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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室內可拆組隔間牆設計手冊

B. 帶狀模矩

帶狀模矩為考慮構件實際厚度的模矩作法。該種模矩係將構件置 於兩平行的座標面上,此種作法的構件可只有一種寬度,因之可免切 除,也不需特別的構件。然而此種模矩須增加構件間正方形斷面的接 頭型材或蓋板設計。此接頭結點之邊長等於構件之厚度。

與軸線模矩相較,此種模矩的構件接點過多,增加組裝操作的工 作量與時間。故若內牆構成大多為直線,而少 T、十字形接頭者,則

帶狀模矩較經濟。反之,則應採用軸線模矩。

在此正方形斷面的接頭型材中,通常可走電管,但不宜裝設燈具、

出風口、消防灑水頭等。該類設備構件宜裝設在天花之內,以使室內 可拆組隔間牆的可拆組性不受到阻礙。(見 DIN 18000, Bl1、Bl2)

圖 21、帶狀模矩之原理。

左圖: 結構與圍封材分離的帶狀模矩[Weller]。右圖:版縫接頭[Zeeb, p.18]

圖 22、交錯之結構模矩系統與圍封模矩系統計劃

據 Zeeb 式 1977 年對室內可拆組隔間牆產品市場之調查可知,具 純軸線模矩之室內可拆組隔間牆市場佔有率最高。混合式模矩之市場 佔有率次之,而純帶狀模矩的市場佔有率最少(表格 17)。

表格 17、德國 1977 年不同模矩系統室內可拆組隔間牆產品市場佔有率比較

模矩種類 產品佔有比例

純軸線模矩 58.5%

純帶狀模矩 19.5%

混合式模矩 22%

100%

第三節 誤差與精度控制

CNS 13079(建築尺度偏差及許可差之類型),將建築尺度偏差及許 可差之類型分成 1.製作許可誤差、2.放樣許可誤差以及 3. 組立許可誤 差三種。其中,製作許可差又可分為尺度許可差、方位許可差及形狀 許可差三種。放樣許可差及組立許可差均可進一步分成位置許可差、

方位許可差兩種(圖 23)。

圖 23、CNS 13079 有關建築尺度偏差及許可差之分類[CNS 13079]

建築工程的各種誤差在所難免,然而在容許範圍內的室內可拆組 隔間牆之製造許可誤差、放樣許可誤差,以及組立許可誤差,則應控 制於室內可拆組隔間牆可吸收的範圍內,而由室內可拆組隔間牆之誤 差調整機制所吸收。此種誤差一般出現於室內可拆組隔間牆本身及其 與垂直或水平構件之界面。因之,結點接縫的設計,務必能吸收前述 相關之容許誤差,而使組裝工作得以快速無阻地完成,並確保一定的 工程品質。

前述誤差之吸收與調整,故然極為重要,但此事後的調整或補救 往往造成工作上的麻煩。是故,若能事前嚴格控制製造與組裝的精度,

並協調各種工程與工種之許可差區間,將有助於減輕誤差吸收與調整 工作的負擔。

1. 製作許可差

所謂製作許可差依 CNS 13079 之定義,係對基準形狀的空間寬 限,其限制範圍於製作完成可容納組件上一點、一線或一表面者。製 作許可差尚有以下三種:

(1) 尺度許可差:如長度、寬度、厚度等之許可差寬尺寸。

(2) 方位許可差:如角度方位偏差。

(3) 形狀許可差:如原平整面發生波形、腫突等變形尺寸差異。

此三種製作許可差須在工廠內控制。德國 DIN 4103 對於非承重 內牆的形狀許可差有關真平度(flatness)的規定如下(表格 18、圖 24):

表格 18、形狀偏差(真平度(flatness))規定[DIN 4103]

垂直或水平接面

間距 l ,高度偏差 h (單位 mm)

l 100mm 1000mm 4000mm 10000mm ≧15000mm

h 1 3 9 12 15

相關尺寸可以內差法求之。距離 15m 以上者容許誤差固定為 15mm

圖 24、形狀許可差(真平度(flatness))示意圖

2. 放樣許可差及組立許可差

所謂「放樣許可差」依 CNS 13079 之定義,係基地上對組件實際 形狀及基準點或線實際位置之空間寬限,其限制範圍內可容納組件上 一點、一線或一表面者。

所謂組立許可差依 CNS 13079 之定義,係基地上對組件實際形狀 及基準點或線實際位置之空間寬限,其限制範圍內可容納組件上一 點、一線或一表面者。放樣許可差及組立許可差尚有以下兩種:

(1) 位置許可差:如室內可拆組隔間牆座落位置座標之偏差。

(2) 方位許可差:如室內可拆組隔間牆座落位置角度方位之偏 差。

德國 DIN 4103 對於非承重內牆的位置許可差之規定如下:

表格 19、位置偏差規定[DIN 4103]:

