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建教訓合作訓練個案探討

教育廳於民國80 年讓沙鹿高工試辦「建教訓合作班」,使職業學校、職訓中 心、企業界共同合作培育技術人才。並於民93 年行政院勞委會職業訓練局為改善 高中職及大專校院畢業生高失業的問題,協助國內教育更符合就業需求,及時養 成產業所需人才,推動就業專精學程的規劃模式。並開始全面推廣至各級技職校 院。

壹、德國西門子合作訓練模式

民國70 年行政院第 1718 次院會通過「中華民國台灣經濟建設十年計畫人 力發展計畫重要措施分工表」,其中明訂:「應推動與外商投資公司技術合作辦 理訓練」。民國71 年行政院台 71 職字第 9267 號函頒行實施之「加強職業訓練 工作方案」,有關提升職業訓練水準部份亦訂有「初期辦理高級技工訓練,可採 與外國投資廠商技術合作方式辦理,以引進工業先進國家優良訓練制度及方 法」。(侯世光、彭仁桂,民 94)

依前述方案的推動,內政部職業訓練局及經建會人力規劃小組於民國 72 年5 月奉准組團前往德國等國考察,返國後提出「德國職業訓練考察報告」。行 政院於民國72 年 10 月 17 日的 72 職字第 1859 號函指示:「為配合工業升級,

提高目前電子電機類職業訓練水準,應積極與德國西門子公司洽商合作辦理訓 練,並擬具訓練計畫報核。」並於民國73 年 7 月 26 日的 73 職字第 12997 號函 核定:「內政部職業訓練局與德國西門子公司技術合作辦理工業電子電機技術員 訓練計畫,由職業訓練局泰山職業訓練中心為承辦單位,並於該中心內採任務 編組方式設置『泰山(西門子)訓練中心』為執行單位。」(羅歐洲,民 87;譚亮,

民91)

德國西門子合作訓練計畫的推動,自民73 年起招生推動直至民 80 年學生 結訓後便停止辦理該項計畫,現茲就整個訓練計畫的內容及實施方式列述如下 表4-12 所示。

197

198

我國與德國西門子合作訓練計畫於民國80 年第四期學員結訓後,便停止辦 理該計畫。本計畫雖立意頗佳,但在執行層面卻面臨下述困難:

一、我國國情與德國不盡相同,制度、法令也有差異,如傳統之升學主義,重 視文憑主義,學制之限制,工商界未能重視職業訓練等,對本計畫之推動 與成效頗有影響。

二、本計畫使用之機具設備及實習材料完全為德國標準,為使學生結訓後適應 國內情況,又必須教導國內工業界經常使用之機具與材料,了解其規格、

性能與標準,增加課業及費用不少。

三、課程設計一、二年級部分等同高職水準,三年級部分則提升為專科水準,

未能緊密銜接。就學生來源而言,前階段課程稍嫌簡易,後階段則深奧艱 難,宜進行調整。二年級之電機與電子教材之實習材料需德國供應,所費 不訾,不易配合。

四、工廠對工作崗位訓練認識不足,不易尋覓願意配合之廠商;或是工廠高層 願意配合,但基層執行單位多不能配合,影響學生參加意願與效果。

五、學員普遍以升學為重,不了解工廠實習之意義所在,再加上工廠安排不盡 理想,又會影響補校上課時間,故多數對實習採排斥態度。

六、由於入學規定過於狹隘,導致報考青年不踴躍,又由於報名者過少,為求 事實狀況,降低錄取標準,而造成程度偏低及年齡較長的現象,且大多為 曾參加學校聯招失敗者,對於自己表現毫無信心,產生學習上的困難。

七、工專補校施教嚴格,淘汰率頗高,學生對於文憑期盼心理頗重,但有些學 員程度已差,又需全力準備工專的課業,倍感吃力、患得患失,甚至無心 於工作崗位訓練。

貳、建教訓式合作訓練模式

在民國70 年代,由於國民生活水準提高,一般所得收入富裕,不需要未成 年子女工作賺錢貼補家用,因此國中畢業生就讀建教班意願逐漸降低(沙鹿高

199

工,民 82)。而且以當時國中畢業生經過兩個月基礎訓練,即到建教合作工廠 接受工作崗位之生產訓練,很難適應工作環境,因此為配合國家經濟發展及工 業升級之需要,培訓術德兼備,多能而專精之優秀基層技術人力,行政院勞委 會職訓局北區職訓中心與瑞芳高工自 74 學年度起合作辦理學訓式三年段實用 技能班秋季班(高級技工養成訓練班)。而沙鹿高工則於民國 75 年提出建教訓合 作班的構想,並於民國79 年 5 月 21 日職訓局將實施計畫陳報勞委會,奉核定 同意自79 學年度起,由省立沙鹿高工、職訓局中區職訓中心與中部地區機械公 司合作試辦。民82 年 4 月由省立沙鹿高工經研究調查後,將成果與建議事項呈 報教育廳,並奉准於83 學年度起,改為正式編制班。現以中區職業訓練中心暨 沙鹿高工合作辦理的方式內涵列述如表4-13 所示。

