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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省長選任風潮中粵人治粵理想的堅持

各 省 軍 民 長 官 簡 任 抑 或 民 選 , 是 辛 亥 革 命 後 重 要 的 歷 史 議 題。人民自舉都督民政長原是革命時期南方獨立各省的普遍現 象,以本省之人選舉本省之人為都督民政長,亦是各省獨立時所 標榜的主要目標。在各省選舉都督民政長的過程中,省議會不必 然是決定人選的唯一政治勢力,然而經由省議會的推舉承認,一 方面合乎了民主共和的要求,一方面都督民政長地位的合法性也 相對提高,因之為大多數的南方省份所遵循。129 1912 年 3 月 19

127 〈粵議會與財政廳長之大激戰〉,《申報》,1918年9月23日,6版。

128 廣州市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廣州百年大事記(上)》,頁214-215。

129 其後南京臨時參議院所議決之〈接受北方統治權辦法〉五條當中,亦有都督由省議 會公舉的條文。陳惠芬,《民國初年的省議會,1911-191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日,臨時大總統袁世凱以官制尚未經由參議院議決,不宜省自為 政,妨礙統一,禁止省議會自舉都督。13011 月底,袁世凱藉約法 之名,宣稱唯有總統方為任命官吏及制定官制官規的合法權威,

實則臨時約法對中央與地方關係並未規定,對集權與分權的界限 亦無劃分,在法理上,省的地位無由確定。1913 年 1 月 9 日,袁 氏利用臨時參議院不足法定人數的時機,公布暫行地方官制,再 度強調其有權決定各省事務,此一舉措引起許多省議會的抗議。

131嗣後雖然有些省份遵行中央規定,劃一地方組織,實際上中央 與地方關係並未因此改變,反而在簡任官吏的過程中,發生了更 多的糾紛。132袁世凱帝制運動失敗後,中央權威更形消散,加以 省制省官制猶未確立,各省軍、政長官的民選或簡任仍是省議會 職權中富於爭議的一環。1916 年後,桂系陸榮廷、陳炳焜、莫榮 新相繼督粵。桂系為擴張權力,掌控廣東更多的資源,對省長多 有異動。唯以當時省長亦多武人背景,其去留亦非全然順從桂系 之意,致而釀成風潮,廣東省議會也捲入其中,宣示其作為一省 最高民意機關的立場。

(一)朱慶瀾離職事件

1916 年 6 月,護國運動告一段落。7 月 6 日,大總統黎元洪 任命陸榮廷為廣東督軍,朱慶瀾為省長。唯革命起義軍隊仍各據 一方,各施政權,省長一職誰屬尚有爭議。133 8 月 25 日,朱慶 瀾就任省長職。朱為浙江紹興人,辛亥革命時為十七鎮統制、擔 任四川副都督。民國成立後歷任黑龍江督署參謀長、民政長等

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1985),頁330。

130 李振華輯,《近代中國國內外大事記(民國元年-二年)》(臺北:文海,1979),

頁2279-2280。

131 〈暫行官制問題〉,《民立報》(上海),1913年1月26日;陳惠芬,《民國初年 的省議會,1911-1914》,頁337-338。

132 Ernest P. Young, The Presidency of Yuan Shih-Kai: Liberalism and Dictatorship in Early Republic China (Ann Arbor: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1972), p.111;陳惠芬,《民 國初年的省議會,1911-1914》,頁331-344。

133 〈粵省民政長問題之關係〉,《申報》,1916年7月26日,2-3版。

職。唯當廣東省議會甫一復會,即有省長改由民選的決議。134舊 國民黨籍議員謝良牧、羅曉峰、陸孟飛等人要求總統任命粵籍人 士為省長,取代北京政府指派之朱慶瀾,135但無結果。

由於軍政財政問題難以解決,督軍陸榮廷與省長朱慶瀾之間 各有意見,粵中早有朱陸異同之傳聞,二人且皆有去電中央辭職 之事,均經中央慰留。1916 年 9 月 11 日,陸督致電黎元洪,以 養病為由,請任朱慶瀾代理粵督;13 日又電黎元洪,以粵中各界 及軍隊紛電要求留粵而將上電所請作罷。11 月初陸榮廷再以廣東 軍費支絀,籌餉之方諸多掣肘,再行電京請予開缺。孫中山、唐 紹儀、在京粵籍國會議員及旅京同鄉會等聞此,紛紛致電挽留。

