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安,处以理之应得,成败利钝,岂能逆睹?若畏首畏尾,无 一事可为矣。
官运兴隆,必有气机先见。如果廉干任事,又和以与人,
诚以服物,上下整齐严肃,每事井然有条理,即此气象,便识 荣昌未艾也。
[ 幕学举要] 译文
裁决公事,何以恰到好处
办理事情(案件),最重要的是有识见。状纸一呈送上来,
要看得出什么地方是真实的,什么地方是虚假的;什么是引起 事端的原因,哪里是呈状人的破绽。又要预先料到这件事会有 什么样的结果。然后才确定主意,多有根据。
事件初到,不可以先有一己的偏见。等到办理这件事的时 候,又不可以漫无主意。总之有偏见,则不能明鉴秋毫、公正 衡量,判断是非必然导致不公正,就像人中风后造成的半身不 遂一样。没有主意,则徘徊犹豫、反覆变化,致使事件增加歧 义和矛盾,诉讼骤起,就像砸了窝的蜂子乱飞。
案件最看重初次报告,而初报的关键是要简明扼要。以后 再可以补充详尽,增减变化。报告应当有剪裁,才不致于庞杂。
如果支离破碎、繁复冗费,招惹复杂而难以办理,纵然是歪曲 的辩解、周到的说明,侥幸免去上司的驳斥疑问,也已是大大 地耗费心计力气了。
审讯提取口供,首先审问引起事端的原因,初次口供,常 有虚浮不实、含混不清的地方,必须追究其中的真实情况,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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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无法逃避躲闪。其内心胆怯的地方,常常有支吾、粉饰的情 况,一定要请问他的根源。或者用清理驳斥他,或者用他的前 言驳斥他的后语,或者用原告、被告提供的佐证材料不相符合 的地方,利用机会加以指斥、摘问,使口供的事件、情节一致。
当堂口供有脱落、错误的,应当立即取看、加以增减改正,然 后加盖朱印,附于卷内。各个供词内有重要关系的地方,应当 亲自用笔抄录记载下来。叙述口供时,关键是要实情实理,讲 究深浅,注重次序。口供既已妥当,则发现问题、看出症结,
自然就容易。
删改供词,早有明文禁令。然而多余的地方,冗长的地方,
不必多叙,否则使人读之感觉烦躁沉闷;那些意到而词不达的,
则必须改定。土语俗词,难以明白,也应当以通用语言表达出 来,但不可以太文绔线的罢了。
事件不必怕驳难。斩首、绞刑等大案,上司没有不驳难的。
关键是要在形成口供的时候,就要预料到上司可能在什么地方 驳斥洁问,自己作何答复辩解。这样胸有成竹,愈是驳难的案 件愈易判定。如果心中没有坚定的看法,案情本来属于错误判 定,一旦遭到驳斥请问,就会手足无措了。
上司打算加重犯人的罪过。本来就会在犯罪情节紧要的地 方吹毛求疵。打算赦免犯人的罪行,也会先在重大情节上推敲 话击。关键是要看透其用意,看透了自然就有办法应付,有地 方安排。如果错误地领会上司的意思,认为他想对犯人施行重 刑,因此遵照驳文改判重罪,那就杀人太多了。然而,也有不 可固执、不得不改正者。总之,要看情理与罪行是否一致、是 否公正罢了。
行于不相统属的官署间的公文,虽然是一件小事,但立意 措词都要得体。有时候,平行官吏的公文往来,不那么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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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惠措词傲慢不恭,得罪一同作官的人,这就不是和睦友邻的 行为、方法。
亲自处理诉讼,批语论断不妨周详全面。能够将原告、被 告讼词中的捏造、虚假之处指出,那就会使有理的人快意,无 理的人畏惧,渐渐心平气和,平息纷争,这也是使老百姓不发 生诉讼的一种方法。地县长官的行为准则
州、县官吏是亲近老百姓的官吏,与上司的体制、规矩不 同,讼词状纸不妨尽量受理。身为父母官,对老百姓的争吵,
岂有漠不关心的道理?何况一旦经过向上控告,上司核准,批 示审理,又多一事。关键是要随到随审,严厉查禁官府中办事 人员(如文书、差役),发生刁难、敲诈等弊病 ,那么就自然 不会有拖累。如果做到虚怀公正,则听讼论断不在于滥用刑罚。
冷静地剖析其是非曲直,就像进入别人的家中替别人排忧解难 一样,老百姓受到的恩惠就宽广无边了。
初次呈状,不可以批示结束,恐怕案情不确切。一经断定,
便没有回转的余地。如果有不妥当的地方,一味坚持前次的批 文,又遗留下很多的害处。与其曲为辨解、错误判断,不如迅 速改正,还算是君子的过失。
诉讼和平了结,是一桩很好的事情。但只有婚嫁、田土和 斗殴等小事,可以和平了结;如果关系到诬告、盗窃。杀人、
赌博、有伤风化和以卑犯尊、以幼犯上等事,都必须追查惩处,
不可以轻易地准许和平了结。这样才能使猾滑顽健的人有所畏 惧。 北方省份的老百姓秉性纯朴鲁莽,即使有狡诈的人,也容 易识破。南方省份的老百姓猾滑,最多捏造谎言,常常出乎人 的预料之外。如实禀告者,不过十分之二三,必须虚怀公正地 加以判断,等待对质讯问以后才定案。《周礼・周官・小司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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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五声(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判断狱讼,河求 老百姓的实情。” 可见纸上千言,不如公庭上的一次审讯 。不 能拘执幕后的主观看法,作为定评。
办理事情严整从容有度,尤其要勤恳敏捷。因为前面的事 还没有办理完毕,后面的事情又来了。许多的事情纠集堆积,
忙中就会出错。况且一人吃官司,全家人就失业,尽早结案,
以免除穷困百姓守候、拘禁的痛苦,这就是造福于百姓。执法 人员的办事要略
千万件事务的胚胎,都在于州、县。至于府、监司、都察 院,诸事都已成定局,只需要核实它的情节,斟酌法律条文,
填补它的不完善的地方罢了。所以,府、司、院的事情稍为容 易一些,但他的责任更为重大。况且汇合各个部属的案件文书,
事情的头绪更多,检查批示偶尔有所疏忽,常常造成错乱,哪 能不谨慎呢!
