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场学
清・汪龙庄 万枫江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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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序… … … 002 中国官场学[ 学治臆说] 译文… … … 027 中国官场学[ 佐治药言] … … … 054 中国官场学[ 佐治药言] 译文… … … 081 中国官场学[ 续佐治药言] … … … 128
[ 续佐治药言] 译文… … …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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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清代著名小说《官场现形记》中写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名 知府想编写一部《官学分类大成》的书,其手下人赶紧给他出 主意说,何必劳神费力自己动手去编呢?随便到书铺里买一本
《官场要则 》,保证一看什么都明白了。果然,知府大人派手 下买来一本《官场要则 》,通读一遍,不禁大为感叹:这样的 书就像做八股文时要读的《制艺声调谱》一样 ,“ 只要把它读 熟,将来出去做官,自然无往而不利。”
在以官为本位的中国封建社会,当官,是每个人求取功名 利禄的唯一途径 。“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 ,读书的目的 只是为了一朝金榜题名,戴上乌纱帽,荣华富贵出人头地,连 祖宗八代也跟着沾光。延绵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官僚制度,造 就了专制社会一个地位显赫 、权势熏天的特殊阶层- - 官僚阶 层,使整个社会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都总是不得 不以官为轴心转动。诚如鲁迅先生在《学界的三魂》一文中谈 及“ 官魂” 时所说 :“ 中国人的官瘾实在深,汉重孝廉而有埋 儿刻木,宋重理学而有高帽破靴,清重帖括而有‘ 且夫 ’ ‘ 然 则 ’ 。总而言之,那魂灵就在做官- - 行官势,摆官腔,打官话。”
以官为轴心的社会搭起了一个令人垂涎而又生畏的大舞 台- - 官场。官场有聚光灯下大放异彩的荣耀,也有千尺水中触 礁沉船的危形,有万人之上一呼百应的显赫,也有中箭落马踩 成肉浆的惨状。自古“ 官途有夷有险,运来则加官晋爵,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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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身败名裂,有多少宦海茫茫吁可怕,那风波陡起天来大。单 听得轿儿前唱道喧哗,可知那心儿里厉乱如麻,到头来空倾轧。
霎时间坠缺锦上添花,蓦地里被严参山砂落马。” 如此歌谣 , 形象地描绘出了官场这个特殊舞台上惊心动魄、神幻莫测的剧 情变化。无论各路武林高手,还是四方三教九流,跻身官场,
不能没有几手绝招。那雍容肃穆的丹墀凤阙,每一道墙面上都 贴着公之于众的典章制度,每一个墙缝中都藏着密不可泄的机 关暗道 ,这些都正是幕前幕后的主角或配角们渴望弄个明白 的。于是,便有人专门编纂了这样一类书,为置身官场中的各 色人等- - 身居要职的官,委以重任的吏,投入幕府的僚,受人 差遣的役们枕中鸿宝的必读书:《官经》、《官海指南 》、《入幕 须知》、《仕途轧范》、《长随论》… … 汇聚成形形色色的中国古 代官场教科书系列。这些书的作者大多是久居官场,深诸官场 之道的“ 法家老手 ” ,其内容大多针对官场中的某一类人为读 者对象而专门编纂,具有明显的“ 专业特徽 ” ,大而化之地可 分之为官员用书、幕僚用书、书吏用书、差役用书等。而其中 可同时适合各色人等新闻阅读,堪称古代官场教科全书的,就 以清代名幕汪龙庄的几部传世遗书,最为典型。
汪龙庄,本名汪辉祖,字焕曾,号龙庄,归庐。其父汪楷 曾任河南杞县狱吏八年。龙庄早年丧父,不得不为生计和赡养 家庭而奔波。他十七岁中秀才,二十一岁入岳父江苏金山知县 王宗闵幕府,开始涉足官场,研习刑名案件。以后在江苏、浙 江各地十六位官员幕内充当刑名师爷长达三十四年之久。其间 他多次应试,八次落第之后终于在三十一岁时中举,直到四十 六岁时再经三次落第之后,才中进土,授湖南宁远知县。几十 年的幕府生涯,积累了丰富的官场经验,致使他做起官来颇为 干练。史书中讲他“ 治事廉平,尤善色听,援引比附,律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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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以经术,诀狱者皆曲当 ” ;“ 两署道州,又兼署新田县,皆 有惠政 ” 。不幸的是,由于其人秉性正直,嫉恶如仇 ,“ 持论 挺特不可屈 ” ,反遭恶人暗中低毁,终被夺职,不得不以足疾 告老还乡。
如此倒成全了他的学问。作为著名历史学家的汪龙庄,在 完成大量历史著述之余,写下了两部论述为官之道的名著《佐 治药言》和《学治臆说 》。民国建立之前,这两部书一直被视 为地方官必备的指南。诚如他的好友、著名藏书家鲍廷博在首 次刊印《学治臆说》一书的序言中所说 :“ 龙庄先生《学治》
一书,居官典幕者皆宜日览… … 居官佐幕与立身之道均在其中
“ 晚年的汪龙庄,历经宦海浮沉,对官场扑朔迷离的人和事,
看得入木三分。由于是对他的家庭和亲密弟子传授秘道,汪龙 庄的官场教科书虽也不乏种种官场机变与权术,但更多的却是 教授如何做一个正直、善良、有责任心的官场中人。无论是位 居官长或是投身幕府,为官之道,造福一方。关键在于汪龙庄 所说的四个字 :“ 立心要正 ” 。立心正者,虽讷于变通,以致 贬滴去职,不一定真不会做官;立心不正者,虽老谋深算,爬 上高位,未必真精通当官的诀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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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场学[ 学治臆说]
官声在初莅任时
官声贤否去官方定,而实基于到官之初。盖新官初到,内 而家人长随,外而吏役讼师莫不随机尝试,一有糖漏群起而乘 之。近利以利来,近色以色至,事事投其性之所近,险窃其柄。
后虽悔悟,已受牵持,官声大拈,不能符民口之矣。故莅任时,
必须振刷精神,勤力检饬,不可予人口实之端。
勿彰前官之短
人无全德,亦无全才。所治官事必不能一无过举,且好恶 之口,不免异同。去官之后瑕疵易见,全赖接任官弥缝其闪失。
居心刻薄者,多好彰前官之短,自形其长。前官以迁擢去,尚 可解嘲。若缘事候代,寓舍有所传闻,必置身无地。夫后之视 今犹今之视音,不留余地以处人者,人亦不留余地以相处,徒 伤厚德,为长者所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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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苟为异同
立身制事,自有一定之理。催人是倚,势必苟同;以己为 是,势必苟异。苟同者不免苟异。苟同者不免党随,苟异者必 致过正。每两失之。惟酌于理所当然而不存人己之见,则无所 处而不当。故可与君子同功,亦不防为小人分谤。
为治不可无才
才者德之用,有图治之心,而才不足以济之,则内外左右 皆得分盗其柄,以求自济其私。故一事到手须自始彻终通盘熟 计,实能收之,然后发之。万一难以收局,且勿卤莽开端。盖 治术有经有权,惟有才者能以权得正,否则守经,犹恐不逮耳。
多疑必败
疑人则信任不专,人不为用。疑事则优柔寡断,事不可成。
二者皆因中无定识之故。识不定则浮议得以摇之。凡可行可止 必先权于一心。分不应为者,咎有不避;分应为者,功亦不居。
自然不致畏首畏尾,是谓胆生于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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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因时地为治
有才有识可善治矣。然才资练达,识资明通。遇有彼此殊 尚,今昔异势者,尤须相时因地筹其所宜。若自恃才识有余,
独行其是,终亦不能为治。譬之医师用药不知切脉加减,而专 袭成方,则蘰蓍杀人,未始不与砒信同祸。
旧制不可轻改
今人才识每每不苦前人,前人所定章程总非率尔,不能深 求其故,任意更张,则计划未周,必致隐贻后累。故旧制不可 轻改。
陋规不宜遽裁
裁陋规,美举也。然官中公事廉俸所入,容有不敷支给之 处。是以因俗制宜,取赢应用忽予汰革,月前自获廉名,连用 无所出,势复取给于民,且有变本而加厉者,长贪风开讼寡害 将滋甚板之陋规不能再复而公事棘手不自爱者,因之百方扣 别,奸定从而藉端善良转难乐业是谁之过软?陋规之目,各处 不同,推吏役所供,万无受理,他若平余津贴之类,可就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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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情形斟酌调剂,去其太甚而已,不宜轻言革除。至署篆之员,
详革陋规,是谓慷他人之慨心不可问,君子耻之。
常例应酬不宜独减
凡有陋现之处必多应酬。取之于民,用之于官。谚所谓以 公济公非实宦囊也。久相沿,已成常便,万不容于例外加增,
断不可于例中扣减。倘应出而各,象齿之焚,不必专在贿矣。
美缺尤不易为
俗所指美缺,大率陋现较多之地,岁例所入人人预筹分润。
善人而善出,惟才者能之。或不善于入而不能不出,则转自绌 矣。虑其细而入之,不谨,过不旋履。惧有祸而入之,稍慎又 不足以应人之求。故美缺尤不易为。自好者,万不宜误听怂恿 垂涎营调。白香山诗云劝娱懂仆饱,始知官职为他人。今之为 美缺者,饱僮仆而已,妻妾欺娱其名也,实且贻子孙之累为。
余向客归安,夜中闻雁,有“ 稻粱群鹜共,霜露一身寒” 之句,
非有所感也。主人正晴川讽咏数过,潸然泣下。明年以终养去 官居美缺者可不常自敬乎?
