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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與地方派系聯盟關係之建立

關於國民黨與地方派系之間的聯盟關係,根據吳乃德在探討國民黨與 地方派系間的恩庇侍從關係時指出,台灣地區的侍從政治是統治集團為達 成其政治目的而故意造成的(Wu,1987:12-311)。雖然台灣地區的地方政 治,侍從關係乃是國民黨政權控制及動員人民的輔助結構。但早期國民黨 政權也確實基於特定管道分配物質利益予個人以交換其政治支持,並同時 隔絕於其他政治力量。吳乃德的論述大都為一般讀者所接受,但是根據王 振寰等人的研究發現若將地方派系的興起視為國民黨為維持其統治基礎所 做的制度設計,這樣的見解就忽略了地方派系為何能有效的動員的社會基 礎。另外,吳文星亦認為許多地方菁英在日據時代早已存在,因此,地方 派系除國民黨為有效控制地方而扶植派系外,其實許多派系人物早在日據 時代已經有很高的聲望,參與政治只是提高其聲望而已。基於這些觀點筆 者於本節將從日據時代開始探討執政當局與地方派系聯盟關係建立之關 係,之後在論述早期宜蘭縣與國民黨聯盟之地方派系,試分述如下:

壹、執政當局與地方派系聯盟關係建立之演進:

關於台灣地區各縣市的地方派系普遍存在著兩個派系之間的對立,吳 乃德提出了兩種看法:第一種理論是指,國民黨運用分而治之的策略使地 方派系相互牽制,使任何一個派系強大時可以相互牽制。另一種理論則認 為兩派對立是選舉侍從主義的自然結果而非國民黨操弄地方派系所造成。

此外,根據許多文獻資料顯示,國民黨政府剛撤退至台灣時,早已採用分 而治之的策略對付各地區的地方派系。而國民黨也要求各地方的黨工平衡 地方派系間的實力,國民黨政府不能容許任何一個派系的實力太強而成為 地方上的主導力量,當地方派系的勢力大到威脅到國民黨的中央權力時,

國民黨就會立即加以整肅,並於此時拉拔其他派系以達相互箝制的效用。

國民黨使用各種方法使敵對派系間的實力維持平衡,而國民黨大致使用兩 種方法壓制其他派系的勢力擴張。其方法分別為:一是提名實力較差派系 的成員參選;另一則是提名國民黨內部人員參選。對於縣內許多重要的職 位,例如縣市長及議長分別由不同派系取得,使兩派互相牽制。即使當地 原來就只有一個派系獨大時,此時國民黨也會設法創造一個新的派系與其 維持勢力平衡或是空降自己的人馬以牽制原有的派系,例如國民黨在台南 縣扶持胡派對抗北門派。綜而言之,吳乃德認為地方上兩大派系對立的情 形大多是中央統治菁英操弄的結果。

但是其他學者確有不同的見解,例如王振寰等人便認為:將地方派系 的興起視為國民黨為維持其統治基礎所做的制度設計,這樣的見解卻忽略 了地方派系為何能有效的動員,也就是忽略了地方派系之所以能夠動員的 社會基礎(王振寰等,1994:2)。因為許多早期台灣的地方菁英在日據時 代早已存在,殖民政府在 1921 年為因應台人發起的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總 督府便改革地方制度及總督府評議會,並遴選全島各地首富為會員(吳文 星,1982:209-210)。由此可見這些早期的地方菁英在日據時代已經有一 定的地方基礎,像宜蘭縣長盧纘祥、林才添等在日據時代已擔任許多重要

職務。

台灣本土地方政治菁英在國民黨接收台灣後並沒有受到太大的影響。

因為,在二次戰後台灣初期的民意代表中,有相當高的比例在日據時代已 擔任過公職,或被委以某些職銜或任務。例如在省參議員方面,四十七名 省參議員中,擔任過日據時代公職者有二十二人,佔 46.81%(李筱峰,

1986:126-132)。而陳明通及吳乃德也曾做過相關統計,殖民政府利用地 方公職來拉攏地方領袖,就各級公職台人所占的比例來分析,在總共十二 屆 405 人次總督府評議員中,台人共有 163 人次,占 40.2%;次就州協議 會員而言,十屆州協議會員共有議員 1368 人次,台人共有 562 人次,占 41.1

%;第三在市協議會員方面,在十屆市協議會,議員總數 1369 人次中,台 人共有 529 人次,占 38.6%;第四就街庄協議會員而言,在總共十屆,31.653 人次的街庄協議會員中,台人共有 26.167 人次,占 82.7%;第五就街庄區 長而言,在總數 2037 人次中,台人共有 1024 人次,占 59.1%(謝志得,

1996:35-36)。整體而言,愈基層的選任公職,台人所占的比率愈高,最 基層的街庄協議會員高達八成以上。顯見日本殖民政府透過這種無權無 實,接近榮譽職的地方公職來拉攏台人的社會領袖(吳乃德、陳明通,1993:

