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華滋華斯描寫的倫敦,基本上是一個慣居郊野、傾向於「冷眼旁觀」
的遊客眼中的倫敦,那麼他的好友蘭姆筆下的倫敦,則是一個生於斯長於斯,道 地的倫敦人熟稔的「我城」(my town)。蘭姆家中有精神病遺傳的困擾,他自己 曾住過瘋人院,他的姊姊瑪莉,也曾因為發瘋而錯手殺了母親。可是成年時蘭姆 自己的生活,可算是頗為平凡穩定的,他在東印度公司會計部工作,一待便是三
十三年,直至 1825 年提早退休為止,退休後他有更多時間寫作和看戲。蘭姆說 自己是個煙卷不離手的人,也是個酒鬼,但是在他的城市書寫裡,我們幾乎找不 到任何極端的奇譚怪事。做為一個浪漫時期至維多利亞前期最有名的散文家和評 論家,蘭姆基本上承襲了十七、十八世紀阿迪生(Joseph Addison)和史提爾(Richard Steele)等人較典雅和世故的都市文風。身為赫弗南所說的「城中鼠」(city mouse) 和夜間無所事事四處遊蕩的漫遊者(flâneur),蘭姆對華滋華斯極感興趣的街頭藝 人、風塵女子以及「一切非比尋常的、離經叛道的、病態的人與物/大自然裡的 怪胎」(The Prelude 1805, 7.687-88)固然非常熟悉,可是他的風格總是溫文儒雅 (urbane),偶爾有蒲伯(Pope)式的譏諷,也能自行節度,不失溫和的幽默感。他當 然懂得有關城市的負面看法,以下一段有關倫敦的描述,便暗地裡予以反駁:
連綿不絕的商店總是堆滿俗麗的飾物和小玩意,卻從不會令我產生 清教徒式的反感;有人誤以為這兒只有愚昧和浮華,其實新鮮事物 都盡在其中。我愛看每一種慾望都得到滿足。彬彬有禮的顧客,樂 於接待的店主,一切活動都講求文明的禮貌,彷彿一切都為了尊敬 而存在,我不會覺得這是虛偽而心生嫌惡。反之,因為早已習慣了 這種城市生活,我看到的只是合適的禮儀,雖然有些高尚人士只覺 得俗不可耐....(Lamb 376)
他也會加一點反諷,坦然自己愛倫敦的煙霧,甚至愛看流氓互相扭打,看扒手被 抓和看行刑示眾(376)。雖然他承認大都會中有其「不自然」的一面,但反正「習 慣」了便不足為怪。他強調自己是被這個大都會的噪音、群眾和迷霧所撫養成人,
根本從未想過移居別處。而自維多利亞時期開始流行的有關城市能令人迷醉的看 法,也在以下這個蘭姆的都市意象中可看出端倪:倫敦好像女性的身體,擁有「碩
大無比的乳房」,讓「好奇者不斷的吮吸,永不會飽足」(376)。
有一次華滋華斯邀請蘭姆到湖區玩,蘭姆推說對湖光山色沒有興趣,而且他
更捨不得離開倫敦,因為他對此地「產生了許多非常強烈的情感」,就如同華滋
華斯對湖區「沒有生命的大自然」(“dead Nature”)中不同的地點有所依戀。他舉 例說:河濱大道和小河街上夜間亮著燈的商店、各種商販和顧客、繁密的交通、
劇院、茶座、科芬園四周的熱鬧與風塵女子,甚至乎「群眾、路上的灰塵和泥濘、
陽光照射在房屋和人行道上」,還有他喜歡的書店和各式攤位,都是他豐富的生
命中的一部分(687)。蘭姆在行文中營造出整個倫敦生氣勃勃的整體印象,也像 華滋華斯那樣強調其多樣性甚至混雜性,但少了有關畸形怪相的誇飾。他寫的河 濱大道夜景,完全沒有華滋華斯所呈示的「感官上的混亂」(perceptual confusion),
