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建築師、營造廠現行作業方式及流程重現
第三節 營造廠流程重現
3-3-1 業務開發作業流程(詳圖 3-12)
1. 業務開發組從網路或是採購公報收集招標公告,呈單位主管以決 定是否要領標。
2. 業務開發組領標後填寫「投標評估報告」,其用途為評估是否要投 標,先經由單位主管審核並簽核意見,最後交由決策中心核定是 否要投標。
3. 決策中心決定投標後,由業務開發組負責製作投標成本作業書,
並進行數量計算及詢價,最後根據「數量計算表」與「廠商報價 單」彙整計算出工程成本,填製程「投標成本預算書(初稿)」,以 作為投標價格之參考。
4. 依據上述「投標成本預算書(初稿)」評估投標金額並填寫「報價審 核單」呈單位主管審核,再交由決策中心複核,最後將「報價審 核單」呈給總經理決定標價,或經由開會討論決定出標價。
5. 業務開發組依據決定之標價,調整工程單價製成「投標成本預算 書」並填寫工程標單後寄出。
6. 正式開標後,若得標,則準備制訂合約並填寫開標記錄表。若未 得標,則進行未得標原因探討,依各投標廠商投標價格研討未得 標原因及填寫開標紀錄表。
取得投備標
3-3-2預算編列成本控制作業流程(詳圖 3-13)
1. 投標個案得標後,即由工務組依據「投標成本預算書」,匯入投標 時之執行預算項目、數量與單價,另外根據「合約工程項目」所 新增之執行預算項目,即可建立「執行預算項目表」。
2. 針對新增之執行預算項目,進行複核數量、工料分析、單價修訂。
3. 彙整「預算數量計算表」,「報價單」,考量合約金額與執行預算之 利潤差額,建立「執行預算書」,並交由決策中心審核,訂定工程 之執行預算。
4. 依據審核之「執行預算書」,進行分類發包項目與數量彙整,並根 據廠商報價單,建立「發包預算書」,並交由決策中心核定,以確 認發包預算。
工程成本項目
3-3-3採購發包作業流程(詳圖 3-14)
1. 工務組首先根據與業主簽訂之合約時程,建立採發計劃書,並彙 整預算編列成本控制作業流程所建立之「發包預算書」,配合工料 分項,將發包預算書之項目分類整合、並整理施工圖說、規範與 特殊規定等邀標資料後,即填寫「邀標通知單」邀請合格分包廠 商報價。
2. 工務組分別先針對曾經承攬過之分包商及未曾承攬過之新分包商 填寫「廠商評鑑表」進行廠商評鑑,並將審核合格之分包商填入
「合格分包商一覽表」。
3. 工務組組接獲分包商之初步報價確認,並經初步議價後填寫「分 包商報價比價單」,先送交決策中心核決議價結果,確立分包價格 及分包商。
4. 確立分包商後,則將雙方認定之事項訴諸文字以製作分包商合約。
建置採發
3-3-4廠商計價作業流程(詳圖 3-15)
1. 現場施工後小包依合約每月 5 日或 25 日前提送「請款單」、發票 及相關附件向工務所申請估驗計價。
2. 工務所承辦人員依分包商合約內容審核其單價、數量(數量可自日 報管理模組彙總過來),並確認品質是否良好。
3. 如合乎分包商合約規定則由工務所人員將核計完成之計價數量登 錄至系統中並檢查發票明細,系統彙總計價金額並列印計價單 後,送交工務所之工地主任或施工處長審核。
4 工務所完成審核後即將計價單送交財會組,財會組進行憑證複核 並將基本工料名稱轉會計科目開立傳票後,呈決策中心核定計價 金額及會計傳票。
5. 決策中心核決後將計價單及會計傳票交還財會組,若計價數量有 變動,財會組則進入計價模組修正核准之計價數量,並重新開立 傳票送決策中心核定,核定通過後即開立支票。(若計價數量無變 動,則可直接開立支票)。
6. 財會組開立支票後,呈送決策中心用印後交出納放款。
審核分包商
3-3-5 業主計價作業新流程(詳圖 3-16)
1. 工務所承辦人員自日報管理模組彙整當期實際完成施工項目與數 量後,登錄對業主計價數量至系統中並列印計價單及備妥相關文 件後,送交工務所主任審核確認。
2. 工務所主任審核確認後,先與監造單位或業主協調當期可請款數 量與金額。
3. 工務所承辦人依據工務所主任與監造單位建築師協調之結果,登 錄系統修正實際可計價項目及數量並列印正式申請請款單後,送 交施工所主任與業主作最後確認。
4. 確認後工務所將正式申請請款單及相關文件送回公司財會組,辦 理對業主申請請款單用印並附發票後送監造單位或業主辦理計 價。
5. 業主同意付款後由財會組領款入帳,同時工務所承辦人需登錄最 後業主核准數量至系統中並由工務所主任在公司工務會議提報工 地收支狀況。
彙整實際完成
數量與進度 工務所
完成數量與進度 彙整
