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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水平噴流防煙系統之實驗規劃

第三節 實驗空間現場說明

本研究主要是探討建築物走廊出口設置水平噴流防煙系統進行防煙之可行性及 性能測試,圖.4-10 所示為實驗空間之保護空間中的末端,於實驗過程中此門將會關 閉以模擬常閉的安全門。圖.4-11 為火源區模擬延續之走道並開放於空間中。實驗空 間雙邊的門製作成內開的方式,盡量將門貼齊牆邊以減少實驗干擾,如圖 4-12、4-13 所示。於本實驗空間火源擺放位置的左方、右方、及上方搭成ㄇ字型使用六片矽酸鈣 板進行防護,如圖 4-14 所示。而於噴流雙邊利用壓克力製成 4 片均為 1 .5 公尺 ﹡1 .5 公尺的觀景窗來進行採光與觀察,如圖.4-15 所示,以確認濃煙是否侵襲保護區域。

在實驗過程中,發煙機與火源位置相距 1.5 公尺,搭配酒精燃料來模擬火源燃燒,並 利用發煙機連接鐵管使發煙機所產生出來的煙得於火源正上方進行加熱,給予足夠熱 浮力向上飄升,來模擬真實煙流的狀況。

圖.4- 11 實驗空間之火源區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圖.4- 12 實驗空間火源區內開門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圖.4- 13 門內狀況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圖.4- 15 四片壓克力觀測窗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實驗項目將包括測試水平噴流煙控系統於避難走廊之防煙性能。因此噴流風速、

排煙量、火源大小及有無排煙等條件皆必需考慮。為詳細評估水平噴流防煙系統於國 內建築物之適用性,實驗項目之情境規劃以 3 種不同火源大小(400 kW, 1 MW, 及 1.5 MW)與發煙機進行試驗,發煙標準將採用澳洲 AS4391 Hot Smoke Test 之規定。並且 考慮以下不同噴流風速(5.3 m/s、6.3 m/s)測試系統防煙性能外,同時參考建築技術 規則第 101 條有關室內採用機械排煙時需有 1CMM/每平方公尺排煙量之要求,進行避 難走廊或前室有機械排煙啟動之情境規劃,驗證國內一般建築物未來實際採用水平噴 流煙控系統於避難走廊進行防煙之可行性。在部分測試條件和噴流安裝角度上,將參 考日本研究成果的建議,採用 45° 設計方式,主要目的是此部分實驗結果有比較參考 之依據。實驗經整理及規劃後列出以下四項基本實驗類別,完整實驗的規劃項目如 表.4-1 所示,3 個模式共分 12 次之實驗,本實驗另外又針對不同噴嘴角度及改變機 械排煙風量大小加多規劃 15 次實驗,其詳細實驗參數於第六章加以詳述。

〈1〉改變不同火源大小,以瞭解不同火源大小下之溫度與壓力對保護區內之防煙與阻熱 之影響。

〈2〉探討改變噴流系統之出口流速,以瞭解噴流系統之防煙性能之改變。

〈3〉探討法規要求的室內排煙設備,當火災發生時啟動後,於最惡劣狀況時,是否會對 噴流防煙性能造成影響。

〈4〉探討人員穿越煙流進入保護區內之出口時,是否會因人員穿越造成尾流,使煙流進

表.4- 1 原規劃參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