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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 模型簡介及參數設定

3.5 市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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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度之預測函數便會成為此交易者在這個週期所採用之預測方式。而在 每個週期的期末,交易者須評估其所有預測函數之績效。在此時表現最 差的預測函數便會被淘汰,而由新的預測函數取代之。新的預測函數是 透過遺傳規劃法中的複製、交配,或是突變的方式所產生。

3.4 代理人基股票市場之資訊揭露

在此,我們嘗試研究若開收盤資訊揭露對於股市或是交易者會造成 何種影響。而其執行之方法,則是以代理人基人工股票市場之模擬為主

―在此人工股票市場當中,每一期皆包含了N 個回合。在股市開盤前R 先模擬 1 個交易回合(也就是第 1 回合)。在此交易回合中,交易並無實 際發生,但模擬之最佳買、賣價將被公開;而交易者可以依據此資訊修 正其預期以及交易決策,以用來再次提出他們的買、賣訂單。但自第一 個交易回合以後,市場便正式開盤(也就是第 2 回合),股市開盤以後,

交易便正式成立。

3.5 市場機制

3.5.1 連續競價市場

在市場交易機制方面,這裡主要採用一簡化的連續競價模式決 定股票市場的成交價。每一期皆包含了N 個回合。在每一回合開R 始時,會隨機決定交易者進場的順序。每位交易者根據以下規則提 出他們的買賣訂單。(雖然可以記錄所有訂單的內容,但交易者在 此僅能觀察到最佳五檔買價以及最佳五檔賣價)後續交易者所提出 之買賣訂單必須要滿足―買價必須高於目前所示之最佳買價B 、b 及賣價必須低於目前之最佳賣價B 。交易者在提出他們的買賣訂a 單或接受交易前必須考慮他們各自的保留價格以及當時之最佳的 買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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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當最佳買價(B )與最佳賣價(b B )皆存在,且a BaBb時:

I. 若PiR Ba,交易者將提出市價買單,以B 價買入。 a II. 若PiR Bb,交易者將提出市價賣單,以B 價賣出。 b III. 若BbPiRBa,且PiR< (BaBb) 2,交易者將提出賣單

委託,賣單以均等隨機方式落在(PiR,PiR+Si)中。其中

2 ,

Si (1i tr )h,為保留價格之最大價差。

IV. 若BbPiRBa,且PiR(BaBb ) 2 ,交易者將提出買單,

買價以均等隨機的方式落在(PiRS i, PiR)中。

2. 當只有最佳賣價(B )存在: a

I. 若PiR Ba,交易者將提出市價買單,買價為B 。 a II. 若PiR Ba,交易者將提出買單委託,買價以均等隨機的

方式落在(PiRS , i PiR)中。

3. 當只有最佳買價(B )存在: b

I. 若PiR Bb,交易者將提出市價賣單,賣價為B 。 b II. 若PiRBb,交易者將提出賣單,賣價以隨機均等的方式

落在(PiR, PiR+S )i 中。

4. 當B 與b B 皆不存在: a

交易者將有 50%的機率選擇提出買單或賣單,買價或賣價分別 以均等隨機的方式落在(PiRS , i PiR)或(PiR, PiR+S )i 中。

當目前最佳買價或最佳賣價被一交易者所接受或最佳買價(B )a 高於最佳賣價(B ),則交易即成立。為了簡化起見,我們假定每次b 交易之成交股數都是固定單位 (h)。當所有交易者都依序進場後,

這個交易回合便結束,而新的交易回合便開始。在新的交易回合開 始前,交易者的進場順序再次依照隨機方式所決定。而前一交易回 合未成交的訂單――當交易者在下一交易回合中提出新的訂單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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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若模擬中有收盤資訊揭露時―每一期間的最後一個回合 採取連續雙向競價模式,亦如同開盤之模式,不實際做交 易。

III、直至每一交易者皆進場提出買單或賣單後,股票交易方式 即採集中交易方式。

無論是在連續競價方式亦或是集中交易方式中,我們假定交易者 無法採取融資與融券的行為。因此,若交易者欲購買股票卻沒有足夠 的現金、或欲賣出股票但手上並沒有股票時,則其意圖無法執行。此 時他便暫時退出市場,由下一個交易者進場提出其買單或賣單。

在此可以將 3.1 至 3.5 所敘述之模型設定以下圖之流程圖表示:

圖 3-1 模擬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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