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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撰集百緣經》的複數表達

《撰集百緣經》,梵文名 Avadan-s'ataka,收錄於《大正藏》第四冊“本緣部”,

題三國支謙譯。全書分為十品,每品包括十緣,一共一百緣。內容是通過“百 緣”來說明善惡因緣的因果報應。

《撰集百緣經》中複數表達方式有名詞(N)前加“諸、眾”及少量的“數”,

後加“等、輩、眾”兩種。前加以“諸”居多,後加常用“等”。“眾”既見於前,也用 於後,但以用於前面的例子居多。

“諸 N”使用 760 餘例,出現的 N 可以是有生命的人或動物,也可以是無生命 的:

時諸比丘受佛勅已/為諸鹿王/汝今若能修諸功德 N 可以是單數的,也可以是複數的:

將諸群臣/世尊將諸羅漢六萬二千

“諸”也可以與後置的“等”同時搭配使用:

諸船師等/時諸鹿等

“眾”在 N 前使用的有 51 例(“眾生”未計入),同樣可以修飾人、有生命和無 生命的詞語:

遙聞眾客/象馬眾鳥/一切眾病/散眾妙華

“眾”可以和“諸”在 N 前重疊使用:

汝今為我,渡諸眾僧

也可以用在 N 之後,出現 7 例:

乾闥婆眾/及六萬二千阿羅漢眾

當“眾”用於 N 後時,有與“諸”前後搭配使用的例子:

爾時佛告諸比丘眾/將諸群臣數千萬眾

“數”用在 N 前表示複數只有 4 例,N 只有“日”3 例,“時”1 例。

用於 N 後的有“等”和“輩”。

“等”出現 137 例,用於代詞之後的有 78 例,是最主要的用法,出現的代詞有

“我、卿、汝、斯、彼”等:

我等施食/汝等各自皆乘神通/卿等二人 也有一般名詞的例子:

時六師等/彼餓鬼等/我弟子等

“等”常與“諸”搭配出現(45 例):

是諸人等/諸比丘等/尋將一萬八千諸小王等/時諸鹿等

還有與“輩”重疊使用的例子:

言我等輩/時汝等輩

“輩”使用較少,只有 10 例,其中 8 例是“我/汝等輩”:

言我等輩/時汝等輩

另外 2 例與“諸”搭配使用:

臣等所領三萬六千諸小王輩/遣諸婇女輩

概括的說,《撰集百緣經》中採用辭彙手段表達複數,這些辭彙可以出現在名 詞的前面或後面,也可以前後搭配出現。受其修飾的名詞以人為多,特別是後置 的“等、輩”,主要用於代詞、表人的名詞和少量有生命的名詞之後。

2、《撰集百緣經》與本土文獻複數表達方法的比較

同期本土文獻也使用在名詞前、後加“諸、曹、等、輩”的手段表示複數。

《顏氏家訓》中可以在名詞前加“諸(29 例)、數(19 例)”,後加“曹(14 例)、等(9 例)、輩(6 例)”。後加的基本上用於代詞和表人的名詞。

《搜神記》前加主要用“諸(32 例)”,後加有“等(12 例)”,“輩、曹”少見。

同樣後加的主要用於代詞和表人的名詞。

這個時期的本土文獻裏,沒有發現前後搭配表示複數的例子。

漢語中名詞複數通過前或後加表示多數的詞語來表達的方法,古已有之,早 期以前加為主,但也使用後加的形式(如《戰國策》):

諸大夫諸侯/諸伯/諸男(大戴禮)

諸臣百姓/吏/胡/大夫/子(戰國策)

諸儒/子(法言)

臣等之罪免矣/乃多與趙王寵臣郭開等金/燕王喜、太子丹等(戰國策)

吾恐傷汝等。(淮南子)

博士褚泰、徐偃等(鹽鐵論)

這種形式可能一直維持到近代漢語裏:

未甚衰者,悉為諸邸將輩主之。(北裏志)

無何,高麗、百濟、新羅、高昌、吐蕃諸國酋長,亦遣子弟請入;國學之內,

八千餘人;(唐摭言)

