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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災害,全台房屋毀壞達到 1402 間,且導致 8250 人無家可歸。尤其是在新店溪 畔的堤外地區,大多數棚戶與臨時性窳陋住宅遭到毀損;而違建普遍的南機場地 區,也因房屋毀損嚴重、積水不退導致衛生條件不良,可能引發傳染病。
當時美軍駐華安全分署官員會同聯勤總部視察南機場災區之後,便建議可 將南機場大片軍事用地變更為住宅區以容納災民、並透過有計畫的遷建作業,有 效地安置災民,並且改變南機場地區與新店溪堤外每逢風災必淹水的情況。1962 年,經由美國駐華安全分署署長郝樂氏(W. C. Haraldson)的大力支持之下,成 立了「台北市南機場附近地區新住宅區籌建指導會報計畫組」,針對南機場周邊 地區的住戶與住屋狀況進行全面性的社會調查,初步完成了研究與統計資料、並 根據此擬定了南機場周邊區域初步規劃設計方案,此一方案即為南機場新住宅區 的初步依據(行政院台北地區河川計畫防洪小組,1964)。
圖 4-1-1 台北地區防洪治標工程位置圖。資料來源:行政院台北地區河川防洪計畫審核小 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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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來自美方的撥款支持與研究調查建議之外,南機場的另一個推動計畫 來原則是來自國內。台北地區河川防洪計畫小組有鑑於台北市南機場地區及西南 隅新店溪流域堤外地區每逢颱風必定淹水的慘況,而在 1962 年底制訂了「台北 地區防洪治標計畫」。在該計畫中明訂了須在隔年也就是 1963 年颱風季節來臨前,
興建雙園與水源堤防,也因此必須將台北市西南隅的新店溪堤外違建住戶加以拆 遷,為了將拆遷的住戶移至堤防內,於是就有了興建整建住宅安置拆遷戶的計畫,
南機場一期整建住宅即是在這樣的需求下誕生。
2. 1964:南機場一期整建住宅落成
圖 4-1-2 南機場一期整建住宅基地位置為紅線區域內不含忠義國小。二期與三期則為位於圖片左 上方兩棟環形建築。 資料來源:台北市都發局公告資料圖片
南機場整建住宅總共分為一、二、三期,基地位置如圖 4-1-2。我們一般習 慣中稱呼的「南機場公寓」、「南機場夜市」或是「南機場住宅」只的都是其中最 早完工而且也最受到矚目的南機場第一期整建住宅。
所謂的「整建住宅」(resettlement housing)即指專為安置違建拆遷的弱勢 戶,在照顧弱勢的前提下兼顧住宅正義而興建的公共住宅,使弱勢居民或低收入 戶可以以優惠貸款的形式入住較為現代化有保障的樓房(周素卿,2000)。
正如先前所提到的,南機場一期整宅的目的為安置堤外受災戶,屬於防洪 計畫中位於雙園與水源堤防外被拆遷的堤外違建戶共 1264 戶。因此成立了台北 市南機場整建住宅委員會,由行政院提撥位於南機場地區高爾夫球場(即今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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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公園)東北側陸軍土地,位於今日中華路二段與西藏路交口(起造時中華路二 段尚未開通),土地面積達到 10,154 坪,委由台北市政府興建國民住宅,並由先 前提到的整建住宅委員會委託建築師負責設計規劃,並以公開招標方式發包(臺 灣省社會處暨台北市政府,1964)。
南機場一期整宅在計畫、發報到起造過程中的最大特色是,不同於第三章 提到的中華商場由警備總部一力督導興建完成;南機場一期整宅乃是由行政院協 調並指示軍方提撥土地、由省政府負責規劃督導、由市政府協調、發包、設計、
督造,並由居民與政府共同負擔工程費用,可謂是軍方、中央、省府、市府與台 北市民共同合作興建而完成的住宅(臺灣省社會處暨台北市政府,1964)。
在住宅的興建費用方面,住宅居民必須自籌 20%的頭期款,另外 80%則向 政府貸款,以支付房屋工程費用,並分十年償還。社區內的公共設施工程費則由 政府負擔。此外由於南機場的興建碁地來自軍方土地的提撥,原則上仍屬國家所 有,也就是說南機場整宅的出售基本上是採取「售屋不售地」的方式,因此住戶 只能擁有地上權,而沒有土地所有權,在這裡引發了與中華商場相似的問題,這 個問題直到 1988 年後才逐步將土地所有權逐一賣給住戶。
3. 南機場一期整宅的建築特色
圖 4-1-3 1964 年南機場一期整建住宅完工後景象。 資料來源:凌宗魁提供
南機場一期整建住宅的建築量體結構相當簡單,是由十一棟平行的長條型 排屋式連棟建築所構成,每一棟都是五層樓高的平頂連棟鋼筋混凝土紅磚樓房。
然後細看每一棟的建築,其實又是兩棟完全平行的連棟建築構成,而這兩棟平行 的建築則是由夾在其之間的四座旋轉樓梯所聯繫。
