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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網路廣告態度之各群組特徵分析

在文檔中 第一章 緒論 (頁 36-43)

第四章 資料分析與發現

第四節 對網路廣告態度之各群組特徵分析

在以集群分析將群組依兩構面分為三群之後,為了解此三個群 組所具有的特性,故分別就人口特徵、網路使用調查做卡方獨立性檢 定,對網路廣告之態度及網路廣告與其他廣告之比較,則用ANOVA作 檢定。

一、人口特徵

在對集群分析後的三個群組與各人口變項作卡方獨立性檢定後

(結果如表4-13),發現此三個群組在只有在每月可支配所得上呈現 顯著的差異。在每個可支配所得方面,群組1「雖惱人,但尚可接受 網路廣告群」每月可支配所得大致分佈在4001~6000、6001~8000、

8001~10000三組,群組2「討厭網路廣告群」可支配所得以6001~8000 比例最多,4001~6000與8001~10000兩組差不多。群組3「網路廣告有

效用群」在6001~8000的支配所得比例最高,8001~10000次之。

二、網路使用調查

一 年 中 的 網 路 消 費 次 數

1~2次 3~5次 6~10次 10次 以 上

9 (17.3) 13(25.0) 7 (13.5) 10(19.2)

14(15.7) 24(27.0) 14(15.7) 8 (9.0)

15(14.3) 28(26.7) 16(15.2) 26(24.8)

38 (15.4) 65 (26.4) 37 (15.1) 44 (17.9)

(0.222)

總 計 52 (100) 89 (100) 105(100) 246 (100)

對網路廣告態度的3 個群組做獨立性檢定,結果如上4-14所 示。由表中可知3 個群組在每各月注意網路廣告的次數上有差異。在 觀看網路廣告次數上,群組1 幾乎每天的比例較高,一個禮拜一次和 一個月不到一次居次。群組2 幾乎每天的比例最高,一個月一次的比 例最小。而群組3每天注意廣告的比例明顯最高,從未注意過網路廣 告之比例最小。

三、各群組之網路廣告態度

此部份是以此三個群組為分組變數,對網路廣告態度量表的10 個問項做ANOVA 分析,並進行進行Scheffe 多重比較。表中列出各群 組在各問項之平均數,每項平均皆與中間值3 做檢定,以了解各群組 對網路廣告的看法。由表4-15中可知:

群組1 對網路廣告之態度為負面的,不覺得網路廣告是有趣或是 可以提供許多資訊,但對網路廣告之惱人感較其他群低。

群組2 對網路廣告的態度非常負面,不認為網路廣告有趣,也不 覺得網路廣告提供了許多資訊,也不會做為消費時的參考,網路廣告

之惱人感最高。

群組3 雖然認為網路廣告有惱人感,但不討厭網路廣告,認為看 網路廣告的是有趣的,他們認為網路廣告是良好的即時資訊來源,可 以提供需要的資訊,並且作為購物時的參考。

表 4— 15: 各 群 組 之 網 路 廣 告 態 度 比 較

平 均 數 Scheffe比 較

問 項

群 組 1 群 組 2 群 組 3 1、我 覺 得 網 路 廣 告 是 好 玩 有 趣

3.1346 2.4270** 3.5143** 3 > 1 > 2

2、我 所 看 到 的 大 多 數 網 路 廣 告 都 令 人 覺 得 愉 快

2.6346* 1.9438** 2.9524 3 = 1 > 2

3、網 路 廣 告 是 很 好 的 即 時 資 訊 來 源

3.1346 2.8427 3.9524** 3 > 1 > 2

4、網 路 廣 告 提 供 了 我 需 要 的 資

2.6538* 2.0787** 3.4286** 3 > 1 > 2

5、我 覺 得 網 路 廣 告 是 一 種 干 擾 2.7115* 4.4270** 3.6476** 2 > 3 > 1 6、 我 覺 得 網 路 廣 告 氾 濫 2.7692 4.6629** 4.4190** 2 = 3 >1 7、網 路 廣 告 的 內 容 常 令 我 覺 得