须为百姓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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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儒有言,一命之士苟留心于爱物,于物必有所济。身为 牧令,尤当时存此念。遇地方公事不得不资于民力,若不严察 吏役,或又从而假公济私,扰累何堪,故欲资民力,必先为民 惜力,不惟挥怨,亦可问心。
勿以土物充馈遗
地产土,宜非有上官之利也。偶因取给之便,奉上官、赠 僚友,后造沿为故事,甚至市以官价,重累部民,毒流无既,
如之何可为厉阶也。故旧规所有,尚宜斟量裁减。若所产之物 素未著名,断不可轻用馈遗,赔后人之害,祸同作俑。
官价家宜有检制
境当孔道,酬酢殷繁;器用食物,闻有官价之名。或取自 铺户,或供自保役,非摊派即垫赔,原非善政。然陋习相仍,
概予裁革。转恐事多棘手,此宜量为节制。可己则已,万勿任 见,小幕客渔利家人,借端市索,教民力不堪,激而上控。
保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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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富于民非专为民计也。水旱戎役,非财不可长民者。保 富有素,遇需财之时,恳恻劝谕,必能捐财给匾,虽吝于财者,
亦感奋从公,而事无不济矣。且富人者、贫人之所仰给也。邑 有富户,凡自食其力者,皆可藉以资生。至富者贫,而贫者益 无以为养,有公事必多梗治之思。故保富是为治要道。
保富之道
官不洁已,则境之无赖偕宫为孤注扰富人以逞其欲。官利 其驱富办,而讼可以生财也。阳治之而阴亮之。至富人不能赴 诉于官,不得不受无赖之侵凌,而小人道长,官为民化矣夫!
朝廷设官除暴安良,有司之分。怜暴是纵,惟良是侮。负 国负民,天岂福之,故保富之道,在严治诬扰,使无赖不敢藉 端生事,富人可以安分无事,而四境不治者末之有也。
办赈勿图自利
此不便言,且不敢言。然亦不忍不言。地方不幸而遇歉岁,
自查灾以至报销,屑屑需资,不留馀地。费从何出?不便言,
不敢言者此也。但克减赈项以归私果,被灾之户,必有待赈不 得,流为饿殍者。上负圣恩,下伤民命,丧心造孽,莫大于是。
此吾所为不忍不言也。昔济源卫公哲治牧郑州,尽出赈赢,设 楼流所,赡养仳离,雁户全活无算。同时办赈之吏竞笑其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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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肥橐者多不善后,公独简在。宸衷不数年,累迁至安徽巡抚,
陆工部尚书致仕尹中堂。文端公继善总督两江时,余尝见其办 赈条告,末云:千末云倘不肖有司克赈肥家,一有见闻断不能 幸逃法纲。即本部堂稽察有所不到,吾知天理难容,其子孙将 求为饿殍而不可得。痛哉言乎!读至此而不实力救荒,其尚有 人心也哉!
法贵准情
余昔佐幕,遇犯人有婚丧事,案非重大,必属主人曲为矜 恤,一全其吉,一慰其凶。多议余迂阔。比读辍耕录匠官仁慈 一条,实获我心。匠官者,杭州行金玉府副总管罗国器世荣也。
有匠人程限稽违案具,吏请引决。罗曰:吾闻其新娶,取责之,
舅姑必以新妇不利,口舌之馀不测击焉,姑置勿问。后或再犯,
重加惩治可也。此真仁人之言。乾隆三十一二年间江苏有干吏 张某治尚严厉,县试一童子怀挟旧文,依法枷示,童之姻友环 跽乞恩,称某童婚甫一日访满月后补枷。张不允,新妇闻信自 经。急脱枷。童子亦投水死,夫怀挟宜枷,法也。执法非过,
独不间律设大法礼顺人情平?满月补枷,通情而不曲法何不可 者,而必于此立威,忍矣,后张调令南汇坐浮收漕粮,拟绞勾 决。盖即其治怀挨一事,而其他惨刻可知。天道好还,捷如桴 鼓。故法有一定,而情别于端。准情有用法,庶不干造物之和。
能反身则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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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身为法吏,果能时时畏法,事事奉法乎?贪酷者无论,
即谨慎自持,终不能于廉俸之外一介不取。如前所云陋现何者 不干国法。特宿弊因仍,民与官司法所不及,相率幸免耳。官 不能自闲于法,而必绳民以法,能无愧欤故遇愚民犯法,但能 反身自问,自然归于平恕。法所不容姑脱者原不宜曲不宜曲法 以长奸情,尚可以从宽者,总不妨原情而略法。
宜求不干清议
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当未遇时,闻谈长吏害民之政,未尝 不扼腕太息。□ 乎得志,则昧殷鉴之谓,当局者迷,古今同慨。
故幸而居官能回念扼腕之故,常求不干清议,自无失政。
吏不可墨
我朝立贤无方,用惟其才。高门贵胄,世受国恩,目染耳 德,蚤娴吏治所虑,生长华贵,止如富贵吾所自有当日凛象齿 焚身之戒,力求无替家声,至寒怆之士,科第起家,视白首穷 经者遭逢天坏,岂可遽舍所学同于猾吏之为?若乃进以他途,
尤必自问可用于时而后求为时用,何致一登仕版即不自爱,既 为牧令,皆有廉有俸,有自然之利,无论美缺,即缺甚不堪,
总股舌耕糊口,尽心为之尚恐未能称职,有孤民望如复,民以 生重负设官之义,鬼神鉴之矣。昔孙西林先生含中官浙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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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禄之外,不名一钱,或劝为子孙地,曰吾未见红顶官儿孙至 于行乞。如其行乞,则祖宗之咎也。闻者至今诵之。
墨吏不必为
吏不可墨,固已。余则以为匪。惟不可亦且不必。数十年 前,吏皆洁,谨拆狱以理。间以贿胜,深自讳匿。自一二亏帑 之吏,藉口弥补,稍稍纳贿。讼者以贿为能官推贿径不开,莫 得而污之。偶一先检,墨声四播。盖家人吏役皆甚乐官之不洁,
可缘以为奸。虽官非事事求贿,而若辈必日:非贿不可假官之 声势,实役之橐囊。官已受其挟持,不能治其撞骗,且官以墨 著,讼者以多财为雄,未尝行贿亦昌贿名。其行贿者,又好虚 张其数自诩。富豪假如费藏镪三百两,必号于人口五百两。而 此三百两者说合过付吏役,家人在在分肥。官之所入不能及半,
而物议讹传多以虚数布闻上官之贤者,必被他事弹劾,即意甚 怜才,亦必予以愧厉之方其不贤者,则取其半以办公,而所出 之数已浮于所入之数,不得不更求他贿,自补其匮,而上官之 风闻覆至。故贫必愈墨,且愈贫阳谴在身阴祸及后。则何如洁 已自守者。临民不作,事上无尤乎。