所由輩,參狀元後,便參眾郎君。

覃因跨馬執杖,躍而揖之曰:“新進士劉覃擬陪奉,可乎?”諸輩皆喜。

往高陵道,定涇陽、雲陽、武功、盩厔、鄠諸縣等。(大唐創業起居注)

《撰集百緣經》與同期本土文獻比較,複數表達方法都是採用在名詞前後加 表示複數的詞語,前加以“諸”為多,後加有“等、輩”,但“曹”在《撰集百緣經》

中沒有出現。二者的差別主要是:A 這些表示複數的手段在《撰集百緣經》裏使 用的頻率較高;B《撰集百緣經》裏出現了前加或後加成分疊用的現象(眾諸、

等輩),類似的用法同期本土文獻裏沒有出現;C《撰集百緣經》裏出現了前加 與後加搭配,重疊使用的例子,類似的用法同期本土文獻裏沒有出現。

以上我們列舉過下面的例子:

汝今為我,渡諸眾僧 言我等輩/時汝等輩

是諸人等/諸比丘等/尋將一萬八千諸小王等/時諸鹿等 臣等所領三萬六千諸小王輩/遣諸婇女輩

3、《撰集百緣經》的複數表達方法及有關的幾個問題

根據現有的研究,語言中複數表達可以採用多種方法表示,複數標誌的出 現,至少會因兩個範疇而有所不同:是否有生命,是否必須使用。前者最主要的 對比就是有生命的名詞和無生命名詞,兩類不同的名詞,許多語言使用不同的標 誌法。後者使用的情況,不同的語言可以分成:不必出現、可有可無、必須使用 三種。把這兩個範疇合在一起,就得到了以下六個特徵值:

1. 無名詞複數標誌

2. 複數只用在人的名詞, 可有可無 3. 複數只用在人的名詞, 必須用 4. 複數用於所有名詞, 總是可有可無

5. 複數用於所有名詞, 非生物名詞是可有可無 6. 複數用於所有名詞, 總是必須用

《撰集百緣經》的複數表達方法,根據我們以上介紹的,它使用的是辭彙手 段,在漢語辭彙中,“諸”是代詞,相當於“眾”;“眾”做名詞,“多人”義;形容詞,

“多”義。“等”是名詞,表示同類。“輩”,名詞,“等、類”義。

“諸、眾、等、輩”表達複數使用的是辭彙手段而非語法手段,是用表示多數 的辭彙做修飾語,加在名詞前面或後面,構成了一個語義上的“複數”。如果就以 上的特徵值說,中古漢語相當於第 1 類,屬於沒有名詞複數標誌。

但梵文和漢語不一樣,它是一個有形態的語言,表達複數有嚴格的形態變 化,是一個必須的使用的手段,使用範圍沒有是否生命的限制,特徵值相當於 6。

在梵漢對譯的過程裏,“諸、眾、等、輩”用於對譯梵文的複數(包括雙數)

形式。梵文數範疇規則嚴整,大量出現,這就導致了漢譯佛經中“諸、眾、等、

輩”使用的增加。另外,為構成佛經的四字句式,譯經者有時也會在句子裏填加 多餘的表達複數的成分,這也從另一面促成了佛經複數表達成分的重疊使用和前 後搭配使用。但是,漢語和梵文在複數表達上的基本對立是採用辭彙形式,還是 採用形態來表達。從我們以上的對比分析可以看出,在佛經翻譯的過程裏,複數 表達使用的還是幾個同時期本土文獻中使用辭彙,使用的範圍、詞義都沒有明顯 的改變。梵文原典裏使用形態表達的單、雙、複複數範疇,在對譯成漢語時,譯 者只是根據文意,在需要的時候加上漢語表達複數詞語,而這個需要,完全是按 漢語的規則界定的:用於有生命、表人的代詞和名詞,而且可加可不加。過去的 研究中,有學者認為佛經翻譯中的梵漢對譯,改變了漢語複數表達的方式,與現 代漢語複數詞尾的出現有關係。這樣的論述,就《撰集百緣經》的複數表達方法 來看,只是在一個很寬泛的意義上才成立,因為漢語和梵文的語言接觸對佛經複

