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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師作業流程重現

第三章 建築師、營造廠現行作業方式及流程重現

第二節 建築師作業流程重現

3-2-1 設計管理作業流程(詳圖 3-4)

1. 設計管理流程為針業建築師核心流程做一整合性管理,於接受業 主專案委託之「設計委託書」後由管理部向業主索取「設計基本 資料與文件」,再由業主填寫「功能需求表」,以讓設計部產生「設 計基本原則表」及草圖設計等後續設計。

2. 製程管理為各階段執行過程中,應填「設計製管理表」將設計輸 入記錄、簡報記錄等結果登錄,以利必要時之追溯。

3. 各階段設計之輸出經過必要之設計審查後,應詳填於「草案、實 質、細部、變更設計項目確認表」內。

4. 草案、實質、細部、變更等設計階段之聯繫介面如下:

作業起訖介面:以各設計製程管理表之起訖為介面。

作業交接介面:設計圖為主,電腦檔案為輔,各單位協調會為介面 作業管理介面:製程管理表為介面。

職責確認介面:以簽字或蓋章表示同意、完成、核淮之意。

簽約 管理部

3-2-2草案設計流程(詳圖 3-5)

1. 草案設計作業開始由管理部將該案設計資料交給設計部為起點,

並填「草案設計需求確認表」。

2. 設計部接獲「草案設計需求確認表」後應做基地特性分析,並完 成「基地特性分析表」。

3. 設計部進行草圖設計,完成後作設計簡報並交付業主審核。

4. 業主審核通過後將草圖圖說完整記錄與登錄以利後續設計作業進 行。

確認業主需求與構

管理部

確認業主需求與 構想完成

草圖設計簡報

草圖設計簡報完 草圖設計項

目確認表 取得設計質本資

設計部

設計輸出 管理部

設計資料登錄 設計需求確

認表

施工所

草圖設計圖 基地特性分析 設計部

基地特性分析完

草圖設計之細部溝

草圖設計之細部 溝通完成

草圖設計成果審查 設計部

符合規定

草圖設計製程管理 管理部

製程管理完成 草圖設計作

業管理表 基地特性分

析表

草圖設計作 業項目表

草圖設計成 草圖設計作 業製程記錄

草圖設計成 果確認表 草案設計資

料表

圖3-5 草案設計作業流程 eEPC 圖

3-2-3實質設計流程(詳圖 3-6)

1. 實質設計流程在協調專業技師及顧問對本專案業主之需求趨於一 致,以確保設計品質,由設計部填具「專業複委託需求評估表」。

2. 實質設計製程管理:執行過程中,其最後應填設計製管理要項:設計 輸入記錄、簡報記錄、設計之輸出經過、等結果登錄於必要之設 計審查後應詳填於「實質設計項目確認表」內,以利必要時之追 溯。

3. 根據實質設計成果應完成工程材料、數量單價調查表,以控制預 算在業主授權範圍內。

4. 根據實質設計成果應作專業委託評鑑,並將結果登錄,以做為將 來選商之參考依據。

專業複委託需求之

3-2-4細部設計流程(詳圖 3-7)

1. 實質設計定案後,向業主確認作業後填具「細部設計需求確認表」。 2. 設計部與業主深入溝通與協調,填具「細部設計作業項目確認表」。 3. 細部設計製程管理執行過程中,其最後應將設計輸入記錄、簡報

記錄、設計之輸出經過、等結果登錄於必要之設計審查後應詳填 於「細部設計項目確認表」內,以利必要時之追溯。

4. 設計部進行細部設計,完成後作設計簡報並交付業主審核。

5. 業主審核通過後將細部設計圖說完整記錄與登錄以利後續設計作 業進行。

業主確認作業 管理部

業主確認作業完

細部設計簡報

細部設計簡報完 細部設計簡

報圖說 實質設計定案

設計部

設計輸出 管理部

設計資料登錄 細部設計需

求確認表

施工所

細部設計圖

細部設計之協調 設計部

協調完成

細部設計之細部溝

細部設計之細部 溝通完成

細部設計成果審查 設計部

符合規定

細部設計製程管理 管理部

製程管理完成 細部設計作

業管理表

預算編列 管理部

預算送審通鐹 預算表

工程材料單 價調查表 細部設計作

業項目表 細部設計作

業概要表

細部設計作 業項目表

細部設計成 細部設計作 業製程記錄

細部設計項 目確認表

圖3-7 細部設計作業流程 eEPC 圖

3-2-5 變更設計流程(詳圖 3-8)