清不可刻
清特治术之一端,非能事遂足也。尝有洁己之吏,傲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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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为治务严,执法务峻。雌黄在口人人侧目。一事偶失,环 聚而攻之。不原其过所由起,辄曰廉吏不可为,夫岂廉之过裁。
盖清近于刻,刻于律己可也;刻以绳人不可也。
假命案断不可蔓延
应抵命案,吏役尚知畏法。惟自尽践毙等事,更易蔓延滋 扰。盖百姓无知,最惧催人命牵连,恐吓撞骗易于藉口,全赖 相验时力归简易。凡自尽人命,除乌起威逼或有情罪出人,尚 须覆鞫;其于口角轻生仅可当场断结,不必押带进城,令有守 候之累,如死由路毙及失足落水则验报立案不待他求。有等鹘 突问官妄向地主两邻根寻来历以辗转扯拉,徒饱吏役之橐,造 孽何有纪极哉。
盗案宜防诬累
安良必先治盗,而寄赃买赃之累又因治盗而起,凡诬扳窝 伙,犹可留心访察。至寄买赃物之处,实为舆论之所不著。不 惟黠于贼易挟嫌嫁祸,且有捕役牢头择殷教柔因而为利者,即 官为审释,良民已受累不堪矣。浙中旧习获赃到官率供无主之 案,混认多赃,指某某寄顿,某某价买。承行之吏据供吊赃佥 差四出,治赃无着落,终以游供完结。而役婪于秦,吏分其肥,
愿民被获贼之害,境内不受治盗之益。余居乡时,深知此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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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佐主人治盗惟严究有主之贼而不起无主之赃。前于药言约略 言之,今录简易之法于在以备采录:
寻常窝赃,止须饬地保谕,吊谕内注明速将原赃交保禀解,
不必到官。如果被诬,许自行呈诉。慎毋托放倭延致干差扰响。
在嘉湖幕中行之民以为便,未有不缴不诉者。
案重赃多必须差吊者,檄内注明止许吊脏不必带审。如未 买米寄,听本人吴诉毋许提人滋扰。庶捕役不敢肆横。
以被诬呈诉者,受词时即提犯质释,俾免守候。或干词内 批释,不必令乎民与赃匪对簿以恤善良。
无论为窝为伙买赃寄赃,有恤称与贼并不相识,横被诬扳 者其中必有教供之人,可令被诬者亲立调人之中先令贼犯指认 如指办模糊立时逾归安业,专治贼犯以诬良之罪。然此法须时 时变通,用之习以为常,则其人状貌教供者亦能预先说知。倘 以识面为非诬,恐又成冤狱耳。
至印官事冗,小窃案件有不能不发佐贰代讯之势,但听其 查办,即不兔有需索之弊。应今讯毕即送革供一切,传主传主 希赃俱由亲核,庶权不下移,民不受扰。
办重案之法,一人治一事,及一事止数人者,权一而心暇,
自可无误。或同寅会,鞫事,难专断,或案关重大,牵涉多人,
稍不静细即滋冤抑。遇此等事须理清端绪,分别重轻,可以事 为经者,以人纬之,可以人为经者,以事纬之。自为籍记,成 算在胸,方可有条不紊,不堕书吏术中,其主音各别,须用通 事者一语之讹毫厘千里,尤宜慎之又慎。
办案宜有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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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制云者,非师心自用也。案无大小,总有律例可援。援 引既定,则例很无干者,皆无庸勾摄人少牵连案归简净矣。乡 见貌为精慎之吏,不知所裁,以极细事而累及邻证,延曼不休。
有因而破家酿命者,曾为寒心,敢陈苦口。
邻境重案不宜分畛域
守土之官,治不越境,似也。然遇邻境命盗重案,一有风 闻即宜星火缉访。稍分畛域,受之以需,致犯得远窜,已失敬 公之义。其或假道境内,终且牵连,被议,岂非自取之乎!
社义二仓之弊
设积贮于民间,社义二仓尚已,然行之不善,厥害靡穷。
官不与闻,则饱社长之橐。官稍与闻,则恣吏役之好。盖贷票 之户,类多贫乏,出借难缓,须臾还仓,不无延宕,官为钩稽,
吏需规费,莞论之司终多赔累。故届更替之期,畏事者多方规 避,牟利者,百计营求。甚有因而亏那仅存虚籍者。此社长之 害也。其或勤捐之日,勉强书捐。历时久远。力不能完,官吏 从而追呼,子孙因之受累。此揭户之害也。此等良法,固不宜 因噎废食,究不容刻舟求剑。欲使吏不操权,仓归实济,全在 因时制宜,因地立法。旧有捐置者,务求社长得人,为之设法 调剂捐户。如果无力完缴,亦不防据实详免。若本末捐设,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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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慕好善虚名,创捐贻思。
清理民欠之法
花户欠赋,是处有之,顾亦有吏役侵收冒为民欠者。余署 道州,因前两任皆在官物故,累年,民欠不得不收,因创为呈 式,令投谋之人,于呈面注明本户每年应完条银若干,仓谷若 干。无欠则注全完。未完则注欠数,除命盗外,寻常户婚田上 钱债细事,俱批今完欠,候鞫欠数,清完即为听断。两造乐于 结讼,无不克输将,间有吏役代完侵蚀,字据可凭,立予查追,
清款其无讼案者。完新赋时饬先完旧欠。行之数月,欠完过半。
第此事必须实力亲猪。方有成效,倚之幕宾书交,总归无济。
申明上下易隔之故
或问:何以谓之上下易隔?曰“ 理甚易明,事则不能尽言 也。为上官者,类以公事为重,万不肯苛求于下。而左右结事 之人,不遂其欲,辄相与百方媒孽。昔吾浙有贤今,素为大吏 所器。会大吏行部过境,左右沫求未厌,一切供储皆阴险为撤 去。晓起灯烛,夫马一无所备,遂撄大吏之怒,摭他事劾去,
此隔于上之一端也。又有贤今,勤于为治,织矩必亲,赏罚必 信。其吏役有不得于司阍者,遇限日未必德迟而出此其反也。
又不即为转禀,率令枉受逾限之谴。此隔于下之一端也。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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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据实面陈,何尝不可立徵其弊然若辈势同狼狈,所易之人,
肆毒尤甚。安能事事演禀,频犯投鼠之忌,故帮下情终不可以 上达,曰易隔也。
用人不易
吾友邵编修晋涵曾经言今之更治,三种人为之官拥虚名而 已,三种人者,幕宾书吏长随也。诚哉,言乎,官之为治,必 不能离此三种人,而此三种人者邪正相铝,求瑞人于幕宾已什 不四五。书吏间知守法,然视用之者以为转移。至长随则罔知 义理,惟利是图,倚为腹心,鲜不偾事,而官声之砧,尤在司 间。呜呼,其弊非说所能馨也。约之获恐稽察难周,纵之必致 心股并肆,由余官须自做之说而详绎之,其必有所自处乎?