136廣東省議會接獲國會議員電告陸督辭職消息,亦擬電挽留,有

「陸督去留,不惟全粵治亂所關,亦即大局安危所繫」一語。同 時,亦有動議挽留朱省長者。137事實上,朱已多次提出辭職,除 大總統表示慰留外,粵人對其施政尚稱滿意,亦多挽留。138至於 陸榮廷,在電京面求治理方略獲准後,決定離粵,所有軍署應行 事件,由師長譚浩明代理。

朱慶瀾之為官,往往輕車簡從,出入街市;視察學校等機關 時,既不先行知照,又無繁文縟禮;每遇大會,雜處平民中,輿 論謂其頗有「共和」風度。此外,其操守差強人意,慷慨資助各 種公益善舉亦頗為人稱許。139儘管如此,其省長地位動搖傳聞已 久卻是事實。首先,「朱陸異同」絕非空穴來風。1916 年粵局尚 處擾攘,陸榮廷觀望未至,朱慶瀾挺身至粵接收殘局。朱至粵 後,首先接管警衛軍,予以改組。至陸榮廷上省接任,由於陸軍 名額有限,其所帶來之軍隊幾乎無可安頓。警衛軍既改編在先,

134 〈廣州電〉,《申報》,1916年10月23日,2版。

135 深町英夫,《近代廣東的政黨.社會與國家─中國國民黨及其黨國體制的形成過 程》(北京:社會科學文獻,2003),頁173。

136 湯銳祥編,《護法運動史料滙編(四)─粵督省長更迭篇》,頁15-17、20。

137 〈北京電〉,《申報》,1916年11月30日,6版;〈粵省財政困難與朱陸去志〉,

《申報》,1916年12月8日,3版。

138 〈朱陸去粵之打消〉,《申報》,1916年12月11日,6版。

139 〈對德聲中之粵聞〉,《申報》,1917年3月3日,6版。

而權限各有所屬,自不便任意移動。因此,陸朱在軍權統轄上不 無芥蒂;且又有黨派煽惑其中,謂朱氏利用陸氏尚未至粵,覬覦 督軍位置,粵人更有「朱氏不去,陸氏不回」的說法。其次,對 於粵省長一職,在京粵人意中各有所屬,有此資格者不乏其人。

前因龍濟光強悍,難以接手,借朱為過渡,今局面大定,多欲排 之。唯自傳聞朱將他調後,粵中人士反是銘感朱氏治粵之用心,

各界以公民聯合會之名義予以挽留。140

1917 年 4 月,陳炳焜署廣東督軍。1917 年 6 月,北方政治形 勢異動,同時牽引了廣東政局。由於朱慶瀾與段祺瑞關係密切,

其省長地位動搖之說更是頻傳。141加以前此朱陸不和係與警衛軍 統轄權有關,陳炳焜宣佈廣東「自主」後,以擁護共和須有武力 為後盾,非先謀軍事統一無以進行為由,將原屬省長統轄之警衛 軍 改 由 督 軍 直 轄 ,142且 欲 進 一 步 掌 控 財 政 權 , 致 使 省 長 宛 同 虛 設,朱慶瀾亦有自請辭職之打算。7 月 26 日,北京政府發佈兩廣 省長對調,新廣東省長劉承恩未到任前,由督軍陳炳焜署理之命 令。消息傳開後,省議會接到多起挽留朱慶瀾之請願書,乃決定 開會討論此一命令是否有效。議員林中靈除認為此一命令當然無 效外,對於黎大總統未允復任,馮代總統復歸代理職權,段祺瑞 正式罷任內閣總理之情況下,此一命令從何而來表示懷疑。他根 據省議會暫行法第 2 章第 19 條,質問督軍省長是否收到此項電 碼,欲作何對付?連署議員多人。朱慶瀾在致省議會咨文中,表 示廣東「自主」,「前准陳督軍宣佈於前,今得貴議會主持於後」,