也因為飛天旋轉梯的摩登造型與南機場樓房建築建築新穎大方的設計,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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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甫落成的南機場一期整建住宅成為東南亞地區遠近馳名的公共社會住宅的樣 版,不但在各類宣傳刊物中加以介紹,以宣傳台北市防洪建設與都市計畫、以及 安置受災戶與落實社會照顧等等有利於當時台灣正面國際形象的訊息,也引起新 加坡官員的興趣並來台考察,當年華僑回國參訪,南機場整宅更是必定要參觀的 重點。
而在南機場一期整宅的戶數單位方面,南機場公寓提供了三種住宅坪數的 規劃。主要是依照前期調查中每一違建戶原本居住的空間大小,而歸納出三種坪 數的規格,並區分為甲乙丙三種(見圖 4-1-4、4-1-5、4-1-6)。
圖 4-1-4 南機場一期整建住宅甲種住宅房型。從平面圖可見每戶皆有獨立廚房與浴廁,旋轉梯中 央為垂直垃圾通道。 資料來源:經合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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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1-5 南機場一期整建住宅乙種住宅房型。 資料來源:經合會資料圖片
圖 4-1-6 南機場一期整建住宅丙種住宅房型。 資料來源:經合會資料圖片
若原住戶坪數在 15 坪以上者可分配到甲種住宅(實際坪數為 13.91 坪)、10
~15 坪者可分配到乙種住宅(實際坪數為 12.20 坪)、10 坪以下者則是丙種住宅
(實際坪數為 8.65 坪)。但無論是以上甲乙丙三種中任何一種,每一戶皆配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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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的廚房、廁所及衛浴設備,尤其是當時尚稱新穎的抽水馬桶。這樣的配備在 1964 年的當時可以說是相當摩登新穎的現代化家庭設施了,更何況南機場整宅 還有完善的公共設施與飛天旋轉梯內部設計的垂直式垃圾丟棄集中孔道,這些現 代化的設計在想像的是一種是過去的窳陋困窘生活截然不同,揮別陳舊邁向現代 化生活的強烈企圖。
二、1968&1972:南機場二期與三期整建住宅
圖 4-1-7 南機場二期整建住宅外觀實景與透視圖。資料來源:台北市南機場第二期國民住宅工作 紀要
南機場一期整宅自興建到完工,完整成為當時黨國政策宣傳的一環,而始終 受矚目,相較之下,在南機場一期之後完工的二期與三期,相較之下比較不為人 知。
南機場二期整建住宅又稱為「忠恕社區」,完工於 1968 年。就如同南機場一 期的主要目的是在安置雙園堤防堤外違建戶一樣,二期整宅的建置主要也是為了 安置三軍總醫院違建戶以及其他登記有案的重要地區違建戶(林秀澧、高名孝主 編,2015)。
南機場二期整宅的格局與一期較為不同,主要是因為南機場二期整宅的基地 面積共有 2500 坪,大約是南機場一期的四分之一大小,無法像一期整宅那樣建 成每排獨立有巷道的平行式連棟建築;又因為基地本身為一個完整的街廓,所以 二期整宅的整體建築呈現一個「口」字型,就像一個圍起來的城牆一般,樓高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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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共可容納 579 戶(內政部營建署,1996)。
圖 4-1-8 南機場二期整建住宅 1968 年完工時環形平面配置與下凹式中庭實景。資料來源:中央 社
南機場二期整宅還有另一個特色,就是在口字型建築圍起來的中央庭園地 帶,做的是下凹式設計,也就是中庭的實際高度是地下一樓。建築師巧妙地將住 戶與店面安置在地上一樓到五樓的建築裡,而把公共設施放在地下一樓,形成了 地面層與地下層為公共空間,上了樓梯之後就是住戶各自的私人空間這樣的公私 空間分離的概念手法。
其中堪稱創舉的一項特色,是南機場二期整宅將地下的一部份公共空間引 入了生鮮市場,甚至還設計了一條車道可以由馬路進入中庭再直接連通地下的市 場,方便市場各攤販的經營者可以將貨車直接駛入地下層的市場方便裝卸貨。這 種導入車道進入建築中庭的作法在當時來說也是相當少見的設計(內政部營建署,
1996)。
南機場二期的封閉圍城式的建築設計、地上與地下的公共空間私人空間區 分,還有地下空間引入生鮮市場等等的設計形式,都在建構一個可以讓社區的居 民在社區空間內自給自足的概念,也就是頗類似都市設計當中大型集合住宅的
「城中城」的概念,目前仍然是雛形,但是在 1970 年代中後期國宅開始邁向高 層化與大基地的開發形式之後,城中城的大型集合住宅規劃的趨勢就更為明顯。
與前兩者相同,落成最晚的南機場三期整建住宅一樣是為了安置居民而設 置的。南機場三期整宅主要是為了安置因開闢中華路連貫水源路吉特三號排水溝 工程等被拆除的違建戶而興建(林秀澧、高名孝主編,2015)。
南機場三期整宅的基地位於原來南機場一期整宅剩餘的一小塊梯型基地,
位置正好在西藏路與中華路口,因此南機場三與一期合稱「忠勤社區」,即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