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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型組織相關理論與地方政府發展學習型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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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學習型組織相關理論與地方政府發展學習型組織

學習型組織理論雖已風靡全球,然因其仍屬於一種時尚理論和 風潮,或許不久又要與其他理論一般漸漸冷卻,因此在發展學習型 組織的同時,必須思考與學習型組織理論相關的一些管理理論和時 代趨勢,以做為發展學習型組織的更多參考依據,如此才能發展出 適合時代與不同環境的學習型組織,並讓學習型組織的理論與實務 更加充實與寬廣。

就如張奕華(2007:11-12)所言:當下所發展的新興領導理論 更是多元,且這些領導理論類型均有其理論基礎與適用環境,沒有

任何一種領導具有絕對優勢,因此,組織的領導者應視特定的情境 因素結合任務的本質與成員的能力,方能進行有效的領導類型整 合。

本節特別對於與發展學習型組織有關的學習社會、組織學習、

人力資源發展、知識管理、新學習文化等提出探討如下:

壹、學習社會

一、學習社會的意涵

哈欽斯(Hutchins,1968)指出,學習社會建基於尊重人性,透 過博雅教育(liberal education)、教育機會均等的途徑,並動員所有 的學習資源,使社會中的每一分子均能融入學習的時空中,以完成 個體的自我改造與自我實現。他認為學習社會是社會中的全體成 員,要求充分發展自己能力為其目標的社會,教育的目的並非為了 職業需要。教育應改變一般國民的價值觀念,發展人性。故「學習 社會」是一個人人學習,人盡其才,恢宏人性的社會。社會上的一 切典章制度均以朝向實現學習社會為其最終目的。

亞伯斯(Aapps,1998:19)指出「學習社會」的涵義有四:(1)

它是一種實用的理念:終身學習是人類生存於快速變遷社會中的必 要條件;(2)一種學習態度:學習不僅因實用的理由而發生,更可 為學習而學習;(3)一種統整的態度和統合各種不同社會的策略;

(4)一種教育的隱喻:它對新世紀的「教育」與「學習」作了新 的界定,對教育機會及學習潛能的規範將超越傳統的各種教育機 構。賈維斯(Jarvis,1990:198)則指出:「學習社會是依附終身教育 而來的一種理想。在此社會中,提供所有社會成員在一生中的任何 時間,均有充分的學習機會。因此,每個人均得透過學習,充分發 展自己的潛能,達成自我的實現。而當一個國家能夠支持讀書會的

存在,可說已創造學習社會的基礎」。

愛德華(Edwards,1995)從實際的觀點提出「學習社會概念」的 三個層面的說法:

(一)學習社會是一種「教育的社會」(educated society):學習社會 致力於積極公民的培養,發展自由民主制度和提供均等的教育機 會。

(二)學習社會是一個「學習的市場」(learning markets):學習社會 促使機構提供「服務」給個人,以支持個人因應經濟的競爭。

(三)學習社會是一個學習的網路(learning networks):在此學習網 路中,學習者對生活採取一種學習的取向。它運用廣泛的資源,

來幫助學習者發展興趣和認同。

吳明烈(1997:12)指出:「學習社會是一個終身學習的社會,就 個人層面而言,學習社會乃是一個充滿學習機會的社會,並且支持個 人在其一生不同生涯階段中,繼續不斷地學習;就社會層面而言,學 習社會則是各種學習資源能經過有效地整合,以塑造一個有利於學習 的環境,促使各種有意義、有價值的學習活動遍及整個社會。故學習 社會亦是一個以教育為中心的社會,其精神在於使促每個人在一生中 不斷地進行有意義的學習,同時學習資源能遍佈社會的各個層面,促 使人人皆可在需要學習或願意學習時,達成繼續學習的願望,進而實 現個人和社會的目標。」

胡夢鯨(1998:103)指出學習社會的概念具未來性、理想性、綜 合性和發展性。所謂「未來性」,係指目前尚不存在,只是未來作為 社會追求一個目標。所謂「理想性」係指它帶有烏托邦的色彩。所謂

「綜合性」係指它涵蓋了多種教育的理念。所謂「發展性」係指它的 發展永無止境。因此,他指出學習社會是指一個人人均能終生學習的

理想型社會。在此社會之中,學習者的基本權利能夠獲得保障,教育 機會能夠公平地提供,學習障礙能夠合理地去除,終身教育體系能夠 適當地建立。學習社會發展的目的,是要提供一個理想的學習情境,

實現個人的自我天賦潛能,使其能夠做一個自己想要做的人。

黃富順(1998:11)綜合國內外學者的看法認為學習社會,就個 人而言,是指一個能充分提供個體在一生中任何時間均有學習機會的 社會,使個人豐富生活知能,充分發展潛能,而達成自我實現;就社 會層面而言,社會中學習組織處處存在,以加強整體組織或社會的競 爭力,促進社會的繁榮與發展。因此,學習社會的基石在於「終身學 習」與「學習組織」。在學習社會中,教與學的機會處處存在,教育 的資源要重新統整,重行分配於生命期各個階段,以確保教與學機會 的充分提供。學習的內容應與生活和工作相結合,使個體能有效地解 決生活和工作上的問題,提高效率。學習的方式,則是多元與多樣;

