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依據前述章節之說明,本研究「坡地社區生態防災工法參考技術 手冊集排水設施篇」可歸納出下列主要結論與建議,

一、透 水 性 舖 面 之 設 計 與 解 說

透 水 性 舖 面 為 多 孔 隙 之 瀝 青 、 混 凝 土 , 舖 面 之 組 合 。 舖 面 共 同 特 點 是 每 個 單 元 留 有 開 孔 , 舖 設 後 開 孔 可 長 出 青 草 , 增 加 舖 面 之 綠 意 。 濾 層 可 過 濾 及 移 除 逕 流 中 的 可 溶 性 沉 質 。 蓄 水 (卵 石 )層 , 具 有 大 地 保 水 能 力 , 降 低 雨 水 逕 流 及 控 制 洪 峰 流 量 等 功 能 。 入 滲 之 雨 水 並 可 補 注 地 下 水 源 , 使 河 川 維 持 在 平 時 的 水 流 量 。

二、乾 式 草 溝 之 設 計 與 解 說

乾 式 草 溝 設 計 目 標 為 藉 由 攔 阻 、 過 濾 與 提 升 入 滲 率 、 減 低 逕 流 速 度 來 控 制 洪 峰 流 量 及 補 注 地 下 水 。 欲 將 水 質 體 積 量 在 草 溝 底 部 能 夠 完 全 過 濾 及 入 滲 , 通 常 需 依 現 地 或 以 人 工 方 式 將 目 前 現 地 的 土 壤 改 善 或 使 用 客 土 以 達 到 此 目 標 。

三、溼 式 草 溝 之 設 計 與 解 說

水 質 草 溝 設 置 目 的 在 於 截 留 洪 水 並 以 天 然 的 植 物 作 為 淨 化 水 質 、 阻 絕 及 吸 收 污 染 物 與 控 制 水 量 的 生 態 工 法 理 念 , 主 要 目 的 則 在 將 其 水 流 速 度 減 緩 至 不 損 壞 渠 道 或 造 成 邊 坡 沖 蝕 的 速 度 、 控 制 逕 流 量 、 截 排 分 流 與 滯 留 洪 峰 流 量 等 。 依 草 溝 組 合 方 式 之 不 同 可 分 為 簡 易 草 溝 與 複 式 草 溝 , 當 逕 流 量 低

時 可 採 用 簡 易 草 溝 , 但 對 於 鬆 軟 土 質 或 逕 流 量 大 且 溝 斷 面 無 法 加 大 時 可 採 用 複 式 草 溝 。

水 質 草 溝 另 因 需 求 不 同 可 分 為 溼 式 草 溝 與 乾 式 草 溝 。 溼 式 草 溝 藉 由 沉 澱 物 累 積 與 移 除 機 制 來 移 除 污 染 物 , 亦 可 藉 由 溼 地 植 物 的 攔 阻 及 攝 入 作 用 達 到 此 效 果 , 溼 式 草 溝 尺 寸 應 該 能 截 留 全 部 的 逕 流 量 。 乾 式 草 溝 主 要 依 現 地 或 置 入 客 土 , 藉 由 攔 阻、過 濾 與 提 升 入 滲 率、減 低 逕 流 速 度 來 控 制 洪 峰 流 量。

四、砌石溝之 設 計 與 解 說

係 指 以 塊 石 襯 砌 溝 面 , 利 用 表 面 之 粗 糙 度 , 達 到 消 能 及 減 少 水 流 之 沖 刷 。 對 於 流 速 大 及 土 壤 易 沖 蝕 之 處 使 用 塊 石 襯 砌 可 降 低 河 水 流 速 , 固 定 河 道 , 防 止 河 床 被 河 水 掏 刷 , 穩 定 坑 溝 , 以 保 護 溝 身 安 全 。 另 可 將 水 溝 、 山 邊 溝 等 橫 向 排 水 之 水 流 匯 集 導 引 至 安 全 地 點 以 渲 洩 逕 流 。

