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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緒論
緒論
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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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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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緣起及目的
研究緣起及目的
研究緣起及目的
研究緣起及目的
一、研究源起 根據聯合國 2010 年報告指出,目前世界生態系統處於「即將 崩潰」的危機中,生物多樣性公約(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CBD)出版的全球生物多樣性展望 3(The third Global Biodiversity Outlook , GBO-3)警告說,如果不採取「迅速、徹底 的和創造性的行動,可能造成更多的巨大損失」,從 1970 年到 2006 年,脊椎動物物種減少了近三分之一;自然棲息地正在減少;作物遺 傳多樣性下降;自 2000 年來,60 種牲畜已經絕種(陳怡潔,2010)。 此外,2010 年俄羅斯的熱浪,估計使 15000 人遇害。澳大利亞和巴 基斯坦的水災則死了 2000 人,並讓這兩個國家有大片土地泡在水 裡,2010 年是地球上開始有氣象記錄以來最熱的一年(Newsweek, 2011/06/02)。在面對氣候暴烈極端化、土壤沙漠化、溫室效應、海 平面上升、物種消失、能資源短缺等種種問題下,全球人口卻又持續 增加,由 1950 年代的 25 億增加至 21 世紀初的 60 億,而台灣的都市 計劃區人口數亦在 30 年內從 1973 年的 843 萬人增加到 2000 年的 1 千 7 百萬人 (劉曜華,2004) 亦已超過一倍之多,反而提高對於自然 資源的需求,故從世界各國及國內之趨勢,仍面臨擴大土地開發與都 市發展的需要,惟面對氣候變遷與環境災害頻仍,經全球社會不斷的 反省與檢討,近年來國外之綠建築發展趨勢,已由單一的建築個體逐 步擴大朝向生態社區、生態都市方向發展,期望創造更健康、舒適、 節省資源及顧及生態永續發展的整體生活環境。 民國 98 年的莫拉克颱風浩劫,造成台灣將近 700 人死亡,上 萬家庭流離失所,民國 99 年台北地區更創下歷年 7 月最高溫度 38.6 度C,面對氣候及自然環境的嚴酷挑戰,推動國土與國人居住環境的 永續發展,無疑是我國政府施政的重要目標,爰民國 97 年行政院核 第一章緒論定施行之「生態城市綠建築推動方案」,亦將生態城市及綠建築評估 要項納入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實施辦法列入實施項目,期於法令中明 訂,積極推動生態城市及綠建築,以達國土永續建設之目標。 內政部於民國 100 年 1 月修正發布之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 施辦法,增加第 8 條第一款之細部計畫通盤檢討視需要擬定水與綠網 絡系統串聯規劃設計原則規定,顯示綠色網絡對於生態城市的重要性 已被政府正視,有都市綠色網絡,才能促進都市之生態多樣性及生物 棲地的建立,進而穩定都市生態系統,而生態系統穩定亦與生物遷 徙、基因交流、物種繁衍之推展維護有關,此外,建構生態城市綠色 網絡及增加綠色空間同時也具有降低都市熱島效應、減少都市空氣污 染與降低噪音等效果,具提升都市生活品質之整體性效益,惟我國政 府財政拮据,已無法大量挹注經費成本進行相關都市綠色網絡及增加 綠色空間之公共建設,故若能結合綠建築及都市設計,協助都市綠色 網絡之建立,或能創造政府與民眾雙贏之結果‧ 二、研究目的 本研究除蒐集並檢視相關現有國外先進國家及地區之都市綠色 網絡與生態都市發展綠色網絡現況與文獻資料、執行個案及相關法令 規定外,並針對國內現有都市綠色網絡推動發展現況,進行比對與檢 討,另外配合進行國內之相關個案訪查,檢討案例推展之瓶頸與困難 點,以研提政府部門配合綠建築及都市設計建立都市綠色網絡之未來 政策可行建議,因都市綠色網絡之形成,無法於短時間見其功效,需 持續投入關注與研究資源,本計畫在短時間內先探索出重點發展方 向,需賴後續研究與政策推動支持,方能達到預定效果。
第二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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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範圍
研究範圍
研究範圍
研究範圍
限於時間與人力,本計畫雖係針對結合綠建築及都市設計建立都 市綠色網絡部分進行研究,惟建立都市綠色網絡之相關技術及調查與 結合綠建築及都市設計建構都市綠色網絡可行 性研究—以台北市奇岩社區為例
應用範圍廣泛,直至今日仍在發展之中,生態城市建立之生態系統並 非獨立之系統,而都市綠色網絡其相關課題包括都市及建築綠化、都 市生態環境、都市景觀建設、都市水域整治、都市綠色交通及都市熱 島效應等甚至包括都市美學、生態學、社會學之整合,同時也包括各 種評估工具與評估方法之運用等等,本研究將著重在與政府政策面有 關,且能夠被公部門執行之可行性研究部分,至於都市美學、社會學、 經濟學等部分則非本計畫研究重點範圍。本研究之內容包括下列項目 一、 蒐集過去國內外對於建立都市綠色網絡之相關文獻資料,並檢 討比較相關性及差異,以探討綠色網絡的理念與建構內容。 二、 以各級都市計畫法令現有相關規定為基礎,並藉由個案現況調 查與業務主管單位人員訪談方式,探討結合綠建築及都市設計 建構都市綠色網絡對策與方法。 三、 依上述研究成果,研提結合綠建築及都市設計建構都市綠色網 絡之建議。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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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法及步驟
研究方法及步驟
研究方法及步驟
研究方法及步驟
一、研究方法 本計畫之具體目的,為從結合綠建築及都市設計之方式來 協助建立都市綠色網絡,並經由各項方法尋找出能夠發展執行的 可行政策與操作模式,而不著重在探討理論探研,其中所採用之 研究方法主要包括以下項目 第一章緒論1. 文獻回顧法:收集過去國內外都市綠色網絡相關文獻。 2. 個案分析法:進行台北市之實例調查。 3. 專家座談及諮詢會議:邀請相關學者專家進行意見諮詢。 4. 歸納法:將上述相關資料進行比對檢討分析後,研提結合 綠建築及都市設計建構都市綠色網絡之可行建議。 本研究進行步驟流程如下: 動機與目的 確立研究標的與範圍 文獻調查 政策整理 專家諮詢 個案調查分析 座 談 會 整體策略與方向研擬 綜合檢討及研提相關建議草案 結論與建議 期末報告 結合綠建築及都市設計建構都市綠色網絡可行 性研究—以台北市奇岩社區為例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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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回顧
文獻回顧
文獻回顧
文獻回顧