慶瀾為廣東省長,「當然以多數民意從違」。朱不承認對調命令為 有效,卻在 8 月 26 日柬請各界讌會中宣佈辭職,並謂此後在「自 主」期內,省長一職應聽由「廣東全省人民代表之省議會主持取

140 公民聯合會雖未有一主名,以理度之,應為總商會、七十二行商、九善堂以及各社 團。見〈粵朱省長之去留觀〉,《申報》,1917年4月18日,6版。

141 楊嘉紳在報上申述朱辭職緣委,中有「凡平日往來粵桂之間者,均謂朱省長一日不 去粵,則西南大局一日不能進步;是朱省長戀棧一日,即係對大局阻碍一日:朱省 長決然早去一日,則大局早能進步一日」等語。湯銳祥編,《護法運動史料滙編

(四)─粵督省長更迭篇》,頁36-37。

142 湯銳祥編,《護法運動史料滙編(四)—粵督省長更迭篇》,頁24。

決」。143與會民黨人士多予慰留。省議會議長謝己原起而發言,對 於朱慶瀾於粵省最亂時期入粵,使粵省逐漸轉危為安,表示肯 定,予以挽留,同時轉達孫中山與唐紹儀挽留之意。144朱慶瀾大 力支持護法,宴會中多位護法要人多有請朱切勿辭職者。

1917 年 8 月 27 日,朱慶瀾離署赴港,留下省長印信,交待 政務廳長楊嘉紳代行代拆,楊乃將印信送交省議會。督軍陳炳焜 未知印信下落,隨即公佈本省民政由督軍暫行兼任,且謂省長印 信無論在何處發現,「既屬不合法式,即不發生效力」,同時,他 命令警察廳長魏邦平進行搜查。此時人心不安,謠言四起,軍署 下令加緊戒嚴。嗣後魏知印信存於省議會,乃前往索取。省議會 認為自主時期印信應存議會,然而省議會僻在城外,安全堪虞,

決定由議會正副三議長將印信送至軍署。28 日,省議會討論省長 問題,出席者 93 人。眾人皆以督軍軍事旁午,不宜勞其暫兼省 長,全體議員並贊成省長由省議會選舉。經過票選,陳炯明 6 票,唐紹儀 2 票,胡漢民以 55 票當選省長。除民黨外、廣東警衛 軍、滇軍、海軍亦表支持,肯定省議會尊重「自主」。145省議會推 舉胡漢民,除看重胡曾任粵督的經歷以及符合粵人治粵的理想 外,亦是反映了多數舊國民黨籍議員的政治立場。

雖然,省議會議員咸認廣東既已「自主」,省長自應民選,一 致推舉胡漢民繼任。桂系督軍陳炳焜卻以廣東僅是不承認非法內 閣並非不承認總統,省長問題應取決中央,反對省長由省議會選 舉,並保舉肇陽羅鎮守使李耀漢,請中央同意。146陳督向來惟陸 榮廷馬首是瞻,此時陸以調停南北自任,省長人選與其在西南局

143 〈朱省長否認非法命令〉,《民國日報》,1917年8月6日;〈朱慶瀾辭職離粵 記〉,《民國日報》,1917年9月2日。

144 〈朱慶瀾辭職與省長印信〉,《申報》,1917年9月3日,6版。

145 〈粵省長之調任問題〉,《申報》,1917年8月5日,6版;〈粵東省長問題〉,

《申報》,1917年8月11日,3版;〈粵省長朱慶瀾離省詳情〉,《申報》,1917年 9月2日,6版;〈朱慶瀾辭職與省長印信〉,《申報》,1917年9月3日,6版;〈粵 軍人贊成胡漢民粵電〉,《申報》,1917年9月5日,7版;〈粵中要人之態度〉,

《申報》,1917年8月11日,3版;〈粵省長朱慶瀾離省詳情〉,《申報》,1917年 9月2日,6版;〈朱慶瀾辭職與省長印信〉,《申報》,1917年9月3日,6版;〈粵 軍人贊成胡漢民粵電〉,《申報》,1917年9月5日,7版;〈粵中要人之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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