311)。因為這些政策可以加深殖民政府統治的正當性。

台灣在日據時代就存在於地方上的個人關係網絡,在戰後因政治領袖 間的恩怨以及選舉競爭而形成地方派系(Bosco,1992:162)。1950 年國民 黨恢復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時,台灣各縣市早已存在地方領袖,而且以後一 直持續存在並形成地方派系(陳明通、朱雲漢,1992:77)。亦即地方派系 的存在有其歷史前提,不會因為一次選舉而突然出現。選舉頂多只是使派 系形式具體化呈現的要素,早在國民黨遷台前,派系中人在地方上就擁有 社會基礎(沈國屏,1993:57-64)。

至於國民黨為何會和地方派系之間有所合作,乃是因為地方派系往往

早已是地方上的既存勢力,並掌握相當的社會基礎,可以在國民黨選舉時 動員地區選民,並支持該黨所屬意的候選人。加上這些既存的地方勢力在 尚未與國民黨合作之前,就已經自行發展出其自身的社會關係網絡,也因 此有時讓國民黨政府倍感壓力。因此,國民黨也在二二八事件趁機瓦解了 不少不願與國民黨合作的地方勢力,也趁此扶植另外一批新的、且願意與 國民黨合作的地方勢力,做為國民黨政權掌控地方勢力及選舉動員的基礎

(沈國屏,1993:54)。雖然這些人在日據時代雖然大多沒有政治經驗,但 也大多出身於地主階級,以宜蘭縣早期的地方政治菁英來分析可以發現,

這些菁英中部分在日據時代就有政治職位,部分菁英則因為擁有其他的社 會基礎而成為國民黨的合作對象。例如第一屆縣長盧纘祥在日據時代就曾 經擔任鄉協議會員、州會議員,而省議員蘇東芳則擔任過羅東庄長等等。

但在二二八事件發生後,許多台灣的地方菁英逐漸遠離政治,因為許 多人受到國民黨的整肅或監禁。從那時開始大多數的地方菁英對於國民黨 新政權已感到失望。而地方上新的地方菁英在 1950 年至 1951 年的選舉後 出現,新的地方菁英大多數仍然出身於傳統地主家庭,雖然過去沒有參政 的經驗,但因為有其地主背景,所以有一定的社會基礎。這些對地方政治 有興趣的大家族或地方仕紳長期在地方上經營,有助於發展社會關係、接 觸地方民眾。而根據凱伊(Key)的研究顯示,派系的基礎在於三同32、五 同33或朋友、鄰居的關係得以發展(Key,1949:88)。對一般人而言,他們 通常缺少與政府官員交涉所需要的資訊以及影響力,地主由於所掌握的資 源以及對於交涉程序的了解,往往可以提供必要的協助(Wein-grod,1968:

382;Ozbudun,1981:254)。

在 1950 年代的台灣,這些地方菁英因為新建的政治體制而得勢而成為 新政權的支持者,使國民黨遷台初期順利重整社會力量(鄭牧心,1987:

32 三同的關係為同學、同事、同鄉等。

33 五同的關係為同好、同姓、同鄉、同校、同事等。

153)。根據陳明通的研究指出,國民黨對戰後初期台灣三大派系(半山派、

台中派、阿海派)採取逐次拔除他們勢力的作法,將主要的派系領袖下獄 或驅逐以拆解其全島性的政治結盟,但因附從於三大派系的地方勢力太過 普遍,國民黨在現實政治因素的考量下,必須容許地方派系存在,但為防 止其勢力的擴大乃採取各種策略壓制地方派系的勢力,侷限其發展空間(陳 明通,1993:283)。對於願意與國民黨合作的地方勢力,國民黨與其建立 互利的合作關係,透過提名制度與輔選系統使地方領袖取得政治權力、分 享經濟利益(Chao,1989)。對於實力強大而且與國民黨公然敵對的地方勢 力,國民黨可以使用各種方式加以整肅(Wu,1987:324)。例如 1970 年,

當時擔任省議員的郭雨新開始受到特務二十四小時的監視,並有專車跟蹤 他(郭惠娜,1988:21)。

因此,在面對地方勢力挑戰時,若地方反對勢力取得執政權而企圖剝 奪統治者在地方上的傳統特權時,國民黨會進行全面動員,從中央級的監 察院、工懲會,到司法單位、省政府以至於縣議會、地方黨部,通力合作 對反對勢力加以封殺(沈國屏,1993:49)。

貳、國民黨與地方派系聯盟關係之探討:

台灣各地區與國民黨結盟的地方派系都有其一定的發展網絡與策略,

而宜蘭縣國民黨的地方派系也不例外,因為一個派系的形成,除了要有一 個既定的動員基礎外,派系適時的給予其支持者一定的「禮物」也是非常 重要的,因此,地方派系如何在地方上建立起其一定的派系基礎,派系的 發展網絡與策略便是重要的關鍵,而宜蘭縣與國民黨結盟的地方派系,是 如何來組織發展是筆者想要試圖了解的,以下筆者將根據實地訪談與相關 文獻資料分析,試分述如下:

而宜蘭縣國民黨的地方派系也不例外,因為一個派系的形成,除了要有一 個既定的動員基礎外,派系適時的給予其支持者一定的「禮物」也是非常 重要的,因此,地方派系如何在地方上建立起其一定的派系基礎,派系的 發展網絡與策略便是重要的關鍵,而宜蘭縣與國民黨結盟的地方派系,是 如何來組織發展是筆者想要試圖了解的,以下筆者將根據實地訪談與相關 文獻資料分析,試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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