反而充滿感情,非常親切。他也用到表演場所(劇場)這個喻依,說倫敦是個啞劇 劇場或者假面舞會,但重點不是架設超然的旁觀者視點,而是強調這些聲色之誤 對他有莫大的吸引力,永遠覺得新奇,永不厭倦。這些新奇的景物令他愛上了在 夜間的街道上漫遊,在多姿多彩的河濱大道上,他有時候會因為見證到眾生的活
力而心中滿載著盈盈的喜悅(fullness of joy at so much life), 甚至於「掉下眼淚」
(687)。這種描述的方式,跟〈旅居倫敦〉相去甚遠。蘭姆既勾勒出倫敦可人的 整體印象,同時又一再強調說他對此地的感情往往是和特定地點有關的。可以說 蘭姆的倫敦就像班雅明的柏林,是個人身分認同中極重要的一環,當中編織著過 往和現在的個人和社會的回憶、都市空間印象、種種的成長和生活經驗。他偶爾 會提起黃昏時分赴城中酒館「買醉之旅」(drinking tours)。他在書信中會告訴友 人喜歡走那一條路前往那一家最愛的酒家。他曾經去過巴黎旅遊,回來卻覺得倫 敦以外所有城市都沒有什麼特色;他覺得世上沒有其他建築物能比得上倫敦的聖 保羅大教堂,這也許不完全是建築物本身的問題,而是地點與人的親密關係,因 為聖保羅大教堂在希提區,離他上班的南海會館(South Sea House)並沒有多遠,
他每天早上十時在路上送文件時,總會仰望聖保羅大教堂堂皇的外貌;每天中午 用餐前,帶著一點飢餓的感覺,也會不經意地瞥見這座宏大的建築物。從聖保羅 大教堂到西區查令十字路這段路,是他夜遊必經之途,走在燈色繁華、路面平坦 的街上,看著攘攘熙熙的人潮擦身而過、聆聽馬車咯咯作響、沈浸在街道兩旁夜 店的歡欣氣氛中,他認為是都市生活中最美好的記憶,全世界沒有任何其他地方 可以提供這種最高的享受(720)──這無疑是非常正面的遊記書寫。
比蘭姆和華滋華斯年輕一輩的亨特(Leigh Hunt)雖然家住市郊,也非常懂得所 謂「城市學」(townosophy)──有關逛商店和各種城中玩樂和消費的知識。他打 趣地說城市人偶然會暫別城市到郊外去,但回來會對商店認識更深(Political and Occasional Essays 305)。在講述逛商店的藝術的兩篇文章裡,亨特以「鑑賞家」
的身分,世故幽默的筆調,幾乎寫盡倫敦各式商店和行業,比較其中的優劣、指
出遊乎其中的各種樂趣所在。譬如他會說:「書店是有趣的,如果裡面的書非常
舊或者特別新,尤其是有卷首插畫的。」(Selected Essays 27),又會扮作一本正 經地引用密爾頓(John Milton)的詩句來歌頌水果店賣的各式產品。亨特在一八三 零年代開始寫了一系列的倫敦漫遊記,大都是以悠閒的心情,不疾不緩地描述各 區的地理和建築特色,將相關的掌故和軼事,如數家珍般娓娓道來,又加上個人 的觀感,用的是所謂「空間的時間化」(temporalization of space)的修辭策略,給 個別地理位置賦予社會、歷史或者個人的意義。林區談都市意象和詹明信論「認
知繪圖」,都側重於地理方位或者意念邏輯間的關係,未有同時深入處理不同形
式的「時間化」和整理包含空間與時間的修辭形式。但亨特對地點的理解極為重 視時間因素,他以為令一個地方「有趣」不外五大原因:所承載的個人感情、外 表美態、保留著的古代文化、相關的歷史重要人物事蹟、將來的命運(Political and Occasional Essays 282),當中除外表美態以外都和人類社會歷史有關;亨特晚年 寫的《漫步西區》(A Saunter Through the West End)正是本著這種「在地」精神來 書寫的,該書一開始就邀請讀者想像跟他閒適地漫步於西區的街道,一邊走一邊 聆聽種種有趣的軼事(2)。總體來說,蘭姆和亨特的倫敦書寫有幾個共通性,其一 是他們都是土生土長,屬於中產階級的知識份子,在倫敦成長和接受教育,讀者 基本上亦是有教育的倫敦人,他們二人都對市內不少地點相當熟悉,甚至擁有私