五、入 滲 溝 之 設 計 與 解 說

入 滲 溝 是 一 佈 滿 碎 石 以 增 加 地 下 水 庫 容 納 洪 水 量 , 為 設 於 地 面 的 溝 渠 , 藉 由 入 滲 減 少 雨 量 之 逕 流 體 積 與 洪 峰 流 量 。 入 滲 之 雨 水 並 可 補 助 地 下 水 源 , 使 河 川 維 持 在 平 時 的 水 流 量 , 過 濾 水 中 沉 質 , 移 除 逕 流 中 的 可 溶 性 沉 渣 等 功 能 , 逕 流 從 入 滲 溝 底 部 入 滲 後 會 逐 層 向 下 流 動 終 至 地 下 水 面 。

六、囚 砂 設 施 之 設 計 與 解 說

為 攔 截 移 除 因 暴 雨 所 挾 帶 下 來 的 土 石 流 、 泥 砂 及 污 染 物 , 減 少 土 石 下 移 、 保 護 下 游 土 地 房 舍 及 公 共 設 施 , 應 設 置

沉 砂 池 等 囚 砂 設 施 。

七 、 濕 式 滯 洪 池 之 設 計 與 解 說

濕 式 滯 洪 池 為 一 常 年 保 持 固 定 容 積 之 水 在 池 內 , 且 具 有 蓄 洪 機 制 的 水 池 。 當 將 雨 水 引 至 水 池 , 在 停 留 時 能 夠 使 固 體 沉 滓 物 產 生 沉 澱 , 部 分 污 染 物 被 分 解 , 而 產 生 淨 化 作 用 , 同 時 降 低 洪 峰 , 減 少 雨 水 逕 流 污 染 目 的 , 甚 至 將 景 觀 、 垂 釣 和 休 閒 等 功 能 考 慮 進 去 而 成 為 多 目 標 滯 洪 池 。 對 於 不 適 合 使 用 常 年 積 水 之 濕 式 滯 洪 池 或 人 工 濕 地 時 , 宜 採 用 乾 式 滯 洪 池 。

八、後續研究議題

由本計畫研究成果得知,坡地社區集排水設施生態設計除需考量 現有的地形與地質條件外,台灣坡地社區特殊的高密度發展與數量甚 多的邊坡,將使保水設計生態工法這部分受到極大的限制。在本研究 之外,尚有坡地安全、多孔隙排水設施管理維護,非點源污染防治等 議題值得探討,茲建議後續研究如下:

1. 集排水設施入滲行為對邊坡穩定之影響。

2. 植 物 與 土 石 對 多孔隙排水設施滲 透 性 及 排 水 能 力 之 影 響 。 3. 坡地社區生態工法與非點源污染防治關係研究。

附錄一 期初簡報專家意見

期初簡報專家意見

一、 主題:「坡地社區生態防災工法參考技術手冊集排水設施編之 研究」

二、 時間:九十五年三月二十七日(星期一)上午九時至上午十二時 三、 地點: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簡報室

四、 主持人:何副所長明錦 五、 紀錄:王暉堯

六、 岀席專家學者:邱顧問昌平、陳教授亮全、廖教授洪鈞、游教 授繁結、錢教授學陶、林教授美聆、張教授石角、洪教授鴻智、

洪教授勇善、廖總經理瑞堂、柳局長宏典、行政院災害防救委 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內政部營 建署(建築管理組)、內政部營建署(綜合計畫組)、國家災害 防救科技中心、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臺北縣政府、南投縣政府、

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台北市大地技師 公會、台灣省大地技師公會、中興工程顧問社、蔡教授光榮、

陳教授主惠、彭教授光輝、何副所長明錦、葉主任秘書世文、

毛組長犖、葉組長祥海、陳組長瑞鈴、陳組長建忠、李研究員 怡先、吳助理研究員維庭、張助理研究員尚文、王國防訓儲研 究員暉堯

七、 研究團隊:中國科技大學土木學系陳主惠教授、中國科技大學 土木學系遊新旺副教授、中國科技大學建築學系周世璋副教 授、中國科技大學建築學系呂孟儒講師、中國科技大學土木學 系陳致向研究助理、中國科技大學土木學系黃鈺涵研究助理

八、 專家意見與回覆:

