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坡地社區集排水設施現況調查與工法的選用
2.2 坡地社區集排水設施生態防災工法的選用
基於坡地社區初步訪查後的主要課題及高度開發事實與建築 物、邊坡之安全考量,相較之下生態防災工法將有別於一般的生態工 法。對於工程安全度要求較高的設施如管涵、箱涵、齒坡、跌水工、
衝擊式消能池、豎井等仍需維持剛性的設計。除去上述設施外,本研 究選取工程安全度要求不高的設施如透水性舖面、乾式草溝、濕式草 溝、砌石溝、入滲溝、囚砂設施與濕式滯洪池,作為生態防災工法之 擬 議 。 並 參 考 行 政 院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生 態 工 程 及 最 佳 管 理 作 業
(Maryland, BMP),提出下列功能性設計要項:
1. 安全性
(1)為有效舒緩開挖整地引致之裸露地表沖蝕、滑移,發揮 穩定工區逕流,減少土沙及洪氾災害,施工中或臨時性 排水設施尤應尊重現地排水模式,以避免明顯的水路變 更造成新的沖蝕。
(2)施工中或臨時性排水設施,以快速達成排水目的為考量,
可採取較簡略工法或採用生命週期較短之材料取代。
(3)永久性排水設施應可藉由工法與材料之運用,促進表土 自然入滲以及減緩流速之功能,以取用現地資材為原 則,並快速融入現地環境;設施中選用植生方法時,應配 合植栽所需生境,提供必要的保護措施,給予植栽成長 茁壯機會,以發揮預期效果。
2. 區位環境特性
(1)以尊重現有排水模式配置排水設施,並在安全原則下儘 可能減少人為排水設施量。
(2)依據基地土壤及植被調查結果,分析基地排水特性;有關 土壤之粒徑、組成,流路之坡度、粗糙度以及其抗蝕能 力,植被種類、型態及生長狀況等,均為影響排水設施
之重要依據,應儘可能納入考量。
3. 保護程度
(1)依據保全對象所需保護程度設定工法標準,儘可能減少 人為設施量,或局部以較自然之生態方法取代。
(2)依據保全對象重要性或設施使用頻率以及漫溢可能引致 之災害程度,設定工程標準,在可容許範圍內可接受局 部或暫時超過設施容許量,以減少人為設施之規模。
(3)依據排水設施之重要性設定構造物之生命週期,確保於 生命週期內有效發揮工程機能,
4. 滯洪方式
(1)排水設施以能降低流速、延長集流時間為原則,可藉由 減緩坡度、延長坡長、增加設施粗糙度達成。
(2)排水溝渠可藉轉彎處斷面局部加大調整水流,不僅可於 暴雨期間暫時存蓄逕流,延長逕流自然滲漏時間,並可 暫時藉排水溝出水高以增加滯洪能量。
(3)可同時利用集水分區上中下游之所有設施達成滯洪效 果,避免集中宣洩逕流於下游地區,造成滯洪設施增加 之困擾。
5. 生物棲地營造與環境保護
(1) 排水工程設施應考慮生物棲息空間,提供水生及水岸植 物生長所需之著生、成長條件,同時考慮水流之流速、
掃流力等流況對植物可能之影響,以提高環境連續性;
並增加對非點源污染的防治,減少社區開發生活污水對 下游水資源的破壞。
(2)排水設施應考慮水生動物之保存及復育,依據水生動物 棲息生境,留設可供棲息、避難之孔隙。
(3)底棲生物所需生長空間應考慮固著方式,避免高流速造 成棲息空間之損壞或消失。
6. 工程取材
(1)選用現地材料前應考量其工程性質是否符合設計圖說之 規範要求,如土壤之組成、透水性、膨脹性、強度等;
以及石材粒徑、材質、取用方式等限制。
(2)依據設定之工程目標、時效性、保護對象及程度等條件,
決定工程材料之內容及組成;非永久性材料之有效性應 能涵蓋設施之生命週期,以期發揮應有效果。
(3)臨時性或短期之排水設施可考慮於一定期限內發揮工程 效果,而容許材料於生命週期終了後逐步腐朽回歸自然。
7. 植生利用
(1)植生為減少逕流之有效方法,應充分利用現地植被良好 區域,作為分散、降低逕流,並去除生活污水的污染
(2)原有地表裸露或施工後裸露區域應儘速植生,以恢復原 有地表涵養水源、減低逕流與防止沖蝕之效果。
(3)植生初期應依據植栽生長條件,妥為改善生育立地條件,
以促進植物生長;如地面稻草席之舖設、幼株枝架、防 風設施等均為必要設施。
8. 減少逕流
(1)依據現地地形儘可能以小區域分區排水為原則。
(2)排水設施應具備自然滲水功能,以減少設施之負荷,並 增加涵養水源之效果。
為地質因素所造成。
3.人為山坡地開發利用不當
(1)施工中嚴重的土壤沖蝕及流失引起災害-施工中由於原有植 被破壞,坡面裸露,土壤結構大幅度改變,遇豪雨常造成嚴 重之土壤沖蝕及流失,阻塞下游排水路基或埋沒農地、房舍 及公共設施災害。
(2)逕流集中,加大洪峰流量引起下游災害-開發過程中坡面裸 露,開發完成後地表鋪面增加。能滲水之面積減少,透水性 變差,逕流係數加大,造成下游排水系統洪峰增加,因難予 負荷而引起災害。
(3)開挖邊坡,導致邊坡不穩引起崩塌及沖蝕。
(4)剩餘土石方處理不當,引起二次災害。
(5)地表鋪面增加,滲透水減少,影響水源涵養。
