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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危機下,付上個人代價,都是為了維持家的完整

第三節 華人文化脈絡因素的影響

2. 家庭危機下,付上個人代價,都是為了維持家的完整

A-I-UM-1-004:那我這麼拼命做還不是完全都是為了這個家,真的付出很大的代 價,都是完全為了顧這個家,沒辦法啊,家裡就是出狀況啊,欠 那麼多錢,真的是喔….(難過地哽咽),想到還是會很難過啊!

A-I-ES-1-096:對,而且我覺得他蠻有責任感的,他就是盡量在維持一個家庭的 完整,對啊,那我媽也是啦,其實我覺得他們對家庭都蠻偉大的。

A-I-YS-1-091:…我阿媽...她也都會去張羅家裡大大小小的事情,讓我爸媽無後顧 之憂的這樣可以工作賺錢。

A-I-UM-1-011:大家都是在顧這個家啦。

B-I-W-1-015:其實我父親在我很小的時候,他就一直很想去美國,就是甚至就是 家裡移民到美國,但因為奶奶的關係,所以就放棄了這個夢想。

3. 「家庭大我」優於「個人小我」的現象

表 4-3-2 及表 4-3-3 中,研究者分析宇明家庭和文揚家庭中代間情鎖的關鍵 成員,在家庭危機中的因應模式。研究者發現,維繫家庭結構所做的角色因應,

被滯家青年的父母視為其最重要的自我認同。例如,宇明奶奶在家庭三代的危機 中,均是以親職化自己原屬角色的方式因應,奶奶早年一肩挑起全家重擔的照顧 者角色,不僅成為奶奶對自我的內在詮釋,也成為其一生的行動實踐。又例如,

文揚的父親也是以親職化自己原屬角色的方式,回應家族當時最迫切的需求。相 對而言,只對個人有重要意義,卻不是整體家庭運作所必須的部分,則成為被忽 略而未能在未來人生歷程中予以呵護的失落。

C-I-GM-1-029:然後妳吃這麼多的苦喔,其實我好欽佩妳耶。…妳會不會一直跟 他說以前的事情,然後一直哭,妳有沒有這種現象?

A-I-GM-1-029:我喔?有啊,我是想到以前的事情我就愛哭。

[大我] [小我]

[[[大大大我我我]]]

二、以仁居心的縱向關係運作法則

在儒家以父子軸作為一切人際關係基礎的生命觀下,華人文化中對於自身的 失落並沒有特別主張要如何應對和呵護。反而是清楚地規範了人應當重視後代,

本著仁心滿足後代的需要。受到以仁居心的縱向關係運作法則之影響,父母很自 然地將自身的失落轉化為對子女的照顧。由於華人文化將父母藉由對子女的付出 使自己的遺憾獲得補償的心理,視為一種符合仁道的善意表達,因此這樣的轉化 模式於華人親子互動中幾已成為一種”自動化的反應”。因此,跨越心理界線去保 護子女,或是供應資源使子女不再遭遇和自己同樣的人生遺憾,可說是華人家庭 中的一種”常態作為”。而父母自身的失落在轉化為對子女的照顧之時,也往往因 為自身的需要還未得到滿足,卻必須先滿足別人的需要,而發展成為一種過度的 呵護或控制。因此,源於自身失落而對子女提供慣性保護或是賦予殷切期許,卻 讓父母的善意成為一種沈重的負擔:子女在父母的保護和期許下,反而沒有機會 練習自己的人生,走出一條自己喜歡的路。

※父母將自身失落轉化為對子女的慣性保護

A-I-ES-1-106:而且我奶奶她就是很能幹,她 27 歲她就開始一個人扶養小孩子長 大,然後他們又是那種大家庭,她必須要在大家庭底下生活、養 小孩,然後不能讓人家欺負什麼的,所以她就是自我保護的能力 很強,然後她也一定要去保護她的小孩,然後連她的孫子她都要 保護的好好的這樣子。

A-I-C-3-002:那我去問她為什麼從來沒有想過要再嫁是因為她說她很擔心自己的 小孩子被虐待,對,如果再嫁的話在當時候的文化裡面,再嫁的 女人她的小孩子是完全沒有地位的,是拖油瓶。然後她覺得說一 定要自己帶才能夠確認不會..自己的小孩子不會被虐待,對。

A-I-YS-1-055:我爸媽跟我阿媽…他們會一直保護著他,不放心他去做一些改變。

※父母將自身失落轉化為對子女的殷切期許與充分供應

B-I-WF-1-042:就很拼啊,雙薪啊,所以才有機會,多一個錢,可以替家人多一 個錢去美國玩。

B-I-W-1-018:從小我就是他的寶貝兒子。小學三年級的時候我就跟著全家,就已 經出國了,就去美國去玩,玩了一兩個月才回來。其實在我那個 年代裡面,不是很多就是小學就已經出過國了。

B-I-W-2-009:父母都要知道我幾時幾刻在做什麼事情啊。

三、盡心的家庭角色義務實踐法則

儒家文化對於家庭中成員的角色義務,有著清楚的規範。例如,母親的角色 義務就與善盡子女照養之責有關。對於華人家庭而言,不論子女是否已經成年,

父母仍將之視為責任未了的一部份。即便子女已經成家立業,若是遭遇困難,父 母也會感同身受,希望出面搭救。更何況是子女在人生發展的歷程中,出了狀況,

成了一個離不了家的年輕人,父母更是希望盡己所能幫子女突破困境,甚至代替 子女承擔痛苦和壓力。也就是說,在華人的家庭中,只要子女一日無成,父母便 一日責任未了。深埋於文化結構中「極其心之全體而無不盡」的角色義務實踐法 則,使得華人家庭的父母很自然地跨越心理界線,幫子女想辦法、找出路。

