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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案例分析 國外案例分析 國外案例分析 國外案例分析

第三章 國內外案例分析 國內外案例分析 國內外案例分析 國內外案例分析

第五節 國外案例分析 國外案例分析 國外案例分析 國外案例分析

Ecological network),因牽涉範圍太廣本研究不做討論,又目前我國 景觀法草案及國土計畫法草案均尚未通過,欠缺進行大尺度空間規 劃的法源依據,故參考新加坡的綠道網絡(greenway network)計畫,

直接從都市空間思考,由直轄市及地方縣市政府可控制範圍開始進 劃者例如荷蘭的國家生態網絡計畫(Ecological Network Plan),日本 則以景觀法及都市綠地法等共同規範促進日本全國各地豐富及綠

家,國土面積 415 萬公頃,人口 1670 萬人(台灣為 362 萬公頃、2300 萬人),因為高密度都市的發展,自然區域面積由 1900 年代 90 萬 公頃減少為 1990 年代的 45 萬公頃,同時引起了棲地的動物(如哺 乳動物、爬行動物、棲動物)的減少及某些動物的瀕臨滅絕。由於 非政府組織的努力,荷蘭政府於 1990 年決定以維持或擴大生物的 多樣性,進行必要的景觀改善為目的,建立一個全國性的生態網絡

(National Ecological Net--NEN)。NEN 包括四項原則:1.擴大棲地 面積、2.增加棲地數量、3.減少生物移動障礙、及 4.改善生物棲息 環境品質(商郁芳,2007)。

國家生態網絡被荷蘭農業部定義為一個整合資源的網絡,提供 了區域適合的自然及食物給居住在上述生態系統中的重要動物,此 NEN 區域劃分為三個區:核心區,自然發展區與生態廊道(永續公共 工程入口網,2011)。

圖 3.1 荷蘭國家生態網絡圖

資料來源:歐洲環境政策機構 IEEP 網頁資料

結合綠建築及都市設計建構都市綠色網絡可行性研究—

以台北市奇岩社區為例

NEN 計劃始於 1990 年,預計整個計劃將在 2020 年全面實施,

自然區域在 2020 年可達 730,000 公頃。計畫涵蓋 2000 個自然地區,

國家公園及其他需特別保護的地區。計劃區域的核心區是一個非常 有價值的生態區,如森林,濕地,河流,沙丘等,並包括部分北海 沿岸區域。

荷蘭自然政策包括以下之重要項目(Joop,2009):

1. 保護新發展及既有之自然區域。

2. 建立自然區域空間結構的結合。

3. 對不同生態系統的品質及全部區域建立目標。

4. 提升自然區域環境品質。

5. 增加自然環境外部調查。

6. 公眾可及性的提高及提供其他生態服務。

圖 3.2 荷蘭生態網絡連接至鄰國

資料來源:歐洲環境政策機構 IEEP 網頁資料

第三章國內外文獻回顧與個案分析

7. 增加私人業主及農夫的參與。

8. 促進公眾認知與回應。

9. 提升認知與教育。

10. 適應環境變遷。

11. 國際合作。

對於不同的自然區域也有不同的目標:

1. 核心區:保護及強化既有之自然價值。

2. 自然發展區:重置或創造某些棲地以強化自然區域。

3. 生態廊道:提升物種移動之可能性。

4. 緩衝區:保護自然區域不受外部環境影響,限制農業的可能 發展。

另為提升生態連接,在不同尺度上建立三種層級之生態廊道包 括如動脈的大型國家級廊道 27000 公頃、如靜脈的縣市級一般廊道 25000 公頃及如微血管的地方級小型廊道 40000 公頃。

國家級生態廊道長度約 1 公里至 30 公里,寬度約 500 至 1000 公尺,同時也做為踏板綴塊棲地與較小廊道的連接帶,其中也包含 許多不同類型的生態系統,除了提供目標種移動需要,同時也提供 其他的動植物擴散可能性。其功能還包括連結新發展自然區與既有 自然區,也允許人們的其他休憩等活動,另外也發展用來克服都市 障礙(如動物橋梁及生態通道等)。

