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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結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頁 50-55)

現 階 段 河 溪 整 治 工 程 雖 已 朝 向 表 面 孔 隙 化、構 造 物 最 小 化、坡 度 和 緩 化 、 材 質 自 然 化、 界 面 透 水 化 的 五 個 大 方 向 改 進, 並 以 發 展 出 多 樣 之 護 岸 工 程 設 施,期 盼 對 於 河 溪 生 態 能 有 所 改 善。然 而 多 樣 變 化 之 河 溪 環 境 特 性 , 並 不 單 是 護 岸 材 質、 機 能 的 改 變 所 能 控 制。 河 溪 的 生 態 特 性 , 取 決 於 河 溪 陸 域 與 水 域 之 環 境 因 子 , 這 與 當 地 河 溪 的 地 文 、 水 文、水 質 及 人 文 都 有 密 切 關 係,因 為 河 溪 的 集 水 區 與 水 體 環 境 之 整 體 條 件 , 都 會 影 響 河 溪 及 其 周 邊 生 物 群 聚 的 建 構 與 整 合 (Hynes 1970; 汪 靜 明 1992), 因 此 , 河 溪 生 態 護 岸 工 程 在 規 劃 設 計 階 段 亦 應 將 標 的 河 溪 之 地 文 、 水 文 、 水 質 、 人 文 等 整 體 環 境 條 件 納 入 考 量 , 這 樣 的 觀 念 是 必 須 融 入 現 階 段 河 溪 整 治 工 程 中 的,如 此 才 能 取 得 生 態 、 安 全 、 親 水 三 者 間 之 調 和 。

經 濟 部 水 利 署 目 前 進 行 之 河 溪 情 勢 調 查 作 業,就 是 以 河 川 環 境 生 態 為 觀 點,定 期 且 持 續 辦 理 河 川 環 境 生 態 基 礎 資 料 蒐 集 與 調 查,這 樣 的 調 查 資 料 正 是 河 溪 生 態 工 程 所 需 要 之 環 境 基 礎 資 料;而 依 據 島 嶼 生 物 地 理 學 理 論 (MacArthur、 Wilson, 1963、 1967), 通 常 河 溪 生 物 的 多 樣 性 對 於 一 個 河 溪 集 水 區 環 境 的 複 雜 度、連 續 性 及 其 涵 蓋 面 積,通 常 是 呈 現 正 比 關 係 ( 汪 靜 明 ,1999), 所 以 河 溪 生 態 工 程 更 應 以 當 地 河 川 之 情 勢 調 查 資 料 為 基 礎;以 合 乎 自 然 生 態 環 境 之 概 念,規 劃 河 溪 治 理 工 程,降 低 治 理 工 程 中,人 為 構 造 物 及 施 工 過 程 造 成 河 溪 環 境 大 範 圍 之 擾 動,避 免 對 於 自 然 生 態 環 境 造 成 嚴 重 的 破 壞 與 衝 擊。然 而 這 樣 的 調 查 資 料 應 要 如 何 應 用 於 工 程 規 劃 設 計 初 期,正 是 現 階 段 應 克 服 的 問 題 。

河 溪 的 生 物 多 樣 性,隨 著 河 溪 生 態 環 境 狀 況 的 變 化 而 發 生 改 變 ; 在 族 群 分 布 與 數 量 上 呈 現 出 上 下 游 縱 向 演 替 的 現 象( 汪 靜 明,1999),

一 條 河 溪 的 生 物 分 布 , 隨 著 上 、 中 、 下 游 環 境 而 變 遷 , 而 這 樣 的 生 物 分 布 與 分 區 現 象, 亦 說 明 河 溪 非 生 物 環 境 的 變 遷 , 因 此 , 河 溪 整 治 工 程 也 應 隨 著 環 境 變 遷 而 有 所 改 變,且 應 在 考 量 周 遭 人 為 利 用 情 形,應