人類生存的環境自 20 世紀後半葉,開始產生全球性的劇烈變 化,例如地球平均氣溫逐年升高、酸雨、臭氧層破洞、森林資源枯 竭、氣候異常、暴風、土石流、洪災等天然災害持續發生,甚至已 經直接威脅人類生存環境。全球生態環境惡化原因固然複雜,但據 聯合國推估今(2011)年全球人口將持續增加達 70 億,而人口集中都 市化之世界趨勢,伴隨人類無節制的土地開發並消耗地球資源與能 源,實在是直接全球生態惡化的原因之一,也因此導致大氣中的二 氧化碳大量排放,自 1850 年到 1995 年間提高 1.35 倍,面對日益嚴 苛的地球生態環境,在 1992 年巴西里約召開的地球高峰會,邀請 了 170 個國家的政府代表,共同商討挽救地球環境危機的對策,進 而簽署了「21 世紀議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里約宣言」等重 要約定。次年聯合國亦成立了「永續發展委員會」,展開全面性的 地球環保運動。嗣於 1997 年聯合國氣候變化委員會於京都召開會 議,簽署「京都議定書」,正式要求英、美、日等國承諾降低二氧 化碳排放,此係首度納入國際文件成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約定,採 取貿易報復手段,進行二氧化碳減量之管制。2002 年更在南非約翰 尼斯堡的「第二次地球高峰會議」檢驗地球環保國際合作之成果。 這些均在在顯示了地球環保的問題已成為國際要務,同時也顯示維 持自然環境的穩定與「永續發展」已成為人類未來最重要的課題。 此外,人類社經發展,已對生態物種數量產生劇烈衝擊,據英 國城鄉計畫協會(TPCA)指出,近兩百年來全球物種的消失量, 比 6500 萬年來的任何時間都多,「…與地質紀錄中的自然速度相 比,目前物種消失速度快了 100-1000 倍」(Foley,2010),而生態 系統能提供我們所需要的空氣、水及土壤,因此對於維持生物多樣 性及保護生態系統穩定,對於人類自身的利益極為重要。 從巨觀的生態系統角度來看,都市綠色網絡是建立生態都市之 生態系統的基礎架構,而一般的生態系統觀念,係指「生命有機體 與其周圍環境形成的不可分割的整體,是兩者在特定空間的組合, 其特徵是系統內部以及系統與系統外部之間存在著能量的流動和 由此推動的物質的循環」,而城市生態系統,則屬於「以人類活動 為生態環境中心,按照人類理想要求建立的(人工)生態系統」(曹 第二章文獻回顧偉 2005)。 都市之綠色網絡目前為一種概念敘述,尚無公認的明確且統一 的定義,有稱為綠色網絡(路) (greenspace network)也有稱作生態網 絡(路)(ecological network)、生態綠網、或有類似概念稱為生態綠地 系統等等,至於其定義,據參考國內外學者專家相關意見,如「將 都市所有綠地資源組成完整的系統關係,以便有助於生物遷徙、基 因交流、物種繁殖的生物多樣化環境…」(林憲德 2005)、「在景觀 中,廊道常常交叉形成網路(network),使廊道與綴塊和基底的相互 作用複雜化。」(鄔建國 2005)、「網路是由環境中各類廊道與節點 所構成之架構,整體環境中,各景觀構成組份間之交互作用必須透 過網路產生能量、物質、物種之流動與交換…使整體環境組成一完 整之架構」(陳彥良 2002)、「綠廊道網絡係為一網絡系統,將綠地 資源組成完整的系統關係,並同時具有生態、娛樂、美學藝術、歷 史文化廊道等多樣性的功能與設計…」(羅健文 2008)、「綠色空間 網絡是一個以自然植被的開放空間連接現有公園、人口中心及區域 重點自然資源地區而相互聯繫的系統。 “綠色空間” 之串連可提 升整個地區的生態,休閒景區和經濟價值。綠色空間是對於社區健 康、機能及永續發展所需的公共基礎設施的一種形式」(Davrpc 2011)、「生態網絡係為生態系統中生物交互作用的一個展現,其內 之物種(各節點)之間由兩兩相互作用而連接(鏈結),這些相互 作用可以是食物的上下層級或共生方式。生態網絡是用來描述和比 較真實的生態系統的結構,而可利用網絡模型研究例如網絡結構對 於生態系統穩定的影響。」(Wikipedia 2011)等,參酌上述觀點 可知,都市綠色網絡之建立,著重在連結各類都市中之綠色廊道、 綴塊和基底並形成網絡架構,經由生態學的原理規劃整合,進而促 進都市生物多樣性的提升,並提供休閒、教育、美化環境、降低空 氣汙染、增加都市保水功能、減緩都市熱島效益等多項其他功能, 因此初步可對於都市綠色網絡暫定義為「運用生態學原理發展建設 並連結都市中分散之各類綠色廊道、綠色綴塊和綠色基底,形成可 促進生物多樣化環境的綠色網絡構架及都市綠色空間的合理分 布,以協助提供都市內之生物對於遷徙、基因交流及物種繁殖成長 等各類活動需要」。 而對於綠色網絡的建立,基本上已普遍受到歐美、日本等先進 結合綠建築及都市設計建構都市綠色網絡可行性研究— 以台北市奇岩社區為例
國家政府的重視,受限於人力與時間,本研究不著重在探討生態網 絡的基礎細節與構造方式,而將在政府政策上的應用與推廣執行的 方式進行較深入的探討。
第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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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
生態
生態系統與都市發展
生態
系統與都市發展
系統與都市發展
系統與都市發展
2.1.1 自然生態系統與都市的生態環境 對於自然生態系統,英國的 Tansley 於 1935 年提出了生態系 統的概念,係在自然界一定範圍或區域內生活的一群互相依存的生 物,包括動物、植物、微生物等,和當地的自然環境一起組成一個 生態系統。一個生態系統內,物質和能量的流動達到一個動態平 衡。美國的 Lindeman 在對 Mondota 湖生態系統詳細考察之後提出 了「生態金字塔」能量轉換的「十分之一定律」(維基百科,2008), 此即同一個食物鏈上,各營養層級間之能量轉化效率,平均大約為 10%左右,也稱為“能量利用的百分之十定律”。 地球上的生物,無論處於「生態金字塔」的何種層級,均必須 依賴(1)太陽、(2)大氣、(3)水、(4)表土等四項環境因子而存 活,此四項因子就是所有地球生態體系的根本。水與表土(一般自 然表土 30 公分至 50 公分厚,有豐富的小蟲、菌類及微生物)深受 人類活動威脅,表土含有孕育植物之充分水分與養分,是構成生態 系最重要的基盤。表土以下的無機物是完全無助於萬物成長的。(林 憲德,2005) 生態系統係指生命有機體與其周圍環境形成的不可分割的整 體,是兩者在特定空間的組合,其特徵是系統內部以及系統外部之 間存在著能量的流動和由此推動的物質循環。城市生態系統是以人 為主體,人口高度集中的生態系統,是人為改變了結構,改變了物 圖 2.1生態金字塔能量轉換 資料來源:修改自 E 流化生 化教育網論壇 分解者 第二章文獻回顧質循環和部分改變了能量轉化,受人類生產活動影響的生態系統, 也是人類在改造和適應自然環境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特殊人工生 態系統。(曹偉,2005)都市街區之生態系統,係依附在都市生態 系統下之子系統,類似人體與細胞組織間之關係,其所有人類賴以 生存的食、衣、住、行、育、樂等物資與能源來源,除陽光、空氣、 雨水能自然獲得外,幾乎都必須仰賴外部提供,而城市街區因為環 境開發後地面之不透水化,亦造成隔絕原有表土所能提供之養分及 水分與其自然之生態循環作用,波及原有「生態金字塔」的完整。 在自然生態系統中,生態錐體呈金字塔型,穩定性良好,而在 城市經濟中其生態錐體倒置,穩定性極為脆弱,這是因為系統中生 產者綠色植物的量很少,主要消費者不再是自然生態系統中的動物 而是人,分解者微生物亦少且生物物種較為單一,系統對病蟲害的 抵禦較弱,系統自身的的生產者生物量遠遠低於周邊生態系統,相 反,消費者密度則高於其他生態系統,食物鏈成倒金字塔型。因此, 城市生態系統沒有外界供給物質和能量,將無法維持自給自足的狀 態,自我調節能力差。(曹偉 2005) 2.1.2 人口增加與都市蔓延 一、全球人口成長趨勢 在永續的概念下,艾里奇(Ehrlich 1971)提出環境與發展關係 式 I(Impact)=PAT(Population Affluence 及 Technology),其內 容顯示人類發展對資源和環境的影響主要受到人口增長、消費增長 圖 2.2 自然及城市生態系統 資料來源:修改自曹偉 2005 分解者 生產者 自然生態系統 城市生態系統 外部生 產者(植 物) 外部生態系 統 生產 者(植 物) 各種廢棄物 結合綠建築及都市設計建構都市綠色網絡可行性研究— 以台北市奇岩社區為例
和技術能力的制約,而環境之容受力無疑對於永續發展具有關鍵的 影響,超過環境容受力(環境涵容能力),生態系統勢必逐漸惡化, 終至影響人類之生活與生存。 由於人口成長勢必提高自然資源與土地利用的消耗,也因此直 接關係並影響環境的惡化,在十七世紀全球人口不到 10 億,到二 十世紀初全球人口達到 16 億,到二十一世紀初全球人口更突破 60 億,從人口成長曲線可以發現全球人口自 20 世紀 50 年代之後急遽 陡升,五十年間人口倍增而人口劇烈增長趨勢仍持續不變。近 50 年內,全球食物與淡水的消耗量增加到 3 倍以上,化石燃料更增加 4 倍,我們現在佔用了全球光合作用產物的 1/3-1/2,人口突然加速 成長資源消耗與環境損害已經改變了地球(Foley,2010)。 不過人口成長速度世界各地並非一致,據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 會推估, 2000 年至 2025 年全球人口每年將增加 1.2%,其中以非洲 人口成長 2.5%最高,亞洲人口增加 1.4%居次,歐洲增長 0.1%最少, 而全球人口超過 80%分布在開發中國家。 十 億 圖 2.3全球人口發展 資料來源:SSP 網頁資料 第二章文獻回顧