1. 有變更設計要求或需求發生,首先要向業主取得「變更設計同意 書」,以做為設計部變更設計之依據。

2. 確認同意變更設計後,設計部要向業主確認「變更設計項目表」,

以做變更設計計劃。

3. 變更設計製程管理執行過程中,其最後應將設計輸入記錄、簡報 記錄、設計之輸出經過、等結果登錄於必要之設計審查後應詳填 於「變更設計項目確認表」內,以利必要時之追溯。

4. 設計輸出經過必要之設計審查後應詳填於「變更設計項目確認表」

內。

5 根據變更設計成果應更新工程材料、數量單價調查表,以控制預 算在業主授權範圍內。

同意變更之確認 管理部

確認完成

變更設計簡報

變更設計簡報完 變更設計簡

報圖說 變更設計要求

變更事項之確認 設計部

變更事項之確認 完成

變更設計之協調 設計部

協調完成

變更設計之細部溝

設計部

變更設計之細部 溝通完成

變更設計成果審查 設計部

符合規定

通知承包廠商 施工所

通知承包廠商完

變更設計製程管理 管理部

製程管理完成 變更設計作

業管理表

預算修改 管理部

預算修改通鐹 預算表

工程材料單 價調查表 變更設計同

意書

變更設計項 目表

變更設計作 業項目表 變更設計作

業概要表

變更設計作 業項目表

變更設計成

施工所

變更設計成 果確認表

變更設計作 業製程記錄

變更設計項 目確認表

圖3-8 變更設計作業流程 eEPC 圖

3-2-6 建築執照請領作業流程(詳圖 3-9)

1. 本項作業為業主代辦各類執照之申辦作業程序,首先要向業主索 取請照相關文件、資料。

2. 將「專業委外設計之技師簽証完成証明」確認及「請照資料檢查 表」內規定之資料收集完備。

3. 將請照圖說整備與查驗後將各項記錄表整理於「請照卷宗」內。

4. 向建築師公會提出掛號申請,當文件完成掛號收件後,應將掛號 號碼等資料填於「請照資料查驗表內」以供備查。

5. 將「請照缺失表」之內容開修圖會議改正。

6. 將「送照圖說」委善保存,並作副本以免正本毀損。

7. 當「建築執照」領回後,將執照影存管理部。

業主提供請照相關

3-2-7 複委託管理作業流程(詳圖 3-10)

1. 草案規劃定案後,委外作業需求提出,填具「複委託需求表」,以 評估委外需求程度。

2. 蒐集廠商資料,根據過去合作記錄找出「初步合格廠商名單」。

3. 根據廠商報價、品質、信譽等評選最佳廠商委任專業設計簽約執 行簽約。

4. 複委託作業製程管理執行過程中,其最後應填複委託作業管理要 項將設計輸入記錄、簡報記錄、設計之輸出經過、等結果登錄於 必要之審查後應詳填於「複委託作業項目確認表」內,以利必要 時之追溯。

6. 根據實質設計成果應完成工程材料、數量單價調查表,以控制預 算在業主授權範圍內。

7. 根據實質設計成果應作專業委託評鑑,並將結果登錄,以做為將 來選商之參考依據。

委外作業需求提出 設計部

3-2-8 監造作業管理流程(詳圖 3-11)

1. 根據業主提出「監造需求書」,工務部擬定「監造計劃書」。

2. 管理部依據合約及施工規範來審核「監造計劃書」,通過後送業主 審查。

3. 業主審核通過後,簽定「監造合約」。

4. 將「監造計劃書」送交承包廠商,使廠商明白施工勘驗時間、方 法、頻率、要求、估驗請款應注意事項…等。

5. 審查承包廠商之「施工計畫書」,核淮後進行開工作業管制,工程 開工後進行一般定期、不定期施工勘驗、工程進度、品質查核並 詳加記錄。

6. 依「施工勘驗查核表」查核工程數量、品質、尺寸,並依「工程 估驗計價單」實查核實際完成進度與數量,若有完工工程則進行 完工驗收,並發給「完工驗收証明單」。

監造計劃之擬定 工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