)、「就業市場的評估與分析」(包括就業市場的分析、市 場區域內勞動分配的狀況、市場期待、職業方向等)、「身心障礙者相關能力的 評估與處遇的技巧」(包括生涯規劃、評量、工作動機與態度評量等)、「與家 庭一起工作的概念與技巧」(包括家庭動力、家長期待與現實的協調、家庭系 統等)、「職業重建相關概念與服務的瞭解」(職業重建流程、職務分析技巧等)、
「與身心障礙就業相關法令的瞭解」(個資法、就業服務相關法令等)、「資源 連結與協調的技巧」(資源運用、資源協調與轉介等)以及「確認與提供相關 資訊的技巧與管道」(身心障礙者與家屬支持性團體之資訊、掌握各種活動資 訊、主題性講座與技能訓練資訊等)。
職重人員最希望家庭支持服務訓練課程之執行方式,依序為「講授」、「督 導」、「個案研討」與「工作坊」。家庭支持訓練課程執行時間部分,「進入工作 場域前」就該接受家庭支持服務訓練的類型為提供就業資訊、告訴身障者和家 人關於工作法令、協助連結身障者家人需要的資源以及提供家庭支持者相關的 教育訓練或活動資訊等 4 類;「任職後三個月內」需接受訓練的家庭支持服務 類型為調整身障者家人對身障者的期待與認知、調整身障者家人對職場的要 求、協助身障者家人瞭解就業服務的內容與過程、協助身障者家人如何提升身 障者的工作動機、提醒身障者和家人有關的工作安全的事項、讓身障者家人瞭
解身障者的工作與就業現況、協助身障者家人與身障者職場主管/同事間的溝 通、提供身障者家人情緒支持、協助連結身障者家人所需要的資源、積極與身 障者家人保持聯繫、協助職場與家庭之間的溝通橋樑、協助改善身心障礙者與 家人間的關係、協助改善雇主對身障者及其家庭的態度等 13 類;「任職後三個 月至六個月」則是協助身障者家人如何對身障者進行教育與訓練 1 類,其中「協 助連結身障者家人所需要的資源」此類型,受訪者在選填「進入工作場域前」
及「任職後三個月內」的人數是相同的。
研究者參照上述研究資料的整理,將家庭支持服務訓練課程分為「先備教 育課程」、「職前訓練課程」與「在職訓練課程」三大層次。其中「先備教育課 程」指的是若有意投入職業重建場域之相關科系學生,在校可先修習的課程,
此可作為各單位在應徵職業重建人員時的篩選指標;「職前訓練課程」指的是 職業重建人員進入工作場域三個月內需完成訓練的課程,課程訓練方式不論是 藉由聘任單位自行由資深工作者提供或是外派接受皆可;「在職訓練課程」則 是針對任職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職業重建人員,提供與「先備教育課程」、「職前 訓練課程」不同或進階之課程。茲將課程內容、執行方式與時間敘述如下(如 附錄六)。
(一)先備教育課程
由於先備教育課程是指進入工作場域前就該具備的專業知能,研究者搜尋 社工系、特教系、復諮所與人資所網站課程後發現與本研究家庭支持服務類型 相關的專業課程名稱,可作為想要進入職業重建工作場域者在學校修習課程的 參考。然而,家庭支持服務相關的概念需要跨學系的學習才有可能具有這些專 業知能。也正因為如此,若是職重人員畢業的學系未開設相關課程,這些先備 教育課程,台中市政府勞工局仍須安排在職前教育課程中,以協助職重人員可 以透過職前訓練補齊之前學校教育缺乏的基礎知能。
(二)職前訓練課程
職前訓練課程係指職業重建人員進入工作場域三個月內藉由內部訓練或 外派訓練提供的專業知能訓練,職前訓練課程大致包括與身障者個人、家庭與 雇主的建立關係與會談技巧、就業市場需求、職種分析技術、雇主對身心障礙 者就業的期待、職場倫理、職業重建流程介紹、職務分析技巧、生涯探索與規 劃生涯探索與規劃、就業動機評估、就業動機的評估與處遇、工作能力的評估 與處遇、認知與行為改變技術、就業相關法令、身心障礙者就業與相關支持資 源簡介、資源連結與協調的策略、個案管理、雇主對身心障礙者就業的負向認 知與倡議等課程。在執行方式部分,大部分都是運用講授的方式,部分課程則 期待運用督導的機制來進行探討,在會談技巧部分,也可以搭配個案研討或工 作坊的方式進行,較能協助職重人員獲得深入的技巧學習。由課程內容可知職 前訓練課程的內容包括社會工作、特殊教育、職業復健、法律等多元學科領域,
這麼多元的課程,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在邀請講師時,除需注意其專長領域之 外,也需衡量這些課程在三個月之內執行完成的可能性,若無法在三個月內進 行訓練,最多可延至就職後半年(依據問卷調查結果之第二順位),且應讓每 位新進的職重人員都有機會受到這些課程的訓練,較能協助其執行工作。在執 行方式部分,特別需注意的內聘與外聘督導的聘任,尤其是外聘督導,不論是 個別督導或團體督導人員,其需具有就業市場評估與分析、會談技巧等二大專 業知能,或是分別邀請具有這二項專業知能的外聘督導來執行,會較能協助職 重人員在相關專業知能上的學習,且督導的形式中,可加入個案研討的方式。
此外,由於前文中所整理之先備教育課程,職重人員在學校教育階段未必修習 過,在職前訓練課程可以增加上述課程的開設,以協助職重人員累積未具備的 專業知能。
(三)在職訓練課程
在職訓練課程的執行對象為任職超過三個月的職重人員,就本研究問卷調 查之結果,職重人員認為在協助身障者家人對身障者進行教育訓練的部分,最
需具備的專業知能是與家庭一起工作的概念與技巧,此部分課程其實非常多 元,研究者就研究問卷之開放式問題及相關課程的思考,列出台中市政府勞工 局可以提供的在職訓練課程包括家庭社會工作基本概念介紹、家庭系統與動 力、家庭支持對身心障礙者就業的助力與阻力、家庭會談技巧、家庭充權概念 與策略、等課程,在執行方式上,可優先運用講授的方式進行,但部分課程,
也可邀請講授的師資搭配個案討論的方式,協助接受訓練的職重人員理解。此 外,所有職前訓練課程的內容,都可以再擬定進階的課程,提供工作滿三個月 以上之職重人員接受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