密的知識(intimate knowledge)和特殊的見解;而且當中一些重要地標(如蘭姆心中 的聖保羅大教堂),可能在他們的「認知繪圖」中佔有確立區域方位的重大功能。
至於各個不同的地點,除了可能跟個人回憶有關外,尚包含掌故,令人聯想起相 關的人物趣聞奇事,又或者豐功偉績。如此一來,倫敦地理就一清二楚,沒有所 謂迷失和錯亂;而且這種「認知繪圖」也不是抽像的平面地圖,因為當中許多地 點都充滿聯想、滿載記憶和歷史,帶著蘭姆所說的「非常強烈的地方情感」(intense local attachments),可說是多維的。當然,他們對倫敦的認識也有階級的局限,
譬如說他們遊歷的路線似乎都避開被認為是危險的區域,尤其是東區這個「暴民」
大本營。即使亨特思想較為激進,曾經因為批評攝政王而下獄,也不會像亨利.
梅休和查理.布夫(Charles Booth)等人那般敢於深入低下層社會,也許他也不屑
於窺視這些「鄙俗」之民的生活。布夫的力作叫《倫敦東區》,而亨特的遺著是
《漫步西區》,此中所關注的階層和生活模式大相逕庭。
比較華滋華斯這位「過客」寫的倫敦以及蘭姆、亨特筆下的「我城」,我們
可以察覺一個有趣的現象:最少在浪漫時期以至維多利亞前期的例子裡,積極投
入都市生活、經常到人群裡「混」、對倫敦許多地點瞭如指掌的城市漫遊者所描
繪的大都會,在修辭形式上卻可能被我們認為是保守落後的,而冷眼旁觀、不想 或者無法完全投入人群當中的過客,反而更能夠戲劇化地呈現出所謂「現代」的 經驗。要探究為何如此,我們不妨重看一下近人對所謂「現代性」的主流觀點。
大衛.哈維(David Harvey)在《後現代狀況》(The Condition of Postmodernity)一書 中,綜合了自波特萊爾以來各主要論家對現代性的看法,特別強調現代社會的碎 裂(fragmentation)、短暫性(ephemerality)和雜亂無章的變化(chaotic change)(11),
這三者也和上文討論過的位置錯亂感相呼應;哈維又從全球化宏觀的角度,以「時 空壓縮」(time-space compression)的概念,來闡釋因為全球資本主義高度經濟發 展和通訊革命等因素,縮短了空間距離,令不同地方不同文化歷史被迫捲入同一 化(homogenizing)的洪流;福特主義(Fordism)的大量生產模式,將時間「空間化」, 變成井然有條的、高效率的運作。而吉洛齊根據齊穆爾和班雅明等人的理論來討 論現代都市經驗,則凸顯出過度刺激的「震撼」所帶來的麻木感和失憶症、大都
這三者也和上文討論過的位置錯亂感相呼應;哈維又從全球化宏觀的角度,以「時 空壓縮」(time-space compression)的概念,來闡釋因為全球資本主義高度經濟發 展和通訊革命等因素,縮短了空間距離,令不同地方不同文化歷史被迫捲入同一 化(homogenizing)的洪流;福特主義(Fordism)的大量生產模式,將時間「空間化」, 變成井然有條的、高效率的運作。而吉洛齊根據齊穆爾和班雅明等人的理論來討 論現代都市經驗,則凸顯出過度刺激的「震撼」所帶來的麻木感和失憶症、大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