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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建議一

研訂風洞實驗準則及草擬報告書評定機制,以確保風洞實驗品質: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協辦機關: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風工程學會

根據本計畫第二次專家座談會議中委員建議,風洞實驗報告書應納入建築管理機 制,作為結構計算書類之一的重要參考文件。我國規範中明確規定,凡進行風洞實驗 者,得以風洞實驗中所獲得之風力取代規範內所提供的設計值。換言之,風洞實驗報 告書的效力應等同於建築物耐風設計規範。目前實務狀況,風洞實驗報告書並未完全 納入建築管理之書類,因此權責不明。研究團隊認為,風洞實驗報告書由接受委託進 行風洞實驗的單位撰寫,且除了風洞實驗外,計算風載重的理論方法與過程亦十分複 雜,多半為技師或工程師之專業範圍。既然風洞實驗報告書內容足以取代規範,故其 進行風洞實驗時的要求應當更為詳細,甚至應講究實驗單位的能力認證。故此,研究 團隊認為,未來有必要針對風洞實驗各項細節進行一系列的研究,彌補目前已發現之 設計漏洞,且建立第三方評定機制,為風洞實驗品質把關。

建議二

已擬具建築物耐風設計規範修正內容,建議納入未來修訂範圍: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協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風工程學會

本計畫研究成果具有以極值分析理論結合我國本土風場之特性,所得成果可應用 於增修我國建築物耐風設計規範第五章風洞實驗內容,研究成果明確指出在滿足風洞 實驗的基本要求下,應採取何種評估方式以獲得合理的設計風壓係數值。此外,參考 國外規範內容所建議新增之風洞實驗基本條件內容,也能提高我國風洞實驗結果之品

各國規範所列出之新增設計風壓係數亦可多少提高建築物耐風設計規範之使用性,未 來則可斟酌納入規範第三章新增內容。

建議三

進行有效面積效應的實尺寸風壓研究: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協辦機關: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風工程學會

執行本計畫期間發現,目前我國建築物耐風設計規範第三章內容有不一致之處,

主要在於封閉式與部分封閉式所參考的第三節內容與開放式建築物所參考的第四節 內容,對於有效面積的考量方式不同。其主因是由於前兩版規範修訂時採用了不同時 期的ASCE 版本,因此產生此不一致之處。根據研究團隊經驗,有效面積的探討應以 實尺寸模型進行風洞測試,故本研究團隊建議採用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近年發展的室外 造風機進行戶外吹風實驗,並採用真實材質且不同尺寸的受風樣本進行有效面積的研 究。

附錄一 採購評選會議意見回應

V&V (Verification & Validation 軟體驗證及確認)情況為何?請

4 請說明風洞設備使用費編列 20

物均不屬於本計畫範疇。然而, 通過所造成的Overshoot 現象屬 於極度非定常性外力,通常需要 進行實驗或者模擬方有可能求

時,其所造成之風壓不小,不知

郊區,分開求取正確設計值。 文字加入現有規範說明中。但由

量的因素,故以 ISO 規範來做

積)之後,配合規範所建議的風

針對風力係數與風壓係數定義

20

研究期間及結案後一定期間內 請配合提供本部(所)重要會議 的報告稿件及結論,建議應先擬 出文字稿,並與執行之主協辦單 位洽商定稿後再納入期末及成 果報告。

感謝委員提醒。研究團隊遵照辦 理。

附錄二 第一次專家座談會意見與回應

明怡 一致(1 小時、10 分鐘、3 (Coefficient of Variation)與一般考 量材料的變異係數不同,並不能直 接規定不可超過多少,而必須由實 際的風洞實驗依據不同風向來評 估。不同外形的建築物很可能會有 不同的變異係數。

建 議 納 入 EN/BS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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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期中審查會議意見回應

170

上的支持來轉換參數。本計畫所

172

仍將視各工作項目進度進行微

174 Peer-Review 的制度存在。研究 團隊認為此制度的設置涉及層

壓,最後導致使用何種方法都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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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四 第二次專家座談會意見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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