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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第二節第二節 建議建議建議建議

根據本研究發現與結論,研究者提出下列建議,供主管教育行政單位、學 校單位、及學前特教班教師在未來推展學前特殊教育工作上參考之用,最後對 未來研究提供建議。

壹 壹壹

壹、、、、 對對對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對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單位之建議單位之建議單位之建議單位之建議 一、 學校應更重視學前特教班幼兒之需求

學前特教班在一般學校中大都屬於較少數之班級,因此學前特教班教師常 感覺班級需求不受校方重視,本研究結果中也有超過 1/5 教師(N=18)表示「校 方較少關注學前特教班幼兒之需求」。在學前特教班就學之幼兒,與一般幼兒 享有平等之受教權,建議有附設學前特教班之學校,在積極辦學之餘,能多關 注學前特教班幼兒之需求,根據幼兒 IEP 會議之協調內容,給予學前特教班教 師必要之行政協助;另教育主管單位也可將學前特教班納入學校辦學績效或校 長之考評項目之一,以提升學校對學前特教班之重視。

二、 加強學校行政人員對個別化教育計畫之認知及參與。

學校行政人員多因對個別化教育計畫認知不足,缺乏身為擬定校內身心障 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團隊成員之自覺,因而常出現校內 IEP 會議之參與率不 足之情況。本研究結果也呈現出,「學校行政人員出席 IEP 會議比例偏低」為 受訪者對學校行政人員支援 IEP 程度感到不滿意之重要原因。根據《特殊教育 法施行細則》之規定,參與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成員中包含學校行政人員,

建議教育主管單位或學校單位可以學校行政人員為對象,辦理個別化教育計畫 之相關研習,以提升學校行政人員對個別化教育計畫之認知;在辦理評鑑方 面,也可強調學校行政人員參與之考評,以加強學校行政人員在個別化教育計 畫之參與。

三、 建立對 IEP 一致之評鑑原則

根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之規定,各教育階段特殊教育之評鑑,至少 每二年辦理一次,評鑑項目則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在縣市政府對學 校的評鑑部分,評鑑委員包括特殊教育學者、教育局行政人員、學校行政人員 及身心障礙團體家長代表等(陳明聰,2008)。根據本研究結果,近四成教師

(N=33,37.1%)表示「不同評鑑委員對 IEP 內涵的要求標準不同」是讓教師 對 IEP 評鑑感到不滿意之原因。建議主管教育單位可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共同 討論個別化教育計畫之內涵,訂定統一評鑑指標,並對受評之學校作相關說 明,使受評鑑學校在進行自評時能有依據可循,評鑑委員在評鑑時也能依據相 同指標予以審核。

四、 加強學前特教班教師個別化教育計畫之實務訓練

根據教育部 92 年公布之《特殊教育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 科目及學分》規定,身心障礙類組專業課程之必修科目中包含「個別化教育計 畫的理念與實施」,然而根據本研究結果顯示,超過八成對「所受過的 IEP 相 關專業訓練」感到不滿意之教師認為「在師資培育過程沒有接受過完整的 IEP 相關能力訓練」;超過五成對本身編寫 IEP 專業能力感到不滿意之教師表示由 於「實務經驗不足」。建議師資培育單位在未來在開設個別化教育計畫相關課 程時,除對於 IEP 理念的教授外,須加強學生在個別化教育計畫實務上之訓 練,如以實際個案為對象為其擬定 IEP;此外,學前階段之課程與教學型態與 國民教育階段多有所不同,也務須使學生對學前階段之課程模式、教學型態、

日常作息、幼兒發展等有具體概念,在編寫學前階段之 IEP 時才能依據特殊幼 兒之實際需求為其擬定適合之 IEP。另主管教育單位或學校單位未來在舉行 IEP 相關研習時,課程重點可放在加強教師在 IEP 實務上之操作演練,使教師 未來在替班上幼兒編寫 IEP 時能更得心應手。

五、 推廣電腦化 IEP 系統之運用

為減輕教師在 IEP 書面文件上之工作負擔,因而有了電腦化 IEP 系統之問 世。電腦化 IEP 系統除了在金錢與時間上更為節省之外,對於教師工作效率與 校務行政自動化也能更加提升。然而根據本研究結果顯示,雖然多數教師知道 有電腦化 IEP 系統可線上編寫 IEP,在使用率上卻沒有很普級,可能是由於教 師沒有管道可使用,或目前市面上之電腦化 IEP 系統對教師而言並不方便使 用。建議主管教育單位可邀請相關專業人員研發多版本適合學前階段使用之電 腦化 IEP 系統,並推廣至國內設置學前特教班之學校,供學前特教班教師自行 選擇參考使用,唯須注意在使用電腦化 IEP 系統為幼兒設定教育目標之際,仍 應依照幼兒之個別化學習需求設定,而非一味仰賴 IEP 系統之資訊,而喪失 IEP

