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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以自動讀表發展歷史來看,自動讀表的成功並無法從單一技術或政 策方面就能完成,大致上必須由一、政府的政策配合,二、技術層面的 發展,三、相關法令的研修,四、相關業者的共識等方面互相配合才能 達成目標。

建議一

設置專責機構以統一標準與管理機制: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協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台灣建築研究中心

自動讀表系統應由政府單位設置一專責機構,其必須負責進行標準 之統一與研擬管理機制,方能落實推動自動讀表系統與錶頭認證標準。

建議二

自動讀表系統之建置費用應由業者與政府共同負擔: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行政院

協辦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為有效推行自動讀表系統,並早日促使其普及,相關系統之建置費 用應由業者與政府共同負擔,並由政府補助業者建置差額的費用,其維 護費與通信費應由業者自行吸收,但通信模式附加功能之費用應使用者 自行負擔。

建議三

由內政部組成跨部會小組,進行整體性研議與規劃:中長期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

協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可將自動讀表之軟硬體建設與運作機制列為國家基礎建設,投入持 續性資源投資,大力推動民生安全與數位化生活的國家競爭力總體目 標。

建議四

扶植本土化產業與技術以提升業者之國際競爭力:中長期建議 主辦機關:經濟部

協辦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工業局、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財團法人 台灣建築中心

政府單位推廣自動讀表產業時,應積極思考未來技術移轉之廠商應永續 經營為原則,建立本土化技術,而不依附外來商品,以提升業者之國際 競爭力為主要目標。

附錄一 「推動智慧化居住空間水、電、瓦斯數位

讀表系統示範案例建置作業」期中審查

會議意見回覆表

附錄一

(三)希望也討論未能 Demo 的部

應符合規定。

畫將如何克服,希望能加以說

(二)p17,p25 省自來水公司請改為

「臺灣自來水公司」。

附錄二 招標相關文件

附錄二

電話:02-86676398

十、依採購法第 76 條及第 85 條之 1,受理廠商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 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 或履約爭議調解(無金額限制)之採購申訴 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3 號 9 樓 電話:02-87897350、87897523 十一、本採購為:未分 批 辦理 。

十 五、廠商 對 招標 文 件內 容 有疑 義 者,應 以書面向中心請求釋疑之

站 之 資 料 代 之;如 為 非 營 利 之 法 人 團 體 者,須檢 附 法

商或協助投標廠商: 電話:02-86676398

四十四、本須知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財團法人中華建築中心『96 年度智慧化居住空間水、電、瓦斯數位讀

償。

確有困難,或不必補交者,得於必要時減價收受,按不符項目標

(1)履約實際進度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落後預定進度達百分

扣繳,而由該等機構、代理人或廠商繳納。

進行。因工作不能協調配合,致生錯誤、延誤履約期限或意外事

範措施。發生意外時,應立即採取搶救、復原、重建及對中心與

(七)審查、查驗、測試或檢驗結果不符合契約規定者,中心得予拒絕,

償。

或公共設施予以修復或回復,並將現場堆置的履約機具、器材、

(三)前述逾期違約金扣抵方式,中心得自應付價金中扣抵;其有不足

遭第三人請求損害賠償。其有致第三人損害者,應由造成損害原

(三)契約之變更,非經中心及廠商雙方合意,作成書面紀錄,並簽名

2.停止製造、供應或施作。但給付廠商已發生之製造、供應或施作

體人士之情事。

(二)廠商履約時不得僱用或試圖僱用中心之人員或受中心委託辦理 契約事項之機構之人員。

(三)廠商授權之代表應通曉中文或中心同意之其他語文。未通曉者,

廠商應備翻譯人員。

(四)中心與廠商間之履約事項,其涉及國際運輸或信用狀等事項,契 約未予載明者,依國際貿易慣例。

(五)中心及廠商於履約期間應分別指定授權代表,為履約期間雙方協 調與契約有關事項之代表人。

(六)本契約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96 年度智慧居家之水、電、瓦斯數位讀表系統示

電子式水表可直接替換外,其餘表頭應採與目前計費用 分,可採用寬頻網際網路通訊技術為主(如 ADSL、Cable 或其他,頻寬需達 512K 以上)。

圖2 辦公類建築示範系統示意圖

圖3 學校類建築示範系統示意圖

五、數位讀表系統組成設備

本系統包括(一)表頭,(二)集中器與(三)遠端讀取與資料庫系 統三部份,設備項目與基本數量需求如下:

(一)表頭 1.住宅類:

項目 名稱 數量 單位 1 數位式水表 28 台 2 低壓多功能電力表 28 台 3 數位瓦斯表 28 台 2.辦公類:

項目 名稱 數量 單位 1 數位式水表 1 台 2 三相三(四)線式電表 1 台 數位式水表*1

三相三(四)線式電表*1

傳輸網路 能源監測中心

數位式水表*2

數位瓦斯表轉換器*4

三相三(四)線式電表*1 傳輸網路 能源監測中心

3.學校類: 最大示值:99999.9999

傳感器的工作參數:

量;同時磁性指針在轉動過程中,使磁控元件的開始狀態產生

量測項目:V、I、kW、pF、kWh、kVar、kVarh 附 kWh 精度測試輸出接點或 LED 燈號

通訊界面:RS-485 支援 Modbus 通訊協定與電力線通訊模組 含電表安裝施工與配件(線材、控制盤)相關設備

(3)數位瓦斯表:

最大流量:4m3/hr(以密度 1.2Kg/M3 之空氣為介質總壓力吸收 值≦

使用最大壓力:1000mmH2O 防止逆(倒)轉裝置

進出口中心點距離:120mm - 160mm

度量衡檢定合格證明通訊界面:Zigbee Mesh Network 含瓦斯表安裝施工與配件(線材、控制盤)相關設備

輸入 AC90V~AC260V, 50Hz~60Hz(±10%)

總消耗功率 < 2W 電力載波傳輸。

發送信號電流:1Ω負載下輸出 1A 電流。

電力載波傳輸速率:5Kbps(含)以上。

通訊界面:兼具電力線通訊、TCP/IP、Zigbee 無線採用 Zigbee 標準,讀取遠端表頭資料。

彈性編程,可適用各種標準協定

採用 ANSI EIA709.1/709.2 全球標準,可適用各國的電力線傳 輸標準

使用電源:外接式交流電 110V-120V 60Hz。

顯示器:

量測項目:V、I、kW、pF、kWh、kVar、kVarh 附 kWh 精度測試輸出接點或 LED 燈號

網路通訊界面:Ethernet,支援 Modbus over TCP/IP 通訊協 定

電表安裝施工與配件(線材、比流器、控制盤) Ethernet 網路配線 (線材、PVC 管、接頭)

(7)數位式水表(學校類建築用):

使用電源:外接式交流電 110V-120V 60Hz。

顯示器:

量測項目:V、I、kW、pF、kWh、kVar、kVarh 附 kWh 精度測試輸出接點或 LED 燈號

網路通訊界面:Ethernet,支援 Modbus over TCP/IP 通訊協 定

電表安裝施工與配件(線材、比流器、控制盤) Ethernet 網路配線 (線材、PVC 管、接頭)

(9)瓦斯表數位轉換器:

Aluminum box with slot sensor pulser Supply Voltage: 120VAC, +-15% 45~50Hz Relay output:

AC rating Max. Voltage 250v , Max. Current 4A DC rating Max. Voltage 250v , Max. Current 4A Max Switching Frequency 10Hz

(10)其他

可與多種廠牌 LonWorks、PLC 通訊介面並能連接至 Ethernet 環境。

Intel® 946GZ + ICH7DH Chipset、支援 Viiv 技術 處理器:Intel® Core 2 Duo 處理器

L2 cache 1M 90 奈米新製程 支援 HT 多工技術 記憶體:DDR2 667 SDRAM 可擴充至 4GB (2 slots) 硬 碟:S-ATA 80GB 7200RPM

光碟機:52X CD-ROM

顯示卡:整合型 Intel GMA 3000 顯示晶片、支援 DVMT 4.0 16 倍 PCI Express 顯示卡插槽

網路介面:Gigabit 乙太網路控制器

軟體作業平台:Windows Vista™ Home Premium 19" 之 16:10 寬螢幕

6 個音源輸出/輸入插孔 ․1394 埠(6-pin)