學習的場所則處處存在。提供學習機會的團體,則包括各種教育及非 教育的團體與組織。

二、學習社會的特徵

黃振隆(1994:40-41)認為學習社會的基本特質有四:一 、提供 全體國民學習機會的開放社會,它是一個開放學習機會的社會;二、

自我學習的社會;三、終身繼續學習的社會;四、廣泛學習的社會,

學習內容包括職業、休閒及生活知能等。此外,學者林清江(1997)

亦提出學習社會具有下列十項特徵:

(一)教育、工作及休閒之間的界限趨向模糊,彼此之間的轉換日趨 頻繁,重要性也日益加強。

(二)回流教育制度全面建立,個人有充分的機會在工作一段時間 後,重返學校接受教育。

(三)多元的學習管道普遍存在,個人有最大幅度的學習管道選擇權 利。

(四)個人的學習權,受到充分的保障。

(五)學校的考試逐漸喪失絕對的意義及價值,個人在某一次考試的 失敗不會影響其繼學習的機會。

(六)通才與專才教育的界限日益模糊,再學習的意願、態度及能力 成為二者交流的重要關鍵。

(七)自我導向的學習成為個人最重要的學習方法。

(八)個人在學習中扮演積極的角色,負起重要的責任,成為學習成 敗的主要關鍵。

(九)人力發展的意義有了根本的改變,從重視人力供求的數量配 合,轉而重視人性的發展與潛能的充分發展。

(十)無論是政府組織或民間組織,都逐漸成為學習型組織。

胡夢鯨(1998:105)從共同願景的觀點,提出學習社會的共有 十項願景。所謂願景就是社會成員對未來社會共同願望的景象,也 可說是一種對學習社會特性的看法。此十項願景為:

(一)人人都是終身學習者。

(二)學習權利獲得充分保障。

(三)各種學習管道開放而暢通。

(四)學習資訊取得容易。

(五)個人可以自由運用學習時間。

(六)個人可以在最方便的場所學習。

(七)個人可以運用多元化的工具學習。

(八)終身學習活動得到充分經費配合。

(九)終身學習資源得到統整運用。

(十)個人學習成就得到適當認可。

黃富順(1998:15-16)歸結有關學者的觀點,提出學習社會的特 徵如下:

(一)學習社會是一個機會開放的社會:學習機會不為少數或特定年 齡層的人所獨享。學習機會應向全體民眾開放,為全民所共享。

(二)學習社會中,學習型組織普遍存在:只要個人在任何時間想要 學習,均有學習機會的提供,故教與學的機會,普遍存在。

(三)學習社會中,學習型組織普遍存在:無論是家庭、社會、企業 機構、政府機關、民間團體均逐漸朝向學習組織發展,以提供 學習機會,因此,教育及非教育機構的界線逐漸模糊。

(四)學習社會,是個人終身學習的社會:個體在人生各年齡階段中 均有學習的必要,因此一生中教育、工作及休閒的界限逐漸模 糊。而社會上的各種教育資源應重行整合,並作合理而有效的 分配,才能保障個人學習權的存在。

(五)導向學習的社會,教個人應培養終身學習的習慣與態度,具 備自我學習的方法與技巧。

(六)學習社會激發個人主動的學習:在學習社會中,個人負有主 動學習的責任,故要激發個人內在的學習意願,才能在學習 過程中扮演積極的角色,負起學習成敗的責任。

(七)學習社會中,學習的管道是多元與多樣:個人可以最大幅度 選擇適合自己能力、興趣與需求的學習活動。

(八)學習社會強調人性的尊重,潛能的充分發展與自我實現:這 是學習社會所追求的崇高目標。

魏惠娟(1998a)從學習社會發展的鉅觀面探討,認為學習社會 至少包含以下重要的特性:

(一)機會開放,學習方式多元化。

(二)鼓勵非傳統教育機構提供學習,(例如:民間組織,宗教組團 體…等)。

(三)傳統教育機構轉型成為終身教育機構。

(四)重視個人學習意願的激發。

(五)重視個人的學習能力更甚於其學歷。

張菀珍(1998:242-243)探討終身學習和學習社會的特質有:

(一)學習社會是學習機會對全民開放的社會:突破傳統菁英教育的 迷思,以教育為全民所共享的資源。

(二)學習社會是各種學習型態與學校教育統整的學習系統:將正 規、非正規與非正式的教育加以整合,並融入各種社會資源,

建全回流教育(recurrent education)的體制與管道,以協助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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