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四章 貨運特性與環境

4.3 契戶收回

4.3.1 操作特性

契戶收回此種營運型態是針對一次寄件數量多、次數頻繁的公司行號所設 置,契約戶可先繳納約 2 個月的預存運費,以後每次交寄,運費可以記帳方式於 月底一次結算並通知客戶於次月初繳費,契約客戶於需要大量交寄貨物時連絡中 心責任局前去收攬,中心局有專員負責安排時程與貨量,讓司機也能在時間內返 回中心局,專員將安排好的收貨點與時間告知司機,司機再自行安排較順暢的路 線,司機於收攬過程中不需再通知客戶進行收件確認,鮮少有司機到達後無法進 行收攬的情形發生。契約戶收攬型態一天一個區域有四個梯次共兩部車運行,第 一、二梯次為早上時段由第一輛車進行,三、四梯次為下午時段由第二輛車進行,

本研究蒐集到的樣本兩天皆為下午兩梯次,出車時間分別為下午兩點和四點左右。

中心局

36

契約戶多為各大公司行號或是政府機構,這些相同機能的單位多位在同一行政區 域,甚至密集設立在同棟政商大樓,每次出車停等的據點較少,停車的時間較久,

平均需要 6 到 7 分鐘,甚至也有到 20 分鐘的情況發生。

4.3.2 路線型態

中心局位於台北市鄰近台北火車站的商業中心,契約戶多為位在政商區域的 公司行號與政府機構,在蒐集兩天的資料皆是台北市部分的松山區,收攬車輛負 責捷運中山國中站、捷運南京東路站與民生社區等商業區域進行攬貨,下午出車 兩次,一趟作業時程從出發至回到中心局卸貨約 1 小時半,間隔 40 分鐘後再進 行第二趟作業,第二趟通常收攬貨物較多,臨停據點也較上一趟的據點多,作業 時間通常需要 2 小時以上,可以知道貨運車輛從中心局出發直至復興北路附近的 民生社區才開始進行密集攬貨動作,前段時間為一般道路行駛過程;圖 18~19 為 3/12 第一趟出車路線與臨停點位置,圖 20~21 為 3/12 第二趟出車與臨停點位 置、圖 22~23 與圖 24~25 則為 3/13 兩趟出車路線與臨停位置圖。四趟路程在進 入松山區攬貨前以及回程路線大抵相同,行經八德路、復興北路進入松山區,行 駛南京東路與林森北路回到中心局,契約戶收攬非專員安排固定路線,此應為駕 駛人習慣路線。

37

圖 18 3/12 契約客戶第一趟行駛路線與收攬停等點(1) 中心局

38

圖 19 3/12 契約客戶第一趟行駛路線與收攬停等點(2)

39

圖 2 3/12 契約客戶第二趟行駛路線與收攬停等點

圖 20 3/12 契約客戶第二趟行駛路線與收攬停等點(1)

40

圖 2 3/12 契約客戶第二趟行駛路線與收攬停等點(續)

圖 21 3/12 契約客戶第趟二行駛路線與收攬停等點(2)

41

圖 22 3/13 契約客戶第一趟行駛路線與收攬停等點(1) 中心局

42

圖 23 3/13 契約客戶第一趟行駛路線與收攬停等點(2)

43

圖 24 3/13 契約客戶第二趟行駛路線與收攬停等點(1) 中心局

44

圖 25 3/13 契約客戶第二趟行駛路線與收攬停等點(2)

45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