避 免 渠 道 化 的 單 一 安 全 考 量 治 理 模 式 。

台 灣 河 溪 下 游 都 市 或 都 市 近 郊 型 多 已 渠 道 化 之 河 溪 環 境,在 已 過 度 佔 用 行 水 空 間 的 情 形 下 , 設 有 高 聳 的 堤 防 或 水 泥 設 施 束 制 河 道 範 圍 , 雖 以 複 層 式 設 計 規 劃 為 高 灘 地 , 在 非 洪 氾 期 提 供 額 外 的 土 地 利 用, 卻 因 為 規 劃 不 當 或 與 水 岸 間 落 差 過 大 , 造 成 親 水 性 機 能 降 低, 非 但 未 能 達 到 接 近 水 岸 環 境 之 目 的,更 喪 失 天 然 水 際 帶 所 賦 予 之 水 質 淨 化 與 生 態 復 育 等 機 能。其 所 面 臨 之 問 題 主 要 包 含 已 過 度 工 程 化 的 中 下 游 河 段 、 護 岸 設 置 為 圖 工 程 便 利 而 缺 乏 變 化 、 環 境 調 查 資 料 不 足、 所 調 查 之 環 境 資 料 不 意 轉 換 為 工 程 所 需、無 法 確 認 適 合 之 護 岸 形 式、護 岸 環 境 不 具 備 親 水 效 果、標 準 圖 選 用 與 修 正 方 向 等。在 相 關 研 究 中 多 侷 限 於 文 獻 的 整 理 、 已 開 發 評 估 指 數 的 應 用 、 景 觀 偏 好 之 探 討 等, 僅 有 少 數 朝 向 工 法 評 估、評 選 方 面 進 行 研 究,然 卻 缺 乏 對 應 不 同 環 境 之 機 制 , 且 多 未 能 融 入 實 務 進 行 時 經 費 、 時 程 在 工 程 與 環 境 間 之 影 響 。

因 此 , 為 克 服 快 速 變 遷 的 台 灣 河 溪 環 境 , 並 符 合 因 地 制 宜 之 觀 念 , 本 研 究 將 以 文 獻 整 理 方 式 , 整 合 相 關 法 令 、 規 範 , 將 台 灣 河 溪 環 境 進 行 適 當 之 分 類,以 針 對 不 同 河 溪 環 境 所 應 著 重 之 護 岸 工 程 形 式 與 經 營 管 理 方 向 進 行 區 隔 。

由 於 國 內 水 利 工 程 規 劃 設 計 工 程 案 件,皆 是 由 各 參 選 規 劃 設 計 單 位 提 出 相 關 規 劃 設 計 經 歷 與 理 念,經 評 審 委 員 評 選 較 為 優 秀 且 符 合 實 際 需 求 之 設 計 規 劃 單 位,為 工 程 之 規 劃 設 計 執 行 者。所 規 劃 設 計 之 作 品, 亦 須 經 有 評 審 委 員 審 查 斧 正 而 成 。 因 此, 本 研 究 亦 能 藉 由 多 位 具 有 專 業 背 景 及 專 業 成 就 之 人 士,建 立 具 有 專 業、公 正 及 客 觀 之 評 估 架 構 及 權 重,以 專 家 學 者 專 業 之 經 驗 與 素 養,引 導 設 計 單 位 正 確 與 適 當 之 生 態 護 岸 工 程 規 劃 設 計 方 向,達 到 提 高 國 內 河 溪 生 態 工 程 之 目 的 。

因 此 , 本 研 究 之 構 想 是 基 於 下 列 三 點 而 建 立 :

1. 生 態 工 程 目 前 缺 乏 完 整 之 學 理 數 據 , 尚 需 藉 由 回 饋 修 正 進 行 。 2. 河 溪 生 態 工 程 規 劃 設 計 應 有 效 利 用 河 溪 情 勢 調 查 及 規 劃 前 環 境