宜防左右壅弊
给事左右之八,利在朦官舞弊,最惧官之耳目四彻。凡余 所云款接绅士,勤见吏役,皆非左右所乐。必有多其术以相扰 制者,须将简号房不得阻宾,及交役事应面禀之放开诚宣布,
示贴大堂,研人人共见共闻,并于理事时随便言谕,庶左右不 敢弄权,耳目无虞壅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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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遣吏役不可假手代笔
署中翰墨,不能不假手亲友,至标吏办稿,签役行脾,虽 公事甚忙,必须次第手治。若地处冲要,实有势难兼顾之时,
不便留续以待。则难理词状,即付值日书吏承办。应差班役,
可于核稿时填定姓名。总不可任亲友因忙代笔。开寅缘贿诧之 渐。
拒捕不宜轻信
此条已具佐治药言。今复及之者,幕不见役而念民故意,
常平官未见民。而信役,放气易激,役不得逞志于民。辄貌为 可怜之状,或毁檄,或毁衣,以民之顽横面陈于官,从而甚其 辞焉。谓其目无官法也,官未有不色然骇,勃然怒者。官怒而 役狡行,民害生矣。大拒捕有罪人,尽知之为监臬,为盗劫,
犯罪而求幸免脱,是以敢拒捕也。若催赋传讯,民尚无罪,何 致拒捕、偏听而轻信之,一役得志群役转相效仿,民之得自全 者几何?当役禀时,平心熟察。则装点之弊,自然流露。姑将 原檄存销而止以应办之事另缴改差、及其人到官事结告以拒捕 罪名及所以不速办拒捕之故。民知爱畏,即亦役不敢再前故技。
宜勿致民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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谚有之破家县令,非谓令之权若是。其可畏也,谓民之家 恋于今,不可不念也。令虽不才,必无忍于破民家者。然民间 于金之家,一受讼累,鲜不破败。盖子金之产,岁息不过百有 余金。婚丧衣食,仅取足焉。为以五六金为讼费,即不免称贷 以生。况所费不止五六金乎?况其家木皆于金乎?受牒之时,
能恳恳侧恻剀切化诲,止一人讼,即保一人家。其不能不讼者,
速为激结,使无大伤元气,犹可竭力补苴,亦庶几无乔父母之 称与?
与上官言不宜径书
是说也有所受之也。余性率直,言无不尽。居乡、佐幕无 不皆然。将谒选人,故人赠别,谓对上官,言须慎默。余虽服 膺,猝难自制。凡遇上官询问公事,无不被款直陈,幸叨信任,
免于咎戾。然有赏识最优之上官,一日询及家世,遂缕述鸟私,
备据素悃。上官田:于有退志乎,又谨对曰:不敢冒昧,他日 力不能支,惟祈恩鉴矣。甚蒙许可,并喧谕不宜恋残之故。越 一年余伤足告病。忽以前语致疑,指为规避,再三验实,甫获 放还。益感故人之戒,非身世不知。放对上官言不宜径尽,机 不密,则失身。可不慎哉!
事未定勿向上官率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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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陈之故有二,一则中无把握,姑舌上官意趣;一则好为 夸张,冀博士官稍誉。不知案情未定,尚待研求,上官一主先 人之言,则更正不易。至驳诘之后难以声说。势必护前迁就,
所伤实多。
上官必不可欺
天下无受欺者,矧在上官,一言不实,为上官所疑。动辄 得咎,无一而可。故遇事有难为及案多牵窒,宜积诚沥悃陈禀 上官,自获周行之示,若诳语支吾,未有不获谴者。苍猾之名,
宦途大忌。
勿臧否上官寮友
事有未惬于志者,上官不妨婉净,寮友自可昌言。如果理 明词达,必荷听从。若不敢面陈而退有藏否,交友不可,况事 上乎?且传述之人,词气不无增减,稍失其真,更益闻者之怒,
惟兴口戎,可畏也。
告下之语必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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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役乡氓,均无达识。凡差道听断,不将所以然之故详细 谕知,必且倍于遵率,吏役则周折。贻误乡氓则含混滋疑,均 足累治。
旧典关动徵者不可不举
教民之要,不外勤惩二端。如朔望行香,宜讲圣谕。劝农 课士,乡饮宾兴,尊礼师儒,采访节孝之类,皆劝恳之灼然者。
近多目为具文。余初莅宁远时,方孟夏,示日劝农,皆讶异。
数至乡饮酒礼,吏莫详其仪注。不揣迂腐,一切典,次第行之。
三四年中,耳目一新。顽情本面,士奋科名,妇知贞节。用力 无多,收效甚矩。夫通都大邑犹曰公务殷繁,不逞兼顾。若简 僻之区,何致夙夜鞅掌而亦发驰不举乎?吾愿图治者先由此始。
治莠民宜严
剽悍之徒生事害人,此莠民也,不治则已:治则必宜使之 畏法,可以破其胆,可以杀其翼。若不严治,不如且不治。盖 不速治若辈,犹俱有治之者,治与不治等。将法可玩而气愈横,
不至殃民,罗辟不止。道德之弊,酿为刑名。韩非所为与老子 同传,而省待多盗。先圣蔌子产为遗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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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才可备缓急者宜留意
然其中间有勇干之才,错走路头者,亦宜随时察识,阴为 籍记,或选充练保,或收补民壮。慑之以威。怀之以德,使其 明晓礼义,就我范围。设遇缓急,未始不可收驱策之功。第此 乃使诈使贪之妙用,非有知人之明者,不能略一失误,关门养 虎矣。
安命
饮啄前定,况任牧民之职,百姓倚为休戚乎?不有宿缘,
安能为治。缘尽则去,非可以人谋胜也。能者有迁调之势,而 或以发扬见抑,庸者无迁调之才,而或以真朴极受知,且有甚 获上而终蹉跌,甚不获上而荷携据者。谋而得,不谋而亦得,
愈谋而愈不得,有定命焉。知其为命而勤勤焉,求尽其职,则 得失皆可不计,即不幸而遇公过挂碍,可质天地,祖宗可见。
寮友姻族不足悔也。
勿为非分之事
趋吉避凶,理也。公而忘私,不当存趋避之见,惟贪酷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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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业业脞矿职,及险诈险谋,因而获罪者,咎由自取。外是 则皆命为之矣。然福善过淫,天有显道,以约失鲜至觉不罹大 戾,恣行威福之人、幸保今名、百无二三。不败则已,败必不 止发黜。能辨吉凶者,为吾分之所当为,而不为吾分之所不当 为。自符吉兆而远凶机,趋避之道,如是而已。
事慎创始
非万不得已,止宜率由旧章。与民休息,微特孽不可造,
即福亦不易为。不然,如社仓如书院、岂非地方盛举?而吾言 不必创建,独非人情乎能?社仓之弊前已言之,书院之名经始 劝捐于民,总不无所费、及规模既定、或简要人情而荐刘主讲,
其能尽心督课者,什不得三四。师既公属空名,弟亦遂无实学。
以间阎培植子弟之资,供长吏摩酬情面之用,已为可愧。其尤 甚者,资不给用,则长吏不得不解案以益之,而归咎于始谋之 不藏,是何为乎?夫书院犹有遗累,况其他哉!故善为治者,
切不可有好名喜事之念,冒昧创始。
遇仓猝事勿张皇
天下未有不畏官者。官示以不足畏,则民玩,至官畏民。
而犷悍之民遂无忌惮矣。抗官哄堂,犯者民而使之敢犯者,官 也。事起仓猝定之以干尤贵。定之以静,在堂勿退勿避。座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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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临之,诚以谕之,望者起敬,闻者生感,犷悍者无敢肆也。
张皇则酿事矣。临民者不必碎遇其事而不可不豫其理。所以豫 之者,全在平日有亲民之功,民能相信;则虽官有小过及事遭 难处,亦断断不致有与官为难者。
进退不可游移
仁而进,经也;不获已而思退,权也。志乎?进则尽职,
以俟命。虽遇吹毛之求索,分不能辞。斩于退则知止而洁身。
虽有破格之恩荣,义无可恋,故既明去就之界,当择一途自立。
如游移不决,势必首鼠两端,进退失据。
退大不易
进之难非难进之谓也。凭人力以求进,必好为其难,往往 天不可以人股,徒有失已之悔,此其故。难难言之。至退亦不 易、则非及之者不能知也。不获乎上,万无退理。然遇上官宽 仁体恤、转得引身以退,幸而获上重其品者,欲资为群僚矜式,
爱其才者,欲藉为官事赞襄、责以匪懈之义,不可偷安,督以 从公之分,不宜避事,病则疑为伪饰,老则恶其佯衰、感恩以 恩縻之,惧威以威怵之,非平素无牵挂之处,必临事多瞻顾之 虞,须客得官轻,立得身稳,方可决然舍去,嗟乎!是岂一朝 一夕之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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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贵实心尤贵清心
治无成局,以为治者为准,能以爱人之实心,发为爱人之 实政,则生人而当谓之仁。杀人而当亦谓之仁。不然,姑息者 养奸,则愎者任性,邀誉者势必河人;引嫌者谁知有我,意之 不诚治于何有。若心地先未光明,则治术总归涂饰,有假爱人 之名而滋厉民之弊者,恶在其为民父母也。故治以实心为要,
尤以清心为本。
余既徇坊培两儿之请,开雕臆说,同门生归安慎习严咸熙 选河南夏邑令假还,春雪载涂,不还数百里,渡江相访,曰:
某之辞韩城而出都门也,吾师授佐治药言一册,命求教于左右,
愿有以益之。嗟乎!迂拙如药言,乃重为吾师所契至于斯乎!
