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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就勞動力的供給方:勞動者的方面來加以探討。非典型工作 型態在日本到底是提供了新的就業機會呢?亦或是非典型工作者迫於 無奈,消極性地選擇此種工作型態,造成不安定就業機會的增加呢?

我們在討論這個問題時,從非典型工作者的就業原因,工作滿意度,

是否願意持續此種工作型態等這些方面分析可以知道10。若非典型工作 者是非自願地選擇非典型工作型態,工作滿意度低,以及希望改變此 種工作型態的話,可以得知非典型工作者是傾向於消極性選擇此一工 作型態。若非典型工作者自願選擇此一工作型態,工作滿意度高,持 續此一工作型態的意願高的話,可以知道非典型工作型態所代表的涵 義傾向新的就業希望(佐藤博樹,1998)。

灱就業原因

就整體非典型工作者而言,選擇非典型工作型態的主要原因是(表 十一):「為了補助家計,獲得學費」(34.2%),「因為可以在自己 方便的時間工作」(32.8%),「因為較容易使家庭生活或其他的活動 兩立」(29.4%),「因為工作時間及日數較短」(26.3%)。這些原 因來看,「因為可以在自己方便的時間工作」、「因為可以方便可以 使家庭生活或其他的活動兩立」、「因為工作時間及日數較短」這三

10在佐藤博樹(1998)的論文中探討了日本的非典型工作型態是否提供了一種柔軟的工

作方式。在該論文中對於勞動者的工作傾向、就業機會的選擇理由、工作時間的偏好 度等方面有詳細的論述。本文所選擇的討論變因以佐藤論文為參考。

種理由可將其歸類為選擇一個比較有彈性、時間較短的工作型態,以

分 工 時 工 作 者 的 主 要 就 業 原 因 是 「 為 了 補 助 家 計 , 獲 得 學 費 」

(32.3%),「因通勤時間短」(31.4%)。派遣勞動者的主要就業原 因是「因沒有正式員工的工作」(29.1%),「不想被組織所束縛」

(26.8%)。

就上述就業理由來看,大部分的非典型工作者是自願地選擇此一 工作型態。但這其中較為不同,而且值得重視得是派遣勞動者及定期 契約工的就業原因。「因為沒有正式員工的工作機會」可說是非自願 性、消極性地選擇此一工作型態的傾向。另外這二種工作型態選擇「可 活用專門的資格及技能」的比率也較其他非典型工作者來得高,因此 從事此二種工作型態的勞動者和其他的非典型工作者在就業原因上出 現了不同的傾向。

牞對工作的滿意度

就工作的滿意度來看,針對工作內容及價值、薪資、工作時間及 休假日數、工作輪班制度、工作評價、職場環境、職場的人際關係、

僱用的安定性、企業福利、教育訓練及開發等 10 個方面來調查。而滿 意與否將其程度高低分成五個等級:「滿意」、「還算滿意」、「不 滿意也沒不滿」、「有些不滿」、「不滿」。

若將「滿意」加上「還算滿意」而減去「有些不滿」及「不滿」

(「滿意」+「還算滿意」-「有些不滿」-「不滿」)作為指標,

可以透過這個指標來看出非典型工作者對工作的滿意度高低。

就結果來看,從滿意度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為(表十二)「工作輪 班制度」、「工作內容及價值」、「工作時間及休假日數」、「職場 的人際關係」、「職場環境」、「僱用的安定性」、「工作評價」、

「薪資」、「企業福利」、「教育訓練及能力開發」。這其中有關工 作時間、工作彈性調整的相關問題都呈現較高的滿意度,而關於企業 對於員工的福利及教育訓練,薪資方面是呈現滿意度低的傾向。

表十二:非典型工作者的工作滿意度(%)

目 合 計 滿 還 算

滿

不滿意也 沒 不 滿

有 些

滿 滿 D.I.

工作內容及價值 100.0 22.7 36.6 31.4 7.4 1.8 50.1 薪資 100.0 15.1 27.3 27.6 22.2 7.8 12.4 工作時間及休假日數 100.0 29.4 31.6 27.0 9.4 2.6 49.0 工作輪班制度 100.0 32.4 30.2 30.3 5.6 1.5 55.5 工作評價 100.0 15.2 19.1 49.7 11.8 4.1 18.4 職場環境 100.0 19.7 27.5 35.2 13.7 4.0 29.5 職場的人際關係 100.0 23.6 31.9 32.4 9.3 2.9 43.3 僱用的安定性 100.0 20.2 21.9 41.8 12.1 3.9 26.1 企業福利 100.0 10.4 14.6 54.4 13.7 6.9 4.4 教育訓練及開發 100.0 7.3 10.9 62.3 13.4 6.1 -1.3 D.I.=(「滿意」+「還算滿意」-「有些不滿」-「不滿」)

資料來源:同表一。

犴是否願意持續此一工作型態?

除了現在的工作滿意度之外,若再加上未來是否願意持續此一工 作型態的調查結果來分析,更是可以知道非典型工作者對此一工作型 態的看法。

選擇項目有:「想持續現在的就業型態」、「想變換成其他的工 作型態」、「想要獨立,開始新事業」、「想完全辭去工作」、「其 他」、「不明」等不同的選擇。結果就全體非典型工作者而言,想持 續現在的工作型態佔絕大多數,有 76.1%(表十三)。想變換成其他 的工作型態的僅有 13.5%。「想要獨立,開始新事業」、「想完全辭 去工作」、「其他」、「不明」等選擇呈現較低的比率。

若依照不同工作型態加以細看的話,派遣勞動者、定期契約工、

臨時工的「想持續現在的工作型態」的意願較低,約是在 60% 左右。

而短時間的部分工時工作者的「想持續現在的工作型態」的意願最強,

有 81.8%。

表十三:非典型工作者對以後工作型態之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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