數表達方式的影響,只是在漢語固有手段使用上有“多”和“少”的增減,並沒有導 致手段“有”和“無”的改變。也就是說改變的是使用的數量,而不是方式,無論是

《撰集百緣經》還是我們對比的本土文獻,複數表達使用的都是辭彙手段,而不 是形態手段,現代漢語複數詞尾的雛形,在中古“等、輩、曹、諸”等詞語上,還 沒有顯現出來。

先秦兩漢到魏晉南北朝,漢語無疑是使用辭彙手段表達複數。辭彙出現的位 置,早期文獻顯示前加的方式或許稍早於後加,但後加的例子至晚在《戰國策》

中已經出現了。如我們以上所說,隨著佛教的傳入,複數的使用有所增加,也出 現了重疊和搭配的用法。而與過去的研究不一樣的,是複數辭彙出現的位置沒有 顯示出與漢語的語序有關。有研究者分析不同詞序的語言複數的表達方式,“在 VO 語序的語言中表複數的詞傾向於放在名詞前面”。我們知道,漢語的基本語 序從上古就是 SVO,早期漢語雖然存在幾種特殊的 OV 語序,但其句式使用有 明顯的限制,在漢語中占的比例極少,還不足以改變漢語基本語序的性質。而當 古代漢語(包括上古和中古)使用辭彙手段表達複數時,名詞前、後的形式差不 多是同時存在,同時使用的。當然,所謂“VO 語序的語言多使用前加形式”的事 實基礎,是在 23 種 VO 語序的語言中有 15 種使用前加,8 種使用後加。這其實 只是一種統計學上的優勢,很難說是一種明顯的趨勢。考慮到漢語歷史發展的情 況,或許至少可以說在漢語裏,當使用辭彙手段表達複數範疇時,對 VO 語序而 言,並沒有一個位置的限制或傾向,出現在名詞之前和之後,都是可以的。所以,

當我們把漢語複數表達方式放到類型學的視野中考察的時候,辭彙手段下的前置 還是後置與 VO 語序並不一定有類型學上的聯繫。

一般認為,現代漢語是使用形態來表達複數範疇。現代漢語的複數詞尾“們”

最早的形式是“彌、偉”,見於唐五代,宋代以後做“每、滿、們”,用在代詞和表 示人的名詞之後。對“們”的來源,現有的研究仍不能完全解釋清楚。現代漢語表 達複數的方法,除了詞尾“們”之外,也還可以使用辭彙。如果我們對這些都忽略 不計,漢語複數表達方式的發展歷史,可以概括為從使用辭彙到使用形態。在使 用辭彙的時候,前加和後加都有,使用的辭彙也都不只一個。當轉而使用形態的 時候,詞尾“們”等不再有“等、輩”的辭彙意義,詞尾也逐漸不再有多種不同的形 式。這種轉變是在近代漢語裏完成的,而近代漢語中也還可以看到其他類似的轉 變,如完成動詞“已、訖、畢、竟”到“了”,用表示結果的動詞做補語到“得”,等

最早的形式是“彌、偉”,見於唐五代,宋代以後做“每、滿、們”,用在代詞和表 示人的名詞之後。對“們”的來源,現有的研究仍不能完全解釋清楚。現代漢語表 達複數的方法,除了詞尾“們”之外,也還可以使用辭彙。如果我們對這些都忽略 不計,漢語複數表達方式的發展歷史,可以概括為從使用辭彙到使用形態。在使 用辭彙的時候,前加和後加都有,使用的辭彙也都不只一個。當轉而使用形態的 時候,詞尾“們”等不再有“等、輩”的辭彙意義,詞尾也逐漸不再有多種不同的形 式。這種轉變是在近代漢語裏完成的,而近代漢語中也還可以看到其他類似的轉 變,如完成動詞“已、訖、畢、竟”到“了”,用表示結果的動詞做補語到“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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