因出臆说,商定烧烛剧谈,引前绪而申之,不觉东方遽白,既 别去又手疏得五十则,古人综谕治理,言约旨该,余琐细条分,
至悉数之,不能终,其物自维衰废无用于世,而益望吾党友朋 尽亲民之义,安斯民于太和乐,育之中,鉴此心者,知不以辞 费为嫌也因续付剞氏,邮致习严正其可云甲寅三月既望,辉祖 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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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场学[ 学治臆说] 译文
走马上任,就要建立声望
一个做官的人,名声的好坏,一般在他离任时才能够得出 结论。但是实际上,在他刚刚走马上任的时候,就开始定下了 好坏的基础了。新官上任时,在内有自己的家人伴随,在外则 有官吏和师爷们 ,他们这些人没有哪个不想找个机会尝试一 下。假如一旦有了漏子可钻,他们就会蜂拥而上,见机而动。
如果当官的喜欢得利,他们便让他获利;当官的如果好色,他 们就让他占有各色美女。总之,每一件事情,都投其所好,从 而在暗中抓住了当官者的把柄。后来,当官的虽然后悔了,醒 悟了,但却由于授人以柄,迫不得已受这帮人的要挟和控制,
这样当官者的声誉就受了极大的玷污,怎能让老百姓不议论纷 纷。所以说,在刚刚上任的时候,当官的就要振作精神,尽力 检点自己的行为,不要让人把自己的行为作为口实,也不能让 人把自己的行为作为对象来议论。不要随意揭前任之短
人无全德,亦无全才,所以在他处理的官事中,一定不会 没有出错的地方。再说,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好恶标准,对问 题的看法也就不可能相同。做官的离任之后,继任的人对前任 的缺点和过失都容易看得见,这样就完全要依靠接任官员为他 掩饰短处,弥补过失。只有那种居心叵测,心地奸狡的接任官 员,才喜欢揭自己前任的疮疤,同时夸大自己的长处。假如是 前任因迁升而离职,那么这种做法还可以聊以解嘲,平衡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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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心理。如果是前任因为有事等候补缺,让他听见了,前 任一定会觉得大失面子,无地自容。后来的人看现在的人,就 好像现在的人看过去的人一样。如果我们和人相处,不给别人 留一点余地的话,别人也不会为我们留任何余地。这样做的话,
只不过是损害了一个人的忠厚品德,而这种做法是有道德的人 所不屑的。赞成或反对,都要有原则
为人处事,自然有一定的原则。倚仗他人,一切以别人的 意见为意见,一定会对任何事都毫无原则地表示赞同;而一切 事情都自以为是 ,势必造成对任何事情都毫无原则地加以反 对。毫无原则地赞同别人的意见,不免随波逐流;毫无原则地 反对别人,也势必会矫枉过正。这两种态度都是错误的。只有 认真地考虑事物的客观情况,不存在任何个人的偏见或他人的 偏见,那么才不会出现任何处理不当的情况。所以,一个人可 以和正人君子共同享受功劳,也不妨在某些时候给那些小人分 些讥嘲。做官不可无才
才能是一个人内在品德的外在表现。有了治理的打算后,
自己的才能却不足实现这个计划,那么在他周围的人,里里外 外的人,就都乘机盗窃分走他的一部分权利,达到假公济私的 目的。因此,一件事情到了手中时,当官的人就必须从头到尾,
通盘加以仔细思索才能开始动手。大凡做官的技巧和手腕,有 不变的,也有变化的。只有有才能的人,才能够反复权衡考虑 而让事情有好的结果;而没有才能的人,就算他以不变应万变,
也仍然得不到好的结果。多疑者必败
怀疑别人就会导致对别人的信任不会持久,身怀才能的人 也就不会被这种人使用。对事情疑虑重重就会优柔寡断,事情 也就干不成功。造成这两种情况的原因,是由于胸无定见。胸 中缺乏定见,那他周围的人的意见就会左右他。大凡任何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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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可以做还是不可以做,在心中都必须先权衡考虑:应该自 己做的事,不要怕犯错误;不应该自己做的事,即使有功可居 也不应参与。这样就不会畏首畏尾,前怕虎后怕狼。这就叫做 胆量来自于见识中。因时因地,区别对待
具备了才干和胆识,就可以算得上会做官了。然而才干却 贵在干练通达,胆识贵在善于明白事理。遇上那种彼此不同的 风俗习惯,现在和过去形势不同的情况,特别要权衡时间和地 点的差异,筹划出与之相适应的办法来。如果自情才能和见识 足以胜任,独断专行且自以为是,那么就会始终搞不好事情,
处理不好政务。这个道理和医生用药一样,如果不知道怎样切 脉,不懂得在处方中加药或减药,只是一味地抄袭前人的现成 药方,那么人参、蓄草也就会致人于死地,这和用砒霜杀人没 有不同。旧的规章制度,不要轻易更改
现在的人,他们的才能和见识,往往总是赶不上前人。前 人所订立的各种规章制度,绝不是随随便便,不加考虑的产物。
现在的人由于不能仔细地探求前人之所以订立这些规章制度的 动机和原因,而随便地去对它加以更改或补充 ,如此一来 , 就会因为计划不周密、详尽,留下隐患,造成严重后果。所以,
前人已经制定好了的各种规章制度,我们不能轻易地对它加以 更改。陋规不宜马上革除
裁除陈规陋习,是一个非常好的措施。但是官署中的各种 收入,或许有收入和支出推动平衡的情况。所以,要针对不同 的风俗习惯,采取不同的施政措施。收取赢余部分应用,而现 在却突然对它加以淘汰革除,在眼前自然会获得一个廉洁的名 声。但是等到了没有任何收入可以开支的时候,势必会又从老 百姓那里去搜刮,这种情形之下,就会出现变本加厉的事情。
如此一来,助长了贪婪的风气,打开了诉讼的口子,祸害比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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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将会更大。但对于那些极其可恶的陈规陋习,是不能再允许 它们再存在了。然而公事却也非常难办了。有些不自爱的人,