「個別化」之特性。

六、 落實學校 IEP 會議之成效

根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與《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設置與實施辦法》

之規定,個別化教育計畫需經由專業團隊對個案進行評估後,透過會議確定教 育及相關專業服務之重點及目標方完成擬定。本研究結果顯示,多數對校內 IEP 會議召開情形感到不滿意之教師認為,校內 IEP 會議通常只是型式,會議 內容對 IEP 幫助不大,最後通常仍是由教師獨立完成。IEP 會議是整合 IEP 團 隊成員意見的機會,也是校方與家長溝通互動的時候,學校單位應正視 IEP 會議對校內身心障礙學生之重要性。建議地方主管教育單位可派專員輔導地方 設置學前特教班之學校舉行 IEP 會議,並共同參與校內之 IEP 會議,對於校方 在辦理 IEP 會議過程中若有問題可即時給予諮詢或輔導。主管教育單位或學校 單位在未來辦理 IEP 相關研習課程時,除宣導 IEP 會議之重要性外,也可以實 際個案(或模擬個案)為例,邀請相關人員示範如何進行一場 IEP 會議,研習 參與對象可包含學校教師、學校行政人員、地方政府設置之專業團隊人員等,

使之對於 IEP 會議進行方式能有具體概念,進而提升學校單位召開 IEP 會議之 成效。

七、 加強專業團隊到校支援率

為了滿足身心障礙學生多元的需求,專業團隊合作成為現今特殊教育服務 必然的服務型態。本研究結果顯示,有專業人員給予跨專業療育目標的教學建 議,能夠協助學前特教班教師將幼兒的 IEP 目標融入教學活動;另在研究結果 中也有受訪者表示「專業團隊人員出席 IEP 會議的比例偏低」,顯示在國內學 前特教班之特殊教育服務中,仍有專業團隊人員參與不足之情形。建議地方主 管教育行政機關盡可能增編預算,擴充專業團隊人員之編制,廣納各類專業人 員,增加專業團隊到校服務頻率。此外,對於專業團隊人員,也應給予學前教 育概念之培訓,使其對於學前特教班之教學型態、課程模式、日常作息等具備 相當概念,到校服務時才能依照班級教學型態給予跨專業療育目標之具體建 議。

貳 貳貳

貳、、、、 對學前特教班教師之建議對學前特教班教師之建議對學前特教班教師之建議 對學前特教班教師之建議 一、 加強自我進修

本研究結果發現,在對所受過的 IEP 專業訓練感到滿意之學前特教班教師 中,有將近九成之教師表示會自我進修 IEP 專業能力,顯示教師的主動自我進 修態度為提升自身 IEP 專業能力之重要原因之一。根據上述結論,建議學前特 教班教師在平日工作之餘,亦可透過閱讀相關書籍、參加相關研習或學術研討 會、或在職進修等方式,提升本身對於學前特殊教育之專業知能與視野,對於 實務工作之看法與滿意情形或會有所不同。

二、 維護家長權益

根據《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設置與實施辦法》之規定,專業團隊於提供

身心障礙學生專業服務前,應徵詢學生家長同意,然而根據本研究結果,近九 成之受訪者表示最不常做到之項目為「給家長一份自己子女的 IEP」及「IEP 書面有家長的簽章」。家長為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必要參與成員,有權了解 其子女所需接受之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學前特教班教師在編寫好正式 IEP 之後,應予以家長過目同意並簽名確認,方能依據 IEP 內容執行其中之特殊教 育與相關服務,以避免日後出現不必要之紛爭。此外,教師也可主動給予家長 其子女之 IEP 複本,使家長能夠了解其子女未來將接受哪些服務項目,日後有 問題時也可隨時與教師協調 IEP 之內容。

參 參參

參、、、、對未來研究之建議對未來研究之建議對未來研究之建議對未來研究之建議 一、研究方法

本研究以問卷調查方式收集學前特教班教師對個別化教育計畫之意見,量 化研究無法深入了解學前特教班教師在實際執行 IEP 過程中所遭遇之問題,未 來研究建議可採用行動研究方式探討學前特教班教師在教學現場執行 IEP 實 際發生之情形,或在量化研究之外,輔以訪談方式,以更蒐集更豐富、多元之 資料,使能夠更深入了解學前特教班教師對個別化教育計畫之看法。

本研究以問卷調查方式收集學前特教班教師對個別化教育計畫之意見,量 化研究無法深入了解學前特教班教師在實際執行 IEP 過程中所遭遇之問題,未 來研究建議可採用行動研究方式探討學前特教班教師在教學現場執行 IEP 實 際發生之情形,或在量化研究之外,輔以訪談方式,以更蒐集更豐富、多元之 資料,使能夠更深入了解學前特教班教師對個別化教育計畫之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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