二、台灣人口成長趨勢 台灣地區在 1875 年總人口數約 230 萬人,其中 8%住在 5000 人 以上的市鎮聚落,第 1 大都市台南市總人口約 4 萬人(劉曜華, 2004),台灣人口資料始於 1905 年的第一次臨時戶口普查,台灣 1905 年時人口約 300 萬人,目前約 2300 萬人 100 年來增加了將近 7 倍,年增率由 1920 年開始攀升,自 1951 年後開始下降,但至目 前為止,人口仍然為正成長 (楊靜利,2008)。 台灣人口的持續增加,日常生活所需消耗的各種食衣住行資源 也持續上升,土地及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以供應人民需求勢難避 免,例如台灣地區的農業耕作面積在日治 50 年間(1885-1945)從 40 萬公頃增至 86 萬公頃,約為 1 倍,並完成 72 處的都市計畫,總面 積將近 53,000 公頃,計畫容納人口將近 300 萬人(劉曜華,2004), 也因此開始較大幅度的改變台灣的地景樣貌。 三、全球都市成長課題 回顧全球都市的發展歷程,除了人口因素外,經濟與工業技術 的發展也對都市蔓延產生影響,都市就業機會較多,致經濟因素一 向是鄉村人口移向都市的主因。19 世紀中葉之後在人類歷史上產生 圖 2.4 1906-2004 台灣人口變遷 資料來源:中研院社會所網頁資料 結合綠建築及都市設計建構都市綠色網絡可行性研究— 以台北市奇岩社區為例
工業革命,而工業革命生產技術改變的發生對於人類社會及經濟的 變動更產生劇烈的影響,據 Lawton 的統計資料指出,19 世紀初期 全球超過十萬人口都市僅有 65 個,19 世紀中期增加至 106 個,20 世紀初期增為 299 個,至 20 世紀 50 年代增至 434 個;而據聯合國 資料顯示全球人口居住在都市人口比率,更從 19 世紀初期的 2%,增 加至 20 世紀 50 年代的 30%,至 21 世紀初,全世界已有超過半數的 人口居住在都市地區,都市化的發展,已是全球共同的現象。 工業革命 19 世紀從英國開始發展,機械生產取替人力,工廠 大量出現,火車運輸取代馬車,機械輪船取代帆船,工業產品產量 大增,人貨運輸速度加快,英國當時重要都市如倫敦、曼徹斯特、 伯明罕等,因人口大增及以煤炭為使用能源,致城市煤煙薰天且汙 水橫流,住宅及公共設施亦不敷使用,都市環境品質既擁塞又惡 劣,雖然有許多缺點但因工業革命因就業機會多、收入較傳統農牧 業高、及文化社會設施便利等優點,仍持續吸引更多人口前往居 住,而大型都市也越趨龐大,如倫敦市 19 世紀初人口約 1 百萬人 到 20 世紀初已超過 6 百萬人,到 21 世紀初成長幅度雖減緩也還超 過 7 百萬人,另如美國紐約市在 19 世紀初約 8 萬人,20 世紀初成 長到超過 3 百萬人,到 21 世紀初更超過 8 百萬人。聯合國認為, 都市群變化可作為觀察都市擴張動態指標,超級大都市群劇增為全 球人口急速都市化的另一個特徵,全球人口超過千萬的大都市群由 1975 年僅 4 個,至 2003 年增為 20 個,成長相當快速(行政院主計 處,2006)。 工業革命不但帶來製造業工作機會與投資機會,改變傳統一級 產業為主的社會結構,帶動農村人口流入都市就業區,就業的組成 也帶動了關聯性工業及商業機會,促成都市的成長與擴張(劉曜 華,2004)。 四、台灣都市的成長 台灣的土地有限,隨著台灣人口的急遽增加,台灣的平均人口 密度一路上升,達到今(2011)年的 640 人/平方公里,而台灣都市計 畫區數與面積,在二次大戰之後,也隨著台灣產業與交通建設的發 展,一直往上提升,從 1945 年的 72 個都市計畫區數達到 2000 年 的 443 個都市計畫區數,其都市計畫面積更從 57936 公頃,擴大為 第二章文獻回顧
443077 公頃,擴大超過八倍,都市計畫區內人口數亦從 1973 年的 840 萬人增加到將近 1700 萬人,即全台灣有超過 77%的人口居住 在都市計畫區域內。 此外,台灣都市數量的成長,可從超過 5 萬人口的都市進程, 來檢視都市數量的成長變化,在 20 世紀前台灣尚未出現超過 5 萬 人口的都市,20 世紀之後才開始出現超過 5 萬人口的都市,1950 年以前超過 5 萬人口的都市都少於 10 個,而 1960 年代之後超過 5 萬人口之都市數量才由 30 個大幅增加,從 1970 年的 57 個 1980 年 的 73 個增加到 1990 年的 88 個,到 21 世紀台灣已有 92 個超過 5 萬人口的都市了。 台灣各鄉鎮的人口成長狀況,自 38 年至 90 年因產業轉型與經 建計畫的施行,加速了人口往都市地區集中的過程,促使人口逐漸 向北、中、南三區域中之都市核心地區集中分布,而後又因地價飆 漲,運輸網路與運具普及,致使郊區化與都市蔓延現象叢生,其中 又以北部區域最為嚴重(何東波等,2006)。 台灣的大都市面臨之都市化程度提高與都市蔓延的問題,既以 北部區域最為嚴重,台灣都市化蔓延情形,以台北都會區為例,1960 至 1980 年間,是台北都會區都市化程度快速提高的時期,除了確 立中心城市(台北市)與台北縣郊區城市的城郊產業分工發展結構 外,也因路網建設逐步完成與遠郊人口移入,而開始有了都市蔓延 發展的問題。民國 58 年三重與永和公告都市計畫禁建,大批的工 廠外移至新莊、樹林一帶,民國 62 年新莊、泰山都市計畫的發布 禁建,工廠又再外移至迴龍、鶯歌等地。經濟迅速發展下的台北縣 生產單位,不僅流竄於都市計畫公告的工業區、住宅區,並在核心 城鎮成長之後,向更外圍的鄉鎮蔓延,這些被認為是的違章的工 廠,一方面造就了台北縣混亂的景觀與惡劣的居住環境,一方面也 暴露了在都市經營方面,都市計畫形式化的管理方式,無法有效的 控制都市成長 (台北縣綜合發展計劃,1993) 。 從 1900 年至 2000 年間台北都會區人口聚居區域的發展,是一 先點狀、再線狀而後呈現面狀的發展型態,而逐漸填滿可建築居住 區域的發展過程;1940 年以前台北市僅台北市西區與城中一代發 展,1940 至 1960 年台北市主要是從淡水河東岸朝盆地東麓擴張, 1960 至 1980 年台北都會區發展連成一片,1980 至 2000 年台北都 結合綠建築及都市設計建構都市綠色網絡可行性研究— 以台北市奇岩社區為例
會區呈全面面狀發展(林承緯,2005)。 台中都會區聚落發展 1960 年至 1980 年間是沿道路網呈線狀 發展,1980 年至 2000 年間,由線狀轉變為紡椎狀的都會型態,越近 台中市區建成區域橫斷越寬,越遠離台中市區越窄(林承緯,2005)。 高雄都市區自 1930 年開始發展,1960 年確立南北狹長的線狀 發展型態,1980 年高雄都會區的郊市也呈現沿縣道線性發展型態, 2000 年高雄都會區內,高雄市區與鳳山市區已經連成一片(林承緯, 2005)。 圖 2.5 各時期台北都會區聚落成長 資料來源:林承緯,2005 圖 2.6 各時期台中都會 區聚落成長 資料來源:林承緯,2005 第二章文獻回顧
台灣都會區外圍郊市人口集居空間分佈呈現線狀發展的型 態,可觀察主要呈現單線發展、多線發展與網狀發展等三種型態(林 承緯,2005)。 圖 2.7 各時期高雄都會 區聚落成長 資料來源:林承緯,2005 結合綠建築及都市設計建構都市綠色網絡可行性研究— 以台北市奇岩社區為例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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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開放空間與都市計畫管制
綠色開放空間與都市計畫管制
綠色開放空間與都市計畫管制
綠色開放空間與都市計畫管制