表4-13 建教訓式合作訓練內涵一覽表 項

次 項目 內容

1 計畫 目的

1.配合國家經濟發展及工業升級之需要,培訓術德兼備,多能而專 精之優秀基層技術人力。

2.加強配合職訓與技職教育、訓練與生產、建立三元化之制度。

2 任務 分工

1.沙鹿高工於一年級利用日間或夜間實施高職教育;並於二、三年 級分甲乙兩組在學校及工廠進行訓練。

2.中區職訓中心於一年級實施技工養成訓練,於一年結束後輔導參 加技能檢定。

3.事業機構於二、三年級研訂訓練計畫,輪調工作崗位,訓練多能 工,並支給薪金,作好生活輔導。

3 經費 津貼

1.學員待遇與一般職訓機構相同,工作崗位實習得接受津貼(15850 元)。

2.中區職訓中心負擔第一年職業訓練所需訓練費用(含學雜費、材料 費、勞保費)、及提供住宿。

3.教育廳負擔接受高職教育所需上課之鐘點費、導師費、輔導費、

實驗費。

4.合作事業單位負擔第一年學校註冊費、伙食費、行政費。

4 參與 單位

中區職業訓練中心、沙鹿高工、事業單位(新益機械有限公司、台中 精機股份有限公司、綠點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5 招生 作業

1.沙鹿高工赴 43 所國中宣導,中區職訓安排國中輔導主任至中區職 訓、沙鹿高工及合作工廠參觀。

2.招生對象為國中畢業或具同等資格者,且年齡未逾 22 足歲者。

3.每年招收 110 人,分為兩班,每班 55 人。

200

次 項目 內容

4.7 月中旬上午至沙鹿高工報到編班,下午 2 點再到中區職訓中心,

接受基礎訓練。

6 課程 規劃

1.訓練時間 1 年(實際授課時數 1800 小時),沙鹿高工每週排 10 節 課,中區職訓中心每週排34 節課,隔年 6 月底修完第一學年課程,

成績及格者發給結訓證書。

2.技能實習時分成 4 組(車鉗銑磨四大部份),每個月輪調一次。

3.高工教育第 1 年由教師赴訓練中心上課,第 2、3 年到學校輪調上 課。

4.工廠及學校輪調期間,與學時制最大的不同是有暑假的安排,每 班有暑假1 個月,寒假 10 天。

5.工廠及學校輪調期間,每學期在校修習 18 學分,在廠專業實習 9 學分。

7 結業 成效

1.第 1 學年課程成績及格者由中區職訓中心發給結訓證書。

2.專案技能檢定合格者,發給技術士檢定合格證照。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理

根據民80 年 1 月 25 日對 110 名受訓學生問卷調查結果,有如下所述的成 效:(譚亮,民 91)

一、對職訓中心實習機器設備:贊成很實用者佔46%,尚實用者佔 52%。

二、對職訓中心實習教學方法:贊成滿意者佔44%,尚滿意者佔 51%。

三、對本班老師教學熱心敬佩:同意者佔70%,尚同意者佔 27%。

四、家人是否支持繼續就讀:有信心者佔63%,觀察中者佔 34%。

五、我會向認識朋友介紹就讀建教訓班:同意者佔49%,尚同意者佔 46%。

教育廳也於民82 年對教師及訓練師、合作工廠、學生(79~81 學年度學生) 實施問卷調查統計得知:(教育廳,民 82)

一、85%以上同意建教訓合作班的辦理,可以減輕家長經濟負擔,增加子女受 教育機會。

二、72%以上對於建教訓合作的辦理,可以使工廠有比較穩定的員工。

三、83%以上對於建教訓合作的辦理,認為是一種理想的模式。

四、84%以上認為建教訓畢業生在工廠會更受歡迎。

又根據行政院勞委員會職訓局91 年 6 月 24 日職公字第 0910021311 號函,

201

自92 年學年度起北區職訓與瑞芳高工停止辦理招生新生(銲接班自 91 學年度 起便停止招生)。吳文榮(民 94)在『瑞芳高工學訓式實用技能班辦理成效』

一文中亦提出該模式之效益如下:

一、實用技能班提供學業成就、背景家庭弱勢的學生另一種進修選擇機會。

二、經過完整技能訓練體系,學生可取得更優異的技術操作能力,經過乙級技 能檢定,符合專精訓練、經濟發展及工業升級之需要。

三、技能優異學生術德兼備,因技能競賽參賽者成績優異得以繼續進修。

四、學生在工廠實習期間,生產實習工廠普遍覺得滿意,成為多能而專精之優 秀基層技術人力,符合產業界需求。

五、生產實習工廠對繼續辦理學訓式實用技能班支持的態度,並願意提供實習 工作崗位。

參、「最後一哩」就業專精合作訓練模式

已故英業達集團副董事長溫世仁先生,曾大力倡議「最後一哩」計畫,希 望拉近學校與企業間的最後一哩。就業專精訓練計畫,可增加學校的教學資源 和學生的就業職能,不僅有效縮小學校與企業間的最後一哩,亦可使學生畢業 後能立即進入職場工作,達成學用合一的目標。(職業訓練局,民 92b)因此行政 院勞委會職業訓練局為改善高中職及大專校院畢業生高失業的問題,協助國內 教育更符合就業需求,及時養成產業所需人才,乃依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 十七日職公字第○九三○○一○八四八號修訂之「九十三學年度補助大學及技專校 院辦理就業學(課)程計畫申請作業要點」,其課程規劃注意事項重點現說明如 下:(職業訓練局,民 93)

一、 為整合就業學程項下各課程之學習效果,提昇學生實務知能,應依各該就

一、 為整合就業學程項下各課程之學習效果,提昇學生實務知能,應依各該就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