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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交通事故成本推估法

第二章、 文獻回顧

2.3 國內交通事故成本推估法

參考林國顯等人(2009)的研究,交通事故成本之現付計算方法,整理成下列 的不同的評估法。

1.直接評估法

只評估意外造成的有形支出,包括清理肇事現場損毀的成本、受傷者的醫治 成本、損毀財務的重置與修復成本、工作場所的衝擊、保險的理賠手續與相關成 本。至於心理層面的無形成本則不考慮,此方法問題在於重傷的肇事成本往往會 高於死亡的肇事成本。

2.人力資本評估

只考慮有形的支出以及家計工作與職場工作的損失,因此肇事成本可視為薪 資的函數,但此方法同樣未考慮心理層面的無形成本。

3.壽命損傷加直接評估

此種方法將直接評估法考慮的成本分為兩類,第一為受傷醫療的貨幣成本,

第二為死亡肇事的壽命損失及受傷肇事的生產能力損失,這兩類成本不能相加總,

不能以加總的成本作為比較的基準,但此種方法可解決重傷的肇事成本高於死亡 肇事成本的問題。

4.綜合評估法

亦稱願付價格法,它所評估的是當交通安全提高肇事風險降低時,民眾願意 支付的價格。通常此價格會與直接評估法所計算的成本相加,視為肇事總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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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榮昌(民國 101 年)研究中提到,依擬定之交通事故成本分類,依序介紹歷 年來相關研究的推估方法,分別有:生產力喪失成本、醫療成本、生活品質降低 成本、財物損失成本、行政管理成本及外部成本六項之成本推估。

1.生產力喪失成本

交通事故發生,對事故當事人於事故發生前後之變動情形比較,來加以估算 交通事故成本,以及所導致損失的各項金錢價值,找出事故發生對當事人影響的 貨幣化程度,並將該研究其對於生產力喪失的成本,彙整如式2-1 至式2-3:

(1)復職成本:

該研究以人力資本法及盛行率法之觀念,事故發生時之工作薪資乘上損失工作天 數視為復職成本。即:

𝑅𝑊𝐶 = 𝑊𝑑 × 𝐿𝑑 (2-1) 其中,RWC:復職成本

Wd:該人平均日薪所得 Ld:損失的工作天數

(2)家庭生產力成本:

損失之家庭活動生產力其價值是在市場價格上去雇用其他人代為完成這些工作 勞務的費用。而家庭生產力成本可以下列公式推估:

死亡者

𝐻𝐶 = ∑ [𝑊𝑢 × (𝑇𝑓 × 4) × 12 × (1 + 𝑟)75𝐴𝑉 −(𝐴𝑉−𝐴𝑔𝑒)] (2-2) 受傷者

𝐻𝐶 = 𝑊𝑢 × [(𝑇𝑓 − 𝑇𝑏) × 4] × 3 其中,HC:家庭生產力成本

Wu:雇用代為完成損失家庭生產力之人平均時薪 Tf:事故發生前平均每週從事家事時數

Tb:事故發生後平均每週從事家事時數 AV:國人平均壽命年齡

Age:發生事故當時年齡

(令假設受傷者均於三個月內康復,永久性傷害者視同死亡者推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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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場生產力成本:

市場生產力成本之推估,在事故當事人死亡者而言,以事故當事人損失薪資貼現 值計算至正常退休年齡65歲而得;在當事人受傷者而言,係以事故發生前後不同 工作薪資差額貼現值。即:

死亡者

𝑊𝐶 = ∑65𝐴𝑊[𝑊𝑏 × (1 + 𝑟)]−(𝐴𝑊−𝐴𝑔𝑒) (2-3) 受傷者

𝑊𝐶 = ∑[(𝑊𝑏 − 𝑊𝑓) × (1 + 𝑟)−(𝐴𝑊−𝐴𝑔𝑒)]

65

𝐴𝑊

其中,WC:市場生產力成本

Wu:事故發生當時平均年薪資所得 Wf:事故發生後平均年薪資所得 AW:正常退休年齡

Age:事故發生當時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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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醫療成本

在醫療費用方面,理應精算除了救護車運輸外,所有事故傷害之醫療處理,

包括:急救室和住院成本、追蹤照顧訪談成本、身體治療、復健、藥方、醫療修 補器材、居家修繕等。「人力資本法」(或稱放棄所得法),配合流行病學中之「盛 行率法」觀念,假設一個人的薪資足以反應其能力,而對該人在傷害方面之所有 醫療成本不超過該人之薪資能力(因超過者將造成家庭收支不平衡而無法持續相 同之醫療行為),來加以估算而得。綜合以上觀念,該研究將事故傷害分為二大 類,其一為永久性傷害另一為非永久性傷害。所謂永久性傷害在該研究定義為因 傷害造成需三個月以上在家休養無法外出工作者。其中對死亡與非永久性傷害醫 療成本做以下之假設:

𝐼𝐶𝐻 = 𝑊𝑑 × (4𝐷1+ 2𝐷2+ 3𝐷3) (2-4) 其中,IDH:一個人因事故受傷所需之醫療費用

Wd:該人之平均日薪資所得 D1:加護病房住院天數 D2:一般病房住院天數 D3:在家休養天數

式2-4中D1、D2、D3 之係數值是依據湯淑貞君(1994)對住院成本之探討推估 而來。該研究假設一般病房住院成本為在家休養成本之二倍,加護病房等於一般 病房成本加上護理成本,亦約為二倍,對於永久性傷害之醫療成本估算,則以該 人存活餘命為給付期間,其平均年薪資為給付標準,以5%貼現率折現後視為應 給付之醫療成本,即:

𝐼𝐶𝐻𝐿 = ∑75𝐴𝑉=𝐴𝑔𝑒𝑊𝑦 × (1 + 𝑟)−(𝐴𝑉−𝐴𝑔𝑒) (2-5) 其中,ICHL:永久性事故傷害醫療成本

Wy:該人平均年薪資所得 AV:國人平均壽命

Age:事故發生當時年齡 r:貼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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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活品質降低成本

生活品質調整存活餘命(QualityAdjusted of Life Year, QALY),採用英國學者 Rosser 發展出從Disability、Discomfort、Distress三個方向(3D)來量化生活品質的 生活品質量化指標。加以推估事故之無形成本。而後以一般人之健康狀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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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行政處理成本及外部成本

由於行政處理成本及外部成本,必須透過相關單位的公務資料或者民間保險 公司方可獲得,交通事故與交通違規之社會成本推估對於時間延滯成本、汙染成 本及油耗成本如下式2-8至式2-10的說明:

時間延滯成本(元)

=時間延滯增加量(車小時) ×載率(人/車) ×時間價值(元/人小時) (2-8)

汙染成本(元)= ∑ 每種汙染物增加成本(元)

= ∑ 每種汙染物增加量(噸) × 汙染成本(元/噸) (2-9) 油耗成本= 油耗增加量(公升) × 油耗成本(元/公升)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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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5,000萬 2,501~6,252萬

客觀生命價值 640~2,300萬 800~2,87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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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傷害172~272萬 重度傷害187~295萬 張學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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