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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是教育部推動教育改革的配套措施,「基本」

一詞,就層次而言是指基礎的、核心的、重要的,而非高深的或細微末 節的;就範圍而言是指完整的、周延的,而非偏狹的或殘缺的。「學力」

一詞是指學生經一段時間的系統化教育所獲得的各種能力。所以整合起 來說「基本學力」乃是國中生經過三年學習後,所獲得之基本的、重要 的、核心的知識與能力(陳木子,民 89)。

一、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的緣起及施行理念

民國八十五年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中,對入學政策的主張是「推 動多元入學制度」,對評量的積極主張則是「基礎學科能力的評量」與「其 他項目表現的評量」。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就是在前述的前提下所 形成的,其目的在評量國民中學學生能力表現及其發展潛能。其主要目 標則是在維持制度公平的前提下,消除入學考試對於國民中學教育的不 利影響,進而充分發展學生的潛能。因此基本學力測驗的命題方向,偏 重在對學生未來的學習與生活能力有所幫助之基礎的、核心的、重要的 知識與能力;命題概念是完整的、周延的,而非偏狹的、殘缺的。至於 測驗難度則是以國中學生平均能力為主,因此過去以「過度學習」和「機 械式練習」來提升考試分數的學習方法,將無法在基本學力測驗中獲得 預期的效果。

二、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特色

(一)標準化的

基本學力測驗發展的過程,完全按照測驗的標準化程序,由測驗研 究機構所發展,除試題品質嚴格控管外,並力求測驗誤差降到最低,使 測驗分數能精確的反映學生經國中三年系統化教習得之能力。

基本學力測驗是結合測驗專業與各學科領域所發展出來的標準化測 驗。所謂標準化測驗可以從兩個方向來看:第一個部分是測驗發展程序 的標準化,這是指測驗發展的過程完全依據標準的測驗編製程序來建 立,從各學科領域雙向細目表的擬定、試題的編製與取樣、預試、分析 試題以及信、效度的建立,完全依照標準化的測驗編製程序來進行,其 主要目的是使測驗題目能有較好的品質。第二部分是施測與計分的標準 化,包括固定而且明確的施測程序與指導語、計分標準、分數的計算方 式等,其目的在降低測量的誤差,增加測驗分數的一致性。

(二)可比較的

基本學力測驗使用測驗等化的技術,所提供的測驗分數,對所有的 考生來說,即使是不同考生使用基本學力測驗的不同版本,其結果仍然 是客觀、公平而且可以互相比較的。

(三)一年多試、一試多用的

基本學力測驗一年舉辦兩次,學生可依自己的意願選擇報考兩次或 報考其中一次,測驗分數亦可擇優使用,避免一試定終身之憾。測驗分 數可供高中、高職、五專多元入學參採之用。

(四)能力導向的

基本學力測驗以能力為導向,旨在評量學生的基本學力,評量的重 點是學生能夠帶著走的能力。

(五)對教學有良性影響的

基本學力測驗的命題理念與實施方式,能夠對國中教育發揮正面的 影響,讓老師正常教學、學生快樂學習。

三、基本學力測驗「題庫」

基本學力測驗的運作方式,是採取事前命題,經過多次修題、審題、

事前測試(預試)與試題分析,以得到試題的相關訊息(稱為試題參數),然 後再將合乎要求的優良試題納入嚴格保密控管的題庫中。正式施測時,

會依據事前公佈的測驗目標,從題庫中抽取試題組成正式測驗進行考 試。那些存放優良試題以及試題參數的資料庫就稱為題庫。

四、基本學力測驗時間

「九十三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舉行兩次:

(一)第一次測驗日期為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二日(週六)、五月二十三日(週 日) 。

(二)第二次測驗日期為九十三年七月十日(週六)、七月十一日(週日)。

五、基本學力測驗的內容

八、基本學力測驗的題型

四選一的單選測驗題,答錯不倒扣。

九、「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怎樣計分

基本學力測驗是一種標準化測驗,因此各科的測驗結果是以「量尺 分數」表示。量尺分數是透過統計方法,由原始分數轉換而來,其目的 係為呈現每一位考生的每一考科在所有考生中的相對位置,以劃分出不 同的能力級別。每科以量尺計分,分數為 1~60 分(即均分為六十個能力 等級;分數愈高,代表該科能力愈好)。量尺總分為五科量尺分數相加之 總和,最高分為 300 分。

十、九十三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日程表

項 目 第一次測驗 第二次測驗

報名日期 93 年 4 月 1 日~4 月 3 日 93 年 6 月 17 日~6 月 18 日 寄發准考證 93 年 5 月 10 日 93 年 7 月 2 日

測驗日期 93 年 5 月 22 日~5 月 23 日 93 年 7 月 10 日~7 月 11 日 寄發測驗分數通知單 93 年 6 月 3 日 93 年 7 月 19 日 申請測驗分數複查及結

果通知

93 年 6 月 4 日~6 月 5 日 93 年 7 月 20 日~7 月 21 日

十一、高中職五專甄選、申請及登記分發入學日程表

項 目 日 期

申請、甄選入學報名 93 年 6 月 7 日~6 月 8 日 甄選非學科測驗(*) 93 年 6 月 11 日 申請、甄選入學放榜 93 年 6 月 14 日 申請、甄選入學報到 93 年 6 月 16 日 登記分發入學繳交志願卡--個別報名 93 年 7 月 22 日~7 月 24 日 登記分發入學繳交志願卡--團體報名 93 年 7 月 24 日~7 月 27 日

登記分發入學放榜 93 年 8 月 6 日 登記分發入學報到 93 年 8 月 11 日

* 資料來源:教育部「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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