都察院、监司,是执法的主要机关,最重要的是要执法公 正平稳。不应该苛刻繁琐,使人难以忍受;不能把挑剔看作明 察,把尖刻当作才能。高级官吏的体制规矩,不害怕不尊显,
如果再看重虚骄之气,利用职权要弄威风,则下面的情形不能 够传达上来,耳目闭塞的情况就会很多了。因此,接见下属官 吏,必须和蔼亲切,使他们能够畅所欲言,毫无隐瞒。他们禀 告事件,也应坦诚地指示他们,就像父亲兄长对待子女兄弟一 样,照顾他们的无知,纠正他们的不足,那就会齐心协力、同 舟共济,为官的政绩就必然可观。
执行法律要宽大一分,这就是所说的:与其滥杀无辜,宁 可失于不照章办事。但这并不意味着放纵,如果事实确凿、刑 罪相符,自然应当处以重刑。
处理案件,最宝贵的是公正不偏。不是指在党与严之间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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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平衡一下而取其中,而是该严则严,该党则宽,奖赏人而不 是出自私情,杀戮人而使人没有怨恨,这就是做到了公正不偏。
大臣以观察识别下属官吏为首要任务。官吏选择得当,则 老百姓受到福泽,观察识别官吏正是为了安顿老百姓啊。人,
哪一个没有过错呢?为了个人的目的而犯罪,不可原谅;而为 了国家、集体所犯的过失,则应当宽有。有的犯了轻率莽撞的 过失,有的犯了疏忽懒惰的过失,都可以谅解宽恕。不看重他 们的缺点而加以录取任用,尽量使下属官吏们观察感受,自我 激励。如果是纵情贪污,滥施刑罚,任性执拗,就难以姑息宽 容。与其使一个行政区域的百姓遭受不幸,不如让一家人痛苦。
都察院、监司办事,要比别人高一着,也要比别人先一着,
才能驾驭下属官吏,集中治理纷繁的事端。如果散漫没有主观 和决断,只是听任师爷、文书一类的人写作文件、拟定批示,
自己一味照着办理,那就是倒着拿太阿剑( 指产权柄),许多 弊端就会像杂草一样曼生了。
上司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和全面观察问题,才能清楚地分辨 出美丑善恶。然而,必须虑心、细致、谨慎,不轻信别人的话。
常常有这种情况:从随行侍卫那里收集消息,在部属差役中广 设耳目,自己不加以周详的考察,偏听偏信,滋生奸邪;况且,
这样做增长了这些人以计谋相要挟、狐假虎威的弊病。
朝廷要员不在于自用其才,而在于用人。不在于任用随机 巧变、善于逢迎的人,而在于任用踏实成熟、干练通达的人。
一个人的才能谋略,容易看得清楚,而他的内心本性、道德节 操必然要经过多次考验后才能确定,分出忧劣差别。那些心怀 至诚、质朴无华而能担当重任的人,不能以言谈相貌轻视他。
要想得到真正的人才,必须经过多次艰巨的考验,不可因为一 件事表现出才能、一句话的吻合,轻率地赏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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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审讯案件之前,先要依照次序悬牌告示审讯的事宜,
那么有关人员都会按期赶来参加,不至于到审讯的时候缺席。
而没有被挂牌告示的人,又能够得到暂时的休息,回家务农,
以免守候。那些零星细小的案件,原告、被告已经到齐的,就 随堂一并加以审理,不必拘泥于送牌、送卷的规矩。如有原告、
被告已经到齐,而当事差役不禀告,或者经办人(多为官署中 的书吏 ,又称 “ 承差” )没有得到 “ 红包” 、“ 茶仪” 一类的 好处费,而不送牌、郑重禀告审讯的,一经察出就应当给予重 重的处罚。
批示签发诉讼案件,虽然属于自己料理的事情,而实际上
批示签发诉讼案件,虽然属于自己料理的事情,而实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