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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或者未 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6.1 裁量标准 违反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三项 土壤污染 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三)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 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 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 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制定、实施自行 监测方案,或者未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

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二 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七项规定行为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十万 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 违法程度 所在区域土壤环境敏感程度 罚款

土壤污染 重点监管 单位未制 定、实施 自行监测 方案,或 者未将监 测数据报 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

制定并实施了自行监测方 案,但监测数据未上报

不敏感 2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 较敏感 4 万元以上 6

万元以下 敏感 6 万元以上 8

万元以下

已制定自行监测方案,但 未实施

不敏感 8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 较敏感 10 万元以上

12 万元以下

敏感 12 万元以上

14 万元以下

未制定自行监测方案

不敏感 14 万元以上 16 万元以下 较敏感 16 万元以上 18 万元以下

敏感 18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 违法行为造成土壤环境污染 20 万元

备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责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6.2.2.2 的内容: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土壤环境分为敏感,指建设项目周边一公里 内存在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 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较敏感,指建设项目周边一公里内存在 其他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不敏感,其他情况。

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6.2 裁量标准

违反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 土壤污染重点 监管单位应当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 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测数据异常,应当及时进行调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篡改、伪造 监测数据的。

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 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七项规定行为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 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 违法程度 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指标个数

(监测数据共

45 项指标)

罚款

土壤污染 重点监管 单位篡 改、伪造 监测数据

未造成土 壤环境污

1-5 项 2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 6-10 项 4 万元以上 6 万元以下 11-15 项 6 万元以上 8 万元以下 16-20 项 8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 21-25 项 10 万元以上 12 万元以下 26-30 项 12 万元以上 14 万元以下 31-35 项 14 万元以上 16 万元以下 36-40 项 16 万元以上 18 万元以下 41-45 项 18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

造成土壤 环境污染

1-5 项 20 万元以上 40 万元以下 6-10 项 40 万元以上 60 万元以下 11-15 项 60 万元以上 80 万元以下 16-20 项 8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 21-25 项 100 万元以上 120 万元以下 26-30 项 120 万元以上 140 万元以下 31-35 项 140 万元以上 160 万元以下 36-40 项 160 万元以上 180 万元以下 41-45 项 180 万元以上 200 万元以下 造成重大生态环境影响或者不良社会影

响的 200 万元

三、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按年度报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 况,或者未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

§6.3 裁量标准

违反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 放情况;

(二)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

流失、扬散。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 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 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三)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按年度报告有毒 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或者未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的。

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二 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七项规定行为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十万 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 违法程度 所在区域土壤环境敏

感程度 罚款

土壤污染 重点监管 单位未按 年度报告 有毒有害 物质排放 情况或者 未建立土 壤污染隐 患排查制 度

建立并实施土壤污 染隐患排查制度,但

未按年度上报有毒 有害物质排放情况

不敏感 2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 较敏感 4 万元以上 6 万元以下 敏感 6 万元以上 8 万元以下 建立土壤污染隐患

排查制度,但未实施

不敏感 8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 较敏感 10 万元以上 12 万元以下

敏感 12 万元以上 14 万元以下 未建立土壤污染隐

患排查制度

不敏感 14 万元以上 16 万元以下 较敏感 16 万元以上 18 万元以下 敏感 18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 违法行为造成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 20 万元

备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责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6.2.2.2 的 内容: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土壤环境分为敏感,指建设项目周边一公里内 存在更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 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较敏感,指建设项目周边一公里内存在 其他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不敏感,其他情况。

四、企业事业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拆除设施、设 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

§6.4 裁量标准

违反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企业事业单位拆 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处罚依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责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6.2.2.2 的 内容: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土壤环境分为敏感,指建设项目周边一公里内

处罚依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责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6.2.2.2 的内容: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土壤环境分为敏感,指建设项目周边一公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 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染的。

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 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七项规定行为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 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 违法程度 涉案面积 所在区域土壤环境

敏感程度 罚款

尾矿库运 营、管理单 位未按照 规定采取 措施防止 土壤污染

未造成土 壤环境污

不敏感 2 万元以上 8 万元以下 较敏感 8 万元以上 14 万元以下 敏感 14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

造成土壤 环境污染

500 平方米以下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 500 平方米以上

5000 平方米以下 50 万元以上 80 万元以下 5000 平方米以上

10000 平方米以下 80 万元以上 110 万元以下 10000 平方米以上

15000 平方米以下 110 万元以上 140 万元以下 15000 平方米以上

20000 平方米以下 140 万元以上 170 万元以下 20000 平方米以上 170 万元以上 200 万元以下 造成重大生态环境影响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 200 万元

备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责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6.2.2.2 的内容: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土壤环境分为敏感,指建设项目周边一公 里内存在更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院、

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较敏感,指建设项目周边一公里 内存在其他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不敏感,其他情况。

七、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监测

§6.7 裁量标准

违反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尾矿库运营、

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管理,采取措施防止土壤污 染。危库、险库、病库以及其他需要重点监管的尾矿库的运营、管理单 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监测和定期评估。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六)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 进行土壤污染状况监测的。

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 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七项规定行为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 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 整改情况 所在区域土壤环境敏感程度 罚款

尾矿库运 营、管理单 位未按照 规定进行 土壤污染 状况监测

限期内改正

不敏感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 较敏感 5 万元以上 8 万元以下 敏感 8 万元以上 11 万元以下

逾期未改正

不敏感 11 万元以上 14 万元以下 较敏感 14 万元以上 17 万元以下 敏感 17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 违法行为造成土壤环境污染 20 万元

不敏感 11 万元以上 14 万元以下 较敏感 14 万元以上 17 万元以下 敏感 17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 违法行为造成土壤环境污染 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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