自然發展區的目標在提升生態系統中的潛在領域價值,包括建 立濕地,林地和沙丘。而交通,住宅和工業發展所帶來的對生態環 境的任何影響將受到管制。此外,創造性的開發區域將協助荷蘭成 為歐洲國際連續濕地的一個環節。規劃生態走廊需要長期進行本地 品種研究,看人為干擾的影響是否存在,從而重新創造連接廊道。

荷蘭政府的自然政策計劃規定,任何相關的砂岩開採、道路建設、

地下管道和高壓電線埋設必須提供帶狀空間供生態廊道使用。

結合綠建築及都市設計建構都市綠色網絡可行性研究—

以台北市奇岩社區為例

本計畫在許多方面遇到困難並造成遲延,其中主要問題包括 (Joop,2009):

1.財務問題持續成長(對於農地的補償等)。

2.計畫複雜性高涉及許多不同的功能與利益。

3.地方政府層級與中央政府對於優先辦理項目看法不同。

4.地方政府配合意願不高。

5.利益相關人不願意配合(如對於農地財產的損失、移入大型野 生動物的害怕、疾病的傳播與道路安全等等)。

3.1.2 日本之景觀綠地規定與案例

對於生態綠化之相關規定,日本訂有景觀法、都市公園法及 都市綠地法、2008 年更實施生物多樣性基本法,有眾多相關法令共 同規範景觀綠地之內容,景觀法部分,係為建立都市與鄉村地區之良 好景觀,將景觀整備與保護基本理念明確化,對於景觀計畫之擬定及 景觀計畫區域之劃設而訂定之相關法律規定,都市公園法與都市綠地 法即針對都市地區公園綠地之綠的基本計畫、都市公園整備與綠地保 全、管理進行相關規範。

圖 3.3 日本綠的基本計劃制度相關範圍圖

資料來源:日本國土交通省都市地域整備局 網頁資料

第三章國內外文獻回顧與個案分析

一、綠的基本計劃

日本都市一般均需研提綠的基本計畫(市町村),以推動綠化及 進行綠地保護工作,其內容主要是在都市綠地法中規定,並涉及部分 都市公園法,綠的基本計畫主要包括四大內容,在都市綠地法為綠地 保護地區、綠化地區、地區計畫的活用以及都市公園法中的都市公園 整備以共同推動都市的綠化及綠地的保護。

綠的基本計畫包含重要內容摘要說明如下(整理自日本國土交 通省都市地域整備局,2005):

1. 綠地保護地區制度:對於大都市地區重要山林綠地的保護區劃設 (土地的限制使用),以促進自然環境保護、再生及生物多樣性的確 保。

2. 綠化地區制度:針對市中心區綠化不足,強制規定都市市區建築 基地的綠化率最低值(基地總面積 25%需綠化或 1-(建蔽率+10%))。

3. 地區計畫的活用:對於市區良好環境之小型綠地以地區計畫相關 規範進行保護。

4. 市民綠地制度:對於建築物及人工地盤設置綠地,或進行立體綠 化設施進行規範。

5. 都市公園整備:對於立體公園制度(公園多目標使用),及公園多樣 化管理(民間團體管理)進行規範。

6.建築物綠化獎勵:建築物屋頂、空地綠化整備計畫經政府認定,可 提供固定資產稅率上的優惠。

二、生物多樣性基本國家戰略

日本在 2008 年頒布實施「生物多樣性基本法」,依其內容規定 制定國家生物多樣性戰略 2010 年版。「國家生物多樣性戰略」是日 本針對可持續利用資源保護及生物多樣性的國家型計劃,本計畫對於 都市生態網絡部分亦有提及,其重要內容簡述如下(日本環境部,

2011)。

1. 綠的基本計畫、都市計畫與景觀計畫等相關計畫調和,以確 保適當的都市的自然環境。

結合綠建築及都市設計建構都市綠色網絡可行性研究—

以台北市奇岩社區為例

2. 建立都市生態網絡,可以綠的基本計畫為基礎,進行綠地保 護、大規模都市公園的整備,並以道路型綠色廊道結合都市 公園,及進行都市公共設施綠化,與民有綠地的保護工作。