七、特殊需求

建置成果報告書乙式二份,經中心核可後,始得認定為完成第

5.簡報及答詢能力:佔10%

(四)計畫書計分排名方式

1.各評審委員依所佔權重(%),評予各參與評審廠商,各評審項目 所得權重之百分比。

2.評審委員辦理序位評比,應予不同廠商不同之序位。所得權重百 分比合計最高者請核給「1」之序位,次高者請核給「2」之序位,

以此類推。

3.將各評審委員所核給各參與廠商之序位合計後為總序位,總序位 最低者為得標廠商(第一名),勿須檢查是否經委員會成員過半數 之決定。

4.評審委員會有全權決定總名次之排名或從缺。評審過程各問題之 處理,均依投標須知及相關文件之規定辦理,如有未盡事宜,則 以出席之評審委員當場討論作成決議處理之。

5.評審結果遭遇同序位時,則以第一評選項目之最高序位為優選,

如第一評選項目亦也遭遇同序位時,則以抽籤決定。(第一評選項 目:計畫書之完整性、可行性及對水、電、瓦斯數位讀表系統之 瞭解程度)

十一、未盡說明事項

本補充說明未規定者,依照本案契約書及投標須知辦理,有相抵 觸者,以本補充說明為準;均未規定者,悉照政府採購相關規定辦理。

附錄三 「96 年度智慧化居空間水、電、瓦斯數位讀表

系統示範案例建置」委託專業服務第一次採購

評選會議紀錄

附錄三

( 四 ) 交 貨 驗 收 , 建 議 同 價 金 給 付 方 式 分 三 期 辦 理 並 訂 出 明 確 時 間 。

( 五 ) 建 議 註 明 評審結果遭遇同序位時,則以第一評選項目之 最高序位為優選,如第一評選項目亦也遭遇同序位時,則 以抽籤決定。

( 六 ) 建 議 於 投 標 文 件 內 附 上 建 築 平 面 圖 或 於 領 勘 時 提 供 廠 商 參 考 。

( 七 ) 建 議 於 教 育 訓 練 的 部 分 註 明 須 請 廠 商 除 提供 4 小時 之系統操作訓練課程及教材。

( 八 ) 保 固 期 間 之 通 訊 費 用 應 明 確 標 明 於 履 約 條 件 內 。

( 九 ) 於 補 充 說 明 中 加 入 , 請 廠 商 於 服 務 建 議 書 中 提 出 成 本 分 析 說 明 。

( 十 ) 於 特 殊 需 求 中 加 入,廠 商 應 將 建 置 過 程 時 所 造 成 建 築

物 之 損 壞 還 原 。

( 十 一 ) 於 補 充 說 明 的 技 術 規 格 中 加 入 網 路 頻 寬 傳 輸 規 格 。

三 、 廠 商 開 標 審 查 會 暫 訂 於 8 月 30 日 下 午 , 明 確 時 間 將 在 另 行 通 知 。

附錄四 上網公告資料

附錄四

附錄五 「96 年度智慧化居空間水、電、瓦斯數位讀表

系統示範案例建置」委託專業服務第二次採購

評選會議紀錄

附錄五

六 、 有 關 無 線 網 路 之 安 全 性 與 可 靠 性,宜 加 以 說 明,如 須 替 代 方 案 亦 說 明 。

會 議 結 論 :

一 、 本 案 投 標 受 評 廠 商 依 評 選 結 果 之 評 定 名 次 予 以 加 總 後,極 致 電 子 (股 )公 司 之 名 次 加 總 為 5(平 均 分 數 為 82.2 分 ),

依 投 標 須 知 第 十 條 第 (四 )項 第 3 點 規 定 :「 將 各 評 審 委 員 所 核 給 各 參 與 廠 商 之 序 位 合 計 後 為 總 序 位,總 序 位 最 低 者 為 得 標 廠 商 (第 一 名 )」, 故 極 致 電 子 (股 )公 司 為 得 標 廠 商 (第 一 名 )。

二 、 請 主 辦 單 位 將 評 選 結 果 簽 報 機 關 首 長 或 其 授 權 人 員 核 定。並 請 廠 商 於 得 標 後,配 合 採 購 評 選 委 員 意 見 修 正 計 畫 書 內 容 , 俾 以 納 入 契 約 文 件 中 。

附錄六 電子水表說明書

附錄六

0.12 0.03 0.0001 99999.9999

A 0.25 0.10

20 B 5.0 2.5

0.20 0.05 0.0001 99999.9999

A 0.35 0.14

25 B 7.0 3.5

0.28 0.07 0.0001 99999.9999 注:過載流量 ( qs ) 情況下,水表只能短時間使用。

2)水表的示值誤差限,符合下列數值和流量 誤差曲線:

a.從包括 qmin 在內至不包括 qt的低區:最大允許誤差為±5%

a.從包括 qmin 在內至不包括 qt的低區:最大允許誤差為±5%