都市化的過程,常因人類的經濟產業及居住工作等社會性活 動需要,對原有自然綠色開放空間及原生土地進行各項開發建設,也 帶來原有生態系統遭受破壞之問題,而自然資源一旦遭受破壞之後, 即難以逆轉。例如邱祈榮以 1994 及 2007 年台北都會區土地利用套疊 結果進行土地變遷分析,在 1994 年至 2007 年間整體變遷率為 20.87%,農業及水利用地為減少最多之項目,取而代之為交通及建築 用地,且綠資源面積有衰退的情況,而約有 600 公頃左右的農地及森 林轉成建築用地。1995 年(台北)都會區之農地至 2007 年僅約六成維 持農地使用,都會區最外圍,所呈現者多為農地坵塊穿孔塊、體縮小 之情形;靠近都會中心之農業地帶,農地坵塊基本上已不完整,加之 以各種開發,故不斷切割、破裂成多個塊體的情形相當明顯;都市中 心內農地坵塊原已相當稀少,通常呈現單獨小塊農地之消滅等損耗情 形(吳彩珠,2011)。台灣都市及市郊綠色土地,即逐漸遭受各種開發 侵蝕與消耗而減少消失。 為了管控都市的無限制蔓延與擴張,台灣的各級政府係採用 都市計劃做為實際管制及操作工具,而都市計畫法的土地使用分區 管制專章,針對都市土地的使用劃定及使用限制均有所規範。 從生態學的角度來看,生態學的方法建議大都市地區保留做 為開放空間的土地應按土地的自然演進過程來選擇,即該土地應從 根本上適應於綠色的用途,就是大都市地區內自然的位置 (麥克哈 格,2006)。 圖 2.8 三芝鄉一帶之穿孔損耗情形 資料來源:吳彩珠,2011 第二章文獻回顧2.2.1 都市土地使用與生態障礙 台灣傳統的都市計畫方法,從一般的都市計畫說明書內容, 即可略窺輪廓,在都市計畫說明書發展現況背景分析方面,通常包 括人口研究、經濟分析、土地使用現況、及交通運輸等;在主要計 畫與計畫容納人口,包括土地使用計晝、計畫人口、密度與計畫年 期等;而在實質發展計畫包括細部計畫、公共設施計晝與配置、道 路設計、住宅區與商業區配置、事業及財務計、及土地使用管制計 畫等,台灣的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劃設,經常都習慣性的以經濟發展 及解決交通等問題為最優先項目,例如台北市早期的基隆河截彎取 直,都市中的各種交通路網及其他較有爭議的建設項目(如公園綠 地的多目標使用),殊不知各種建設對於都市中的動植物均會造成 不同程度的生態繁衍或移動障礙,而傳統的都市計畫,對於生態上 的考量幾乎只是聊勝於無,而公園及綠化的工作也是常從休憩與都 市美化的角度去進行,近年來由於全球對於環境變遷的反思,也已 開始有所轉變。 一、都市中的生態系統與障礙 為了都市的往來與運輸便利,及產業經濟效率的提升,都市 交通建設需不斷的擴充發展,不僅平面道路發展成立體型態,還 有其他各式各樣的公共交通建設,協助都市中人群與物流的移動 需求,例如捷運、鐵路、高速鐵路、高架道路系統等等,不同的 設施之間相互交叉疊加,然而在提供各地區便捷的連繫往來服務 的同時,各種建設設施也成了傷害都市土地生態系統的障礙。 都市中的交通系統與建築物等各種構造設施,都會對生態系 統造成不利影響,尤其是對於野生動物的移動造成阻礙,圖 2.6 即芬蘭研究人員調查不同地上物所阻礙動物移動的程度,做成不 同的阻礙指數,由相關阻礙指數的比較評估圖,可以發現以下現 象: 1. 阻礙程度最高者,為架設圍籬之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 2. 主要快速道路與工業區為次高阻礙者。 3. 無緩衝帶的住宅區與主要道路為第三高阻礙者。 4. 森林地的隔離指數最低,森林砍伐區與草原其次,有200 公尺緩衝區之住宅區與公園或花園相當。 結合綠建築及都市設計建構都市綠色網絡可行性研究— 以台北市奇岩社區為例
為了讓生態阻隔程度轉化為立體 3D 空間視覺影像,芬蘭之研究 人員將芬蘭 Jarrenpaa 市區依照地上物類別做成模型案例如圖 2.7, 紅色代表高阻隔區,黃色其次,綠色最低。 圖 2.9 地上物之動物移動阻礙評估圖 資料來源:Krisp,2002 圖 2.10 Jarrenpaa 地區立體 3D 生態阻絕模型 1 資料來源:Krisp,2002 第二章文獻回顧
從 3D 模型中,可以清楚看見高速公路造成的障礙已將都市切割 開來,而道路網及建築物之阻隔障礙,同樣相當明顯,視覺表達效果 較平面模型更為清楚,惟芬蘭係屬人口低密度國家,案例市區之人口 數亦僅 39000 人,故從低密度地區反觀我國高密度之都市,其生態阻 絕程度恐不僅於此。綠色生態網絡的建立即修補或改善此種生態阻 隔,讓孤立的綠色綴塊,能夠連接,以促進動植物生態系統的移動交 流性改善。 二、台灣都市的綠地課題 台灣都市的綠地面臨之共同課題除亟待進行生態系統修補外,還 有以下問題 (一)都市綠覆比率不足歷年增加有限 「20%以上的綠覆率,似乎被認為是維持人類居住健康市的指 標,而 30%以上的綠覆率似乎是都市綠化政策的理想值。」(林憲德, 2005) 我國都市地區的綠地面積,依據都市計畫法 45 條,雖訂有應依 計畫人口密度及自然環境,作有系統之布置,公園、綠地、廣場、體 育場所及兒童遊戲場土地總面積,不得少於全部計畫面積 10%的規 定,但依據營建署統計數字民國 94 年台灣都市計畫區面積為 470,124 公頃,公園綠地及廣場其他等面積為 14,601 公頃,所佔百分比為 生態阻絕模型細部 圖 2.11 Jarrenpaa 地區立體 3D 生態阻絕模型細部 資料來源:Krisp,2002 結合綠建築及都市設計建構都市綠色網絡可行性研究— 以台北市奇岩社區為例
3.1%,統計至 98 年台灣都市計畫區面積為 475,112 公頃,公園綠地 及廣場其他等面積為 15,789 公頃,所佔百分比為 3.32%,五年來公 園綠地面積雖有增加,但相對於台灣都市計畫區面積只增加了 0.22%,甚至 98 年還比 97 年下降 0.03%,依此速度要增加至 10%之法 定百分比,恐怕需要繼續持續努力增加超過 30 年以上才有,惟近年 來都市土地上漲價格昂貴,政府財政又日益困難,「近十年來政府舉 債由 2.7 兆增至去年底 4.9 兆,已佔國民所得 37.5%,逐步逼近中央 政府債務不得超越國民生產毛額 40%的法定上限;…包括軍公教退 休金、社會保險提存不足等福利支出,最少有 15 兆元隱藏性負債未 計入政府負債內」(許啟智,2011),政府之負債與隱性負債比率既如 此高,恐已無多餘經濟能力持續大量闢設公園綠地,需另行思考其他 可行方式協助改善本項課題。 年 度 台灣都 市計畫區面積 (公頃) 公園 綠地其他等面 積(公頃) 公園等 所占都市計畫面 積百分比% 公園等 占都市計畫面積 較 94 年增加百 分比% 94 470124 14601 3.1% -- 95 470113 14822 3.2% 0.1% 96 470355 15635 3.3% 0.1% 97 470667 15786 3.35% 0.05% 98 475112 15789 3.32% -0.03% (二)都市較少大型生態綠地 由於台灣的都市範圍有限,土地價格高昂,一般台灣的都市公園 綠地規劃,常以休憩景觀或多目標使用等社會經濟效益功能為其設計 考量方式,較少規劃不受人為干擾的大型生態綠地,而根據相關島嶼 生物學理論,面積越大物種數也越多,「…綠地面積越大所保有的植 物遺傳基因就越多,對環境變動的適應範圍也越大。」「必須有 1 公 頃以上植生良好的綠地才有森林性鳥類的出現,而 10 公頃以上時才 有顯著的森林性鳥類棲息。」(林憲德,2005),因此都市綠地面積越 第二章文獻回顧
大將越有利於都市生態環境的建立。 由於鳥類觀察比較容易,因此常有研究人員針對鳥類在都市化效 應中的活動及分布狀況,作為都市生態系研究的工具,在針對台北市 公園綠地鳥類的一項研究調查中,指出「公園面積周長比、公園面積、 植生指數是影響鳥種數和總密度最重要的三個因子,也就是公園的面 積越大,綠覆度越高,鳥類的多樣性也就越高。」「…若能提供更多 樣的棲地環境,增加植栽的層次與多樣性,亦能增加鳥種豐富度」「… 在有限的土地上,一般都市僅能規劃幾個較大型的公園,其他則是小 面積的散佈在周圍,因此如何連接各個公園成為都市的綠色廊道,提 供物種的移動與交流,以提高各個公園的生態功能,也是規畫時可著 力的點。」(鄭薏如,2006) 「小規模的綠地容易受到外在干擾,只能容納市街型的鳥類,唯 有大規模植生良好的綠地才能同時容納密林性、森林性、林緣性的鳥 類棲息,而達到生物多樣化的目的。」(林憲德,2005) 從以上說明為提升都市生態環境,建立較大規模之生態綠地實屬 重要性工作,惟目前政府限於財政窘迫,或需思考未來如何在既有公 園綠地之基礎上,以較少經費進行下述兩項工作:1.擴大現有綠地面 積規模、及 2.提升現有綠地棲地多樣性之生態功能。 三、都市待建立生態綠色網絡 台灣都市中的公園綠地,大多數都與都市外部大自然生態隔絕, 形成類似混擬土群中的綠色孤島,因此如果能透過適當的方式將都市 圖 2.12 台北都會公園鳥類種 豐度分布圖 資料來源:鄭薏如,2006 結合綠建築及都市設計建構都市綠色網絡可行性研究— 以台北市奇岩社區為例
中不同的綠色區塊(嵌塊體)以綠色網絡系統連結,將可提升都市中物 種之間的流動與調節,並促進永續都市的理想。 發展都市綠色空間網路不僅是世界趨勢,台灣也有許多都市同樣 有此認知,例如台北市在其「臺北市未來 30 年都市發展願景綱要計 畫」中,其內之臺北生態城市的六大議題,第一項即是綠意,「由於 臺北市的開發造成綠地的逐漸減少,為了提高都市綠意及保護自然生 態,回復原有的舒適生活環境,採用全面性的綠化策略,由臺北市的 都市尺度至建築尺度來擴張綠意版圖。利用臺北市三面環山一面環水 的地理環境,以道路綠廊串連臺北市內大型的公園綠地,發展開放空 間雙環圈計畫,在此架構下以鄰里尺度檢討現有綠帶及擴張鄰里綠網 填補不足之處,推廣建築物的屋頂及立面綠化,提升都市水泥叢林中 的綠意。」(台北市都市發展局,2011),其全面性的綠化政策以道路 綠廊串連臺北市內大型的公園綠地,及檢討現有綠帶及擴張鄰里綠網 填補不足之處,推廣建築物的屋頂及立面綠化,即已有建立綠色開放 空間網絡的概念存在。 四、都市綠色空間生態品質待提升 限於都市土地取得不易,台灣的都市公園綠地常以人工化或多目 圖 2.13 台北綠意示意圖 資料來源:台北市都市發展局 網站,2011 第二章文獻回顧