調 查 資 料 , 並 將 台 灣 河 溪 環 境 進 行 適 當 之 歸 類 分 區 , 以 達 到 因 地

制 宜 之 目 的 。

3. 國 內 水 利 工 程 規 劃 設 計 案 件 , 皆 是 由 相 關 專 業 背 景 及 成 就 之 人 士 擔 任 評 審 委 員 。

然 而 由 於 相 關 因 子 眾 多 歸 納 分 析 不 易,經 文 獻 研 究 發 現,面 對 相 關 問 題 較 常 採 用 層 級 分 析 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AHP),以 簡 單 、 明 確 、 有 系 統 之 層 級 方 式 , 藉 由 相 關 專 業 人 士 之 見 解, 獲 取 具 專 家 群 體 共 識 之 客 觀 評 估 因 子 架 構 及 分 析 權 重。以 前 述 文 獻 整 理 方 式 彙 整 各 方 面 之 研 究 成 果,並 加 以 分 析 整 理 建 立 本 研 究 35 項 初 步 影 響 因 子( 詳 表 2.8);並 配 合 前 人 研 究 開 發 之 評 估 方 法 及 指 數 進 行 修 正,納 入 成 本 與 工 期 限 制 , 利 用 林 鎮 洋 等 人 於 2003 年 之 以 雷 達 圖 法 導 引 溪 流 生 態 工 法 所 提 之 面 積 雷 達 統 計 圖,利 用 面 積 雷 達 圖 疊 圖 方 式,建 構 具 備 實 務 價 值 之 護 岸 形 式 評 選 方 法 。

表2.8 河溪護岸工程初步影響因子彙整表 參 考 出 處

作( 譯 、 編 ) 者 文 獻 書 目 初步影響因子

金 恆 鑣 等 譯 生 態 學 概 念 與 應 用 林 鎮 洋 、 邱 逸

文 生 態 工 法 概 論

林 鎮 洋 總 編 生 態 工 法 技 術 參 考 手 冊 林 鎮 洋 、 陳 彥

彰 、 吳 明 聖 河 溪 生 態 工 程 林 憲 德 城 鄉 生 態 陳 立 人 譯 生 物 多 樣 性 郭 一 羽 主 編 水 域 生 態 工 程

水 域 動 物 物 種 多 樣 性 陸 域 動 物 物 種 多 樣 性 水 域 植 物 物 種 多 樣 性 陸 域 植 物 物 種 多 樣 性

林 鎮 洋 、 陳 彥

彰 、 吳 明 聖 河 溪 生 態 工 程

汪 靜 明 臺 灣 淡 水 魚 的 生 態 保 育 吳 明 聖 溪 溝 整 治 實 施 生 態 工 法 導 引

系 統 之 研 究

周 正 明 河 川 生 態 工 法 評 估 程 序 建 立

― 溪 流 狀 況 指 數 為 例

林 煥 均 休 閒 農 場 溪 流 之 親 水 設 施 研 究

陳 宜 清

探 討 以 健 康 河 川 及 棲 地 評 價 概 念 應 用 於 野 溪 治 理 生 態 工 法 之 評 估

蔡 志 偉 頭 汴 坑 溪 集 水 區 土 地 利 用 型 態 與 河 溪 水 質 關 係 之 研 究 韓 孟 志 河 岸 土 地 使 用 與 植 生 緩 衝 帶

特 性 對 水 質 影 響 之 研 究 Madoc k

T he impor ta nc e o f physical hab it at a sse ssme nt for evalua ting river hea lth

河 溪 水 文 狀 況 河 溪 型 態 河 岸 植 生 狀 況 河 溪 水 質

水 域 指 標 生 物 出 沒 度

林 憲 德 城 鄉 生 態

吳 明 聖 溪 溝 整 治 實 施 生 態 工 法 導 引 系 統 之 研 究

中 興 大 學 臺 灣 地 區 河 川 型 態 調 查 研 究 (2/2)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河 川 生 態 工 法 及 其 應 用 2 /3 吉 村 元 男 、 芝