3、建議能多考慮使用者的需

2、本研究案可從總量管制及總

附錄二 第一次專家座談會專家意見

第一次專家座談會專家意見

一、 主題:「坡地社區生態防災工法參考技術手冊及排水設施編之 研究」

二、 時間:九十五年五月十一日(星期四)上午十時至上午十二時 三、 地點:中國科技大學土木系光復樓 401 教室

四、 主持人:陳主惠教授

五、 紀錄:中國科技大學土木學系陳致向研究助理

六、 岀席專家學者: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李怡先研究員、台灣大學生 物環境系統工程學系水工試驗所所長譚義績教授、台灣大學土 木工程系劉格非教授、中央大學土木工程系主任吳瑞賢教授、

中央大學土木工程系周憲德教授、台北科技大學土木工程系土 木與防災組鄭光炎教授、合巨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周瑞南技師、

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拱祥生技師、土木技師事務所高文宗技師 七、 研究團隊:中國科技大學土木學系陳主惠教授、中國科技大學

土木學系遊新旺副教授、中國科技大學建築學系周世璋副教 授、中國科技大學建築學系呂孟儒講師、中國科技大學土木學 系陳致向研究助理、中國科技大學土木學系黃鈺涵研究助理

八、 專家意見與回覆:

立,在對工法應用有參考價 值。

三、須與水土保持技術規範之 要求相符合。

四、滯留池之抑減洪峰效果及 所需體積及地表面積為何?請 補充說明。

台灣大學生物環 境系統工程學系 水工試驗所所長 譚義績教授

ㄧ、濕式滯留池之必要條件為 地下水位較高之區域,由於地 下水位較高,可以利用其地下 水做綠化灌溉澆水之用,但必 須注意其水源因滯留,必須避 免滋生蚊蠅而容易發生登革 熱等疾病。

二、濕式滯留池因體積相對減 少,一但洪水發生其滯洪空間 相對較小,但必須注意進水口 及出水口流量分析。

三、滯留池大小設計必須先做 水文分析,目前游教授所用公 式中雨量較為合理,其中ㄧ筆 氣象局資料分析不合理,必須 分析原因再決定是否刪除。

四、簡報所列坡地社區達觀 鎮、觀天下、黎明清境,均太 偏重新店地區,其他地區如汐

在濕式滯留池之 使用的條件及管 理維護的方法上 以加說明。且設計 之原則利用水文 公式進行數值分 析。

止、林口建議可參考,尤其林 口地區有滯洪池設計建議加 入。

台灣大學土木工 程系劉格非教授

ㄧ、生態工法之第ㄧ要點就是 對自然不要干擾,因此坡地社 區之開發本來就與生態衝 突,因此本報告應先分兩部份 分成現有坡地社區篇與未來 開發篇,二者考量不同。

二、針對未開發地區第一需注 意的是保留原有流路與滯洪 區,開發後增加之逕流須以社 區保水設施來滿足,同時遵循 生態工法。

三、針對已開發社區,因為已 經有高度開發,因此重點是如 何不讓再開發並保護自然生 態,並盡量以總量管制來限制 開發。

四、道路設計之規範應用於社 區需要非常小心,社區開發應 多延用水土保持之集水區開 發,原函為基本要求,在加上 生態上之要求。

五、草溝應不要太大,生態素

本研究團體將列 入既有社區之集 排水和新建社區 之排水設計規範 與管理方式加以 討論。

對於草溝之設計 將依照當地適用 性及其平均降雨 量來做設計。

量上設有直線草溝,因此安全

四、新舊社區開發標準不ㄧ 致,請分別敘述。

台北市土木技師 公會拱祥生技師

ㄧ、針對新舊開發社區之集排 水設施的設置理念及設施先 述明於研究目的或前言中。

二、文獻、案例及基本圖之收 集建議聚焦在集排水設施而 不需對河岸、野溪及坡地設施 著重過多。

三、各類排水設計準則應以水 土保持技術規範為主要依 據,在整理各個規範之限制條 件與異同。

四、草溝之應用限制應於圖書 中加強,例如草溝之維護保養 很重要。

五、LID 之理念可適度放入附 錄中。

本手冊將更詳細 訂出新舊社區之 集排水設置理念 在研究中進一步 說明。

在第三章已針對 草溝之使用範圍 及設計原理、和維 護管理之方式說 明。

附錄三 期中審查會專家意見

期中審查會專家意見

一、 主題:「坡地社區生態防災工法參考技術手冊及排水設施編之

一、 主題:「坡地社區生態防災工法參考技術手冊及排水設施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