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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專利資訊與專利迴避

專利迴避設計係智慧財產策略之一部分,運用妥善將可以最小的 代價獲得最大的利益,使得專利迴避設計在國外大廠,尤其是美國企 業,已普遍運用此策略,俾可成就企業站在他人之專利基礎上更上一 層樓,除可避免專利侵權之風險外,亦可開發出屬於自己有利之技術 領域。因此一個成功的專利迴避設計首先必須滿足不構成專利侵權的 要件。又專利迴避設計係起源於美國作為對抗競爭者侵權指控的一項 合法的競爭行為,公司企業如果運用得當且成功的話,或可作為面對 專利叢林策略之一並使公司企業保有市場競爭力及顧客,然相對地進 行此項活動亦必須考慮其不成功的法律風險。

專利資訊已成為企業之競爭資源,但在利用時仍有其需注意之要 點,林奉錫(2011)提出四點於專利應用時所需注意之要項:

1. 專利不等於最新的商機或產品發展趨勢,也不等於競爭者近 期發展趨勢。

2. 高科技產業申請專利並非百利而無一害,應用不當可能適得 其反。

3. 專利所載不一定在技術上可以百分之百據以實施,研究專利 資訊方式不當,可能反而落入侵犯對手專利之可能。

4. 專利產出量巨大,想要全面追蹤,所花費的資源可觀,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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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要件原則(All Elements Rule)

若被控侵害對象物的全部構成要件與申請專利範圍的全部構成要 件完全相同,且其技術內容亦完全相同,則侵權才算成立。換言 之,「全要件」原則是完全抄襲、仿製之意,若少了一個構成要 件,基本上就沒有侵權。一般在專利侵權訴訟中,此類案例較少。

2. 均等論原則(Doctrine of Equivalents)

若被控侵害對象物構成之一部份要件改變,使其與專利範圍的組 成要件不完全相同,雖未落入全要件原則,但由於功能、效果完 全相同,仍可以「均等論」視同專利侵權。均等論成立與否,在 於取代要件之技術特徵是否為熟悉該領域者顯而易知的。換言 之,其取代的技術是否具進步性,若否,則均等論成立。

3. 禁反言原則(File Wrapper Estoppel)

若被控侵害對象物符合前述侵權原則時,被控當事人應請律師調 出專利權人在申請專利過程中,有否在任何文件中已向審查委員 表示要放棄某些權利範圍;若有,則不可在專利侵害訴訟時,再 行主張已放棄的權利範圍部份,此即「禁反言」原則。如禁反言 原則在被控侵害訴訟成立,則侵害判定將大逆轉為非侵害。

判斷流程如下圖 2.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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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刪除法(trimming): 有效地完全去除某個元件,讓系統中的其他 元件來代替此元件的功能。

2.部分刪除法(partial trimming):通常用在權利範圍中元件數很少 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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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專利策略的不同,在 TRIZ 中選用的工具往往不同;

Ikovenko(2006)提出相關專利策略與 TRIZ 工具的對應,如表 2.1 所 示:

表 2.1 專利策略與 TRIZ 工具對應表

N Type of Patent Strategy TRIZplus Tools 1. 解毒劑策略 Function Analysis,

Cause-Effect Chain Analysis, Trimming, FOS

2. 柵欄策略 S-Curve Analysis, Trends of Evolution, FOS, Reverse Contradiction Analysis

3. 收費站策略 S-Curve Analysis, Trends of Evolution, MPV Analysis 4. 潛水艇策略 Trends of Evolution, FOS

5. 反擊策略 FOS, Reverse

Contradiction Analysis, Semantic Tools

6. 偷偷摸摸的反擊策略 FOS, Reverse

Contradiction Analysis, Semantic Tools

7. 競爭專利剋星 Function Analysis, Cause-Effect Chain Analysis, Trimming 8. 應用禁反言的競爭專利迴避策略 Function Analysis, FOS

資料來源: Ikovenko(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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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Ikovenko(2006)所提出之迴避策略,洪湘欽、蘇婉涵、曾文 祺(2013)解釋如下:

一、解毒劑策略 (The Antidote Strategy):解毒劑策略主要是用來 阻擋競爭對手包圍你的時候,包圍競爭專利的另一種手法,因為你會 去阻擋包圍敵人,離人也會阻擋包圍你。

二、柵欄策略 (The Picket Fence Strategy):柵欄策略是當你的競 爭者有一個主要關鍵的基礎專利,你可以發明一系列以這核心專利來 做微小幅度改善的專利。

三、收費站策略 (The Toll Gate Strategy):即重複審視此技術以 前相關的發展,不單只是競爭對手,並找出發展的方向。

四、潛水艇策略 (The Submarine Strategy):潛水艇策略即是,當 你有一連串互相有關連,只是略有不同的專利佈局。專利保護原本是 專利通過之後十七年內,現在是將專利 應用後的二十年內。

五、反擊策略 (The Counter Attack Strategy):反擊策略是結合有 可能縮小或廢止的具有 競爭力的專利,將現有的技術研究找出妥協 的專利權利要求,其中禁反言理論可以 找出文件中隱藏的發言,如 果對手的專利較弱,則可以發動反擊策略。

六、偷偷摸摸的反擊策略 (The Stealth Counter Attack Strategy):

偷偷摸摸的反擊策略, 是一種用來針對你去攻擊的競爭者專利,更 快速、更便宜的方法。

七、 競爭專利剋星(The Patent Busting)應用修整的競爭專利迴避 策略 (The Competitive Patent Circumvention Strategy by Trimming):應 用修整的競爭專利迴避策略是設計用來消除競爭專利系統或超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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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分析是一種分析工具,他們的特點就是,用來標示功能及系 統和超系統組件的成本。

修整的定義:修整工程系統及超系統的某些組件,再重新組合其 他有用功能組件。修整的規則要點為: (一) 如果我們刪除的對象是 可以被修改的。(二) 如果該對象執行有用的功能本身是可以被修改 的。 (三) 如果另一個組件執行有用的功能是可以被修改的。

八、應用禁反言的競爭專利迴避策略(The Competitive Patent Circumvention Strategy by History Estoppel Research):該策略的目的是 迴避競爭專利的獨立宣稱,用其他組件來取代一個組件,為了避免應 用均等論 (司法機構建立的理論,目的在於防止專利侵權竊取別人發 明所帶來的利益)。檢察機構會利用歷史資訊來檢視是否有違背禁反 言的可能性。

功能導向檢索的執行步驟: (一) 確定要解決的關鍵問題。 (二) 闡明要執行的函數。 (三) 制定必要的參數。(四) 將功能一般化。(五) 將在別種領域(相關/不相關的產業)可以執行相同功能的技術拿來運 用。(六) 根據需求選取最合適的技術運用到我們的產品裡,看是否 能整合到我們的產品 裡。(七) 將技術用在產品裡之後可能會衍生出 後續問題,再繼續解決之後的問題。

Ikovenko(2011)以 TRIZ 為基礎之專利整理應對策略,建立應用流 程,其流程如圖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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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2 以修整來進行有競爭力的專利迴避策略-流程圖 資料來源:Sergei Ikovenko(2011)

本文將以一項產品做為對象,進行專利檢索,並依據 Ikovenko 所提出之專利策略與對應 TRIZ 工具進行研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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