于是趁着这个机会,百般攻击;奸狡之徒也趁势混水摸鱼,找 到籍口,而那些善良的老百姓却反受其害,不能安居乐业。造 成这种情势,是谁的错呢?陈规陋习在各个地方是不相同的。
但是对于官吏的俸禄薪水,却不要动它。其它像津贴之类,可 以参照。各个地方的具体情况斟酌而定。删除那些太不像话的 陋规,但自己却不要轻易说革除。至于某个官员,全部革除陋 规,这叫做慷他人之慨,他的用心不言又明 ,“ 有修养两人是 引以为戒的。常规应酬不该单独裁减
大凡陈规陋习多的地方,送往迎来的应酬也一定很多。从 老百姓身上取来,却用在了官吏们的身上,民间谚语所说的“
以公济私 ” ,正是这种情况。这些民脂民膏,并不是用来喂饱 这些当官的口袋的。各种陈习长久以来相互沿用,已经成了一 种常例和习惯,因此万万不许在常例之外,再增加额外的负担,
也断不能在常例之中扣减。假如应该拿出来的,就一定不要吝 啬。就像为了长牙齿却把身体给弄死了一样,不要特别吝啬钱 财。好差事,却不见得是好事
一般人所说的好差事,大多数是在各种陈规陋习较多的地 方。每年所收入的,每个人都眼巴巴地预先计划好了来分沾一 点好处。能够善于搞好收入和支出,这种事情只有有才能的人 才能办得到这点。有的人不善于搞收入,却又不能不支出这些 收入,如此一来,各种费用就入不敷出。能够考虑到费用不够 却又偏偏不谨慎地对待处理收入,那么祸患马上就要来临了。
害怕祸患的后果,在收入上稍微谨慎一些,却又无法应付别人 的要求。所以说人们眼中的好差事,却不容易于好。洁身自好 的人,千万不要听别人怂恿,垂涎于眼前的各种有利的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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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有首诗这样写道 :“ 妻妾欢悦童仆饱,始知官职为他人
“ 。现在那些干美差、捞肥缺的人,把自己的童仆养得白白胖 胖的,而自己所拥有的所谓妻妾欢悦,却是徒有虚名而已,其 实质却是,给自己的子孙后代留下了一个学生的包袱罢了。
我先前曾经客居临安,半夜时听见雁的鸣叫之声,有所感 触,写下了“ 忙于填饱肚子的群雁啊。却在风霜雨露中落得一 身凄寒” 的句子。这并不是有感而发。主人王晴川先生把这两 句暗暗诵吟了几遍,悄悄地流下了饱经风霜的泪水。第二年,
他就以供养父母作为藉口辞官归家了 。那些正在干好差使的 人,难道不应该常常以此提醒自己吗?要注重珍惜民力
先儒曾经这样说过 :“ 一个人,如果在珍惜物力上用点心,
那么对物力必定会有所帮助的。” 作为老百姓的父母官 ,尤其 应该每时每刻都存在珍惜物力的想法。假设碰上地方上有公事 不得不向老百姓征集劳动力,如果不严格地监察官吏行为,有 的人又会趁机假公济私,老百姓对这些扰乱和摊派又怎能忍受 呢?因此,要想从老百姓那儿得到帮助,就一定要先替老百姓 珍惜民力。这不仅仅是消除怨恨不满的问题,同时也是为了自 己问心无愧。不要拿土特产作馈赠物品
地方上的土特产品,本来就不是上级官吏的利益。但是偶 然随便一点,孝敬上司,馈赠同僚,后来就沿袭为例,甚至到 了用官价购买的程度。这样就大大加重了所辖区域内生民百姓 的负担,由此而产生的副作用也是没完没了的。如此行事,怎 么能够鼓励官吏们呢?所以,如果是故老相传的习俗,还可斟 酌适当地减少。如果所出产的物品,一向都不出名,就千万不 能轻易地用来作馈赠礼物;如果这样做了,就会给后代人留下 祸根。这跟第一个拿陶俑来作陪葬的人一样可恶之极。减少官 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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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官者所管理的辖区,地处交通要道,应酬就会特别繁多。
使用的器具和所吃的食品,偶然也就有了公家价格的名气。这 些东西,有的来自于铺户人家,有的是差役那儿供给,总之,
不是向老百姓摊派的就是自己垫赔进去的。这些事情,原本就 不是良好政风的表现,可是由于陋习相沿已久,也就成了习惯。
如果统统地加以裁减革除,事情恐怕反而更为麻烦。对于这种 事,应适当地节制,可以不搞就不要去触动,千万不要让它出 现苗头。要不然,幕客们从中渔利,蒙骗百姓;而当官的家里 的人又巧借各种理由在市场上勒索,从而导致老百姓没有能力 应付,激发他们向上控告自己,招致不必要的麻烦。保护有钱 人的合法生存
把财富珍藏在老百姓的手中,并不是专门为老百姓考虑。
假如一碰上水灾、旱灾和战争年代,除了钱财的力量是不能够 真正帮助老百姓的。保证了富裕省份,遇到需要这些财富的时 候,诚恳动情地劝说大家,他们也一定能够捐献财物,接济穷 困的。即使是那些视财如命的守财奴们,也会因为受了感动,
而群起听从官家的号召,捐献出自己所珍视的财产。这样一来,
就没有办不成功的事情了。况且,富裕的人,是贫困的人赖以 生存的对象。地方上如果有省钱的人家,凡是自食其力的贫穷 人,都可以依靠他们而得以生存下去。如果等到了有钱人都变 得穷苦不堪的时候,那些原来就十分贫穷的人,就变得更没有 什么依靠了,无法养活自己了。在这个时候,如果刚好遇上什 么公事要办,那办起来就会遇到许多无法逾越的障碍,从而留 下不少无法治理的祸来。因此,保持自己辖区内的富裕,是治 理好政务的主要途径和办法,也是当官者的一个诀窍。保富之 道在严惩无赖
当官的人,如果他自己本身就不廉洁奉公,那么在他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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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治理的境内,那些无赖之徒就自然而然地把那个当官的人,
当作一笔极大的赌注,去骚扰当地的有钱人家,以便从中获利 而满足自己的私欲。在当地当官的也从这种有利可图的侵扰中 获得好处,而且通过打官司,当官的也从中获得好处而发迹。
所以他在表面上,是在治理杜绝这些事情,背地里却有意识地 放纵这些事。等到当地的殷实大富人家又不得不忍受这帮无赖 之徒的侵扰和欺诈的时候,这实际上是等于让这些卑鄙无耻的 小人气焰嚣张,风长了恶人的威风,当官的反而成了老百姓的 仇敌了!