標使用的方式進行設計,因此在台北市的大小公園裡常見到各種人工 設施,甚至大面積的進行開挖建設,最常見的是地下停車場多目標使 用,也因此僅存的綠地公園其原有保水及地下水循環與其他土壤菌類 活動生態功能均受到嚴重影響,如果都市公園綠地不得不進行多目標 使用,亦須對於其植生環境進行調整,以促進每一處公園綠地之生態 功能,進而改善整體都市之生態機能。 公園的立體多目標使用,以南港 P1 公園為例,原公園面積 12,038 平方公尺(1.2 公頃),規劃進行多目標使用興闢地下停車場,小汽 車車位數 400 輛,為地下 3 層式建築物,開挖率 49.9%,地下停車場 外露設施佔用公園地面層比率為 1.53%。 圖 2.14 南港 P1 公園空拍照片 資料來源http://Google 地球網頁 南港P1公園地 下停車場範圍 圖 2.15 南港 P1 公園施工現場 資料來源:本研究拍攝 圖 2.16 南港 P1 公園施工現場 結合綠建築及都市設計建構都市綠色網絡可行性研究— 以台北市奇岩社區為例
經查南港 P1 地下停車場之地面覆土區書面資料,覆土厚度約 為2 公尺以上,其植栽並無特別考量原生植物及有鳥誘蝶等生態綠化 設計,種植喬木種類僅有 5 種,共 185 棵,灌木種植面積 1187M2,蔓 藤15 M2,地被 5605 M2,植栽種類如表 4.3。 地下停車場上方覆土區預計植栽喬木 樹種 數 胸高徑(公分) 樹冠直徑(公尺) 樟樹(原 生) 12 12 2.5 豔紫荊(外來) 18 12 2 楓香(原生) 20 12 2.5 小葉欖仁(外來) 12 12 2.5 鳳凰木(外來) 8 12 2.5 合計 18 對於該公園在生態功能上可調整改善之相關項目如下: (1) 南港P1公園預計種植喬木樹種,僅包括樟樹等5種,原生種 2種,外來種3種,其面積超過1公頃,應可檢討生物多樣性 指標,進行較佳之生態綠化,但並未納入檢討。 (2) 該公園之生態效益在生物多樣性及誘鳥誘蝶之生態規劃上 較少考量,且喬木植生數量亦僅有60棵,平均200平方公尺 種一棵。 表 2.1 南港 P1 公園地下停車場上方喬木預計植栽統計表 資料來源:本研究調查及整理 第二章文獻回顧
2.2.2 都市綠色空間管制規定 從空間層級上,義大利都市型態學者 Saverio Muratori 提出「都市 環境體系大致上是由四個位階分明、功能自主獨立的空間層次所共同 構成的,即:建築設施、街廓設施、市區空間組合體、以及都會空間 集合體等四個層次,而這些建築與空間設施則是依序分別建構在四種 小大規模的土地上,即:地籍地塊、街廓地、區段土地以及都市土地」 在都市層級分類上,賴明洲提出與上述類似的分類方式,「生態 城市的建設大致可分為三個層級,即區域--城市(整體)層級、分區 層級和地段層級。」,「區域--城市層級的生態規劃與設計,在整體上 應追求依據生態原則的土地利用規劃和開發建設。分區層級的生態規 劃與設計,舊城區的改造和更新工作的複合生態問題(自然、社會、 文化、歷史等),注意維持城市的多樣性,來滿足居民的生活需求; 必須銜接針對整體城市層級的城市生態設計對於環境整體考量所確 立的各種原則。地段層級的生態規劃與設計,主要落實到其建築物設 計及其一些小範圍的形體環境建設項目上,即利用生態設計中環境增 強原 裡,盡量增加局部的 自然生 態要素並改善其結 構。」 (賴明洲,2006)。 圖 2.17 都市空間層級 資料來源:洪傳祥,2002 結合綠建築及都市設計建構都市綠色網絡可行性研究— 以台北市奇岩社區為例
類似的層級還包括所謂的片區、行政區、鄰里、街區等等不 同學者,對於這些術語都有不同理解與定義,例如「柏拉圖建議的 數值為 5040 位家庭成員或市民,來做為行政決策的必須規模。哈 洛的行政區由四個人口規模在 4000-7000 的鄰里單位組成,整個行 政區大約為 18000-22000 人。…有人認為城市片區是城市設計的一 個主要元素,也有人明確的將城市片區劃定為大約 1.5 公里跨度的 範圍。…片區、行政區、鄰里也許不是所有的城市,但卻是絕大多 數的城市常見的模式,它們是可認識城市的基礎,並使居民更易于 理解它的城市。」(Moungtin,2004)。因此對於都市綠色空間的法 令管制可從都市計畫都市設計及建築等三種尺度分別進行探討。 一、都市計畫法系的綠地管制與轉變 (一)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 都市計畫法公共設施用地專章,對於都市生態影響鉅大的公 園綠地廣場等有相關規定,如都市計畫法 45 條,訂有應依計畫人 口密度及自然環境,作有系統之布置,公園、綠地、廣場、體育場 所及兒童遊戲場土地總面積,不得少於全部計畫面積 10%的規定, 即是針對都市廣義的公園綠地空間,佔都市計畫土地面積一定比率 空間量的規定。 (二)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相關規定 「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中訂有公園容積在五公頃以 下為不超過 45%、建蔽率不超過 15%規定,容積在五公頃以上容 積不得超過 35%規定,顯示在擁擠有限的都市公園綠地裡,仍可 能興闢建築物,進而減少原有綠地面積。 (三)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相關規定 圖 2.18 生態城市之空間層級 資料來源:賴明洲,2006 第二章文獻回顧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三條附表規定 ,公園之地下可作下列使用:1.停車場。2.兒童遊樂設施、休閒 運動設施及其必需之附屬設施。3.天然氣整壓站及遮斷設施、變 電所、電信機房及必要機電設施、資源回收站。4.商場、超級市 場。5.藝文展覽表演場所。而公園與綠地並無綠覆率及二氧化碳 固定量基準值之最小規定,如此原法定公園綠地計畫內,能剩下 多少可讓動植物生長繁衍的「綠地」或「棲地」,或剩下可具有保 水功能之面積,讓雨水滲入地下進行地下水系統之循環,讓人存 疑。 (四)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的修訂 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自六十 四年五月二十九日發布施行後,曾歷經十次修正。面對全球氣候變 遷,京都議定書生效,溫室氣體減量、國際環保及能源衝擊,如何 建立符合生態城市、節能減碳之都市規劃理念,使都市朝向永續發 展,並營造都市的可居性、獨特風貌,為治理一個完善都市空間的 必要考量。內政部為因應上開生態都市規劃理念,全面於 99 年進 行檢討修訂本辦法,並於 100 年 1 月 6 日發布實施。 本辦法修訂與生態都市相關之條文,包括第 5 條、第 7 條、 第 8 條、第 9 條等。其中第 5 條規定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前應先進行 包括自然生態環境、自然及人文景觀資源、可供再生利用資源等計 畫地區之基本調查及分析推計,作為通盤檢討之基礎。 第 7 條規定辦理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時,應視實際需要擬定生 態都市發展策略,與綠色網絡有關者為「公共施設用地及其他開放 空間之水與綠網絡發展策略或計畫」。 第 8 條規定辦理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時,應視實際需要擬定生 態都市規劃原則,與綠色網絡有關者為「水與綠網絡系統串聯規劃 設計原則」。 第 9 條規定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應辦理都市設計並納入細 部計畫之地區。 (五) 都市設計管制相關規定 從都市空間層級分類來看,對於綠化的空間設計方式,最有影響 的應屬於都市設計管制以及建築設計管理部分,都市計畫層級規定則 為指導性原則,引導都市發展之整體方向,而較少與街區外部空間空 結合綠建築及都市設計建構都市綠色網絡可行性研究— 以台北市奇岩社區為例