位置偏差 垂直接面(如牆) 水平接面(接樓板/地板) a)現存既有偏差(組裝時) ±15mm ±15mm

b)會改變者(組裝後) ±5mm ±10mm

說明位置偏差時,應表示每個許可差區間之實際位置及其與基準 面(線)之距離(圖 25)。

允許/可能之形狀許可差 參考面/直線(原計劃之形狀)

圖 25、相對於特定基準面的位置偏差。室內可拆組隔間牆 界面構件的誤差需以「許可差區間」加以吸收。理論上,

基本高度 a (basic height)乃設定為中心至中心的距離。

室內可拆組隔間牆產品在組立時亦應考慮溫濕狀況對於各種材質 所帶來的影響,特別是木屑板等材質在極端的氣候情況下(如相對濕度 95%),各個方向的乾縮濕脹量高達 0.28~0.30%。即一 1.2m 寬、3m 高 的牆單元,在此極端之情況下可有 3.6mm 至 9mm 之伸長量。金屬材 質 的 面 板 則 對 溫 度 之 影 響 較 為 敏 感 :100℃ 溫 差 時 , 鋁 材 膨 脹 約 2.38mm/m、鋼材 1.04mm/m、玻璃 0.59mm/m。因之,組裝時應注意 下列四點:

(1) 構件倉儲以及等待裝入時的溫濕度狀況應盡量與與構件 裝入現場之溫度、濕度相同,以免溫濕度變化影響構件組 裝的精度。

(2) 以封閉性運輸工具直接運送至裝入地點,裝卸時,避免暴 露於天候下。

水平參考基準 牆或柱的位置許

可差區間

a. 位置校正區 b. 至基準面之間距

水平剖面之接

樓板的位置 許可差區間

垂直基準面

地板位置

許可差區間 垂直剖面之接點

H=基本高度 a

(3) 卸貨時立即進行尺寸之量測驗收。

(4) 準備好暫存倉庫或置放地點,其溫度控制在 10~30℃。濕 度控制於 40~60%左右。

3. 尺寸誤差的吸收與記錄

室內可拆組隔間牆的製作、放樣、容許誤差均須仰賴室內可拆組 隔間牆構材接點的誤差吸收機制加以平衡。誤差校正的位置,通常須 選擇較不醒目的地方,以免誤差過於彰顯。故室內可拆組隔間牆與牆 端之接縫常被選擇為吸收誤差的地方。盡量不要選在室內可拆組隔間 牆與室內可拆組隔間牆的接點處吸收誤差,除非: 1. 接點處有蓋板遮 蓋接縫,或 2. 其接縫的寬為可變,以提供板寬調整之可能性時,方可 於接點處校正誤差。以室內可拆組隔間牆與室內可拆組隔間牆間的接 點吸收誤差時,要檢查誤差吸收處、誤差區間的位置及大小,並與臨 界之構材的界面取得協調。

製造、放樣、組裝各階段尺寸之量測值資料與控制記錄有保留之 必要,一方面可幫忙釐清日後尺寸偏差之責任歸屬問題,另一方面亦 可避免下列因量產產品之誤差控制不良,可能引發的三種後果:

(1) 組裝現場以模矩倍數方式累積誤差。

(2) 導致不必要的組裝、調整工作之困擾。

(3) 有損日後的可拆解性

第四節 存放

工業化量產之室內可拆組隔間牆,通常大批由工廠運至工地之一 處暫存以便進行組裝。一般每樓均有一放置點。該置放點應有足夠之 空間,並盡量保持乾燥。

一般室內可拆組隔間牆的重量介於 23kg/m2~50kg/ m2之間(台灣 現有室內可拆組隔間牆產品的單位面積重介於 10~100kg/m2)。故堆疊 時須檢核樓板之荷重,不可超過設計時樓板荷重之規定。建築技術規 則構造編第十七條規定各類建築構造樓地板最小活載重如下表,由此

表格 20 、各類建築構造樓地板最小活載重規定(建築技術規則構造編第十七條)

同時也要檢查地坪之承載能力。尤其是瀝青水泥 (gussphaltestrich) 等軟性材質所構成的地坪。

第六節 隔音性要求

由於可拆組活動的特質為輕質室內可拆組隔間牆之特性,因之,

此可拆組及輕量特質所帶的隔音性弱點,亦形成室內可拆組隔間牆首 要解決的幾種性能之一。在隔音性能上,吾人可將室內可拆組隔間牆 分成 1. 單皮均質牆、2. 雙皮牆等兩種組群加以討論其性能及相關構 法:

1. 單皮牆構造

一般而言,國內外市面上的單皮室內可拆組隔間牆極少。此類室 內可拆組隔間牆通常由下列材料組成: 木棉輕量板、全木屑板、水泥 纖維板、全玻璃隔間牆、石膏板、石膏紙板...。單皮室內可拆組隔間 牆因其強度較低、接點較困難、可變性較差,故其與雙皮之室內可拆 組隔間牆相較,很少用作隔音或防火牆之用。其僅在下列情況下方有 使用之可能: 牆皮較薄(50mm),然仍足夠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