計價單用印 開立發票
發票開立 完成 發票
營造廠提出 計價申請
計價金額
登錄 工務所
登錄完成
計價金額 審核
審核完成
計價 收款
業主
業主計價 完成
財會組
修正實際計價項目 及數量並列印計價
請款單
實際計價請款單 實際計價請
款單 申請之計價
請款單 申請之計價
請款單
收款紀錄
工務所
付款支票 數量計算表
單項工程施 工查驗單
施工日報表
申請之計價 請款單 數量計算表
業主合約
工務所
建築師
決策中心
財會組
圖3-16.業主計價作業流程
3-3-6變更設計作業流程(詳圖 3-17)
1. 工務組在接獲業主變更要求時,首先需記錄變更事項,並先取得 業主變更事項簽認,以利後續向業主辦理追加減事宜。
2. 判斷是否需先行施工,若需緊急施工則通知分包商先行進場,若 不需緊急施工,則由工務組工程師先進行數量計算及作業項目、
數量及單價登錄。
3. 工務組審核變更作業項目、數量及單價後,再送至決策中心核定 報價。
4. 決策中心核定報價後,工務組即根據決策中心核定之價格登錄系 統調整,建立「變更設計議價報價單」,並與業主議價。
6. 與業主議定追加、減金額後,建立「變更設計合約報價單」,並由 決策中心之立約人與業主補訂追加合約。
編製變更設計
3-3-7圖說管理作業流程(詳圖 3-18)
1. 在營造廠得標後取得投標圖說後,首先先加蓋投標圖印,之後再 填寫「投標圖說彙總表」。
2. 工務組領取合約及施工圖說,與投標圖說核對無誤後加蓋圖說管 制章,並填製「施工圖說管制彙總表」,並於分發圖說至工務所以 及各分包商後詳細紀錄。
3. 當工務組接收業主變更設計圖說時,應加蓋變更新圖管制章,並 分發各單位,並由工務組保留原施工圖加蓋留存參考章,而工務 組應針對變更設計圖說,建立「變更圖說管制彙總表」。
4. 最後由工務所保留所有竣工圖說,建立「竣工圖說管制彙總表」,
完成圖說管理的流程。
接收變更設計圖並
3-3-8 進度管理作業新流程(詳圖 3-19)
1. 工程得標後工務所依業主合約工期訂定「總進度表」,並送交工務 組審核。
2. 工務所依審核通過之總進度表訂定各階段之里程碑 milestone 完成 日期及相對進度百分比,以作為進度管制之用。
3. 施工時工務所需將施工日報資料登錄至系統模組,尤其是針對里 程碑之分項工程項目實際完成數量均需確實填寫,以落實進度評 核,決策中心可不定時核閱系統之進度資料。
4. 工程執行期間工務所需每個月透過系統比較實際與預定進度差 異,若總進度落後5%則召開工地檢討會議擬定趕工計畫並修正雙 週進度表,送交工務組後,按修正進度表確實趕工至完工驗收。
訂定總進度表
3-3-9品質管制-送審、檢驗作業流程(詳圖 3-20)
1. 由工務所依據總進度表填製「品質計劃管理表」,再由建築師與業 主進行審核。
2. 根據施工進度,工務所於材料進場時需填寫「材料收發記錄表」,
並將材料送驗後,根據送驗結果填寫「材料檢驗單」。
3. 各單項工程施工完畢之後,工務所與分包商先進行單項工程之施 工查驗,完成後即填寫「單項工程查驗單」。
4. 若查驗時發現不合格品,則由分包商進行處置,若無則由分包商 與施工所進行完工驗收的動作,再由業主、工務所、建築師進行 單項工程施工驗收。
5. 若業主進行驗收時發現其他問題,則工務所將其紀錄於「業主抱 怨項目表」中,並支會分包商進行改進與處理,待分包商處理完 成並再次確認後,由工務所偕同業主、建築師進行竣工驗收作業。
填製工程/
3-3-10品質管制-不合格品矯正作業流程(詳圖 3-21)
1. 工務所藉由單項工程驗收明細表中不合格事項及不合格品原因擬 具矯正與預防措施紀錄表,並轉告分包廠商依此進行矯正。
2. 待矯正完成之後,由工務所進行確認的動作,以確保矯正之成效 符合業主之需求。
3. 工務所在進行不合格品複驗的動作完成之後,於每季彙整矯正與 預防措施紀錄表,製成矯正與預防措施彙總表,
4. 最後由工務組根據矯正與預防措施彙總表,於每半年進行直方圖 等統計分析,並根據分析結果繪製不合格項目統計表。
填寫不合格事項 擬具矯正措施
報告完成 不合格品矯正
矯正措施執行 分包商
矯正措施 執行完成
矯正確認
矯正確認完成
由單項工程查驗單 彙總不合格事項季
報表
工務所
不合格季報表完 成
每半年以直方圖進 行不合格品統計分
析
工務組
不合格品矯正 作業完成
矯正與預防 措施紀錄表
矯正與預防 措施紀錄表 矯正與預防 措施紀錄表 單項工程驗 收明細表
矯正與預防 措施彙總表
矯正與預防 措施彙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