朝廷设置官府,目的在于清除暴虐,安扶善良的黎民百姓,
这本来就是官府必须尽的义务。放纵暴徒的行径,欺侮善良的 平民百姓,这种负国负民同时也是祸国殃民的罪恶行为,难道 苍苍上天还会保佑地吗?所以在我看来,保持富裕最有效方法 就在于严厉征治那些奸恶之徒的诬告和侵扰,使他们不致寻找 任何袭。惹事生非,有钱的人也就可以相安无事。如果这样做 了都治理不好自己的辖区,那却是从来没有过的。赈济灾民,
切莫贪图私利
这件事不大好说出口来,而且也不敢说,但是在我良心上,
又不忍心不说出口来。在某个地方,十分不幸地遇上了收成不 好的年成。从查明灾情、核实灾情到请求救灾款项,每一个层 次和环节都需要费用,这些过程中不能有私毫伸展的余地。钱 从什么地方来?不大好说,也不敢说的正是这个问题。只是克 扣赈灾项目中的款项,装到自己个人腰包中,虽说富了自己,
然而在成千上万受灾的灾民之中,一定有正在眼巴巴等待救济 而还没有得到救济的人,会因为贪官的私欲,而成为那遍野饿 死的人中的一缕冤魂。这样做,上对不起皇上的恩情,下害死 了无辜百姓的生命。丧失人性,制造罪孽最多的,正是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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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不忍心不说的事情。
从前,济源卫公哲先生在邓州当父母官的时候,他拿出了 所有的救灾款项赈济饥民,为流离失所的人建造了住房,供养 那些在灾难中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难民。因此那些无家可归 的人,因为卫公哲的措施而生存下来了的,不计其数。和他同 时办理这次赈灾活动的官吏们,都竞相嘲笑卫公哲太迂腐,太 不识时务了。然而那些中饱私囊的官员们多数都没有得到好的 下场,而只有所谓“ 迂腐” 的卫公哲反而得到了提升。
没有过几年,卫公哲先生经过了多次提升后,当了安徽巡 抚,继而又升任工部尚书,后来又到了中堂做高官。
文端公继善在当两江总督时,我亲眼目睹了他是怎样搞好 赈灾工作的。他在告示最后一条的内容是 :“ 倘若官府中有人 克扣减少了赈济灾民的款项,肥了私人的腰包,一旦被我耳闻 目睹了,决然逃不脱法律的制裁。即使本督察考察不周到,没 有被发现,但我确信,这种人天理难容,他的子子孙孙命运将 极为悲惨,就是想当一个饿死鬼也办不到 !” 他的这些话说得 多么沉痛啊!如果有人读到这里,却还不努力地赈济灾荒中的 难民们,这种人难道还有人性吗?执法贵在有人情味
我从前作幕僚,遇上犯人有红白喜事的,而他们的案情又 不是很重大的,这种情况就是我的主人也一定会曲意怜悯体恤 的,因而我也就全部成全他们的喜事,同情他们的不幸。有不 少人都议论我迂腐不切实际。直到我后来在读到《辍耕录》中 的“ 匠官仁慈” 一条时,在我胸中终于获得了共鸣,发现其观 点与我心中所想不谋而合。匠官是杭州的金王府的副总管罗国 器罗世荣先生。有一个匠人犯法后案子都已搞好了,官吏们请 求判决。这时罗世荣说 :“ 我听说他刚刚娶了媳妇,若是责难 他的话,公婆必定认为新媳妇对儿子不吉利,争吵之余,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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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下去就说不清楚了。所以姑且放下暂时不问。以后如果再 犯,重重加以惩治就行了。” 这真是一个仁慈的人说的话 。乾 隆三十一二年间,江苏有个十分干练的官吏张某,这个人治理 案子十分严厉。在县城的时候,一个童生怀里挟带着他过去写 的文章。如果按照法律,这个考生应戴枷示众。可是这个考生 的各位亲戚朋友都来跑在地上求情,说这个人才结婚一天,请 求满一个月以后再补枷示众。张某不同意。他那刚结婚的媳妇 听说了这件事后,就上吊死了。于是张某才命人把枷打开,随 后这个考生也跳水自杀,随他媳妇去九泉相会了。怀里挟带资 料参考应该戴枷示众,。这是法律。执法人没有错误 ,但难道 他唯独没有听说过 :“ 法律设了死刑,礼却要顺通人情” 吗?
满月后补带枷锁示众,既顺应了人情也没有歪曲法律,为什么 就不可以变通一下呢?一定要这件事上树立权威,这是多么残 酷的事情啊!后来张某调到南汇去当县令,犯了乱收港粮的罪 行,按法也应该杀头。我们从处理怀旧文章一事,大概就可以 知道他的冷酷无情。上天的正道喜欢回报他人,快得像报喜一 样。所以法律也有一定准则,而人情却千差万别。在准许人情 的前提下用法,就不会触犯造物主的仁慈和原则。反躬自问方 能宽恕他人
再说那些自己身为执法官的人,又真的能够做到在任何时 候都维护法律的尊严,任何事情都遵循法律办事吗?贪婪而冷 酷的人,无论他多么谨慎自持,却终究不能做到在自己的薪水 之外分毫不取。像在前面说到的各种陈规陋习,其中哪一样又 不是触犯了国家法律的?只不过是多年的积习难以改变,老百 姓和官府中人都习以为常了 ,而法律却又没有触及到这些问 题,侥幸地免于法律的制裁罢了。况且任何官吏也不能把自己 置身于法律之外,而只把老百姓绳之以法,这样做能够问心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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愧吗?所以碰上老百姓犯法,只要能够反躬自问,那么,就会 在执法时宽恕犯法的百姓。法律不能容许的,原本就不应该扭 曲法律以助长奸情;如果可以从宽发落的,就不妨根据实际情 况从宽处理。不干涉百姓议论官府
判断是非善恶,人人都有一个标准。在没有当官的时候,
听到别人谈起官吏残害百姓的各种事情,没有不气愤痛恨得捶 胸顿足的。而一旦戴上乌纱帽的时候,就忘记了早年曾多次告 诫自己要引以为鉴的往事,正是所谓“ 当局者迷 ” 。这正是古 往今来的人们共同感叹的深刻原因。如果有幸而能在当官后回 想到自己没有发迹之时的种种感慨,从而常常在工作中努力做 到不去干涉老百姓对于官府的各种议论,这样自然就可以在自 己工作中,不会出现举措失当。当官不做黑心事
我们大清王朝使用贤人没有固定的标准,只要有一技之长 就都加以重用。那些王公贵族们,世世代代享受皇家恩泽,加 上耳濡目染,早就熟悉了当官所忧虑的各种事情。他们呱呱坠 地后,就处在良好的环境之中,只晓得富贵是我家本来就有的。
刚当官时,震摄于象齿之焚的家训,尽力使自己的言行不辱没 门风。至于贫穷的读书人,靠科举及第起家,把自己和那些读 得头发都白了的读书人比较而感到幸运万分;哪里又能够马上 放弃自己所学到的礼仪和良心,去和那些贪婪狡猾的官吏们一 起同流合污呢?如果在其他方面努力进取,自问还可以为时所 用。但为什么一到了登上仕途就开始不自爱了呢?既然已经当 了父母官,那就有了培养廉政的银子,有了薪水官俸,另外还 有一些自然可得到的利益,无论差使好坏,即使是最差劲的,
都比在乡下私塾中教几个学生糊口要强得多。努力去干还担心 不能干好,怎么可以味着良心做黑心事呢?不辜负老百姓的希 望,因为百姓是把身家姓命托付给了父母官,如果昧了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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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鬼神都是看得清清楚楚的。从前孙子林先生在浙江做官时,
在官薪之外,他一分钱都没有。有人劝他为子孙买点地,他说:
“ 我没有看到过红项官儿的儿孙到了当乞丐的地步。如果到了 这个地步,那就是他的祖宗的过错。” 这几句话 ,到现在人们 都还在广为传诵。贪官不可作
当官不能够贪污行贿受贿,这是毫无疑问的。我则认为这 样做不仅是不能够,而且也没有这个必要。十多年前,当官的 人都洁身自好,小心谨慎地按理决定各类诉讼案件。诉讼人中 虽偶尔也有通过行贿取胜的,但他们都极为保密,不敢声张。
自从一两个短缺银两的官儿借口弥补开支,稍微接收了一点贿 赂后,诉讼的人就都以行贿取胜作为自己的本事夸耀。当官者 只有不开纳贿的方便之门,才不会有什么事能达污他在官的声 誉。偶然一次受了贿被发觉,那么受贿人的名声就四下传播开 来。大概家里的人和身边的随从们都喜欢那种不廉洁的官儿,
因为他们能够趁机施展阴谋诡计,捞取好处。虽然做官的也并 不是每件事都收求贿赂,但他们一定会说 :“ 不接受贿赂就不 能够显示出官府的声威和力量,也不能充实手下人的荷包 。”
