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得參與者同意書並進行時間安排
二、研究者向參與者件要說明實驗內容及程序,必強調此實驗結果僅供研究使用,再 請參與者本人完成「受試者同意書一」之簽署,並安排訓練動作之時間。首先蒐 集球員相關資料,編訂組別。
三、實驗開始前受試對象實施反應時間測試儀前測。
四、在每周星期一、三、五做訓練,訓練六周,訓練時間為一個半小時,其中一組在 通常練習的基礎上增加燈光儀器訓練組內容,另一組則加上傳統敏捷訓練。本實 驗中所實施的體能訓練包括跳躍,力量和協調性訓練。各個訓練都是以能迅速掌 握正確動作為目的,在作示範的前提下進行的。
五、訓練方式(每個動作三組,以不同距離,讓受試者學會運用不同步伐到達位置)
1. 採隨機亮燈變向(亮燈次數為 16 次),受試者以最快速度移動到亮燈位置,紀 錄每次受試者摸完 16 次的時間,給予受試者做回饋,且以第一天做的三組平 均秒數為標準,若做完一趟秒數超過標準,那趟則不算。
2. 前後折返,以跑步及後退交叉步到達亮燈及設置的起始點,限制秒數在 32 秒 內完成,總共完成來回 8 次,若秒數已到次數未達到,那一趟不算。
3. 單腳跳(一隻腳三趟),受試者以最快速度移動到亮燈位置,紀錄每次受試者 摸完 20 次的時間,給予受試者做回饋,且以第一天做的三組平均秒數為標 準,若做完一趟秒數超過標準,那趟則不算。
4. 隨機變向,受試者以最快速度移動到亮燈位置,紀錄每次受試者摸完 20 次的
時間,給予受試者做回饋,且以第一天做的三組平均秒數為標準,若做完一趟 秒數超過標準,那趟則不算。
六、六周後利用反應時間測試儀進行後測。
七、測驗方法
透過反應時間測試儀,閃燈亮起瞬間移動的那步為啟動腳又稱為起步,離開地板的 時間,即測得反應時間。分別記錄五次,將最佳與最差之紀錄去除,以剩餘三次記錄 之平均數作為成績。
1. fitLight Trainer™ 燈光反應訓練系統測試前測,總共三個動作,一個動作一個人 測試五次。
2. 透過第二章第六節我們可以透過繩梯、跳繩、轉折折返跑(三米線折返、米字、
前後折返)及跳躍動作來安排傳統敏捷訓練,加上自己設計的燈光儀器訓練做 比較。
3. 訓練六周,一周三次(星期一、三、五),訓練時間為受試者下課後(訓練一個半 小時,暫定四點到五點半)。
4. 若有不舒服的受試者,會因原因在調整訓練方式。
5. 燈光反應時間測試後測,三個動作一個動作測試五次。
6. 前後測燈光擺放位置(跨步、踮步跨為前圖;側併步為後後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