間設計直接關連。都市設計審議雖然是一項很好的都市空間管制工 具,但對於都市生態綠化管制方面仍有一些地方必須探討。 台灣的都市設計執行,開始於信義計畫副都心都市計畫,並於民 國 77 年成立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而後在 79 年擴及全台北 市,隨後 82 年研定台北市全市性都市設計綱要計畫,同年並公告實 施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修正案。 台灣從執行第一個都市設計迄今已將近 30 年,都市地區必須進 行都市審議的面積還是相當有限,以台北市為例,台北市實施都市設 計審議地區面積為 1426.39 公頃,僅佔全市土地面積 10.64%(台北 市都市發展局,2008),當然搭配的管制工具還有台北市土地使用分 區管制規則,但對於街區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相關部分,林欽榮指出 「街巷系統與街廓的構成即為都市最重要的公共空間紋理,也因此構 成了都市空間這裡到那裡的地域分區環境關係,也豐富了都市街道空 間的個性並且塑造了各具活動領域特性的都市地點場所的活動空間 條件;是故對於街道空間的尺度以及其是否必要的騎樓、無遮簷人行 道、人行空間系統、植栽、照明、街道傢俱等空間元素,應有相當之 管制看法。」(林欽榮,1998) 都市設計管制項目係依據「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 八條第二項所規定之事項為範疇,修訂後包括「1. 公共開放空間系 統配置及其綠化、保水事項。2. 人行空間、步道或自行車道系 圖 2.19 信義計畫地區公共開放 空間管制圖 資料來源:林欽榮,1998 第二章文獻回顧
統動線配置事項。3.交通運輸系統、汽車、機車與自行車之停 車空間及出入動線配置事項。4.建築基地細分規模及地下室開 挖之限制事項。5.建築量體配置、高度、造型、色彩、風格、 綠建材及水資源回收再利用之事項。6. 環境保護設施及資源再 利用設施配置事項。7.景觀計畫。8.防災、救災空間及設施配置 事項。9.管理維護計畫。」等 9 大項,而台灣的大都市如台北、台 中、高雄,對於都市設計準則管制項目,林欽榮提出計有「土地及建 築物使用管制、基地交通規劃及停車空間設置標準、開放空間及植栽 綠化設計標準、建築環境影響說明規範、建築量體造型及色彩之管 制、建築附加物及廣告物設置之管制、建築環境管理維護之規範、建 築容積之獎勵與限制之管制」等內容,由此管制內容,可以清楚顯示 台灣之都市設計準則管制項目,係以建築基地內之建築物及其留設附 加物與附設空間為管制主體,並未針對建築線以外之公共道路、公共 綠地、公共廣場空間及其相關設施內容進行管制,依據台北市都市發 展局說明,道路設計部分業於「臺北市市區道路工程設計規範」中已 有規範,故就道路設計部分並無另訂都市設計管制規範。 (五) 其他都市計畫相關規定 都市計畫法授權地方政府訂定相關都市空間及土地使用規定,直 轄市如台北市即訂有「都市計畫法台北市施行細則」及「台北市土地 使用分區管制規則」,對於建蔽率、容積率、最小建築基地、前院、 後院、側院、鄰幢間隔、及綜合設計放寬與容積獎勵相關規定。 此外還有一些地方性法規,對開放空間空間構成有影響,例如「台 北市建築物暨法定空地綠化實施要點」,對於台北市之建築開發案, 訂有綠覆率標準,亦規定法定空地以集中留設為原則,其三類基地 中,最低之(法定空地)綠覆率應達 30%以上(以住 3 計算,達建 築基地面積 16.5%),車道與法定空地以綠籬隔離規定、圍牆透空 70 %、臨路陽台設花台、屋頂花圃面積佔屋頂平台 1/4 或女兒牆花台之 相關規定等。 以上的規範,都是針對新建建築物或者新的都市計畫地區,對於 既成建築物,並無強制改善規定,而「都市更新條例」則有對於都市 更新案給予容積獎勵的相關規定。 二、都市地區的道路法令規定 結合綠建築及都市設計建構都市綠色網絡可行性研究— 以台北市奇岩社區為例
我國都市地區道路,依據「市區道路條例」規定,其中央主管機 關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市區道路 之法源為「市區道路條例」,依據「市區道路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 略以:「市區道路管理規則及市區道路工程設計標準,依據維護車輛、 行人安全、無障礙生活環境及道路景觀之原則由內政部定之,直轄市 或縣(市)政府所轄市區道路分工權責、使用管制、障礙清理等管裡事 項規定,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並報內政部備查。」。 依據「市區道路條例」第二條對於市區道路定義,「市區道路指 下列規定而言:一、都市計畫區域內所有道路。二、直轄市及市行政 區域以內,都市計畫區域以外所有道路。三、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人口 集居區域內所有道路。」,另依「市區道路條例」第六條規定:「市區 道路之修築,其系統及寬度,應依照都市計畫之規定辦理,未有都市 計畫者,應依據所訂定之市區道路工程設計標準,參酌當地實際需要 及可能發展,擬訂道路系統圖,並註明寬度,連同修築計畫,經報上 級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布施行。」 內政部營建署即針對市區道路制訂「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 冊」,以輔助實質規劃設計,提供各縣市政府參考引用,從其內容觀 之,道路設計較關注之內容在於機動車輛的道路系統,而不是人行之 道路系統,因此相關之設計控制因素在速率、視距、設計車輛、轉向 軌跡、交通島、分隔帶、槽化島,行人行走空間是配合車型道路設置, 由其相關圖說(如圖),可以發現,以此觀念設計之道路,在 10 公尺 以下巷道,路邊沒有設置人行道與綠化植栽槽,而此種巷道,又是都 市 地 區 最常見之道路,此種標 準 化 之 設計規劃方式,雖有助 於 道 路 大量複製與管理,但對 於 不 同 地 區 之 街 道 景 觀 塑 造,及街 區生態環境之建立,做 為 連 接 都 市 開 放 空 間 綠 帶 方 面、恐無 幫助。 第二章文獻回顧
道路為街區之聯絡及維生活動之主幹,長期以來,台灣一般城市 街道之規劃與修築,在地方政府都不是由都市設計部門所管轄,而係 屬於工程體系之交通規劃人員所擅長,設計方式以滿足車輛之功能性 為主要考量,在以人為主體思考的都市環境中,城市之道路設計,應 轉變改以人為本,並結合自然生態系統觀念的方向修正,或結合綠色 網絡觀念一併規劃,調整目前以車輛通行為主體的設計思維模式。 此外,對於都市設計規劃,廖世璋提出「土地使用設計、空 間紋理設計、交通方面之系統設計與其規劃設計工作、開放空間之系 統設計與其風貌設計、建築物型態設計、植栽配置計畫、夜間景觀計 畫、無障礙環境計畫、街道傢俱設計、公共藝術計畫。」等項。我們 從上述法令規定都市設計 9 大項目及都市設計規劃內容,可以了解, 都市生態範疇並不是台灣傳統都市設計領域,所考量的重要項目,而 隨著地球氣候環境變化,及我們人類自身的永續發展需要,生態方面 的考量越來越受到國際社會重視,因此,可以在傳統都市設計領域中 的景觀計畫部分,加入生態考量,並將其理念反應到實質的都市空間 規劃設計裡。 圖 2.20 巷道剖面 資料來源:營建署,2008 結合綠建築及都市設計建構都市綠色網絡可行性研究— 以台北市奇岩社區為例
三、綠建築的管制內容 建築法系對於生態街區空間構成影響,最直接在於建築技術規 則綠建築基準專章之規定,其對於全台灣新的建築開發案全體適 用,在綠化固定二氧化碳量、基地保水、建築物外殼耗能量、雨水 貯流利用、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綠建材、綠構造、太陽能發電 設備設置等,都已訂有相關規定,惟適用對象有所不同如綠化及保 水為學校、高層建築物、山坡地建築及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建築基地綜 合設計之新建建築物,其餘各項均訂有不同之適用對象,一般常見小 型基地或非高層建築物,並不需受其管制。 至於綠建築標章部分,係屬自願獎勵性質,1999 年綠建築標章 制度實施初期,並不強制每件申請案均能通過七項指標評估,惟至 少應符合「日常節能」 及「水資源」等兩項門檻指標基準,即可 獲得評定,藉以達到省水、省電、低污染之初期目標,然初期因本 制度屬自願無任何強制申請,造成推動困難,至 2001 年底僅有 13 件,2001 年「綠建築推動方案」發佈實施後,強制中央 5000 萬以 上新建建築物皆須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2002 年申請案件數激增為 118 件,自 2003 年 7 月起政府為擴大綠建築政策之成效,「綠建築 推動方案」修正擴大管制範圍,針對公部門新建建築物全面進行綠 圖2.21 傳統都市設計準則項目 資料來源:廖世璋,1999 第二章文獻回顧