当官的人一旦受到了行贿者的挟持,就不能够惩治奸邪之辈的 丑恶行为。再说,如果一个当官的人以受贿出了名,那打官司 的人必定会以财力雄厚而称霸,即使他没有行贴也打着行了贿 的招牌。那些行贿送礼的人,都喜欢夸大行贿的数目,并且因 此而沾沾自喜。富豪之家如果花了三百两银子的赔礼,必定在 别人面前吹牛说成五百两。可是这到手的三百两银子,从双方 说妥到付钱,随从和家人们层层分肥,当官所得到的还没有一 百,可别人在议论传播中却都是按虚数五百两算的。听说他的 上级官吏贤明廉洁,就一定要找点事情去弹劾他。上司就算很 爱才,也必定会拿出的数目超过了受贿所得到的钱的数目。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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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就不得不羊毛出在羊身上,再去寻求一定要受贿,受贿的 人会更加贫穷。这样一些正义的谴责就会加到他身上,而背后 还有既没有对不起老百姓也会受到上司的嘉奖表扬。清官不可 刻意追求
做官清正严明,只不过许多治理方法中的一种而已,并不 是做到这一点就够了。以前曾有过不少洁身自好的官吏,把为 官清正廉洁为本钱来炫耀。而这些人处理政务时一味严厉,执 行法律时一味严求。其所作所为,人人都有口皆碑,人人都有 目共睹。然而当他们只要有一点失误的时候,大家都群起而攻 之。而这些自命廉洁的官员,也从不推究自己受到众人围攻的 原因,动辄就说 :“ 哎!清官当不得呀 !” 可是这哪里是为政 清廉的过错呢!在他们心目中,大概清廉就是刻薄。但对自己 要求严厉是可以的,对别人要求过于刻薄就不可以了!假命案 断不可拖延
应该抵命的杀人案件,官吏们还震慑于法律威严,不敢胡 作非为。而那些自杀身亡,死在路旁等案子,却更容易扩大事 端造成骚乱。由于老百姓的无知,最害怕的就是牵涉进了人命 案件中去。而恐吓人、招摇撞骗的事容易找到藉口,这些事全 靠验尸的人尽量把它弄得简明。凡是自杀的人,除了由于挑衅、
威逼或奸情,需要重新审讯外,其它那些因为吵嘴口角而轻生 自杀的,就完全可以当场结案,不必要拘押相关人员进城,使 下级官吏增加看守的拖累。如果死者是倒在路上,失足落水的,
那就可以马上验尸呈报,立案了结,不必再做其他的事了。但 有那种糊涂的官,随便向当地地主、邻人刨根问底,曲曲折折,
东拉西扯,只不过是填满了办事人员的口袋,造下的罪孽可以 说是到了极点!盗窃案要防栽赃诬陷
安抚善良百姓一定要先惩治地方上的盗贼,而窝赃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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赃物的牵连则又是因为治理盗案而产生的。大凡乱指窝藏赃物 的同伙,还可以留心侦察。至于寄存赃物和购买赃物的地方,
确实是道德和舆论都难以到达的地方。不仅狡猾的盗贼要挟嫁 祸他人,就是缉捕人员和牢头也想从中获得利益。即使办事官 员弄清楚了情况放了人,而善良无辜却因为受了拖累而难以忍 受了。江浙地方有一个旧习惯,小偷被抓到官府中时,大都把 供些无头公案,胡乱认人指赃物,讲声言寄存在某某处,某某 人用什么价钱买的。办案子的官员然后就据他的口供去寻找所 谓赃物,派遣捕快人员四出活动。等到找不到赃物时,便随便 用些不沾边际的口供作结了。在这个过程中,捕快们则中饱私 囊,办案官员则分享其中的好处,老百姓直接深受其害。而辖 区之内的人民却丝毫没有享受到抓贼的好处。我还没有当官的 时候,对这个情况就很了解了。所以在辅佐主人办理盗窃案时,
只严厉追究有主的赃物,对无主赃物则不予追究。在我后面的 书《佐治药言》中,我已经说了不少这方面的问题,下面仅只 谈些简明扼要的办法,以备办案人员选择参考。
一般的窃贼所窝藏的赃物,只给地保带个信去就是了。提 取赃物的命令中注明 :“ 速将原赃物交给地保” 字样,同时告 诉他们不必到官府打官司。如果是属于被诬陷的,要允许他们 到官府来申诉。特别要小心的是不要借故捱时拖延,让差役捕 快们扰乱乡里。我曾在嘉湖幕府中时就这样做;老百姓都认为 很简便,从未有过不把赃物交给地保的,也从未有过想申诉没 有申诉的事。
案:赃物大而多的,需要派人前去提取的,在公文中应该 注明:“ 只许提取赃物,不得加以审问。” 如果没有购买赃物,
窝藏赃物,就要完全听取被害人的申诉,不准许提取人审问,
制造事端,骚扰百姓。这样缉捕办案人员就不敢肆意横行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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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由于被诬陷而提出申诉的人,就要在接受诉状时,提取犯 人,释放所关押的人,让他们免除等待的麻烦。或者就在诉状 内批阅,加以释放,没有必要让平民百姓跟盗贼在公堂上对质,
这么做是为了怜惜善良的百姓。
无论是窝家、同伙、买赃者,藏赃者,只要有诉状声称自 己与贼人并不相识,而凭空被诬陷的,其中一定有教唆诬陷的 人。如此就可以让被诬陷的人,夹在人群中,先叫窃贼自己指 人。如果说得含糊不清,马上就叫人放了被害者,让他回去安 居乐业,而专门处理盗贼诬陷良民的罪行。可是这个办法要时 时变通,灵活应用。如果一成不变地使用,那么教唆的人就一 定会预先告诉那个人的相貌。可是如果仅仅把认不认识作为是 不是诬陷的标准,恐怕又要造成冤案了。
至于主要官员由于事情很多,小的盗窃案就不得不叫左右 的人去代办了。如果任随他们去查办,恐怕又难免要出现受贿 的弊端。这时就应该命令主办者审讯完毕后马上送上口供,传 讯证人,提取赃物等都应亲自审核。这样权力又不会下放,老 百姓也不会受到侵扰了。办大案的诀窍
一个人办理一个案子,以及一件案子只牵涉到少数几个人 的情形,权力既集中而精力也充沛,自然不会出现偏差。假如 有时候要同事和你一起审讯 ,事情又是一个人难以判断清楚 的;有时候案件关系重大,牵涉的人也多,一个不小心,就会 产生冤案。碰上了这种事,要先理出一个头绪来,搞清审理的 轻重主次。如果能够把事情的关键确定下来,就可以找出主事 的人;能够找出主事的人,就可以搞清楚这些人到底干了些什 么事。亲手把这些事枷虑录来,成竹在胸,才能做得有条不紊 不慌不忙,也就不会落入书记手录人员的诡计之中。另外,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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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地方的方言不一样,就要用翻译人员。如果搞错了一句话,
就会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因此对这些案要慎之又慎!办案要 果断 我们所说的判案果断,并不是指独断专行,刚愎自用。案 件无论大小,总是有法律条文和案例可以参考的。有了参考,
那么跟案件无关的人,就不用抓起来。牵连的人少,案件就变 得简洁明了。我以前见过一些外表精明而谨慎的官吏,遇上棘 手案子却不知该怎样下手,而一些极小的事却拖累到邻居和证 人,案子越办越复杂,无休无止。有的人还为此而家破人亡,
闹出人命。我因此常感到痛心,所以在这里又苦口婆心地劝诫。
邻境重案不应踢皮球
各地的地方长官,都从不越过边界去管别人的事,这也似 乎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但是碰上边界附近发生了杀人、盗 窃等大案,一旦听说了,就应马上缉捕寻访。只要稍微分了地 域,就会给犯人提供可乘之机,使他们能逃得远远的,这样就 失去了尽忠公事的意义。而其中有的罪犯正是从自己辖区内逃 走,终究会被牵连议论,这难道不是咎由自取吗?社义二仓的 弊端 把粮仓建立在民间,社和义这两种仓库就是这样做的。由 于做得不太好,那祸害就是无究无尽的。官方如果不参与,就 填满了社长的腰包。官方若略微参与这事,就会助长手下官吏 的别有用心。大凡借贷粮食的人家,大多数都是穷得要命的,
借了粮之后就不容易还。但过不了多久就要归还,于是就会拖 延还粮。官吏们考核文书帐目,需要各种费用,于是管理仓库 的机构终究要折本。所以到了该换人的时候,怕事的人就想方 设法躲避;而想从中牟利的人,则千方百计想从中得利。甚至 还有因为亏空挪用的,只剩下了虚空的帐目。这就是管理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