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調頻 調頻 調頻廣播 調頻 廣播 廣播 廣播執照 執照 執照 執照的組合 的組合 的組合 的組合拍賣 拍賣 拍賣 拍賣模式分析 模式分析 模式分析 模式分析
3.3 同地區 同地區 同地區 同地區指定頻率 指定頻率 指定頻率 指定頻率
在本節將廣播電臺調頻頻率視為顯著差異的競標物,也就是在相同地區之下其頻率位 置不同視為不同的競標物,且假設在相同地區頻率之間為替代品關係,因在相同地區競標 者並不會需要兩個頻率。從頻率與地區分別來看,在本節將地區視為互補品而頻率視為替 代品,且邏輯上的關係是地區之間為 AND 而頻率之間為 XOR(Elusive Or)由圖 3.4 所示。
圖 3.4 頻率與地區邏輯關係
將競標組合的關係寫成式子,小括弧表示整組競標組合其中的逗號為分隔競標物與邏 輯關西,邏輯關係則有 AND 與 XOR 兩種,例如(基隆 FM95,台北 FM95, AND)或是(台北 FM93,台北 FM95, XOR)。也可以將兩關係組合((台北 FM93,台北 FM95, XOR),基隆 FM95, AND),因競標物在頻率與地區都有所差異,所以每樣競標物都是已兩種名稱為組合—地 區 FMxx。
加入 XOR 關係後,可競標組合從原先只能選擇地區發展為可以選擇頻率。由圖 3.5 所示,左圖為甲廠商選擇地區 A, B, C 頻率為 FM1,乙廠商選擇地區 B, C 頻率為 FM2,加 入特定頻率的 XOR 的關係後,如右圖甲廠商在 B 地區選擇 FM1 或是 FM2,相同的乙廠商 也在 B 地區選擇了 FM2 或是 FM3。
圖 3.5 XOR 關係之競標組合
加入 XOR 競標邏輯,可讓競標者的組合更具有彈性與選擇權。所以接下來將會分析 若是加入 XOR 的關係到組合拍賣裡,如何計算出最佳得標者、會面臨的問題與如何選擇 競標組合結構。。
從數學上的邏輯式來看 A 與 B 為 XOR,為非 A 或非 B 為真成立則 A 和 B 為 X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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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邏輯是轉化為整數不等式則為A + B ≤1。
~A3~B ≡ True (邏輯表達) 1 - A + 1 - B ≥ 1 4 A + B ≤ 1 (整數不等式)
若考慮 XOR 的拍賣則只需要將 A+B# 1的不等式加入拍賣組合當中,但因在組合拍賣 裡的決策變數為競標組合,並不是單一競標物,所以將 A 與 B 競標物分別視為一種組合,
但兩種組合最多只有一組能成立,所以加入一個虛擬競標物 D,則組合變為(A,D, AND)和 (B,D, AND)。因 D 為相同的競標物只需在可競標數量為 1 時,則可以滿足兩種競標組合不 會同時售出,可以將(A,B, XOR)的關係加入組合拍賣中。
從原組合拍賣的整數規劃模式, N = {1,2,…,n}競標物集合,C = {x N}為可競標組合,
bC 為競價函數,Sn 競標物數量函數N→Z+,M 為一個 n×|P|的 0/1 矩陣,P={C}為可競 標組合集合,為一個整數規劃問題,
MaxCP b(C) xC
st MxC ≤ S(n) xC {0,1}
在這整數規劃裡可競標組合皆是 AND 的關係,加入 XOR 關係後須加入虛擬競標物,將所 有可競標組合中有 XOR 關係展開,加入虛擬競標物。修正過後的整數規劃模式為,
N'= {1 , 2 ,…, n , d1 ,.., dk},C'= {x N'},b6C'7為競價函數,其中展開的子競標組合其競 價函數同原競標組合,S(n')為競標數量函數N'→Z+,其中若競標物為虛擬競標物則S· 為1,
則M 矩陣更新為M'=M , D為一個合成矩陣,其中D 為|N' - N|×|P|的虛擬競標 0/1 矩陣,
P'={ C '}為可競標組合集合,其方程式與原組合拍賣一樣,但只是將各變數作定義上的修 正。
由圖 3.5 甲乙廠商的例子說明。在本節頻率為有顯著差異的競標物,因此在此例子中 有三個地區與三個頻段共有九個競標物,由圖 3.6 所示。依照圖 3.5 的說明,甲廠商的競 標組合為(A, (D, E, XOR), G, AND),乙廠商的競標組合為((E, F, XOR), AND)。
圖 3.6 競標物代碼
依照 XOR 拍賣模式建立整數規劃。因兩個廠商競標組合中各有一個 XOR 關係,因此
須用到兩個虛擬競標物分別為 d1 與 d2。將甲廠商的競標組合拆成兩個為(A, D, G, d1)和(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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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拍賣模式 拍賣模式 拍賣模式戊案 拍賣模式 戊案 戊案 戊案
對戊案來說,這就是幾何結構競標。可競標組合與不指定頻率下的乙案相同。在幾何 結構中其競標物依照地理位置排列成圓型,組成可競標組合。對業者來說,當競標地理位 置相鄰的競標物組合時,並不傾向選擇不同的頻率,最好是能夠在一區域裡擁有相同的頻 率。而對拍賣結果來說,因競標組合變動較大,很容易在相同頻率中有競標組合重疊的情 形發生。經整數規劃求解後只有綜效價值較大的競標能得標。而若反觀在不指定頻率之下,
若重疊部分皆得標時,可用抽籤的方式決定頻率,讓拍賣總價較高。因此考量到業者需求 與拍賣結果,不建議使用戊案拍賣模式。
3.3.3 拍賣模式 拍賣模式 拍賣模式己案 拍賣模式 己案 己案 己案
對己案來說,這就是數量結構競標。可競標組合為 r = 3 時,C = { |C| = 1, 2, 7, 8,…, 18}。
可競標組合的大小較為極端,分為兩部分,在小組合部分C = { |C| = 1, 2, 7, 8, 9}時,可競 標組合裡每一張執照皆可以指定頻率;在大組合部分C = { |C| = 10,…, 18},因組合大小已 超過所有競標物的一半,若讓每張執照皆指定頻率時,易與其他組合產稱重疊情形,且因 組合較大綜效價值也相對較大,極為容易產生門檻問題。因此在大組合部分只能指定單一 頻率,並不是每張執照皆可以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