本研究計畫係針對上述三個主要課題之內容以「坡地社區生 態防災工法參考技術手冊排水設施編」為主題進行研究,透 過文獻彙整、坡地社區案例調查分析、專業技師、專家座談 等方式建置一套初步適用於台灣山坡地住宅社區之生態防災 工法-排水工程技術手冊。研究成果將回饋作為台灣山坡地住 宅社區規劃設計之參考與相關排水工程規劃設計之參考。
1.2 坡地社區集排水設施的規劃與設計
1.2.1 坡地社區之定義、本研究之範疇界定
從實務面觀察,自民國六十八年以來,各縣市山坡地建築用地開 發面積(包括已完成、施工中、已停工或已廢置者)共達 4,027 公 頃,其中約有 11%為都市土地,41%為非都市土地,其餘為非都市土 地未完成使用編定的區域(內政部營建署,2002)。從學理面觀察,
目前有關坡地社區的文獻,有災害發生原因、水保設施監測、防災管 理與建管制度等,由上述文獻分析可知,山坡地社區開發多位於都市 計劃範圍外,因其區位偏遠的特性、地形的敏感特徵、開發經費與工 程風險較高,均不同於一般平地社區。另外參照表 1.2.1,依不同法 規時期所興建的坡地社區,對開發限制、開發利用率及水土保持設施 之要求差異甚大,因此基於上述「坡地社區」與「開發演變」的特殊 性,定義本研究坡地社區之範疇為:
1.坡地社區區位:位於都市土地與非都市土地區域內。
2.坡地社區規模:為 100 戶或 500 人以上的山坡地社區。
3.包含既成社區與新建社區,另依各工程之限制性及適用性,分 別應用於既成社區與新建社區。
4.本研究定位於排水工程之設計參考技術手冊,至於社區開發區 位選定、適宜性及規劃原則,不在本研究範圍內。
表 1.2.1.不同開發時期山坡地社區開發強度限制與管制特點
表 1.2.1.(續)不同開發時期山坡地社區開發強度限制與管制特點
1.2.2 坡地社區集排水設施種類及ㄧ般設計原則
綜合國內坡地開發有關排水設施文獻,坡地社區集排水設施種類 及ㄧ般設計原則可分為五大類:A、排水溝 B、跌水 C、涵管 D、沉砂 池 E、滯洪池(滯留池)各大類設計原則分述如下:
A、排水溝
1.以作用分:
(1)截水溝:沿近似等高方向,橫跨於土地或保護物之上 方,以攔截逕流導至安全地點者。凡需要攔截上方逕 流,以免發生沖蝕或災害時適用。
(2)縱向溝:順地面坡度構築以安全宣洩逕流者。一般於坡 度大、流速快而在襯砌材料允許流速範圍內均適用。
2.以襯砌溝面材料分:
(1)草溝:種植草類於土築溝面,以防止沖蝕者。一般農地 排水系統時間短暫,坡度在 30%以內,流速不超過 1.5m/sec,溝常 30m 以內適用。
(2)砌石溝:用塊石襯砌溝面,以保護溝身安全者。農地排 水系統、農塘溢洪道、道路邊溝、坡地社區排水等速度 較大、土壤易蝕之處適用。
(3)砌磚溝:用紅磚襯砌溝面,以保護溝身安全者。農地排 水系統地形複雜、溝底坡度變化較大及缺少塊石地區適 用。
(4)混凝土溝:用混凝土或鋼筋混凝土襯砌溝面,以保護溝 身安全者。農塘溢洪道、道路邊溝、坡地社區排水等 速度大、土壤易蝕之處適用。
(5)預鑄溝:按既定之規格,預先鑄造之混凝土製品,搬運 至現場襯砌溝面,以保護溝身安全者。農地排水系統、
施工缺水、搬運不便、工作困難之處適用。
(6)土質溝:原地面開挖整修成溝。土質佳之緩坡適用。
B、跌水:
1.A 型跌水(直線形入口,坦護式):砌磚或鋼筋混凝土造。
2.B 型跌水(直線形入口,靜水池式):砌磚或鋼筋混凝土造。
3.C 型跌水(箱形入口,靜水池式):砌磚或鋼筋混凝土造。
4.D 型跌水(弧形入口,靜水池式):砌磚或鋼筋混凝土造。
5.E 型跌水(直線形入口,靜水池式):混凝土砌塊石造。
C、涵管
1.普通混凝土管:一般規格為長 60cm,管徑 20~120cm,以鋼 筋混凝土鑄成。適用於農地排水系統,道路最大負荷重限 制為 H-10。
2.離心式混凝土管:鋼筋混凝土製品,以離心力法製造。適用 於各種排水系統,道路最大荷重 H-20,一般規格管徑 20
~120cm 者,有效管長為 2.5m,管徑 135~300cm 者,有 效管長為 2.43m。外壓強度則由小管徑之 780kg/m2 至大管 徑之 11,730kg/m2。
3.箱涵:鋼筋混凝土構造,依據公路標準圖為正方形或長方 形,大小為 1m×1m~3m×3m,每 50cm 為一級,適用於各種 排水系統,道路最大荷重 HS-20。箱涵頂填土高自 0~7m。
D、沉砂池
為攔截或沈積土石之構造物減少土石下移、保護下游土地房 舍及公共設施。沈砂池之形狀及大小係依據流量、推移質砂
礫數量、形狀、入口處之河床坡度、淤砂度及地形而定。一 般常見者有角型、鳥囊型、胃袋型、盾型、六角型及長橢圓 型等,其周圍護岸之材料有混凝土、漿砌石及土堤等。出口
礫數量、形狀、入口處之河床坡度、淤砂度及地形而定。一 般常見者有角型、鳥囊型、胃袋型、盾型、六角型及長橢圓 型等,其周圍護岸之材料有混凝土、漿砌石及土堤等。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