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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建築物應用太陽能現況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頁 38-41)

第二章 文獻回顧

2.3 太陽能於建築物的應用現況

2.3.2 國外建築物應用太陽能現況

一、 德國

德國位居高緯度,日照時間並不多,很難如地中海沿岸國家擁有得天獨 厚的條件,一如西班牙變成太陽能應用的先驅。但由於政府政策獎勵奏效,

制定「再生能源法案」(Renewable Energy Law;REL),讓德國幾乎囊括全球 近 3 分之 1 的太陽能市場(2005 年及 2006 年更佔全球市場的一半),而德國再 生能源法案更是眾多國家制定法案觀摩對象之ㄧ[18]。

德 國 於 再 生 能 源 法 中 提 出 「 再 生 能 源 電 力 強 制 收 購 電 價 補 助 」 (Feed-In-Tariff;FIT)的觀念,亦即電力公司有義務以較高的價錢,對其營業區 域內所有由再生能源業產出的電力進行補貼收購,讓再生能源的電力能被充 分運用,且補貼需要高價購買營運的再生能源設備。

德國在政府積極的獎勵措施下,不僅締造了全球第一的太陽能市場,也 造就了上下游完整的太陽能產業鏈,部分業者甚至已是整合上下游的全球太 陽能市場龍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德國太陽能應用可見圖 2.17、2.18。

圖 2.17 德國柏林中央車站 資料來源:[5]

圖 2.18 德國教堂及牧師宿舍與德國機場發電系統 資料來源:[8、5]

二、 日本

天然資源缺乏、需仰賴他國進口的日本,很早就意識到能源開發的重要 性,早在 1974 年即提出「陽光計畫」,作為開發新能源的長期研究計畫,之 後根據該計畫的開發成果,陸續展開國家能源政策,推動各項研究事業。日 本太陽能發電系統以家庭用電為主要用途,所佔比重高達 8 成,其次是產業 用電,以 1994 年實施 12 年的家用太陽能補貼政策最重要,1997 年日本太陽 能累積發電總量達 9.1 萬 kW,超越美國,成為全球第一[19]。

看準該補貼政策成功帶動日本太陽能產業發展,日本政府決定於 2009 年 恢復已中斷 3 年的家用太陽能補貼政策。家用太陽能發電補貼政策由日本中 央政府出資,委由新能源財團(New Energy Foundation;NEF)辦理,實施期間 12 年,共編列預算 1,322 億日圓,以一般住宅為對象,提供太陽能發電系統 新設用戶補貼。圖 2.19~2.21 為日本太陽能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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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19 橫濱都筑郵局與新宿御苑太陽能採光棚 資料來源:[19]

圖 2.20 高崎太陽能車站與名古屋市營太陽能社區 資料來源:[19]

圖 2.21 太陽能瓦屋頂與採光式鋼骨結構太陽能大樓 資料來源:[19]

三、 美國

美國新任總統歐巴馬在競選期間,就已提出「阿波羅計畫(Apollo project)」, 主張以「再生能源」作為未來經濟發展主軸,10 年內將投資 5,000 億美元,

在 2012 年前,將再生能源發電量提升至總發電量 10%水準,2025 年再提高到 25%,並創造 500 萬個就業機會[20]。

歐巴馬政府正在推動美國使用更多的可再生能源,加州作為一個樣板,

受到了密切關注。加州擁有兩個長期的全州性項目,這些項目通過補貼和其 他財政激勵措施,鼓勵人們安裝屋頂太陽能面板,加州的個別城市也開始為 太陽能陣列提供財政支持。根據非營利組織州際可再生能源理事會(Interstate Renewable Energy Council)正在編寫的另一份報告,從 2007 年到 2008 年,加 州太陽能發電容量增長了 1/3,約佔美國太陽能發電總量的 2/3。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環境協會(Environment California)日前發布的報告顯示,

十年前,加州有 500 座屋頂安裝了太陽能面板﹔現如今,全州已有將近 5 萬 座太陽能裝置,使得長期處於美國太陽能發展領導地位的加州,在午后發電 高峰時期,太陽能電力超過 500 兆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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