反 感

2.4615** 4.0225** 3.2952** 2 > 3 > 1

8、網 路 廣 告 可 以 作 為 我 購 物 的 參 考

2.9615 2.5393** 3.8381** 3 > 1 > 2

9、一 般 而 言,我 可 以 相 信 網 路 廣 告

2.3846** 1.8539** 2.8286 3 > 1 > 2

10、 大 體 而 言 , 我 喜 歡 網 路 廣

2.5129** 1.7528** 2.8762 3 > 1 > 2

註 1:Scheffe 多 重 比 較 中,> 表 群 組 間 有 明 顯 差 異,> = 表 兩 群 間 無 明 顯 差 異 , 但 與 另 一 群 組 有 明 顯 差 異

四、各群組對網路廣告與其他廣告比較之看法

此部份也同樣的以三個群組為分組變數,對網路廣告與其他廣告 比較之看法做ANOVA 分析,列出各組之平均數,進行Scheffe 多重比 較較和各平均數與中間值3 做t 檢定。

表 4-16: 各 群 組 網 路 廣 告 與 其 他 媒 體 廣 告 之 比 較

平 均 數 Scheffe比 較

網 路 廣 告 比 電 視 廣 告

群 組 1 群 組 2 群 組 3

在 歡 樂 及 娛 樂 性 方 面 2.0192** 1.5730** 2.0190** 1 = 3 > 2 在 提 供 資 訊 及 情 報 方 面 2.9615 2.3708** 3.0952 3 = 1 > 2 在 干 擾 程 度 上 3.6346** 4.2697** 3.5905** 2 > 1 = 3 在 內 容 的 可 信 度 上 2.4808** 2.1798** 2.4095** 1 = 2 = 3

網 路 廣 告 比 報 紙 廣 告

在 歡 樂 及 娛 樂 性 方 面 3.2500 2.8427 3.2571* 3 >=1>= 2 在 提 供 資 訊 及 情 報 方 面 3.1346 2.7865* 3.2381* 3 >=1>= 2 在 干 擾 程 度 上 3.5769** 4.1685** 3.6667** 2 > 3 = 1 在 內 容 的 可 信 度 上 2.8846 2.4719** 2.6857** 1 >=3>= 2

網 路 廣 告 比 廣 播 廣 告

在 歡 樂 及 娛 樂 性 方 面 3.3654** 2.9438 3.4857** 3 >=1>= 2 在 提 供 資 訊 及 情 報 方 面 3.4615** 3.0000 3.6286** 3 = 1 > 2 在 干 擾 程 度 上 3.3077* 3.8652** 3.2095* 2 > 1 = 3 在 內 容 的 可 信 度 上 3.1538 2.7191** 3.0381 1 = 3 > 2

網 路 廣 告 比 雜 誌 廣 告

在 歡 樂 及 娛 樂 性 方 面 2.8462 2.7640* 3.0667 1 = 2 = 3 在 提 供 資 訊 及 情 報 方 面 2.9615 2.7191** 3.1524 3 >=1>= 2 在 干 擾 程 度 上 3.6923** 4.1236** 3.4286** 2 > 1 = 3 在 內 容 的 可 信 度 上 2.7692 2.4157** 2.7810** 3 = 1 > 2 註 1: Scheffe 多 重 比 較 中 , > 表 群 組 間 有 明 顯 差 異 , > = 表 兩 群 間 無 明 顯

差 異 , 但 與 另 一 群 組 有 明 顯 差 異

由表4-16 中可發現,群組2「討厭網路廣告群」認為在惱人的程 度上,網路廣告皆比其他媒體廣告多。不過,在網路廣告的歡樂及娛 樂方面,明顯比電視和雜誌廣告低,和報紙及廣播差不多。而在網路 廣告提供資訊的功能上,他們認為網路廣告除了與廣播廣告無多大差 異之外,比其他媒體都來得差。可信度上,網路廣告比所有媒體都差。

群組3「網路廣告有效用群」,他們認同網路廣告提供資訊的功 能,在娛樂性方面比電視廣告差,但比報紙和廣播廣告佳,和雜誌廣 告則差異不大。在惱人程度及可信度上,沒有比其他媒體好。

群組1「雖惱人,但尚可接受網路廣告群」,此群對網路廣告的 態度介於上述兩群之間。他們認為網路廣告在提供資訊上,除了比廣 播廣告來的好之外,於其他媒體廣告並無差異。在歡樂及娛樂性方 面,比電視廣告差但比廣播廣告好,與報紙和雜誌廣告則無差異。認 為網路廣告惱人程度皆比其他媒體廣告多,但在可信度上,只比電視 廣告差,比其他媒體廣告好。

在文檔中 第一章 緒論 (頁 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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