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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問卷設計與調查分析

第四節 實驗室發展策略

由於實驗室檢測項目均非屬建築法令明文要求或經濟部標檢局應施 檢驗項目,而多為建築契約中設計與驗收要求(都更開發商、工程顧問公 司、建築師與技師等)或各縣市辦理都市設計審議環評過程中委員針對個 案提出檢測要求,試驗項目較不具強制性。在目前檢測市場上,國內目前 通過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可之帷幕牆風雨試驗室共計 3 家,

除本所 1 座大型測試艙外,其他實驗室共計已建置多達 13 座大小型測試 艙,顯示在國內帷幕牆耐風雨檢測技術已趨成熟、市場選擇性多;門窗耐 風雨試驗亦然。

風雨風洞實驗室人力含編制、約聘及派遣人員共計 6 員,以學歷區分 具有博士 3 員、碩士 2 員、大學學歷 1 員;以職務區分副研究員級 3 人,

研發替代役 1 人,研究助理級 1 人,助理級 1 人,實驗研究及檢測業務涉 及國內建築門窗、帷幕牆等構造及建築風力、外牆風壓等抗風性能測試。

實驗室包含二大實驗館,分別是風雨實驗館及風洞實驗館。風雨實驗 館包含帷幕牆風雨測試艙(可測試 10m×12m 帷幕牆)及門窗風雨測試艙

(可測試 2.8m×2.8m 門窗)各一座,主要進行帷幕牆與門窗相關風雨試驗 研究與性能檢測技術服務,計有 8 項風雨檢測項目獲得 TAF 認可。風洞實 驗館則以執行建築環境風場試驗、建築外表披覆物風壓試驗、建築結構風 載重試驗、橋梁風洞試驗、建築設備抗風測試、百葉窗通風率試驗、小型 風力發電機效率試驗、流場可視化試驗、以及汙染擴散等風工程相關項目 試驗等。其中建築結構風載重試驗與建築外表披覆物風壓試驗分別於 104 年 11 月 24 日及 107 年 9 月 26 日取得 TAF 認可,2 項皆是目前國內建築 風洞首創唯一通過 TAF 認證,對於建築抗風檢驗更具公信力。目前所有儀 器設備皆配合實驗研究與因應委託檢測妥善運用中,無閒置情事。

93 至 107 年間為就建築物耐風設計整體檢討與國際規範接軌並切合使 用需求,辦理建築風工程委託/協同/自辦研究案共計 111 案,且於 103 年 6 月 12 日經內政部修正發布新版建築耐風設計規範及解說,自 104 年 1 月 1 日施行。配合該規範並於 106 年出版「建築物耐風設計技術手冊」及設計 應用軟體開發,且刻正辦理「帷幕牆系統結構耐風設計手冊」(草案)出版 審查。實驗室同仁除例行實驗檢測業務外,97 年至 107 年間總計發表 25

篇研究期刊及研討會論文。

一、人力精進策略

實驗室因屬性特殊,人員除要具備基本流體與結構力學背景外,尚需 要有執行完整實驗規劃、數據量測、資料分析與判讀結果的能力,方能正 確地執行賦予的檢測試驗,為避免人員更迭,造成前揭任一環節或經驗無 法傳承,延宕檢測案執行效率等問題,研擬因應對策(1)檢測流程標準化 並持續更新(2)數據資料分析程式化等。

二、設備升級及汰換策略

因應未來新技術或法令修改,現有設備需汰換或升級,實驗室之儀器 設備盤點清單,受理檢測項目共計 12 項。由於多數儀器設備已建置多年,

為配合未來檢測項目及擴充量測能量,分別針對門窗、帷幕牆及風洞試驗 提列汰換項目與時程,共計 11 項儀器設備規劃於 110 年間辦理採購更替,

合計預算金額約 580 萬元,經費來源為 110 年建築科技計畫。

三、實驗研究與檢測服務發展策略

目前實驗室主要試驗工作仍在配合法令、規範、標準研修,工法、構 法檢證工作,因此研擬包括(1)開發新型式試驗項目:協助系統廠商進行 光電模組之構架與接合系統耐風測試開發新型式試驗項目(2)實驗量測技 術再提升:精進風洞量測能力與風場模擬技術,研發行人風場定向地表風 速計(3)申請「建築環境風場試驗」TAF 增項認可(4)擴大與民間機構或研 究單位之結盟(5)實驗室接受委託試驗檢測服務項目行文相關單位,增加 能見度(6)與相關研究機構或大專院校合作研究,共同接受業務委託或合 作提出科技部產學合作計畫等 6 項因應對策。

風雨風洞實驗室實驗設備更新活化及發展精進策略可行性評估表

檢測收入 之風洞實驗已納入都市設計審

3.業務拓展

法規修正或新訂項目,並有前瞻

3-6 爭取科發及科專計畫 法令技術: █可行□不可行

4-2 在本所及建築中心網站展示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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