原 幸 夫 水 邊 的 計 畫 與 設 計

李 信 諭 以 環 境 行 為 觀 點 探 討 都 市 河 岸 親 水 性 空 間 之 使 用

林 憲 德 城 鄉 生 態

林 煥 均 休 閒 農 場 溪 流 之 親 水 設 施 研 究

林 文 山 都 市 河 岸 空 間 之 研 究

林 耀 民 都 市 河 岸 空 間 改 善 對 策 之 探 討

連 慧 怡 以 永 續 生 態 觀 點 探 討 都 市 河 岸 親 水 空 間 規 劃 機 制 之 研 究

土 地 利 用 型 態 生 態 保 護 型 態 河 岸 可 及 性 現 有 人 為 設 施 親 水 設 施 濱 水 距 離

親 水 設 施 與 水 濱 間 有 無 護 欄 隔 牆 親 水 設 施 寬 度

林 鎮 洋 總 編 生 態 工 程 技 術 參 考 手 冊 林 憲 德 城 鄉 生 態

H yne s T he eco lo gy o f r unning wa ter s

排 水 斷 面 能 承 受 之 洪 水 頻 率 土 地 使 用 程 度

林 信 輝 水 土 保 持 植 生 工 程 林 憲 德 城 鄉 生 態

中 興 大 學 臺 灣 地 區 河 川 型 態 調 查 研 究 (2/2)

陳 俊 州 生 態 工 法 在 河 溪 岸 坡 之 應 用 與 分 析

現 況 邊 坡 植 生 覆 蓋 度

現 況 邊 坡 植 生 根 系 生 長 情 形 現 況 邊 坡 沖 蝕 情 形

現 況 邊 坡 坡 趾 穩 定 度 現 況 邊 坡 地 質 特 性

林 聖 傑 台 灣 河 川 之 生 態 復 育 及 應 用 概 要

楊 天 護 生 態 工 法 考 量 因 子 之 研 究 陳 俊 州 生 態 工 法 在 河 溪 岸 坡 之 應 用

與 分 析

河 溪 豐 水 期 與 防 汛 期 影 響 施 工 作 業 空 間

基 地 運 輸 便 利 性

汪 靜 明 河 溪 生 態 與 工 程 變 遷 林 憲 德 城 鄉 生 態

林 鎮 洋 、 陳 彥

彰 、 吳 明 聖 河 溪 生 態 工 程

林 鎮 洋 總 編 生 態 工 程 技 術 參 考 手 冊 郭 一 羽 主 編 水 域 生 態 工 程

楊 天 護 生 態 工 法 考 量 因 子 之 研 究

設 施 表 面 增 加 多 孔 隙 設 施 非 天 然 材 料 使 用 比 例 限 制 設 施 施 工 方 式

現 地 與 外 購 材 料 使 用 比 例 人 造 透 水 性 材 料 使 用 比 例 植 生 結 構 比 例

舊 有 結 構 物 處 理 方 式 原 生 樹 種 保 護

表 層 土 壤 養 護

近 年 來 國 內 環 保 意 識 抬 頭,國 人 對 於 與 生 態 環 境 共 生 之 概 念 日 趨 成 熟,各 式 相 關 學 術 研 究 也 日 漸 增 加,公 共 工 程 建 設 也 嘗 試 引 進 相 關 工 程 技 術, 期 盼 能 提 供 已 受 損 之 生 態 環 境 適 當 的 緩 和 與 補 償 ; 然 而 , 對 於 河 溪 的 多 樣 性 生 態 系 統,所 具 備 之 複 雜 性 及 脆 弱 性,為 避 免 不 當 之 施 工 擾 動,造 成 生 態 系 統 的 失 衡,應 確 立 一 套 具 有 系 統 性 之 設 計 基

準 及 引 導 機 制 , 降 低 不 必 要 之 環 境 傷 害 。

為 改 善 國 內 工 程 規 劃 設 計 單 位 以 經 驗 與 套 圖 進 行 護 岸 型 式 選 擇 之 方 式,提 供 河 溪 護 岸 設 計 者 在 護 岸 型 式 選 擇 時 考 量 之 方 向,彌 補 設 計 者 在 非 專 業 思 維 所 造 成 之 的 設 計 缺 陷 ; 本 研 究 將 利 用 所 整 理 之 35 初 步 影 響 因 子 , 建 立 一 套 具 有 全 面 性 、 系 統 性 、 客 觀 性 , 並 具 備 群 體 共 識 性 之 評 估 方 式,提 供 規 劃 設 計 人 員 及 高 層 決 策 單 位 運 用 有 限 之 環 境 調 查 資 料 中,建 構 具 適 地 性 之 護 岸 形 式 評 選 方 法 與 修 正 方 向,提 升 國 內 護 岸 設 置 之 變 化,並 提 供 河 溪 生 態 保 育、經 營 規 劃 及 工 程 建 設 之 方 向 與 參 考 。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頁 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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