※父母對子女

能怎麼幫都願意

A-I-C-3-005:…奶奶她看她的孫子就是一個完全沒有能力獨立的人,.雖然她很放 心不下,但是她又覺得她的身體狀況現在很好,所以她就會更去 幫忙。她就會評估自己可以做多少就要做多少,所以因為她的狀 況還很好,所以她就會做很多很多很多。

A-I-GM-1-027:我是怎麼樣講,我不是在說狂話,我是說我做不到,要是我做得 到….孩子放我這裡,我顧就好。

B-I-WM-1-007:…他(文揚)能做到怎麼好,我們怎麼樣能幫他,我都願意啊。

B-I-WM-1-008:這金錢什麼都不重要,老實說,這些都是身外物,一死什麼也帶 不走…只要能夠對他(文揚)有幫助的東西,我們一定支持嘛…。

※父母比滯家青年還積極

B-I-W-2-042:我父母就是很希望我能夠更進一步的去實踐自己的,自己的未來的 路程,所以常常就是我不是很積極的時候反而父母很積極。就是

他們會去問啊,比方說他們會問我,或者去問問外面的商店有沒 有需要工作的那種場合。

B-I-WF-1-018:對對對…我們(文揚父母)也該思考,看怎麼幫他找出路,怎麼 樣讓他想,怎麼樣的這個方向,不過任何的這個地方,複雜的人 際互動,可能就比較沒辦法處理。

B-I-WF-1-063:家裡支持他這件事情我自己認為啊,我們家庭應該是不輸其它…

父母的做到,我可以說我們沒有做輸別人。

四、文化正當化了親職照顧者的角色,使得代間情鎖的循環更不易解開

黃光國(2000)指出,華人文化中最具特色的一個人際互動法則是尊尊法則—

也就是對於比自己年長或是社會地位高的對象,以一種尊敬的方式應對,如此才 能算是合乎儒家所要求的「義」。在滯家青年與父母間的代間情鎖結構中,父母 一方面是不可違逆其意的尊長,另一方面也是維繫家族結構的重要貢獻者。在華 人的文化脈絡下,青年的父母在家庭中是具有最為崇高的尊者地位,因此,不論 其所作為何,都應順從地接受和配合。因此,不論子女正處於哪一個發展階段,

父母永遠於家庭結構中處於較高的階層。在尊尊法則的影響下,滯家青年對於父 母的保護、指責或期許,即使不同意,也不能推拒。

※子女應順從母親的心意,不同意也不能說不

R-I-YS-1-034:所以阿媽會幫他(宇明)做很多他自己可以做的事情,那像這樣 妳爸爸媽媽他們會說什麼或者是會有意見?

A-I-YS-1-034:我媽媽...我媽媽她權力比較沒那麼大,因為我阿媽就是,她在家 裡可能就是..,妳也知道有些老人家她會想要就是說我說的都是 對的,那可能媳婦就是要…。我媽是..大部分都是比較由我阿媽 在決定事情。

R-I-ES-1-106:就妳來看..爸爸媽媽跟奶奶,妳覺得…誰是家裡比較有份量的?

A-I-ES-1-106:應該是我奶奶吧,對啊,他們都會聽我奶奶的話。

R-I-ES-1-111:那妳覺得爸爸媽媽都對奶奶蠻好的?

A-I-ES-1-111:很好啊,孝順哪。

R-I-WP-1-012:所以他是不是常常在跟你對話的過程裡面,怎麼不吭氣的那種?

B-I-WM-1-013:他(文揚)不是很同意他就不吭氣,他也不頂你也不罵你,罵他 是不敢啦,連頂他都不,除非我們逼得緊了,說你為什麼這樣,

他才會說那你自己去嘛。

綜上所述,可以發現華人文化深層結構於滯家青年與父母的代間情鎖互動模 式中,「正當化」了父母的親職化角色以及父母對於子女越界盡心的照顧行動—

亦即,父母為家庭大我所犧牲的個人小我、由父母自身的失落轉化為對子女的保 護與期許、以及永無止盡的照顧等都被視為是符合文化要求的人際互動原則。

二、代間情鎖角色結構分析與互動循環模式:

綜合前述有關代間情鎖之研究結果,研究者將代間情鎖的角色結構分析及互 動循環模式整理於表 4-3-4 及圖 4-3-1 中。藉由圖表的對照,可以發現滯家青年 與父母處於一種相對的角色關係位置。首先,在生活照應的功能方面,父母處於 付出者的角色,青年處於接受者的角色。這層父母與青年間所建立的照顧者與被 照顧者的角色關係,是最容易為外界及滯家青年家庭所覺察到的部分。

其次,在維繫家庭結構的角色貢獻方面,父母是以犧牲個人小我,成全家庭 大我的方式,表達其對家庭的付出與善意。青年則是感謝父母對家庭的貢獻,心 疼父母的失落,表達其對父母的體諒。

而在家庭危機的因應方面,父母在因應危機時扮演的是所謂「家庭危機中的 堅強小孩」的角色,以強化自己角色的方式協助家庭渡過難關(劉于華,2003);

而在家庭危機的因應方面,父母在因應危機時扮演的是所謂「家庭危機中的 堅強小孩」的角色,以強化自己角色的方式協助家庭渡過難關(劉于華,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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