與 地 球 環 境 關 係 排 序關 係 大 指 標 群 指 標 名 稱 氣 候 水 土壤 生 物 能 源 資 材 尺 度 空 間 操 作 次 序 1 .生 物 多 樣 性 * * * * * 2 .綠 化 量 * * * * * 生 態 ( Ecology) 3 .基 地 保 水 * * * * * 節 能 (Ener gy Saving) 4 .日 常 節 能 * * * * * 5 . CO2 減 量 * * * 減 廢 (Wast e Reduction) 6 .廢棄 物減 量 * * 7 .室 內 環 境 * * * 8 .水 資 源 * * * * * 健 康 (Health) 9 .污 水 垃 圾 改 善 * * * 大 ↑ ∣ ∣ ∣ ∣ ∣ ∣ ↓ 小 外 ↑ ∣ ∣ ∣ ∣ ∣ ∣ ↓ 內 先 ↑ ∣ ∣ ∣ ∣ ∣ ∣ ↓ 後 建築設計管制,主要是先由政府公部門帶頭做起,形成一股綠建築 的風潮,相關申請案件數更逐步升溫,自 94 年起通過數量每年均 超過 300 件。 2003 年起,評估系統擴大為九項指標,包括:生物多樣性、 綠化量、基地保水、日常節能、CO2減量、廢棄物減量、室內環境 品質、水資源、污水垃圾改善等(如表 2.1)而評定門檻,亦配合 調整提升,改為至少應符合四項指標(含日常節能及水資源兩項門 檻指標),方可評定通過。 在這些取得綠建築認證的建築物中,與生態綠化直接相關 之指標為生物多樣性及綠化量兩項,間接有關為基地保水項目,惟 本三項並非門檻指標,因此生物多樣性及綠化指標並非一定需要通 過才能取得綠建築標章。 從統計數字來看,截至 100 年 2 月底止,累計通過綠建築 標章共 610 件,通過候選綠建築證書 2208 件,其中通過綠化指標 件數分別為 440 件及 1609 件,所占總件數百分比約為 72%,通過 生物多樣性指標件數分別為 27 件及 53 件,所占總件數百分比僅約 4%,由此可見超過 1/4 的綠建築並沒有一定數量的綠化,而綠化生 態品質方面,雖有面積 1 公頃的限制,惟從通過件數所占總案件數 之比率仍可看出仍有很大的提升改善空間。 表 2.2 綠建築九大指標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09 結合綠建築及都市設計建構都市綠色網絡可行性研究— 以台北市奇岩社區為例
全部通過案件-通過指標數 1609 1471 2208 554 2208 1236 53 200 190 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生 物 多 樣 性 綠 化 量 基 地 保 水 日 常 節 能 二 氧 化 碳 減 量 廢 棄 物 減 量 室 內 環 境 水 資 源 污 水 垃 圾 改 善 累計通 過數量 通過 綠化指標件 數 通過綠 化指標所占總 件數% 通過 生物多樣性指 標件數 通過 生物多樣性指 標所占總件數 % 綠建築 標章 610件 440 72.13% 27 4.4% 候選綠 建築證書 2208 件 1609 72.9% 53 3.3% 2.2.3 綠色網絡與生態社區 都市是因人群的生活聚集及經濟文化社會活動而形成之人類 棲地與聚集地,以能滿足人類日常生活、生產活動及舒適性之感覺 感受為原則,是處於特殊的都市人工生態系統之中,而生態社區的 構成,必須先滿足傳統社區功能外,再結合自然生態系統的思考而 加以調整融合而成,如能配合都市綠色網絡的規畫,更能彰顯生態 社區不同於傳統社區之價值。 都市環境如欲建立綠色網絡系統,可透過都市設計層面的協助 表 2.3 通過綠化及生物多樣性指標件數及比率表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圖 2.22 候選綠建築證 書通過各指標件數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第二章文獻回顧
共同進行,而以都市之開放空間結合生態環境設計面向角度思考, 似乎是可行且能達到促進都市生態功能之方法之一。 一、都市法定開放空間 開放空間有許多種定義,在「都市計畫專業用語之解說及彙編」 中,視為「係指由建築物等覆蔽的土地或交通用地之外,原則上由 自然物構成的土地」也可指「地景中保留其自然狀態,或供農業、 休憩使用等未完全建設者。亦指公園、廣場、庭園、中庭、以及其 他未為建築物與汽車覆蓋之都市地區。」 本研究所指之都市法定開放空間,係指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實 施都市計畫地區建築基地綜合設計」專章第 283 條所稱,建築基地 內依規定留設達一定規模且連通道路供通行休憩之沿街步道式及 廣場式開放空間,開放空間示意如 2.16 圖。 依據「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建築基地綜合設計」之適用規定,包 括最小面積在商業區為 1000M2以上,在住宅區等 1500M2以上,且需 臨8 公尺以上道路 25 公尺以上,或週界總長度 1/6 以上者。 開放空間在使用功能上,一般除著重在視覺穿透及可及性,提 供社交、遊憩、活動等功能外,而對於生態環境與綠化功能,並未 特別強調,在綠建築基準專章實施後,由於建築基地綜合設計適用 於建築基地綠化、建築基地保水與建築物節約能源等三大項目,並 在較大面積之建築基地規範,法定開放空間具備配合公共綠色空間 8M以上道路 8M以上道路 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 廣場式開放空間每 邊寬 6M 以上至少 100M2 廣場式開放空間 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寬4M 以上) 建築物 建築物 建築物 建築物 建築物 建築物建築物 建築物 建築物建築物建築物建築物 建築物 建築物建築物 建築物 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 法定空地 法定空地 圖2.23 開放空間示意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結合綠建築及都市設計建構都市綠色網絡可行性研究 以台北市奇岩社區為例
共同建立綠色網絡系統之潛力,惟須進一步探討。 二、綠色網絡與生態社區評估項目 目前世界之潮流,對於較大空間尺度思考生態系統與人類棲地 關係者,從大尺度至小尺度為生態城市(或永續都市)、生態社區(或 永續社區)及綠建築(或永續建築)等。 生態社區(Eco community)目前在國際上尚無明確一致性的定 義,不同的國家或是地區也有不同的稱謂,類似的觀念,在歐美可稱 為永續社區(或稱可持續社區Sustainable community)、永續鄰里 (Sustainable neighborhood)、生態村(Eco village)等,在日本則或稱為 環境共生住宅(市街地),在中國稱為綠色生態住宅小區或綠色生態 社區,其相關理念接近,都是倡導人與自然環境之間的平衡關係,利 用減低衝擊的方式生活,在兼顧環境、經濟與社會公平之情況下,以 達到人類與環境永續發展為目標,例如全球生態社區網(Global Ecovillage Network)所下定義「都市或鄉村社區居民,竭盡力量使用 降低衝擊的方式生活,並整合成一個支持性的社會環境」,Robert Gilman之定義則為「人性尺度(千人內之社區)、完全生活面向的居 住環境、地區內人類活動以無害的方式整合到自然中、支持人類健康 發展的一種方式、能成功的持續到無限的未來」,賴明洲將之簡化為 「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社區」,而根據本所「生態社區解說與評估手 冊」之定義,生態社區是兼顧「生態品質」與「社區機能」的社區(內 政部建研所,2010) ,根據生態規劃的理念,展現於社區之設計上則 是要尊重自然,促使社區的健康與永續發展性。 由於眾說紛紜,全球各地,對於如何評估生態社區的方式也有 不同,例如全球生態社區網,其生態社區之評量方式以其生態、社會 經濟生活、精神文化等,建立社區永續評估表(Community Sustainability Assessment),以檢核不同社區的永續表現程度,此評估 表為主觀性工具,例如三大主題項中,各分為特性及檢核項目兩小 項,而有關之特性部分並無分數,只做出有否達到之文字描述狀態的 主觀判斷,在檢核項目才訂有分數,但也是依據主觀感覺進行給分, 最重要的是提供低分項次做為未來改進之參考,讓社區可以進行自我 檢視,引導社區朝向永續發展之方向提升。 另外,美國 LEED 綠建築評估系統,除了為新建建築物設計之 第二章文獻回顧