3. 進行都市公共水域面積的水環境及水質改善,以提供生物生 活之需。

4. 綠地保護地區制度的推動,都市近郊山林綠色土地的保護,

防止無秩序的都市化蔓延。

5. 古蹟與風景地區良好與自然環境的維持,以提供都市中生物 的生活棲地。

6. 都市計畫地區 300 平方公尺以上之市民綠地,可由地方公共 團體與土地所有權人簽約,於一定時間(5 年以上)供市民使 用,同時亦能提供為生物之活動空間。

7. 鼓勵市區建築物綠化,建築物屋頂、空地綠化整備計畫經政 府認可,將於固定資產稅率提供優惠。

8. 進行綠色保護再生的推廣講習與獎勵表揚活動,提高民眾認 知普及民間參與。

三、日本京都市

京都 市 針 對 地 球 暖 化 、 熱 島 效 應 及 新 景 觀 政 策 , 並 依 據 都 市 綠 地 法 第 3 條 規 定 , 於 2011 年 提 出 新 的 京 都 市 綠 的 基 本 計 畫(整理自日本京都市政府資料,2011)。

圖 3.4 京都市綠的基本計劃與 相關計畫關係圖

資料來源:日本京都市政府 網頁資料

第三章國內外文獻回顧與個案分析

京都市為日本歷史古城,有許多古蹟及風景地區,都市面積 82790 公頃,人口 146 萬人,為三面環山地形,公園人均面積為 4.68M2/人,。

京都市綠覆率市中心地區明顯偏低,基本上越往都市外圍綠 覆率越高。

圖 3.5 京都市景觀計劃圖

資料來源:日本京都市政府 網頁資料

圖 3.6 京都市綠覆率分布圖

資料來源:日本京都市政府 網頁資料

結合綠建築及都市設計建構都市綠色網絡可行性研究—

以台北市奇岩社區為例

對於京都市綠的 基 本 計 畫 其 基 本 方 針 包 括 綠 的 保 全 與 活 用、創 造 新 綠 色 (綠 色 網 路 的 形 成 )、及 市 民 綠 化 的 推 進 等 三 大 項 , 簡 要 說 明 如 下 :

(一 )綠 的 保 全 基 本 策 略

1.都 市 周 邊 山 系 綠 色 保 全 與 活 用 。 2.農 地 的 保 全 與 活 用 。

3.古蹟寺廟的綠色保全。

4.綠 色 文 化 的 繼 承 。

(二 )創 造 新 綠 色 (綠 色 網 路 的 形 成 ) 1.鄰 里 公 園 的 整 備 。

2.未 整 備 公 園 的 整 備 推 動 。 3.公園的在整備與維護管理。

4.特 色 公 園 的 整 備 。 5.道 路 綠 色 整 備 。 6.水 邊 的 綠 色 整 備 。

7.其 他 的 公 共 效 益 設 施 (校 園 綠 化 的 推 進 等 )。

(三 )市 民 綠 化 的 推 進 1.民 有 地 綠 化 推 進 。

2.辦 理 綠 化 教 育 推 廣 活 動 。 3.綠 化 獎 勵 表 揚 制 度 。 4.綠 化 組 織 體 制 的 推 進 。 5.人 才 的 培 養 。

此外,對於京都市綠的 基 本 計 畫 知 綠 的 配 置 方 針 , 共 區 分 為 綠 色 外 輪、綠 色 邊 緣、綠 色 中 心、綠 色 軸 線 及 綠 色 據 點 等 五 大 項 如 圖 , 簡 要 說 明 如 下 :

1. 綠 色外 輪:都 市 周 邊 山 區 及 田 園 地 帶 作 為 二 氧 化 碳 吸 收源、水 源 涵 養、生 物 活 動 與 繁 衍 空 間 的 綠 色 保

1. 綠 色外 輪:都 市 周 邊 山 區 及 田 園 地 帶 作 為 二 氧 化 碳 吸 收源、水 源 涵 養、生 物 活 動 與 繁 衍 空 間 的 綠 色 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