LEED-NC 評估系統外,美國綠建築協會(USGBC)近年來亦擴充其 評估系統至既有建築物(LEED-EB)、室內裝修(LEED-CI)、結構系統 (LEED-Core and Shell) 、 住 宅 (LEED-Homes) 、 學 校 (LEED for Schools)、零售商店(LEED for Retails)等以建築物為基礎之評估系統 外,自 2005 年起開始朝向更大尺度之社區層次來發展,是為 LEED 社區發展評估系統(LEED-ND)。 日 本 CASBEE 綠 建 築 評估 系 統 係 由 日 本 建 築 省 能 機 構 開 發, 在 這 個 系 統 開 發 初 期 , 即 已 認 識 到 必 需 一 方 面 活 用 其 理 念 與 方 法, 一 方 面 開 發 , 並 且 不 僅 針 對 單 一 建 築 物 , 而 能 對 於 整 個 建 築 群 進 行 評 鑑 的 評 鑑 系 統 相 當 重 要 。 而 2004 年 12 月都 市 再 生 總 部 所 制 定 之 「都 市 再 生 防 暖 化 、 熱 島 效 應 對 策 之 展 開 」中 , 大 力 提 倡 「都 市 再 生 環 保 考 量 」的 達 成 , 而 開 發 此 套 可 對 於 都 市 再 生 計 畫 做 全 面 性 、 都 市 計 畫 性 評 價 的 評 鑑 工 具。 因 應 此 種 趨 勢 而 以 實 用 化 為 目 標 , 正 式 開 始 研 發 達 到 地 區 規 模 之 CASBEE 評 估 系 統 , 於 2006 年 正 式 公 開 「CASBEE 都 市 發 展 」系 統 。 此 外 , 在 2008 年 為 因 應 低 碳 社 會 之 需 要 開 始 發 展 CASBEE 都 市 低 碳 版 , 目 前 仍 在 發 展 之 中 。 我國 綠 建 築 評 估 系 統 EEWH 發 展 已 屆 10 年,並 於 去 年 針 對 生 態 社 區 推 出 「 生 態 社 區 解 說 與 評 估 手 冊 」 , 及 進 行 試 評 估 , 以 下 即 針 對 LEED-ND、 CASBEE 都 市 發 展 及 EEWH 生 態 社 區 評 估 系 統 之 評 估 項 目 與 綠 色 網 絡 相 關 部 分 進 行 討 論 。
二、日 本 CASBEE 都 市 發 展 評 估 系 統
過去的 CASBEE 系統大多以單一建築物為評估主體,而 CASBEE 都市發展(CASBEE-UD, Urban Development)則是以建築群為對象。其 目的為「達到特定規模的一塊土地上,以同一營造理念所規劃建造的 多數建築物所構成之計畫實行時,不只是注意單一建築物的環保考 量,更因建築群的形成而追求更新、更充實的環保策略並使其確實達 到效果,更將其擴展到都市再生、社區再造等之環境改善綜合策略」。 CASBEE 都市發展繼承 CASBEE 一貫的理念,在評估項目上主 要參考 CASBEE-新建築之 Q-3(建地內室外環境)以及 LR-3(建地 外環境)而開發,可說是 CASBEE 多樣化發展的工具之一。但 CASBEE-都市營造著眼於建築物集合後所產生的現象及建築物的外 結合綠建築及都市設計建構都市綠色網絡可行性研究— 以台北市奇岩社區為例
LUD(全體) QUD(全體) 地區規模假想 建築 水 道 LUD(全體) 地區規模假想 不列入評鑑 部空間,係對建築群整體之環境機能做評估之工具,而成為 CASBEE 獨立於其他建築評估系統外的新系統。 CASBEE 都市發展之評估方法與架構係承繼、採用 CASBEE 一 貫之理念,亦即將接受評估的全面性整備計畫設定為一假設範圍,從 對此假設範圍中之環境品質、機能(QUD:主要相當於傳統 CASBEE 之 Q-3 領域)與對於假想範圍外部之環境負荷(LUD:主要相當於傳 統 CASBEE 之 L-3 領域)等兩個角度來評價。但基本上對單一建築 物本身的評價皆採傳統 CASBEE 系統,原則上不屬 CASBEE 都市發 展之評估對象。 圖 2.24 CASBEE—都市發展評估範圍 資料來源:陳伯勳,2007 設定假想範圍之後,CASBEE 都市發展必須先設定一個基礎範圍(或 界線)做為「對象區域」,而以地區規模評估時,應先明確反映前述 的「同一營造理念」,對於客觀上容易認識之對象區域,其設定方式 係採以下考量: 1. 採 CASBEE 都市發展評估之案件區域設定,原則上為適用該案件 計畫、整備各種法令、制度、規則所定之計畫區域、事業區域等。 2. 此處適用之制度、規則為市街用地再開發事業、土地區畫整理事 業、都市再造特別區域、各種地區計畫、單一社區綜合設計、連棟 建築物設計制度等。 例外情形則為地區規模案件若以綜合環境機能評估觀點判斷妥當 者,可將以上所列區域的鄰近部份列入評估範圍,或將評估範圍內的 第二章文獻回顧
部份區域除去。適用此例外情形時須載明其設定原因。 (一)應用方式 CASBEE—都市發展之應用方式有以下四例: 1. 利用於全面開發建設案之環保計畫工具。 2. 利用於環境分級。 3. 地區規模的省能源整修計畫評估工具。 4. 在都市計畫中從合理化都市發展觀點加以補強。 5. 對採用市街用地再開發事業、土地區畫整理事業、都市再造特別 區域、各種地區計畫、單一社區綜合設計、連棟建築物設計制度等 之案件,引導其綜合環境機能之提升。 未來期望以第 1 項之目標,由確保一定環境機能的全面開發案為先 驅,來引導整個都市的永續發展開發計畫。 (二)評估方式 與傳統CASBEE系統同樣以Q(環境品質、機能)與L(對外界環 境造成之負荷)等兩方面相關項目分別評分。而CASBEE—都市發展 則採QUD(都市發展之環境品質、機能)與LUD(都市發展對外界環 境造成之負荷)兩大項,並各分出3個中項目所構成的評估標準來評 鑑。然後將6項目的得分分別以長條圖與雷達圖多角化顯示,並將整 個評估統合成下列算式,形成指標化的BEEUD環境機能效率指數。 社區營造環境機能效率(BEEUD)=QUD(都市發展之環境品質、機能)/ LUD(都 市發展對外界環境造成之負荷) 在 L 方面與傳統 CASBEE 系統同樣先從 LR(環境負荷之抑制) 來評估。 QUD1 至 LRUD3 之各大項目皆分為 4~6 個中項目,各中項目再視需要 分為數個小項目。各小項目皆依事先設定的標準分為 5 等級,與其他 CASBEE 系統同樣於各評估項目結果相乘經過加權調整後計算出評 估結果。 各項目之評分標準如下: 1) 原則上等級為 1 至 5 級,以 3 級為平均水準。 但以實用性觀點評分之部分項目改以 3 級(1、3、5 級或 2、3、4 級)方式評分。 2) 評分標準係指達到各小項目之標準,其基本理念為: 1 級:達到當時相關法令所要求必要條件之最低限度。 結合綠建築及都市設計建構都市綠色網絡可行性研究— 以台北市奇岩社區為例
3 級:達到評估當時之一般平均技術與社會水準。 5 級:達到評估當時之最高技術與社會水準。 另外,2 級和 4 級分別表示 1 級與 3 級,3 級與 5 級之中間水準。大 致達到法令要求之必要條件與當時技術、社會平均水準者評為 3 級。 3) 所謂「社會水準」與相關法令之規定無關,而將該案件建造時對 周邊地區之考量及社會貢獻程度等列入評分標準。 該評估系統包括兩種評分方式,做為 CASBEE—都市發展評估對象的 建築群,可以只是 2~3 棟的建築物(即一般約有 2~3 棟的相鄰建築 群),也可以是具有數十、數百甚至數千棟建築,包括部分如道路、 公園等非建築用地的整個新市鎮。因此評估對象相當多元,但基本上 以下的 2 種型態以案件特性(建地用途、相對開發規模)做區分。並 以該案件之標準容積率(都市計畫之指定容積率。而含兩個以上不同 容積率區域者則以區域面積加權平均)選定適用型態。因此可視評估 對象是否為標準容積率約在 500%以上之高度利用開發區來選擇適用 評估形態。 都心型:高度利用開發型(基礎容積率約在 500%以上) 一般型:不屬都心型之一般開發型態(基礎容積率未滿 500%) 此二種型態適用共通之評估項目,評估基本理念亦共通,基本上屬於 同一系統。僅考慮一般空間特性與建地特性的差異,而在部分項目的 採用與否或比重有所不同。 (三)評估項目之構成 CASBEE 評估系統向來對於建築物之環境品質、機能(Q)以「提 升建築物使用者舒適生活之品質與機能」為評估標準。但 CASBEE— 都市發展的評估對象卻不以「建築物」為中心,而著眼於「建築群所 影響的外部空間」。QUD 之評估原則為「提升評估區域使用者(居住 者、就業者、來訪者)舒適生活之品質與機能」,如表 3.3 所列。 而 LRUD主要相當於傳統 CASBEE 系統之 LR-3(建地外環境),而與 LR-1(減低能源消耗)及 LR-2(減低資源、原物料消耗)相對應之 內容,則適當包含需以地區規模進行評估之項目,如表 3.4 所列。 上開 CASBEE 評估系統與都市綠色網絡相關者為自然環境項目 其「生物環境之保全與創造」子項目,包括「對自然環境潛在資源之 掌握」、「自然資源之保全、創造」、「生態系統網絡之形成」及「對動 植物棲息、生育環境之考量」等內容,生態系統網絡之形成列為其中 第二章文獻回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